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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史傳與漢唐小說

漢唐小說文體研究 作者:何亮 著


第一章 史傳與漢唐小說

從發(fā)生學(xué)視角考察史傳與小說,史書成為孕育小說母體的根本原因在于小說與史書的本質(zhì)都是對人生、事件的記載與講述。史著之所以受歷代小說家青睞、推崇,很大程度上也歸功于作者的“敘事才能”,即古人所謂的史才。班彪《史記論》評司馬遷云:“善述序事理,辯而不華,質(zhì)而不野,文質(zhì)相稱,蓋良史之才也?!?sup>(1)《晉書·陳壽傳》中也如此稱贊陳壽:“時人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sup>(2)屢任修史之職的唐史學(xué)家劉知幾,深感史館中宰相大臣監(jiān)修,多所干預(yù),不能秉筆直書,更提出發(fā)揮史才須兼具“史才”“史學(xué)”“史識”三長:“史才須有三長,世無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長:謂才也,學(xué)也,識也?!?sup>(3)古人評論小說作品之得失、小說作家水準之優(yōu)劣,也往往喜以史才為嚆矢。晉干寶因撰寫《搜神記》而獲得了“鬼之董狐”的美譽,陳鴻《長恨歌傳》《東城老父傳》、牛僧孺《玄怪錄》、劉斧之《青瑣集》,也被凌云瀚大贊可見其“史才”。

受此影響,學(xué)界主要從“史才”“史學(xué)”“史識”三個向度,探討史傳與小說的關(guān)系。他們圍繞史才,從不同層面剖析了史傳對漢唐小說敘事體例、作家創(chuàng)作意識等方面的影響:在創(chuàng)作意識上,史才主要指漢唐小說喜使用歷史題材,以“補史之闕”的意識來創(chuàng)作小說,以是否具有“史”的功能來評價小說的價值;在敘事體例上,史才主要指小說作品往往采用史傳文學(xué)慣用的以“某時某地某人發(fā)生了某事”的篇章結(jié)構(gòu),如在開篇交代故事人物的籍貫、性格、主要人生經(jīng)歷,或在文末交代故事來源,以表故事的真實可信,或在文末發(fā)表議論,傳達作者、敘述者或故事人物對事件的看法等;在敘事方法上,“史才”主要指敘述者多采用第三人稱全知敘事視角,以無所不知的見證人身份“以時序”敘述故事,對尚待補充或強調(diào)突出的故事背景、結(jié)局,則以“倒敘”“插敘”“補敘”“預(yù)敘”等加以說明。

事實上,小說雖脫胎于史傳,然史傳對小說的滲透、影響卻經(jīng)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v觀中國小說發(fā)展史,漢魏六朝時期的小說家,雖已表現(xiàn)出對史傳文體規(guī)范的依約和模擬,可由于受書寫工具、傳播方式的限制,以及史家“簡筆敘事”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小說作品主要以史傳固定的結(jié)構(gòu)直接交代故事始末,增強文章生動性、吸引接受者閱讀視線的“倒敘”“插敘”“補敘”等表現(xiàn)手法,揭示主題、傳達作者情感態(tài)度評價的文末議論,都較少出現(xiàn)。故事藝術(shù)構(gòu)思粗糙,敘述結(jié)構(gòu)平板、單調(diào),多為片言只語,體制短小。到了唐代,小說在繼承前代小說中史識、借鑒前代小說所運用史傳體例的基礎(chǔ)上,進一步使小說向史傳文學(xué)靠攏。唐代小說對史傳文學(xué)的吸收,“才進一步走向文學(xué)的領(lǐng)域”(4)。唐代小說中越出色的作品,其文體結(jié)構(gòu)與史傳文學(xué)越契合,作家創(chuàng)作觀念中的史學(xué)意識越濃厚。如《李娃傳》《柳毅傳》《李章武傳》《南柯太守傳》等,小說以“傳”名篇,開篇就對故事人物的身世、性情、經(jīng)歷進行簡短的介紹;在敘述故事的過程中,都遵循按故事發(fā)生時間的先后順序來敘述的規(guī)律;在文末,都采用了史傳慣用的“某某曰”這種結(jié)尾方式;作者在文中也特意標榜小說有補歷史之闕的史料價值。漢唐小說在敘事結(jié)構(gòu)上對史傳的吸收,是其文體生成、演變的重要因素之一,學(xué)界對此已有較為具體的研究。唐劉知幾提出的“史才”,本針對史家編撰史籍,應(yīng)“秉筆直書”,不應(yīng)過多“干預(yù)”。然這種“干預(yù)”,在漢唐小說中卻大量運用。“干預(yù)”是漢唐小說作家受“史識”影響,表達自主創(chuàng)作意識、完成小說敘事的重要手段,因而“敘述干預(yù)”亦是漢唐小說文體生成、演變的重要因素之一。學(xué)界對漢唐小說中的“敘述干預(yù)”關(guān)注較少。本章將文體學(xué)和敘事學(xué)結(jié)合起來,探討史傳文本在漢唐小說生成、演變中的作用。

