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憲法當(dāng)然是我國1954年憲法起草時,首要參考的國外憲法文本。據(jù)有的回憶錄講,1954年憲法最早拿出來的稿本上,就沒有“遷徙自由”的字樣。后來在討論中有人提到,1949年的《共同綱領(lǐng)》里面有,而近代多部憲法也有“遷徙自由”,所以建議列為公民權(quán)利。這才有了鄧小平那句話(“寫上‘遷徙’,少費唇舌”),也有了“居住和遷徙自由”這一權(quán)利條款。不過整體看,“社會主義與遷徙自由不相容”的觀念,還是進入了中國。畢竟,1954年憲法還是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憲法,到下一次1975年修憲,“文革”高潮中的中國當(dāng)然是響當(dāng)當(dāng)?shù)纳鐣髁x啦,“遷徙自由”被逐出憲法,還是在這個問題上與斯大林保持了一致。
從那個時代的認(rèn)知水平來看,蘇聯(lián)老大哥的做法和理念,毫無疑問地代表著中國的明天。要過多少年歷史才會指出,那是老大哥帶來的一個壞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