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的時候有5個重要的要素需要確認,如果這5點中有1點被忽略了,那就很難達到自己預想的結(jié)果。在前言部分也提到過了,主要有以下5點。
【交涉的5大要素】
① 各自所處的立場
② 金錢的利害
③ 時間的限制
④ 選擇的有無
⑤ 感情上的對立
假設(shè)要出售一處估價5000萬日元的有現(xiàn)成房屋的土地(不可重新拆建的土地),先思考一下這5個要素吧。賣家A表示想盡快賣出去,賣家B是無論如何都想買下隔壁土地的鄰居。
在交涉的時候,首先要確認雙方處于什么樣的立場。
這種情況下,A的立場是因為必須要支付遺產(chǎn)稅,所以想盡快賣出去。而B的立場是希望將來兒子媳婦結(jié)婚后可以住在附近,所以無論如何都想把隔壁的土地買下來。先明確雙方立場,確認絕對不可以讓步的條件,這點非常重要。
接著就要思考金錢的利害,也就是思考在金錢方面自己會有哪些得失。
如果是這個例子,既然估價是5000萬日元,一般都會認為這是一個關(guān)于“5000萬日元”和“自帶現(xiàn)成房屋的土地”的買賣交涉。實際上買家B的家面朝寬闊的公路,雖然A的土地在單獨的情況下是一處不可再建造的便宜土地,但是如果可以和B的土地連在一起的話,就有可能可以再建造,這樣土地的價格就會瞬間攀升。
A覺得如果賣給B的話,價格要比賣給別人要高。B覺得如果買下的話價值確實可以升值,但因為現(xiàn)在的估價是5000萬日元,所以想以5000萬日元的價格買下。
第3點就要考慮一下時間的限制。因為遺產(chǎn)稅的繳納期限馬上就到了,A想盡快地賣出去;B不是很急,但又考慮到也許趁現(xiàn)在比較不景氣的時候買下會更便宜。在交涉過程中,要考慮是否有時間的限制。如果有的話,那就先列出提早或者推后的情況下會有怎樣的好處,然后再進行商談。
第4點就是選擇。也就是說,先思考一下其他的選擇。根據(jù)選擇的有無,立場也會有很大的差距。
A打算如果和B的交涉無法順利進行,那就去問問住在后面的C要不要買。如果選擇增加了,那就不一定要賣給B,那么交涉就對A有利。
最后要思考的就是有沒有感情上的對立。
A在和B交涉的過程中,買家B漸漸地面露難色。不知為何,B突然怒氣沖沖地說希望可以取消這次買賣。后來才知道,在交涉正進行的時候,因為A家的奶奶對B家的夫人破口大罵,所以B才會說絕對不要買A家的土地。
不管之前的交涉進展得多順利,都可能會因為感情問題突然決裂。所以有必要時刻關(guān)注感情的動態(tài)。
最后A帶著歉意,答應以當初估價的5000萬日元的價格將房屋賣給B,交涉才得以達成。
不管是怎樣的交涉,交涉的5大要素都適用。如果忽視它們的話,之后可能就無法挽回了,所以請?zhí)貏e注意。
[必勝法則]
要時常意識到“各自所處的立場”“金錢的利害”“時間的限制”“選擇的有無”“感情上的對立”這5大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