第一節(jié) 史傳敘事體例對漢唐小說敘事結(jié)構(gòu)的影響

在中國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長河中,史傳一直居于不可撼動的正統(tǒng)地位。從史傳中脫胎而出的小說卻長期受人輕視,被主流文學(xué)拒之門外,難登大雅之堂。自史傳母體孕育的小說,一方面不可避免帶有史傳的痕跡,另一方面為提高自身地位,小說有意往史傳文學(xué)靠攏。尤其在篇章結(jié)構(gòu)上,自覺借鑒、吸收史傳,使小說文體的體制特征逐步完善。史傳以強大的滲透力,影響、制約著小說文體的發(fā)展。

關(guān)于“史”字,《說文解字》釋為:“史,記事者也?!?sup>(5)也就是說,“史”的意思為以文字記錄國家事務(wù)的官員。金毓黻在《中國史學(xué)史》中也明確指出“史”的最初含義,是對執(zhí)掌記事這一職位的稱呼:“史字之義,本為記事,初以名掌書之職,繼以被載筆之編,于是史官史籍生焉?!?sup>(6)李炳泉、邱富生等主編的《中國史學(xué)史綱》亦據(jù)此推斷,史官是“用文字記事的人,是職務(wù)名稱,如同后世起草文字、掌管文件的秘書、書記之類的官吏”(7)。據(jù)現(xiàn)存可考材料,見于記載的最早史職官員,是黃帝時的倉頡、沮誦。許慎《說文解字序》就有“黃帝之史倉頡”之說。史官在中國古代社會中身份特殊,往往身兼多職,扮演著歷史文化傳承者、宗教祭祀主持者、國家政事記錄者等重要角色。他們對國家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事件的記錄,則成了“記事”的開始。特別是春秋戰(zhàn)國時期,各國大都設(shè)有史官,制作了大量的歷史典籍。不僅產(chǎn)生了各具特色的國史,也逐漸形成了史書敘述事件的固定方式。杜預(yù)《春秋經(jīng)傳集解序》注解“春秋”書名之來由時,直接闡明了《春秋》的記事之法:“《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sup>(8)《春秋》記載的發(fā)生于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的歷史事件“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冬十有二月,祭伯來。公子益師卒”(9),顯然以時間為序,敘寫了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春正月至冬十二月,隱公即位、隱公和邾儀父在蔑會見、費伯率領(lǐng)軍隊在郎地筑城、鄭伯在鄢地攻克共叔段、周平王派遣宰咺至魯國贈送吊喪禮品、魯隱公與宋人議和等要事。全文才62字,一如流水賬似的粗線條記錄,但敘事簡而有法,凝練含蓄,對事件的交代也始末完整、脈絡(luò)清晰。

關(guān)于“史傳”,最先出現(xiàn)于劉勰《文心雕龍·史傳第十六》:“傳者,轉(zhuǎn)也;轉(zhuǎn)受經(jīng)旨,以授于后,實圣文之羽翮,記籍之冠冕也。”(10)劉勰在《史傳》中,將轉(zhuǎn)述《春秋》用意、闡明其“微言大義”的《春秋左氏傳》看成“傳”?!皞鳌奔础稗D(zhuǎn)”的意思。左丘明用《左氏春秋》來解釋《春秋》,簡稱為《左傳》,史與傳便開始真正結(jié)合在一起。劉勰追溯源流,把產(chǎn)生于軒轅黃帝時代的《尚書》,不依年代編排、僅記錄戰(zhàn)國策士言行的《戰(zhàn)國策》,以及兩漢時期的《史記》和《漢書》,都置入“史傳”。他高度贊揚《史記》在體例上取法學(xué)習(xí)《呂氏春秋》的“紀”,抓住記述各種歷史事實的條例,開創(chuàng)了以“紀傳體”編寫史書的新方式。在劉勰看來,史傳的范圍非常廣泛,包括上起虞唐、下至東晉的各體史書。后隨著史傳的發(fā)展、史學(xué)意識的變遷,史傳的涵義也有很大變化。本書所說的史傳,與劉勰的看法一致,主要指敘事性強的歷史散文。如周勛初《唐詩文獻綜述》所言:“史傳一類著作,名目繁多,大體說來,有正史(紀傳)、編年、別史、偽史、雜史之別?!贰?、‘偽史’之分,自然是從皇朝的正統(tǒng)名分著眼的;‘正史’、‘編年’之分,則是從著作體裁區(qū)分的;‘別史’的性質(zhì)很雜,其中一部分為政典;‘雜史’的性質(zhì)則近于小說。”(11)

