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爸爸是合適我的對象,而且我愛他。我不會只因為你外婆和舅舅毫無道理的反對就放棄,我要捍衛(wèi)自己的愛情,我很高興自己這么做,選擇自己所要的?!泵慨斕峒按耸拢瑡寢尪紩茯湴恋卣f。
媽媽還強調說:“你要記得,婚姻是基于相愛,而不是只求順利方便;是建立伴侶的關系,而不是像有些婚姻,只是為了占有。”
不單媽媽是為愛與父母抗爭,其實爸爸也是一樣。
1930 年,爸爸得到政府的獎學金赴英國牛津大學念國際關系專業(yè);一年之后,他又拿到獎學金,可以選擇到日內(nèi)瓦或斯坦福大學研究所繼續(xù)攻讀國際關系專業(yè)。偏偏在這個時候,爸爸收到家里的消息,祖母患了重病,非常想念他,于是他只好收拾行李在次年回國,而祖母因為爸爸的歸來,身體竟然奇跡般地康復了。她幫爸爸安排了一樁婚姻,對方是爸爸幾乎不認識的女子,更談不上愛。爸爸堅決反對這項安排,直到祖母再度病倒,為了不做一個不孝的兒子,這一次爸爸沒得選擇只能答應。
在朋友的陪同下,爸爸回到老家完成了婚禮,三天之后便離家,自此再也沒有回到新娘的身邊。后來爸爸離婚了,他安排前妻就讀護理學校,使她可以有一技之長賴以為生。和媽媽一樣,爸爸堅信婚姻里沒有愛就不會幸福,而最終他娶了自己所愛的媽媽,一起擁有美好的生活。
“除了愛以外,”媽媽說,“能力、誠懇、善良等個人特質才是最關鍵的因素,而不是財富?!?/p>
選擇和爸爸結婚是媽媽實踐自己信念的最好見證。爸爸沒有錢,可是所擁有的才華讓媽媽仰慕,并且認為比金錢更重要。爸爸有能力、正直,具有理想和遠見,媽媽愛上的是這些特質。當然,爸爸非常英俊,我想這點還是幫上了忙。
媽媽在認識爸爸之前也有一段感情 ,處理那段感情時,媽媽也秉持著同樣的信念。
在念大學的時候,媽媽曾經(jīng)和一位叫做亞伯特的同學有過交往,亞伯特來自一個富有的家庭,在畢業(yè)之前他們兩人已經(jīng)論及婚嫁。
亞伯特的媽媽托人捎來信息,希望兩人可以早一點成婚,最好是在大學畢業(yè)以前,并強調日后家計所有支出可以由他們家來負擔,甚至公開表示:“是否大學畢業(yè)并不重要,也沒什么價值,尤其是對林來說。女孩子讀大學不過是為了找更好的對象而已。”
媽媽很生氣,對亞伯特媽媽的態(tài)度無法接受也十分不齒,而這也代表了他們家的態(tài)度。從這件事上,她了解到這個家庭并不尊重女性;而只在乎錢財?shù)募彝ソ^對不適合她,因此她斷然與亞伯特分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