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意識聯(lián)合行動形成同一人格。但是,同一的非物質實體或靈魂,無論在什么地方,處于什么狀態(tài),都不能單獨形成同一個人。不過很顯然,只要能被意識所擴及--不論過去多少世紀--意識便能把距離很久的各種存在或行動聯(lián)合起來形成同一人格,如同它能把剛剛過去的存在和行動聯(lián)合起來一樣。因此,無論什么主體,只要能意識到現(xiàn)在和過去的行動,它就是同一人格,而且這兩種行動都屬于他。假如我以同一的意識曾看見諾亞方舟和洪水,去年冬天看到泰晤士河水泛濫,現(xiàn)在又在這里寫作,那我會毫無疑問地認為現(xiàn)在寫作的我、去年冬天看到泰晤士河水泛濫的我以及曾看見洪水為禍的我,是同一個自我,隨便你把這個自我置于何種實體之中--這個正如現(xiàn)在寫作此文的我,是和昨天從事寫作的我是同一個自我一樣(無論所謂的是否是有同一的物質的或非物質的實體形成的)。因為,關于同一個自我這一點,當前的自我無論是由同一個實體形成的,還是由其他不同的實體形成的,都無關緊要--自我意識只要認為一千年前的行動是自己的行動,則對那種行動,正如對前一刻的行動,一樣關心,一樣負責。
自我依賴于意識,而不是實體。自我是有意識的、思考著的東西,無論它是由何種實體構成的(精神的或物質的,簡單的或復合的,都無關緊要),它能感覺或意識到快樂和痛苦、幸福和悲痛,因此,這個意識擴展到何處,它就對自己關心到何處。因此,每一個人都發(fā)現(xiàn),根據(jù)那一意識來理解,一個小指頭也同最大部分一樣,都是他自己的一部分。把這個小指頭割去之后,如果這個意識隨著小指頭而去,離棄了身體的其余部分,那么,很顯然,這個小指頭就是人格,就是同一人格,而自我與身體的其余部分則毫無關系。在各部分相互分離之后,能形成同一人格的,能形成不可分離的自我的,既然在于那個隨著實體一塊而去的意識,那么在時間距離很遠的各種實體方面,也是如此。當前思考著的東西能夠與何種實體結合,何種實體就能形成同一人格,并同這個意識而不是任何其他東西形成自我。這個實體因此就能把那個思考著的東西的一切行動認為是自己的,不過這一切都得以意識所及的地方為限,并不能超出意識之外。
洛克論證的主要論點如下:人格的自我同一性基于自我意識,尤其是關于某人以前經驗的記憶。在這一點上,他論證說,人不同于動物,動物的同一性(即“同一條狗”或“同一匹馬”)基于身體的連續(xù)性,就像你會說,你擁有“同一輛車”十年了,即使在這十年間,除了底盤之外,這輛車的其他部件幾乎換了個遍。然而,一個“人格”的同一性,即“人格的”同一性,依賴于自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