丁日昌思忖再三,決定趁熱打鐵,跟各國領(lǐng)事和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會作了一個約定,表示只要手續(xù)完備,可以有原則地允許他們設(shè)置埠內(nèi)專線,但絕不允許他們把專線與境外的國際電報海線相連接。這一招“以退為進”極見功力,洋人們本以為專線已不可得,驚見丁日昌竟然法外開恩,歡喜還來不及,哪里還愿意去煞風景抗議“禁接海線”,趕緊滿口答應(yīng)下來。
這是中國電報史上極關(guān)鍵的一個原則,后來多少紛爭都是由它而起,影響極為深遠。
不過必須要指出的一點是,這一原則始自丁日昌,真正落實到法律上,卻是在五年以后。
1870年,英使威妥瑪向中國政府提出要求,希望允許英國大東電報公司鋪設(shè)香港至廣東以及從廣州經(jīng)上海至天津的海線。清廷就把丁日昌這件事拿出來作先例,只允許他們海線到岸,卻不可另接旱線。
威妥瑪跟雷諾是同胞,“約翰?!倍紓€性倔,非要擰著來不可,死活要把電線接上陸地,這個舉動惹怒了廣東的一群賈界好漢——七十二行。
廣東七十二行雖不及廣東十虎那么有名氣,但可比十虎厲害多了。那時候廣東商界雖然還沒有商會之名,可各行業(yè)之間已經(jīng)懂得抱團聯(lián)合,逐漸形成了聯(lián)盟商會,號稱七十二行。七十二行在廣東戰(zhàn)績彪炳,力拒過來廣東籌餉的大學士剛毅,讓他空手而回;搞過大游行,嚇得廣州駐軍不敢出營;甚至組織過萬人集會,幾乎把粵督岑春煊轟下崗。這份能量任誰都不敢小覷。
1905年,這個商會聯(lián)盟改了名字,就是赫赫有名的廣州總商會。
1870年那會兒,七十二行還沒成規(guī)模,但氣勢已在。他們雖然都是商人,愛國之心卻比官員強多了。他們覺得英國人這個舉動太過囂張,要求總理衙門抵制,總理衙門若是不抵制,就讓商人們自行籌款組建公司,肥水總不能流去外人田里。
英國人一見情勢不妙,就退讓了一步,說香港到九龍我們來修,九龍到廣州你們想修就修吧。不料電線鋪到增城的時候,也不知道是誰煽動的,老百姓又不干了。他們也不管是華線還是洋線,一視同仁,統(tǒng)統(tǒng)砸光,最后這兩截線路一段也沒修完。
這次爭端所產(chǎn)生的一個結(jié)果,就是一份總理衙門和諸國公使簽署的法律文件,把丁日昌的構(gòu)想正式寫入條款中去:“電報海線沉于海底,其線端不得牽引上岸,以分華洋旱海線界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