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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苦難,躋身優(yōu)秀的臺階(7)

逼良為優(yōu):達到人生無限可能 作者:(美)奧里森·馬登


威爾遜在二十一歲之前,在那樣艱苦的環(huán)境中還堅持閱讀了一千本好書,對于一個在農(nóng)場做工的孩子來說,這是一件多么困難的事情??!后來,威爾遜離開農(nóng)場,步行去了離農(nóng)場一百多英里的馬薩諸塞州的納提克,到那里去學習皮匠手藝。在前往的路上,他途經(jīng)了波士頓,在那里他游覽了邦克?希爾的紀念碑以及一些名勝古跡。雖然這次路途很遙遠,但是他卻只花了一美元六美分。然而,就在他到達納提克一年后,他便開始在一個辯論俱樂部中嶄露頭角,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在此后,不到八年的時間,他便在馬薩諸塞州的議會,演說了抵制奴隸制度的演講。十二年之后,他進入了國會,那時在國會中他已經(jīng)與查爾斯?薩姆納是并肩站立了。

成功的標準不是以身份來衡量的,也不是以出身來定位的,縱使你窮到無法滿足溫飽,只要你肯在追求成功的旅途中苦下工夫,成功指日可待。

斯德雷特先生站在賀拉斯面前,說:“以后在進城時不要再穿那套破舊古怪的衣服了,我替你到服裝店訂一套新衣服吧!你應該讓自己穿得干凈整齊一些。”聽到斯德雷特這樣說,賀拉斯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他好像是第一次注意到自己的衣服竟是這樣的不堪入目。賀拉斯說:“斯德雷特先生,你是知道的,我的父親正在一個新領域中打拼自己的事業(yè),我想要盡自己全力,給予他必要的幫助?!?/p>

當時,賀拉斯正擔任《政府公報》的代理人一職,這個報紙是由斯德雷特法官一手創(chuàng)辦起來的。賀拉斯在這個職位上,每個月可以得到一百三十五美元的報酬,但是在已經(jīng)過去的七個月中,他為自己所花的錢只有六美元。他和他的父親原本生活在佛蒙特州,后來搬到了賓夕法尼亞居住。他每個月總是從自己的薪水中拿出十五美元供自己消費,剩下的全部報酬就交給父親來管理。有時候,到了晚上為了防止羊群遭受餓狼的攻擊,他總是替父親看守羊群,這樣,無數(shù)個夜晚他都會風餐露宿,席地而睡對他來說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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