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們無需辯論硬性或軟性證據(jù)的優(yōu)點、缺點。聰明的讀者自己就能想出一些。歷史學家在工作時,必須兩者兼顧,若有可能,還得知道如何估算它們是否符合她的用意。
刻意證據(jù)與非刻意證據(jù)
最后一個區(qū)別則是證據(jù)是刻意營造以備未來詰問的人觀察的,還是非刻意而為之。布洛赫在非常遺憾的未完成的遺作《歷史學家的技藝》一書中,對此曾有令人敬仰的清晰的分辨。當我們閱讀歷史著作、回憶錄、戰(zhàn)事報道時,“我們所做的,正是作者希望我們做的事”。然而,史前婦女隨手棄置溪湖之中的垃圾,中世紀商人的簿記登錄,卻是“根本就沒想到要影響當時或后來的歷史學家的看法”。Bloch(1954),pp.60-61.歷史學家雖然不能沒有前一類型證據(jù),但是她卻有理由懷疑它的可靠性,就如同她去買一輛二手車或一匹中年的馬一般。后一類證據(jù)并無意誤導歷史學家,然而它卻造成人們認知上的困難。就如它先前的狀況,非為歷史學家而出現(xiàn)。一位政治人物信函中的這句話,其確切意義何在?某件特殊形狀的金屬器皿或墻上的凹洞功能又何在?硬性或軟性證據(jù),歷史學家都得運用,然而卻不得將刻意的證據(jù)與非刻意的證據(jù)相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