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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水師》 庚子賠款逼出的“小人物”3(1)

最后的水師 作者:王佩云


這天,李準原本打算請王雪岑先在客房歇息,解除長途跋涉的勞頓。他去找些商家鋪戶為募集庚子賠款摸摸底,而后再具體商談落實籌款的細節(jié)。他為此吩咐閻文艷領(lǐng)著大龍和小虎上街采辦葷素菜肴,將接風(fēng)宴席辦得稍稍豐盛一些,兩人晚上好開懷暢飲,也開懷暢談。

閻文艷三人剛出門不久,便匆匆返回來。他們在院子外邊發(fā)現(xiàn)廣東巡撫衙門的羅歪嘴和黃泥鰍,也冒雨從廣州趕來,一臉鬼鬼祟祟,顯然是在盯李府的梢。大龍和小虎請示要不要把這兩個家伙抓起來,問個究竟。李準聽了氣憤不過,怒聲痛斥:“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為何使出這般鬼蜮伎倆來?”王雪岑記得李子川在談話中,也多次提到這兩個人,曾當過厘金局的總辦和幫辦,都是譚文覲的親信。他思忖來者不善,肯定與此次籌款有關(guān),也與譚文覲密謀收回厘金局有關(guān)。他立刻提出跟李準回廣州,去厘金局看看,那兒真要出了紕漏,籌措賠款也會跟著黃了。李準離開設(shè)在廣州的厘金局也有一些日子了,羅歪嘴和黃泥鰍突然出現(xiàn)在汕頭,也讓他有些放心不下。他當機立斷,兩人立即動身去廣州。閻文艷很是過意不去,執(zhí)意要好好招待客人吃頓飯再走。李準代客人回答:“有人找上門來搗亂,酒再好也喝不下去,還是容后再補吧?!?/p>

從汕頭回廣州,路程不算近,王雪岑抓緊時間了解廣東厘金的來龍去脈。李準談及這事,絲毫也不掩飾自己的成就感,一路上話也多了起來。王雪岑雖見聞廣博,也聽得傻了眼。所謂厘金,說白了即是商品交易稅,厘金局即相當于現(xiàn)在的稅務(wù)局。中國向來以農(nóng)為本,商品經(jīng)濟長期發(fā)育不良,以往在國民經(jīng)濟中也無足輕重。歷朝歷代雖然都設(shè)關(guān)征稅,清朝還在“常關(guān)”之外設(shè)了“洋關(guān)”,所注重的還是按地、丁抽稅,也就是田畝稅和人頭稅,當權(quán)者沒怎么把商品交易稅放在眼里。到了清朝咸豐三年(1853年),一個姓雷的副都御史在揚州幫辦軍務(wù),因為需要訓(xùn)練大批軍勇對付來勢洶洶的太平軍,軍餉缺口驟然增大,僅靠傳統(tǒng)地、丁稅收難以支撐。他見揚州附近河湖港汊泊滿載運各種貨物的烏篷船,靈機一動,計上心來,奏請朝廷在揚州里下河“設(shè)局勸捐”,即針對往來商船征稅。這一招歪打正著,踩到那時中國商品經(jīng)濟有所發(fā)展的點子上,隨著商品流通量的急劇增加,這一稅源跟著快速拓寬,“厘金開,白銀來”, 很快在全國各地風(fēng)行開來。

不過,最初設(shè)置厘金只針對中國的商戶和商品,沒把洋商、洋貨涵蓋進來。中國人向來“不患寡而患不均”,國內(nèi)商人跟外國同業(yè)一比較,眼看自家賺的錢平白無故被多挖走一塊,心里極不平衡。如是或偷稅漏稅,或公開抗稅,以求與洋商、洋貨平起平坐,不想換來的是無情的懲罰,有的還被罰沒得傾家蕩產(chǎn)。中國商戶“吃一塹長一智”,紛紛跑去投靠洋人,向他們繳納一定數(shù)額的保護費,換來一把“保護傘”。通常的做法,就是花錢買一面外國旗幟掛到中國商船的桅桿上,打著被洋人租賃的名義,名為“詭寄經(jīng)營”,跟著享受免稅待遇,加上厘金局中飽私囊,四處設(shè)卡,重復(fù)征稅,積弊如山,厘金秩序因此大亂,民怨沸騰。厘金局也漸漸成了地方政府的“雞肋”,食之無味,棄之不甘。李準這些年辦賑捐,接觸各地商家,了解厘金這些弊端。他接手辦廣東厘金局,廢除洋商、洋貨享受的免稅權(quán),將水旱碼頭設(shè)卡收厘改為統(tǒng)捐,往來商船不論中外一律“值百抽一”,概不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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