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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文學史觀”簡論

全球語境與本土話語:中國多民族文學論壇十年精選集 作者:湯曉青 著


“多民族文學史觀”簡論

徐新建

引言

自2004年冬季以來,接連三次在成都、南寧和西寧舉辦的三屆“中國多民族文學論壇”研討中,出于對少數(shù)民族文學重新定位和對中國文學整體把握的思考,來自各地不同機構的學者們逐步提出了需要從多民族關聯(lián)的角度關注文學史觀的問題,理由是不如此便不能完整地描述中國作為多民族國家的基本面貌及其文學構成。這樣便引出了一系列相關討論。在筆者看來,其中包含的問題已顯示在此命題的主要詞語之中,即“中國”“文學”“多民族”“史觀”。不過,這幾個詞語看似簡單,深究起來卻實屬不易,需要逐一辨析。

本文在夷夏互補的背景下論述“多民族文學史觀”,強調“中國”概念同時具有的結構性與過程性,把文學同史學結合考察,提出“多歷史”與“多文學”的觀點。

一 “國別文學史”的由來和影響

為特定地方與人群的文學寫史,若借用人類學的方式來看,相當于對其實際的文學事象作“田野考察”,然后完成歷時性的“民族志”書寫。這樣的過程,表面看只包括三個步驟,即觀察、描述和解釋;實際上不僅涉及了書寫與對象的關系,而且體現(xiàn)了寫者自身的處境及其對“田野”的意圖、掌控乃至發(fā)揮和刪減。如果說前一個部分主要與書寫行為的外在環(huán)節(jié)相關的話,后者則關聯(lián)著這種書寫之所以產(chǎn)生的內(nèi)在動機及其賴以支撐的文學觀和史學觀。

近代以來,漢語學術界以《中國文學史》為名的著述層出不窮。著者們把“中國”作田野,并多以“國家”為主軸、“朝代”為分野,掀起了為本土文學作“民族志書寫”的一次次熱潮。若從竇警凡的《歷朝文學史》(1906)和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1904)算起,這樣的書寫持續(xù)了近百年。其成果可視為“國別文學史”類型。在文學和史學的觀念上,這種以中國(歷朝)為名的“國別文學史”書寫雖然因人而異,但在總體上則突出了一些相近的特點,比如“文學國家化”與“漢語中心觀”,以及“萬世一系”和“華夏正中”的歷史表述,等等。

聯(lián)系當時的背景,這種書寫的形成,在政治上主要受制于“天朝體系”的崩潰和“民族國家”的創(chuàng)立;在學術上則出自對本土傳統(tǒng)的叛離、改造與對西學范式的接納和對應。例如,同時倡導“小說界革命”和“史界革命”的梁啟超立志以“新史學”方式撰寫《中國通史》和《中國文化史》,然后把“文學”作為有機篇章列入其中,以彰顯本土傳統(tǒng)的久遠、豐富和完整。也就是說,梁是把中國文學作為“國別史”的組成部分來看待的。他的坐標是已演化為“民族-國家體系”的現(xiàn)代世界,參照對象是歐洲列強。參照的目的,用梁的話說,是要用盛大典禮迎娶“西方美人”,“以亢我宗”[1]。

那么,在這樣的國別史書寫中,文學何以重要?換句話說,為什么要把文學挑選并凸顯出來,鑲嵌“國別史”的框架之中?梁啟超表述說:

凡一國之能夠立于世界,必有其國民獨具之特質,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風俗習慣、文學美術,皆有一種獨立之精神。祖父傳子,子孫繼之,然后群乃結,國乃成。

對此所謂“國民獨具之特質”,梁啟超看得很重,稱之為“民族主義之根柢源泉”。[2]后世的研究者分析說,梁氏研究中國文學有一個基本的立足點,那就是“世界文化的中國本位”;而其比較中西、輸入域外,與之認定的一條公理有關。什么樣的公理呢?

我們這個華夏民族,每經(jīng)一次同化作用后,文學界必放光彩。[3]

這里所提的“華夏”及其相關聯(lián)的“民族主義”與“根柢源泉”論述十分緊要,在很大程度上可視為自那以來書寫“國別”類型之《中國文學史》的關鍵。在今天看來,這個關鍵其實就是“以亢我宗”的“國家民族主義”。它的特點在于把文學納入國史,升為國學,并通過二者的整合,團結族群、成就國家(“群乃結”“國乃成”),繼而企望在世界列強的圍繞之中使“華夏傳統(tǒng)”重放光彩。

由這觀之,此類《中國文學史》的書寫,與其說只是對以往文學事象的匯集整理,不如說更是以此為由的一種重造。它創(chuàng)立了一種書寫的新文類,繼而在既有文學的表象之后,通過國史框架和學術話語標顯出對于重建“中國”的新主張。以文學和史學的結合來說,這種國別式“中國文學史”的出現(xiàn),無論在體例、史觀抑或是功用方面,都有所創(chuàng)新,堪稱現(xiàn)代國家話語中的“新史學”。至于論其“新”的由來和體現(xiàn),梁啟超認為在于能夠激勵國民的“愛國之心”、團結其“合群之力”,繼而“以應今日之時勢而立于萬國者”[4]。而依顧頡剛近半個世紀后的小結,此史學之“新”,則又主要與民國的建立和近代西方的影響有關。什么樣的影響呢?其一是科學的新方法,其二是進化的新史觀。[5]在此意義上,被其催生,包括“中國文學史”在內(nèi)的“新史學”則又可稱為西方“民族國家”樣板的仿制品。

這樣,如若反向地套用梁啟超所言“文學皆史”(“詩文集皆史”“小說皆史”)的話,對于此類的寫史現(xiàn)象便可謂“史皆文學”。其成果均可視為一種書寫和創(chuàng)造。內(nèi)中值得關注的倒還不僅僅是他們寫了什么,而是為何而寫和怎樣在寫。亦即需要分析這些書寫所依托和表達的諸種理據(jù)何在。換用人類學方式來講,為了理解這些文學式的“民族志”寫作,就需要審視:(1)書寫者們的“田野”在哪里、對象和目的是什么?(2)他們提出并要解決的問題怎么樣?(3)其用以解釋的理論、方法及影響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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