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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游之歌:走路的歷史》千里傳統(tǒng)感情:步行文學(7)

浪游之歌 作者:(美)麗貝卡·索爾尼


繆爾過后十七年,另一位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從辛辛那堤到洛杉磯走了一千多英里路。查爾斯·F.拉米斯在《走過大陸》中開宗明義道:“當許多朋友得知我決定從俄亥俄徒步行至加州,他們這樣問,‘為什么步行?因為沒有鐵路和火車,所以必須步行。’那可能是你在閱讀書籍上歡樂的長途步行時,首先遇到你心中的問題?!笨梢?,他在出發(fā)時想到朋友、讀書、書,以及歡樂。但他接著說:“我不追逐時間,也不追逐金錢,而追逐生活--不追求身體健康的生活,因我相當健康且是訓練有素的運動員;而追求更真實、更寬廣、更甜美的生活,擁有完美的身體和清明心智的生活……我是美國人,卻對美國了解甚少,這使我覺得羞愧?!逼呤彭摵?,他談及一位伴侶,“他是我整個長途旅行中遇見的唯一一位真正的行走者,與這樣的伴侶在雪地里行走甚有雅趣?!?/p>

拉米斯很虛榮;他寫了不少與西部人、響尾蛇和暴風雪搏斗的情節(jié),而他的笑話經(jīng)常不好笑。但他借著對人及西南部土地的熱情及自嘲自我救贖。他的故事充滿堅毅、行走力及不凡的適應(yīng)力。北美洲的長途步行很艱辛。在英國,你能從酒館走到酒館、旅館走到旅館;在美國,長途步行經(jīng)常會躍入荒野或諸如高速公路和不友善的城鎮(zhèn)等空間。

上述長途旅行似乎有三個動機:了解一個地方的自然或社會結(jié)構(gòu)、了解自己并創(chuàng)紀錄;多數(shù)長途旅行是這三者的混合。長途步行常被視為朝圣之旅,是某種信仰或意愿的表達,是尋覓新奇的方式。此外,隨著旅行變得普通,旅行作家常常尋求極端的經(jīng)驗和遙遠的地方。后一種書寫隱含的前提是:旅行必須特別才值得閱讀。雖然弗吉尼亞·伍爾芙寫了一篇關(guān)于到倫敦買鉛筆的漂亮散文,詹姆斯·喬伊斯寫了一部關(guān)于走過都柏林街道的售貨員的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小說。對作家而言,長途步行是容易找到敘事連續(xù)性的方式。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如果路像故事,那么連續(xù)步行必定像首尾有序的故事,而長途步行則是巨著。行走者不匆匆前行,而是仔細體察周圍的事物。另一方面,步行者可能為體力勞動所消耗,以致無法參與他的環(huán)境,尤其為行程表或競爭所迫時。一些長途步行者喜歡這些限制,如英國人科林·弗萊徹。他第一趟長途步行是一九五八年走過加州東部。由此這趟旅行寫就的《千里夏季》是自然美景、道德教訓、飛機艙座、社會遭遇和各種細節(jié)的混合體。他后來進行了別的行走,且寫了本旅行指南《完全行走者》,此書至今仍為步行者使用。另一個英國人約翰·希拉比在一九六八年步行英國,他就此行寫了一本暢銷書,并針對其他行程寫了別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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