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議的十年計劃,當然不是只顧到那五個十個大學,而不要那其余的大學和學院了。說得詳細一點,我提議:
(一)政府應該下大決心,在十年之內,不再添設大學或獨立學院。
(二)本年憲法生效之后,政府必須嚴格實行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教育文化科學之經(jīng)費,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比珖嗣衽c人民團體應該隨時監(jiān)督各級政府嚴格執(zhí)行。
(三)政府應該有一個高等教育的十年計劃,分兩期施行。
(四)在第一個五年里,挑選五個大學,用最大的力量培植他們,特別發(fā)展他們的研究所,使他們能在已有的基礎之上,在短期間內,發(fā)展成為現(xiàn)代學術的重要中心。
(五)在第二個五年里,繼續(xù)培植前期五個大學之外,再挑選五個大學,用同樣的大力量培植他們,特別發(fā)展他們的研究所,使他們在短期內發(fā)展成為現(xiàn)代學術的重要中心。
(六)在這十年里,對于其余的四十多個國立大學和獨立學院,政府應該充分增加他們的經(jīng)費,擴充他們的設備,使他們有繼續(xù)整頓發(fā)展的機會,使他們成為各地最好的大學。對于有成績的私立大學和獨立學院,政府也應該繼續(xù)民國二十二年以來補助私立學校的政策,給他們適當?shù)难a助費,使他們能繼續(xù)發(fā)展。
(七)在選擇每一期的五個大學之中,私立的學校與國立的學校應該有同樣被挑選的機會,選擇的標準應該注重人才、設備、研究成績。
(八)這個十年計劃應該包括整個大學教育制度的革新,也應該包括“大學”的觀念的根本改換。近來所爭的幾個學院以上才可稱大學,簡直是無謂之爭。今后中國的大學教育應該朝著研究院的方向去發(fā)展,凡能訓練研究工作的人才的,凡有教授與研究生做獨立的科學研究的,才是真正的大學。凡只能完成四年本科教育的,盡管有十院七八十系,都不算是將來的最高學府。從這個新的“大學”觀念出發(fā),現(xiàn)行的大學制度應該及早徹底修正,多多減除行政衙門的干涉,多多增加學術機關的自由與責任。例如現(xiàn)行的《學位授予法》,其中博士學位的規(guī)定最足以阻礙大學研究所的發(fā)展。這部分的法令公布了十六年,至今不能實行,政府應該早日接受去年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的建議,“博士候選人之平時研究工作及博士論文,均應由政府核準設立研究所五年以上并經(jīng)特許收受博士候選人之大學或獨立學院自行審查考試,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該校院授予博士學位?!苯袢諡榱艘岢毩⒌目茖W研究,為了要提高各大學研究所的尊嚴,為了要減少出洋鍍金的社會心理,都不可不修正《學位授予法》,讓國內有資格的大學自己擔負授予博士學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