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套土地制度,為解決工業(yè)化和城市化占用農地,混合了“土地不得買賣和漲價歸公”(征地制)、“國家工業(yè)化”(超低補償)、“人民公社制”(唯有“集體”成為農民的合法代表)和“香港經驗”(土地批租制),自成一家。這再次表明,在迫切的經濟需要面前,任何強大的傳統(tǒng)總免不了要發(fā)生變異。
這套組合起來的土地制度,有以下值得注意的特征:(1)決定工業(yè)和城市用地供給的,既不是農地的所有權,也不是農地的使用權,就是說,農地產權在法律上沒有資格作為土地交易的一方,無權參與討價還價;(2)政府對工業(yè)和城市用地需要做出判斷,運用行政權力(包括規(guī)劃、審批、征地)決定土地的供給;(3)權力租金——而不是土地產權的權利租金——成為目前農地轉向工業(yè)和城市用地過程里基本的經濟刺激。在如此約束之下,各相關方將如何行動呢?
以權力租金驅動土地流動,效果如何還需要長期追蹤、觀察和研究。目前我看這套土地制度,邏輯的一致性還在其次,實際效果上“兩不經濟”的端倪已現(xiàn),值得注意。
這里所稱“兩不經濟”現(xiàn)象,是指目前大都市因為行政控制過嚴,所以土地供給普遍不足,結果地價過高,可能步香港模式之后塵;而許多小地方,卻同時因為行政控制松弛,使得那些沒有什么效益的工業(yè)和城鎮(zhèn)建設項目,濫占了農地。簡單概括,一邊嚴重浪費城市化的機會,一邊大量浪費農地。
不是嗎?上海、北京、深圳、廣州等地的市場地價,已經高得令一般產業(yè)界人士側目,而紅火的房地產市場,看來看去還是不能完全脫去“丹頂鶴”特色——由境外和境內高收入人士的購買力主導——離“國民經濟主導產業(yè)”還差得遠。其實,精明的房地產商人怎么會不知道,客戶沒錢賺的生意是做不長的。但是要讓房地產價格降下來,就要把地價降下來,把政府附加在土地上的種種收費降下來。為此,首先必須大量增加商業(yè)中心城市的土地供給。問題是,土地供給控制在政府手里,而大都市的政府,差不多一股腦兒在學香港地區(qū)——不但學土地政策,更學政府開支模式。
如此下去,內地很快會出現(xiàn)若干個“香港”。那可是所得稅率比現(xiàn)在香港高一倍,而地價占收入平均所得水平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新香港”。這些“新香港”的經濟靠什么來支撐?每周放5天假,還是天天辦運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