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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毛澤東:扣留、“審治”,還是“授勛”、禮送?(9)

找尋真實的蔣介石:蔣介石日記解讀 作者:楊天石


1936年國民大會的代表選出后,由于第二年抗戰(zhàn)爆發(fā),代表大會一直未能召開??箲?zhàn)后期,蔣介石為了對抗中共提出的召開黨派會議、建立民主聯(lián)合政府的主張,便于1945年元旦宣布,可以不待抗戰(zhàn)結(jié)束,提前召集國民大會,制訂憲法,選舉政府,以使其統(tǒng)治合法化。同年3月1日,蔣介石又向憲政實施協(xié)進會宣布,定于當年11月12日召集國民大會。毛澤東到重慶后,中共在談判中除主張國民大會代表須重選外,當年制訂的國民大會組織法、選舉法、《五五憲法草案》等也都須修改,召集大會的日期須延緩。對此,蔣介石都強烈反對。10月2日,蔣介石日記云:

共黨反盜為主,其到重慶,在軍事政治上作各種無理要求猶在其次,而且要將國民政府一切法令與組織根本推翻,不加承認,甚至實施憲政之日期與依法所選舉之國民大會亦欲徹底推翻重選,而代之以共黨之法令與組織,必使中國非依照其主張,受其完全控制而成為純一共黨之中國,終不甘心。

想來想去,蔣介石“審治”毛澤東,徹底解決中共問題的沖動越來越強烈,幾乎難以遏制了。

龍云長期統(tǒng)治云南,形成半獨立狀態(tài)。蔣介石早就想解決龍云,其辦法是任命龍云為軍事參議院院長,將他從昆明老窩中調(diào)到重慶。但蔣介石又擔心龍云不肯入彀,作了武力強迫的準備。10月3日,杜聿明的軍隊武裝包圍云南省政府,完全控制昆明,龍云的滇軍僅有小反抗。蔣介石很高興,認為龍云“經(jīng)此一擊,彼當不能不俯首遵命乎!”幾天之后,龍云被迫到重慶接任新職。

龍云問題解決了,蔣介石的思緒再次回到中共問題上。當時,倫敦的五國外長會議因美蘇對立,無果休會。蔣介石認為“俄國實力已耗,外強而中已干”,是他解決中共問題的好時機。10月5日日記云:

故于此時應不必為俄多所瞻顧,積極肅清內(nèi)奸,根絕共匪,整頓內(nèi)政,鞏固統(tǒng)一為第一。如其以此借口,強占我東北,擾亂我新疆,則彼干涉我內(nèi)政,侵害我主權(quán),否則仍使共匪余孽搗亂邊疆,此乃彼一貫政策。不有此事,亦必不免也。余以為最多新疆暫失,東北未復而已,而本部之內(nèi),只少可以統(tǒng)一矣,此乃天予之時也。

讀者應該特別注意這一段日記中的“不有此事”一句中的“此事”二字,顯然,其內(nèi)容就是扣留毛澤東,“審治”毛澤東,和共產(chǎn)黨決裂,掀起“剿共”戰(zhàn)爭,“根絕共匪”。蔣介石估計,一旦他做了“此事”,蘇聯(lián)不會善罷甘休,有可能占領新疆,拒絕從東北撤兵。但是,蔣介石覺得還是合算,他還是要做。

毛澤東在重慶,如魚游釜內(nèi),有點“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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