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繆25歲之前完成的散文和其他敘事性作品中,他著力描繪的陽光是美和善的對等物,它象征著生命、幸福,是人人都可享用的財富(尤其對出身寒微的人們而言),它把女友的臉曬成棕色好像一朵花,讓人看著喜歡,它也可以適度地炎熱,讓海濱浴場的人們“一心只去享受太陽曬在身上的舒服勁兒”。然而正如有陽光之處必有陰影,它的灼熱也會讓小說中的人物在它面前無所適從,在《局外人》中,我們看到了葬禮途中那一片讓陽光曬得發(fā)亮的田野,它讓人迷糊,讓人疲憊不堪,由于陽光的過分強烈,人走得慢,就會中暑,走得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會著涼”,真是讓人進退兩難。到這部小說的第一部臨近結束的時候,加繆對海灘上的陽光的描繪讓我們真正領會到了他出色的敘事狀景能力,不僅如此,他還在特定的時候讓氣候對一個人的行為產生足以致命的影響。我們在這里看到的是一片火爆的陽光,它讓大海憋得急速地喘氣,它“像一把利劍一樣劈過來”,它的刀鋒讓人皮膚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起跳,它像鐃鈸的喧響扣在人的頭頂,讓人覺得“天門洞開,向下傾瀉著大火”。敘事的緊張到這里已經是一根弦繃到了極致,它的訇然斷裂是從“大海呼出一口沉悶而熾熱氣息”開始的,槍響了,海灘上的寂靜打破了,默爾索一生的平靜打破了,于是一切都開始了,首先開始的是苦難—他已經用一支槍在苦難之門上短促地敲了四下。而這一切,在某種含義上來說正是始于夏天的氣候,始于默爾索酷愛的陽光,那使他感到無限幸福的陽光,聯想到加繆的一部早期作品的名字《幸福的死亡》,默爾索的死正是“幸福的死亡”,對于默爾索來說,死,只是幸福的事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