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丟書

一些無可厚非的小事 作者:彭浩翔


買書多,丟書亦不少??磿袀€習慣,喜歡用筆劃下重點,因此不適合到圖書館借。加上覺得要是花上一個星期讀完的書,是不值得留的話,那根本不該開始。

工作需要,經(jīng)常翻閱數(shù)據(jù),總愛把書留在身邊。討厭朋友跟我借。要是你弄丟了,再買給我也沒意義,因為失去了我花上時間去整理劃下的重點。

曾到印章店做了一個大印,蓋在每書的扉頁,內(nèi)容為:“警告:此乃彭浩翔用其血汗金錢所購回來之書,切勿企圖或意圖據(jù)為己有。務請盡速親自物歸原主。如有拾遺不報、借書不還者,定必慘遭詛咒天譴,并勢必株連九族。因此特敬告閣下,即使不顧自身安危,亦宜考慮家人幸福,凡事三思,迅速歸還,可保平安,謹此?!弊詈蟀l(fā)現(xiàn),詛咒比好言相勸還是來得有效。

最討厭朋友搬家,說有堆書想棄掉,叫你上去揀。誰知上去一看,有一半?yún)s是你借給他的。

近年經(jīng)常整理自己的藏書,想到一個重點,就是該把暫時不看的書棄掉。丟它,不是它沒價值。只是從經(jīng)濟學上來說,那本書你10年內(nèi)都沒有機會看的話,只要它非絕版,那不如先把它丟了,到你想看的時候,再將之買回來。因為用一個位置收藏這本書10年,那個位置面積的10年租金,其實遠超過重買這書的價值。在此邏輯下,我丟了不少未看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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