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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巴黎之誤(3)

責任的重負:布魯姆、加繆、阿隆和法國的20世紀 作者:托尼·朱特


“左派”和“右派”這兩個術語的付諸使用源于革命聯(lián)合開始因意識形態(tài)一分為二之時;兩大派系圍繞應從大革命以及當時人們狂熱的擁護或反對中汲取什么教訓各做各的闡釋,進而相互對立。典型的如法國社會黨人和共產黨人之爭,雙方都寸步不讓地要求繼承“未完成的”資產階級大革命的遺產和衣缽;所以并不意外,當貝當政權標榜“民族革命”的時候,其屬民一開始所能達成的為數(shù)不多的共識之一,就是希望消除大革命及其遺產。至于法國無法建立一個穩(wěn)定的、得到普遍接受的議會系統(tǒng)或總統(tǒng)制,與法國社會的性質也沒有多大關系——它在很長時期內因其自足的、保守的穩(wěn)定性而獨樹一幟。法國人在如何管理社會的問題上始終無法取得一致,是因為從1789年到第三共和國崛起的一個世紀里,法國人一直不信任各種憲法模式和政治權力形式。

20世紀前三分之二的時間里的許多觀察家認為,左右之爭及相關的政局不穩(wěn),是法國面臨的最重要、最緊迫的難題,因為這些問題深深植根于各種政治記憶之爭,植根于有關“真實的”法蘭西歷史道路的各種敘述之爭。當然,爭論的參與者本人不覺得問題是由動蕩或沖突引起的,而都認為是對方固執(zhí)己見、拒絕遵循自己的世界觀所致。意識形態(tài)之爭在參與者們眼里顯然是第一要著,其他事情頂多偶爾地、短時間地關心一下。這種態(tài)度在今天看來荒誕不經,是很久以前才有的咄咄怪事。但是就在數(shù)十年前,法國公共空間還充塞著教條語言,耽于爭吵,吵到酣處幾乎能不顧一切。意識形態(tài)右翼要到墜入維希深淵而名譽掃地時才走出這一誤區(qū),而左派則一直保持到70年代。

不過,研究法國晚近歷史已有其他途徑,不那么強烈地依賴大革命視角和語匯了。在1940年、1944—1946年以及1958年發(fā)生了三次轉折的傳統(tǒng)的制度編年史學,無力回應這一問難:這種史學方法低估了社會變遷、經濟變遷的趨勢與時機的意義。另一條敘述路徑則強調從19世紀中期到20世紀50年代初期社會明顯的連續(xù)性以及與此相伴的經濟停滯。法國人自己首先就明白,國家仍然是一個人口增長率罕見低下的農村和農業(yè)社會,極度需要連續(xù)性,拒絕各種形式的變革——這些變革正在同一時期內改變其鄰國的面貌。

有一種觀點認為,在當下威脅面前保護過去的做法對這個民族很有用——經歷了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法蘭西民族的這種威脅感進一步增強,從而進入長達20年懷舊傷逝性的拒絕之中。兩次大戰(zhàn)之間的大蕭條令其他歐陸國家遭遇了經濟崩潰及隨之而來的政治劇變,法國卻得以幸免。但從另一角度看,全民轉向隱晦不明的舊制度,憎厭現(xiàn)代化和改革,卻促成了維希政權的降生,因為后者許諾說要迎回一套前現(xiàn)代價值觀及制度,這讓政治階級(political class)及選民本能地感到寬心。而且,盡管政治首腦們無知依舊,但新一代官員和管理者們都已認識到,并不是戰(zhàn)后的第四共和本身,而是新的國際形勢和機遇在50年代中期過后把法國推進了一場迅猛的經濟、人口和社會變革之中。

關于1930—1970年歷史的另一種說法認為法國陷進了一場三邊斗爭之中:一個怯懦的、不敢冒險的社會,一個顢頇無能而又離心離德的政治階級,以及一小撮為國家的停滯乃至倒退而滿心沮喪的公仆、學者和商人。按照這種觀點,1936年成立的人民陣線,不管泛著什么樣的意識形態(tài)色澤,它首先是向著國家經濟體制和政府系統(tǒng)的全面檢修邁出的遲疑不決的第一步。這一行動在30年代厝火積薪的政治氛圍下鐵定敗北,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重拾變革的反倒是維希“實驗”的一些年輕參與者。以“民族革命”和廢除議會對行政決策的壓制為旗號,他們全面檢查了地方和中央政府機器的各個零部件——他們努力的結晶未獲認可,盡管法國的現(xiàn)代化政府部門終于在下一個十年中建立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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