歷史敘事是最早形成的敘事范式,小說的敘事能力就源自先秦兩漢的歷史著作。唐史學(xué)家劉知幾在《史通·敘事》中極為推崇從先秦史傳開始的敘事之美。他說:“夫史之稱美者,以敘事為先?!?sup>(12)宋真德秀亦言“敘事起于史官”。清章學(xué)誠也認為“敘事實出史學(xué)”。唐前典籍中的《國語》《戰(zhàn)國策》《左傳》《史記》《漢書》等在敘事中所形成的結(jié)撰體例,“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國無法,則上下靡定;史無例,則是非莫準”(13),為中國敘事文類積累了豐厚的遺產(chǎn),滋養(yǎng)著中國敘事文體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史傳作品,在敘事體例上,開篇即交代故事發(fā)生的具體時間,故事的展開也“以時為序”,敘述者以時間為準繩敘述事件前后始末的意識非常明顯。小說《穆天子傳》(14),就是在先秦史傳影響下產(chǎn)生的?!赌绿熳觽鳌凡捎镁幠晷问剑蔚谡归_:

□伯夭曰□封膜晝于河水之陽……丁巳,天子西南升□之所主居?!跫招劣希熳由诶鲋稹锖?,天子具蠲齊牲全……甲子,天子北征,舍于珠澤……季夏丁卯,天子北升于舂山之上……壬申,天子西征?!∷?,天子西征。己未,宿于黃鼠之山。西□乃遂西征。癸亥,至于西王母之邦。(15)

《穆天子傳》以時序為貫穿全文的軸心,以行程為線索來敘述故事,與以《左傳》為代表的史傳按時序敘事相似。穆天子西行途中所經(jīng)歷之事,小說都簡明扼要地概述。事件發(fā)生的具體時間,也詳細標注,一如史傳記事之筆法。如在辛酉吉日,穆天子登上昆侖,瞻仰皇帝宮室;癸亥年,穆天子準備犧牲,祭祀山神;癸亥年,穆天子到達西王母國等事件,小說僅一句略過,語言凝練,絕不拖泥帶水。事件與事件之間,也有一定的內(nèi)在聯(lián)系:穆天子出游是小說中諸多事件產(chǎn)生的主要原因。史傳體制對事件發(fā)生時間和事件之間因果聯(lián)系的注重,為中國古典小說的文體構(gòu)架提供了范本。

隨著《史記》的誕生,變“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的編年體為“某時某地某人發(fā)生了某事”的紀傳體。張新科《唐前史傳文學(xué)研究》歸納了紀傳體史書敘述模式的特點:“史傳開頭一般都寫傳主的姓字籍貫;然后敘其生平事跡,多是選擇幾個典型事例,表現(xiàn)人物的個性特征;最后寫到傳主之死及子孫的情況。篇末另有一段作者的話,或補充史料,或?qū)髦鬟M行評論,或抒發(fā)作者感慨?!?sup>(16)這一敘述模式,不管是唐前史傳,還是唐以后的史傳,基本上都承襲《史記》而少有變化。受史傳敘事模式“傳記化”的影響,漢唐小說文體結(jié)構(gòu)也表現(xiàn)出與此相類的演進特征:“中國傳統(tǒng)小說中許多作品以‘傳’為名,以人物傳記式的形式展開,具有人物傳記式的開頭和結(jié)尾,以人物生平始終為脈絡(luò),嚴格按時間順序展開情節(jié),并往往有作者的直接評論,這一切重要特征,主要是淵源于《史記》的?!?sup>(17)這種由《史記》肇興,變春秋戰(zhàn)國時期史傳以事系年、因事成篇為以人物為中心的敘事模式,對中國古代小說文體與敘事的影響深遠。絕大部分漢唐小說確實是以人物為中心的敘事文,與張新科所歸納的先唐史傳敘事模式相類。但是,漢魏六朝、唐代(18)是中國古代小說發(fā)展過程中的兩個不同階段,它們對史傳敘事體例的借鑒、吸收并不完全相同,在敘事結(jié)構(gòu)、體例上呈現(xiàn)出各自的特點,兩者之間存在著較大差異。

