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辜總提供的資料上看,公司已經(jīng)派過去三個人討要,結果是只還了十萬,其余三十萬已經(jīng)欠了一年多了,對方公司在布吉,老板姓俞,是辜總老鄉(xiāng),也是潮州人。
其他的借貸無非是些抵(質)押貸款,而抵(質)押物房屋手續(xù)不全,設備不是屬于基本淘汰就是估價過高,公司不敢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如果那樣的話損失將十分慘重。
看得出來,我進入的這家公司實際上就是個處在難見“陽光”的灰色地帶的放貸公司,它的利息要比真正的銀行高很多,由于平時主要靠信用放貸,因此出現(xiàn)這樣那樣的問題是不可避免的。
在鵬城,中小企業(yè)很難獲得銀行貸款,而中小企業(yè)由于自身造血功能不強,對貸款的需求又十分強烈,所以,他們在得不到銀行或者信用社的貸款支持下,只好轉而尋求民間借貸。
我所在的公司正是為滿足這些企業(yè)要求的民間放貸者,為了“規(guī)避”高利貸風險,公司操作看起來也很正規(guī),跟借貸人簽訂書面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但是事實上還是有很大風險的,我手頭上的這些爛賬就是實例。
比如我手里有這樣一份資料,是我公司和一個本地人的借款糾紛。當初為了不違反《高利貸法》,我公司有一百萬要放給對方,利率定為四分。在放貸時,我公司讓借款人簽兩百萬本金的借貸合同,利息為二分。這種方法叫做通過增加借貸本金來抬高利率。與此同時,借款人手中也握有我公司借其一百萬的字據(jù),以沖抵第一份合同多出的一百萬本金,不同的是,這份合同規(guī)定為免息借款。如此操作,利息可以翻番,合同又不違法。
但是,結果卻是對方耍賴,說如果打官司就說我公司其實也要付利息給他的,要不就揭發(fā)我公司的違法行為云云。
仔細研究了手中的資料,我得出一些看法:一、我公司目前的借貸業(yè)務說白了就是高利貸,雖然不合法但也不違法;二、這種業(yè)務存在是有其市場需求的,中小企業(yè)主不愿意到銀行貸款的理由是手續(xù)復雜、周期長、擔保人難找,在他們眼里,銀行貸款除了有碰不完的釘子以外,借到錢的幾率也小得可憐,為了活絡生意,這些小生意人寧愿向我們這類公司開口;三、為了規(guī)避風險,公司應該從目前的單純的放貸人向融資公司方向轉變,即將手中有錢卻貸不出去的人的錢貸出去,向那些在銀行中很難獲得貸款且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yè)業(yè)主貸款,公司賺取傭金或息差;四、組織專門隊伍對公司目前不良借款進行清理,力度要強,但不能違法。
我想了一會兒,感覺思想基本成熟,便寫了一點兒想法在一個本子上,準備找機會向辜總匯報。
正寫著,電話響了,接起來是章楠,她似乎喝多了,問我在干什么,我說在寫東西,她說:“你就這么走了,不怕那些咸濕佬占我便宜?”
我說:“不能的,我看馮錦豪把你當仙女似的,應該不敢把你怎么樣?!?/p>
聽我如此說來,她忽然笑起來:“曉天你就是個鬼精,他是不敢對我怎么樣,要不要出來吃消夜?”
我說:“算了吧,我這里已經(jīng)關了大門,出不去?!?/p>
她在電話那邊笑得直喘:“你個呆子,你說你有病,要去醫(yī)院!”
我說:“那怎么行?再說等回去人家也不會給開門的?!?/p>
她在電話里沉吟了一下又說:“那你就別回去了唄?!睕]等我說話,她又發(fā)出一陣大笑,“算了,不逗你了,其實我是想問你明天都想去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