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在身邊那群阿貓阿狗的鼓搗下,自己寫了個委任狀,拿到皇帝那兒蓋章,然后就直接對外宣布,老爸退休,他的官職由自己接班。
他老爸酒醒了,發(fā)現(xiàn)自己只有王爺待遇,沒有領導職務了,很沒面子,不過靜下心一想,終于可以開開心心喝酒了,兒子這么安排也挺好,也就沒說啥。
終于爬到那個最高的位置了,但司馬元顯并不滿足,因為他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不牢固。自己的統(tǒng)治范圍只在三吳一帶,即太湖和錢塘江流域。大部分地方都在藩鎮(zhèn)的統(tǒng)治下,而且在平叛中,北府軍和荊州軍的強悍戰(zhàn)力給他很深的印象,而這些軍隊并非自己的嫡系,槍桿子里面出政權,這個十七歲小孩是懂的。
但十七歲就是十七歲,雖然已斷奶,畢竟未成年。其實想招募一支軍隊很簡單,只要你能給得起錢,北府軍就是一支職業(yè)雇傭軍,歷史無數(shù)次證明了,無論你想要什么,只要你肯拿得出對等的東西交換就行。
但司馬元顯沒有這么做,因為他不僅愛權,還愛錢。他覺得自己已經(jīng)做到了最高的位置,那么天下的財富理所應當?shù)厝撬模挥袆e人給他錢,沒有自己施舍別人的道理。因此他變成了一只純種貔貅,無論對誰,只進不出。
但軍隊還是要招募的,怎么辦?好辦,讓他身后的國家機器運轉(zhuǎn)一下就行了,于是他下達了一項命令,讓他滅亡的命令。
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月,司馬元顯下令,將原來是奴戶而被赦免成為客戶的人,號稱為“樂屬”,全部遷往建康(今南京),征召為士兵。奴戶,是指那些罪犯、俘虜或流民,這些奴戶被赦免以后,基本上都成為官員士族手中的勞動力,負責開墾田地,交租過活,成為客戶。
應該說這條政策初衷是美好的,執(zhí)行起來是不行的,后果是相當嚴重的。
這是一條得罪所有人的政策,地主需要這些客戶種地,你把他們帶走了,莊稼誰種?沒人種田了,自己還叫什么地主,自己那一大家子吃什么喝什么?而那些飽經(jīng)磨難終于看到日子有點希望的人,一下子又回到解放前,又變成了朝不保夕的大頭兵,要過那刀口舔血的生活。既然日子沒法過成段子,就把日子變成案子吧。
應該說,司馬元顯在制定政策的時候,還是給自己留了余地的,他給這些要離開家園當兵的人起了個很好聽的名字--樂屬,就是志愿者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