一、“史傳敘事體例”對漢魏六朝小說敘事結(jié)構(gòu)之影響

漢魏六朝小說在結(jié)構(gòu)體制上主要受“編年體”史書影響,大部分作品遵循嚴格的時間順序敘述故事。少部分初試“紀傳體”筆法,開篇交代人物姓氏、里籍,文末偶見作者評議。漢魏六朝小說(19)對史傳體例的運用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以時序敘述故事。

漢魏六朝時期,以“傳”“記”命名的小說集,如《搜神后記》《漢武帝內(nèi)傳》《搜神記》;小說意味濃郁的作品,如《西京雜記》“蕭何營衛(wèi)央宮”“吉光裘”“縊殺如意”“旌旗飛天墮井”“弘成子文石”“畫工棄市”“方朔設(shè)計救乳母”“戚夫人歌舞”“相如死渴”等約70條,《拾遺記》“貫月槎”“夷光脩明”“沐胥國尸羅”“騫霄國畫工”“李夫人”“薛靈蕓”等約100條,作者以時間為序敘事的觀念顯著。尤其是文字綺麗、辭彩可觀的《拾遺記》,蕭綺在所撰前言中即闡明此書以古往今來帝皇年號為序的編撰體例:“文起羲、炎已來,事訖西晉之末,五運因循,十有四代。”(20)

漢魏六朝小說中的大部分作品,基本采用了編年體史書按事件發(fā)生時間展開敘述的方式。采用此方法敘述,對“重實際,黜玄想”、空間思維能力有限的古人而言,不失為一種從紛紜復(fù)雜的現(xiàn)象中抽繹出所需事件,將之妥帖安置在故事情節(jié)鏈中的技巧。如《燕丹子》對太子丹禮賢下士,贏得田光、荊軻、武陽等誓死效力的來龍去脈,以及“易水送別”的場景,極力鋪陳、渲染。而荊軻刺秦王的壯舉,雖描摹得栩栩如生,卻很簡短。作品通過對事件的取舍、剪裁,揭示其主題,表達作者的思想傾向。

第二,運用倒敘、插敘、補敘、預(yù)敘等敘事手法。

單一以時間為序,故事大多平淡無奇,情節(jié)缺少波瀾,不能滿足大眾崇尚奇異、追求奇趣的審美文化心理。倒敘、插敘、補敘、預(yù)敘等表現(xiàn)手法的使用,打亂正常的時間順序,制造懸念,使接受者產(chǎn)生一種審美期待,彌補了“以時為序”敘述方式的不足。

預(yù)敘即在情節(jié)發(fā)展中,預(yù)先說出將要發(fā)生之事或揭示其結(jié)局的一種敘述方法。古人相信,人所經(jīng)歷之事雖早已注定,但通過某種儀式或法術(shù),可與天產(chǎn)生感應(yīng),預(yù)知吉兇禍福,并消災(zāi)彌難。這種思想在昭示災(zāi)異禎祥、占卜解夢的漢魏六朝小說中得以體現(xiàn)。《搜神記》《幽明錄》《異苑》等小說集中有大量自然天象異常,預(yù)示人間治亂興衰的作品。如《幽明錄》“客星”條:

漢武帝常微行過人家,家有婢國色,帝悅之,因留宿,夜與婢□。有書生亦家宿,善天文,忽見客星移掩帝座甚逼。書生大驚,躍,連呼“咄咄”,不覺聲高。乃見一男子,操刀,將欲入戶,聞書生聲急,謂為己故,遂蹙縮走,客星應(yīng)時即退。(21)

書生善知天象,由客星侵犯帝座,預(yù)測漢武帝即將陷于危難之中。于是,以呵斥聲嚇退刺客。果然,一欲行刺漢武帝的持刀男子立即逃走,客星也隨即隱沒。

又如《異苑》“洛鐘鳴”條:

