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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的改革是躲不過去的(1)

真實的中國:中國模式與城市化變革的反思 作者:黃亞生


美國三一學院教授、上海財經大學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 文貫中

近代中國之所以落后,主要是始終走不出農本社會。100多年來,在一些沿海地帶,一些現代城市發(fā)展出來了,但是大部分人口還是在農村。最近30年,盡管沿海的經濟發(fā)展迅速,在面積上沿海城市也變得更大了,但中西部的廣大農民很難分享東部的繁榮。農民工通過打工有一個暫時分享的機會,但由于戶口制度和土地制度,特別是房價,只能將家屬、小孩留在農村。結果,農民工不但自己最終難以徹底脫離農村,而且他們的后代又在農村的環(huán)境中長大,成為另一代農民和農民工,人口素質難以提高,也很難脫貧。

這種城鄉(xiāng)之間的人口循環(huán)十分不利于中國建成全面的小康社會,實現全面的現代化。世界銀行對經濟奇跡的定義有兩條標準。第一,必須維持比較長時間的高速發(fā)展,中國做到了這一點;第二,增長必須是全民分享的。東亞其他的經濟體都做到了在高速增長的同時維持較低的基尼系數,一般在0.3~0.4之間。所以它們被世行稱為經濟奇跡。按照這兩條標準,中國雖有高速增長,但沒有做到分享,基尼系數直逼0.5,接近拉美水平,所以難以稱中國為真正意義上的經濟奇跡。

為什么中國的城鄉(xiāng)割裂和二元結構遲遲難以打破,城鄉(xiāng)收入分配越來越不平等呢?盡管最近幾年政府已經取消農業(yè)稅、對糧農給予各種補助,且農村教育已由縣級財政支撐,但是由于長期以來回避農業(yè)中最根本的土地制度的改革,城鄉(xiāng)之間的差別必然日益擴大。2009年,從全國來說,城市人均收入是每年1.4萬多元,但農民只有4 000元左右。

這種局面和現行的不合時宜的土地制度有關。因為對農村來說,最重要的經濟制度就是土地制度?;仡櫄v史,本來土改的目標是把地主和富農超過人均水平的土地沒收,分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在土改結束不久后通過的1954年《憲法》里,規(guī)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的是完整的土地私有制,允許農民有買賣、抵押、繼承、轉讓土地等權利。之后開始搞合作化、集體化,黨的所有文件也都強調一定要在農民自愿的情況下推進集體化,允許農民有進退的自由。

可是我們知道,這個自愿原則被徹底打破。其中,最嚴重的一次是“大躍進”時期搞強制性公社食堂,連農民的口糧也被強制集體化,其惡果是造成了“大饑荒”。最后,在餓死幾千萬農民、產量大幅下滑的事實面前,毛澤東被迫允許農民自由退出食堂。毛澤東的這個指示被傳達后,幾乎所有農民立即選擇退出,在食堂倉庫的門前排起長隊,把自己的那份口糧領回來,避免了食堂中的浪費和干部的多吃多占現象的發(fā)生。盡管那份口糧遠遠低于1958年和1959年的水平,饑荒卻立即結束,生產逐漸恢復,說明自愿原則和允許口糧私有化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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