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到連岳的兩篇好文章,討論的是個人自由的問題,或者說,什么是自由主義。
連岳用了十年時間才知道什么是自由主義。在這十年間,他從一個談論時事和政治的公知變成了他自己心目中真正的自由主義者。這種真正的自由主義者用他第二篇文章的標題來刻畫最為恰切,就是“個人之上,再無其他價值”。
連岳用了談時事和政治的十年時間最終體認了個人自由這一終極價值,而我呢?我用不談政治的二十年時間也體認到了。道路不同,不妨礙我們走向同一個終點。當然,也許你會問:“你確定這是真的終點嗎?”我不敢肯定,但我心中有一個聲音告訴我,個人自由是人類社會的最高價值,而一切其他人類價值都建立在這個價值之上。
比如說集體價值,這一點不難理解,沒有任何集體價值凌駕于個人價值之上,集體的價值本來就是個人價值之和;但不能犧牲某一個人的價值來實現(xiàn)另一個人的價值,或者犧牲某一個人的價值來實現(xiàn)其他多數(shù)人的個人價值。價值不是簡單的金錢相加,也不是零和游戲。這個話題讓我想到哈佛公開課《公正:該如何是好》的第一節(jié)課“殺人的道德側面”上談到的一個故事:
“你是一位有軌電車司機,你的電車正以每小時60英里(1英里=1.609千米)的速度行駛。你發(fā)現(xiàn),在車軌的盡頭有五位工人在那里干活,你想盡辦法讓車停下來,但已經停不住了——你的手剎失靈了。你感到十分絕望,因為你知道如果撞向這五位工人,他們必死無疑。突然你發(fā)現(xiàn),在電軌的盡頭,剛好有一條分岔,而在那條分岔路上只有一位工人,并且你的方向盤還沒有失靈,所以你可以選擇把電車拐向那條分岔路撞向那位工人,但救活了另外那五位,你會怎么做?”
課堂上的多數(shù)人選擇了撞死岔路上的一位工人救活五位。后來桑德爾教授解釋說,這樣的選擇就是邊沁主義,或功利主義,其道德基礎是結果性道德。多數(shù)人會自然地傾向于選擇犧牲一人救活多人。之后桑德爾教授換了一個角度看問題:“假設你不是那位司機,你是一個站在橋上的旁觀者,看到了司機將撞向五位工人。此時,你身邊恰好站著一個胖子,如果你將胖子推下橋,就會恰好阻止電車前進,從而救活五位工人,你怎么選擇?”課堂上的多數(shù)人選擇不做任何事情,否則就是謀殺那個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