魏時殿前大鐘,無故大鳴,人皆異之。以問張華,華曰:“此蜀郡銅山崩,故鐘鳴應(yīng)之耳?!睂な窨ど掀涫?,果如華言。(22)

銅山將崩,大地震動,促使鐘鳴。正常不過的自然現(xiàn)象,經(jīng)張華解釋后,變成了“鐘”與“山”的一種互相感應(yīng),神化了張華異于常人的“預(yù)知”力,小說也因此而具有神異色彩。

以“死而復(fù)生”為主題的小說作品,如《列異傳》“蔡支”“蔣濟亡兒”,《外國圖》“蒙雙氏”,《搜神記》“師門”“琴高”“桓氏復(fù)生”“王道平”“河間郡男女”“李娥”(附劉伯文、費長房)、“史姁”“賀瑀”“戴洋復(fù)生”“漢宮人冢”等約20條,《搜神后記》“徐玄方女”“干寶父妾”“陳良”等3條,以第三人稱全知敘事手法,由死里逃生之人回憶自己在冥間所經(jīng)歷的事。冥間陰森恐怖的環(huán)境,冥官貪婪索財?shù)某舐?,亡魂為返回人世聽任冥吏擺布的無奈,由事件親歷者娓娓道來,故事更為真實可感,人物思想情感活動的描寫也更形象、貼切。

漢魏六朝小說中為數(shù)不多的長篇幅作品,在敘述中心事件的過程中,暫時中斷敘述線索,插入一段與主要情節(jié)相關(guān)的情節(jié)或事件,幫助開展情節(jié)和刻畫人物。如《搜神記·于吉》,插敘孫策渡江襲許時災(zāi)難叢生、民不聊生的慘象,“時大旱,所在熇厲”(23),補充故事發(fā)生的時代背景。又如《搜神記·驢鼠》,亦插入了一段對郭璞為宣州參軍時異象的描述,“時有一物,大如水牛,灰色,卑腳,腳類象,胸前尾上皆白,大力而遲鈍,來到城下”(24),突出物怪的出現(xiàn)昭示著人事紛爭、政局變更的主題。

在故事行將結(jié)束之際,敘述者在文末接續(xù)與情節(jié)相關(guān)事件,補充敘述的內(nèi)容。如《搜神后記》“李子豫”圍繞李子豫醫(yī)術(shù)高明展開,敘述至李子豫用神藥殺死藏匿于人腹中的鬼魅,豫州刺史舍弟病愈。故事本已首尾完整,作品在文末續(xù)有“今八毒丸方是也”(25)的文字,彰顯李子豫醫(yī)術(shù)的澤被后世。又如《漢武故事》中“太子斷廷尉案”故事。漢武帝詔問太子裁斷廷尉殺繼母案,太子聰穎機智,審判公允,得朝廷上下大臣的一致贊賞。文末補充太子斷此案時的年齡,“時太子年十四,帝益奇之”(26),對太子幼齡即有過人之才的形象,無疑又增色不少。

運用預(yù)敘、插敘、補敘、倒敘等敘述手法,補充了與故事相關(guān)的背景,豐富了小說的材料。對大多為“殘章短制”的漢魏六朝小說而言,不失為增衍篇幅,使情節(jié)跌宕生姿的有效手段。此后,隨著小說發(fā)展,其篇幅有逐漸變長之勢,與打破常規(guī)時序、靈活借用多種敘述手法無不關(guān)系。

第三,以簡介人物開篇。

相較于以時序敘述故事,漢魏六朝小說采用開篇介紹人物,然后述人物所經(jīng)歷之事的篇目不是很多。《神異經(jīng)》“東王公”“善人”“尺郭”“邪木”“樸父”“格子”“先通”“山臊”“西王母”“綢”“磎鼠”等約20條,《西京雜記》“常滿燈被中香爐”“聞《詩》解頤”“惠生嘆息”“買臣假歸”“儉葬反奢”“辨《爾雅》”“袁廣漢園之侈”“古生雜術(shù)”“兩秋胡曾參毛遂”“母嗜雕胡”等約10條,《搜神記》中的“赤松子”“寗封子”“赤將子與”“偓佺”“彭祖”“葛由”“王子喬”“崔文子”“冠先”“祝雞翁”“河伯”“魯少千”“鉤弋夫人”“陰生”“葉令王喬”“薊子訓(xùn)”“徐登趙炳”等約70條,《搜神后記》“韶舞”“吳猛”“麻衣道士”“李子豫”“沙門曇猷”“雷公”“阿香”“虹丈夫”“何參軍女”“吳望子”“掘頭舡漁父”“文晃”等約40條,都在篇首簡要介紹人物。

