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3 證據(jù)的運用(11)

歷史研究導論 作者:(英)邁克爾·斯坦福


事實與詮釋

在上述所論的“事實”與“詮釋”之中,我們當提醒自己,關于歷史我們所有的不過是證據(jù)和有關證據(jù)的判斷。而“事實”及“證據(jù)”均不像出土的恐龍骨骸那般具體、真實。充其量不過是一種公認的判斷。有關它的被接受程度,可從幾乎確定的判斷(如拿破侖曾任法蘭西皇帝)至極具爭議的判斷(如拿破侖是真正的革命之子,只因自衛(wèi)而被迫征服歐洲)。除非心懷此念,否則就會浪費許多工夫,或是爭論什么是事實而什么又不是事實,抑或去為每一個證據(jù)尋求一種正確詮釋。我們萬不可被“事實”一詞誤導。如果拿破侖曾任皇帝,于是此事就是一個事實,如果拿破侖并非真正革命之子,那么事實就是他并非真正的革命之子。如此豈不是歷史問題取決于“如果”?所以“事實”的概念也于事無補,盡管 “事實”是簡化的公認判斷的實用術語。你或許會申辯說:“然而若是事實,它就必然真實!”確切地說:“我們當然關心真相是什么,可是它并非飽學教授所想的那一種!”且容筆者提醒,真相存在于我們研究終止之時。這是我們的目標,當我們仍在行程當中,我們不得宣告業(yè)已達到目標。就目前來說,飽學之士們達成的一致見解,只是我們掌握的真相的最佳保證。學者并非無誤,就這方面的末日審判來說,我們能在何處尋獲較歷史學術更能通往歷史真相的指導?

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

在結束歷史學家運用證據(jù)的論題之前,還有兩個小問題有待討論。一是它與主題的關聯(lián)。新發(fā)現(xiàn)一系列可能很有啟示性的文獻,歷史學家自然興奮不已--若是一個令人著迷的故事,歷史學家必然為之著迷,她就可能因而偏離原來的宗旨而走入岔路。雖然是弱點,然而大多訓練有素的歷史學家仍會重復評估那些看似重要、有趣、有意思、淫穢、刺激但是卻與手頭事物并無直接關系的資料。在閱讀歷史著作之際,有多少人會向作者挑戰(zhàn)說:“對?。∧愀嬖V我這些事的用意何在?”然而歷史學家卻應該不斷自我詰問:“凡屬相關者,我是否不曾有所遺漏?凡不相關者,我又是否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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