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類與秩序

答同代人 作者:董啟章


人給自然界的事物分類,也給人為事物分類。前者如生物學中動植物種類的嚴格區(qū)分,后者則如書寫形式的概括界定。我們一般把各種范疇的分類學視為不辯自明的事實,或是仔細研究的客觀成果,卻往往甚少考慮“分類”這一行為或需求本身的問題。我們極少追問:我們?yōu)槭裁匆诸??或是:我們?yōu)槭裁匆@樣分類?

自然事物的分類事實上并不一定是所謂客觀和絕對的,而是牽涉到種種人為的,也即是文化的價值取向,但我們暫且把注意力集中在文類這種文化產物的分類上面。我們要嘗試了解的是:什么是文類?文類的區(qū)分是如何產生的?文類的區(qū)分又是如何維持的?文類的區(qū)分又可以發(fā)生怎樣的轉移和變化?

首先,文類跟題材沒有關系。“食”可以同時是《×太食譜》和《紅樓夢》的題材,“性”也可以是黃色小說、文學巨著、醫(yī)學報告、報刊心理測驗,或者家計會節(jié)育指南的題材,而上述各項幾乎是屬于完全不同的文類。那么,我們可不可以說,文類并不是一種內容(題材),而是一種形式?

從文學的角度考察,文類有文學和非文學之分。在文學的范疇內,又有各種包括詩、小說、散文、詞、曲、戲劇等文體,每一種文體又可再細分,例如古典詩、新詩,歷史小說、神怪小說、寫實小說、科幻小說、言情小說等。分類的欲求幾乎無孔不入,而人就是靠著分類來建構世界的秩序。意義和權力因秩序而確立。

文類的區(qū)分及其內在意涵并不是客觀和絕對的,這一點可以從不同文類間的更替說明。英國學者泰利·伊高頓(Terry Eagleton)在《文學理論入門》(Introduction to Literary Theory)中指出,“英國文學”事實上是工業(yè)革命和宗教權威低落之后的產物,其興起主要是為了取代宗教性文類,維系新興社會階層的道德穩(wěn)固性。文類的演變史說明了,文類并非客觀事物中立的、純粹描述性的分類,而是主動地以排斥和收納的方式塑造事物的區(qū)分,并借此建立和維護某些政治、社會、文化秩序的論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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