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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令、政令:過不去的坎(1)

中國1946:毛澤東的命、蔣介石的運和林彪的算 作者:張正隆


毛澤東到重慶,蔣介石開門見山:“歸結于政令、軍令之統(tǒng)一,一切問題必須以此為中心?!?/p>

蔣介石封口了,國民黨談判代表緊緊跟上:“中央堅決希望做到的,也是國人共認為必要的,就是軍令政令必須統(tǒng)一的問題,只要軍令政令統(tǒng)一,一切問題都可商量解決?!?/p>

什么叫軍令、政令統(tǒng)一呢?就是軍事、政治要統(tǒng)一號令,不能各吹各的調,那不亂套了嗎?這當然是國人共識了。問題是怎樣統(tǒng)一,誰來統(tǒng)一呀?軍是中央軍,政府是中央政府,自然是我了。說得直白點,就是你得聽我的,這樣不就統(tǒng)一了!

果真如此,毛澤東還用來重慶嗎?你說什么,我在延安照辦就行了唄。

談判桌上拍起桌子,多因軍令、政令問題。

具體是軍隊數量和解放區(qū)政權問題,也就是軍隊和地盤問題,唇槍舌劍難說戰(zhàn)了多少回合。

最艱難的9月21日,談的就是這兩個問題,前面已經引用部分文字,再看19日關于軍隊縮編及駐地問題的“商談”:

周恩來同志首先就上述兩個問題提出方案。他說,昨晚與今日上午我和毛澤東同志討論結果,有二事奉告:

第一,關于軍隊數目。赫爾利大使擬以中共軍隊之比例為五分之一,我方以比例考慮愿讓至七分之一,即中央現(xiàn)在有二百六十三個師,我方應編為四十三個師(較九月三日所提方案讓步五個師)。以后中央軍隊縮編,中共亦依此比例裁編。如中央軍隊縮編為六十個師,中共應為十師。中央軍隊縮編為一百二十個師,中共應為二十個師。

第二,關于軍隊、軍隊駐地與解放區(qū)三者,岳軍(張群字——筆者)先生提出此項議案一并討論,我等亦表贊同。我等擬將海南島、山東、浙江、蘇南、皖南、湖北、湖南、河南境內,黃河以南等八個地區(qū)之軍隊撤退,集中于蘇北、皖北及隴海路以北地區(qū),此為第一步。第二步再將蘇北、皖北、豫北地區(qū)之軍隊撤退,而將中共所有之四十三個師集中駐防于山東、河北、察哈爾、熱河與山西之大部分,綏遠之小部分,與陜甘寧邊區(qū)等七個地區(qū)。解放區(qū)亦隨軍隊駐地之規(guī)定而合一。即山東、河北、察哈爾、熱河四省與陜甘寧邊區(qū)之主席,由中共推薦,山西、綏遠兩省之副主席,天津、北平、青島三個特別市之副市長亦由中共推薦人員充任。但對于蘇北、皖北、豫北三個地區(qū),中共軍隊尚未撤退以前,其專員、縣長均由中共委任。

以上是我方的新方案,兄等有何意見?

對此,張群一方面說,兄等所提之新方案甚難考慮,一方面又說余等也無何意見,只等請示蔣主席決定。接著提出發(fā)表《會談公報》問題,要大家討論。

接著張治中說,關于軍隊問題,兄等要求太過,不必討價還價。余以為此一問題,非距離大小問題,而為根本觀點不同的問題。中共之觀點,以為必有軍隊、有地盤,控制軍政機關始有保證。而中央則認為軍令、政令必須統(tǒng)一于中央原則之下,始可解決問題。如依中共之辦法,則非為謀軍令、政令之統(tǒng)一,而完全為分裂。所謂民主乃分裂之民主,所謂統(tǒng)一亦分裂之統(tǒng)一。兄等試想:中共軍隊悉數撤退至黃河以北,而據有黃河以北之地區(qū),豈非分疆而治,欲三分天下有其一?即就軍隊數字而言,民國二十六年中共要求編為三個師……后到民國三十二年要求增為十二個師,去年要求增至十六個師,事隔一年,現(xiàn)在復要求增至四十八個師,較之抗戰(zhàn)初期之三個師,已增加十六倍。兄等所要求者距離中央所能允許者如此之大,復何能討論!

王若飛同志當即指出,現(xiàn)在我方官兵都極憤慨,漢奸軍隊都已獲得中央之委任,而中共抗日部隊反而不能得到中央之承認。須知中共軍隊,即令不獲中央之承認,不獲中央之接濟,亦能生存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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