漢魏六朝小說依照姓名→籍貫→官職→經(jīng)歷→事件的程式,開篇即簡介與故事人物相關(guān)的基本情況。故事人物的性情、音容笑貌,先于情節(jié)作用于接受者腦海,給接受者留下印象,有助于對故事人物的快速了解。簡單化、程序化的敘述方式,符合小說源自街談巷語、道聽途說,面向普通大眾,力求淺顯、明白曉暢的文體特性。

第四,文末附以“某某曰”評議。

史傳中隨處可見的文末評議,在漢魏六朝小說中并不常見。即使偶有采用,也主要集中在《拾遺記》《搜神記》這兩本小說集中。從《拾遺記》以“拾遺”命名,及作者編撰之由,就可看出作者“拾遺補闕”的歷史意識。蕭綺在序言中曰:“綺更刪其繁紊,紀其實美,搜刊幽秘,捃采殘落,言匪浮詭,事弗空誣,推詳往跡,則影徹經(jīng)史,考驗真怪,則葉附圖籍。若其道業(yè)遠者,則辭省樸素;世德近者,則文存靡麗;編言貫物,使宛然成章。數(shù)運則與世推移,風(fēng)政則因時回改?!?sup>(27)這種自覺的史家意識,使王嘉很自然地把史家筆法移用于小說創(chuàng)作,尤其是能體現(xiàn)創(chuàng)作者個人識見的文末議論。如“炎帝神農(nóng)”“虞舜”“夏禹”“殷湯”“周”“周穆王”“魯僖公”“周靈王”“燕昭王”“秦始皇”“前漢上”“前漢下”等歷朝、歷代君王故事,文末都有以“錄”標示的長篇議論性文字,與正史人物傳記后的論贊如出一轍。李劍國如此評論蕭綺的錄:“蕭綺的錄或在各條后,或在各篇末,凡三十七則。周中孚云:‘錄即論贊之別名也?!瘍?nèi)容大抵是就該條或該篇所記事進行發(fā)揮或補證。”(28)侯忠義先生也說:“蕭綺之‘錄’,相當于論、贊,是對書的內(nèi)容的分析和評價?!?sup>(29)《搜神記》“彭祖”“左慈”“江淮敗撪”“人僑妻”“賁羊”“犀犬”“彭侯”“池陽小人”“阿紫”“蒙雙氏”“熊渠”“蠶馬”等篇,也有以“某某曰”結(jié)尾的文末議論。

第五,故事真實可信。

漢魏六朝時期,巫術(shù)、迷信思想盛行。大凡生活中所出現(xiàn)的神奇怪誕之事,人們也往往當成實有其事來看待。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揭示了導(dǎo)致時人產(chǎn)生這種思想的根源:“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fēng),而鬼道愈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訖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其書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以為幽明雖殊途,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sup>(30)漢魏六朝小說中的一部分作品,特意標示故事來源有本可依,真實可信。

在篇首、文中或文末,指出故事源自史書。如《搜神記》“東海孝婦”,開篇即指出故事源自《漢書》,“荼與郁壘”出自《黃帝書》;故事發(fā)生之事,有今人可證,如《陸氏異林》“鐘繇”,《宣驗記》“梁清”,《冥祥記》“趙泰”;故事人物的壯舉福澤后世或今人可證其說不誣,如《博物志》“猴玃”“秦青韓娥”,《搜神記》“丁姑”,《志怪》“盧充”“夏侯弘”,《錄異傳》“如愿”等;故事發(fā)生之地,于今尚存,可資稽考,如《搜神記》“杜蘭香傳”“韓憑夫婦”“五力士”“三王墓”,《徐偃王志異》,《列異傳》“望夫石”等。

從整個漢魏六朝小說的發(fā)展趨勢來看,自產(chǎn)生伊始,雖自覺借用了史傳的筆法和體例,但是對單篇小說而言,它們對史傳筆法的借鑒和吸收,不僅局限于一種或幾種敘事體例,而且以《左傳》為首的編年體史書對它們的影響,比以《史記》為代表的紀傳體史書更明顯。尤其是《史記》在文末用“某某曰”來懲惡揚善的“敘述干預(yù)”,在漢魏六朝時期小說中并不多見。真正全方位融合、吸收史傳筆法的是唐代小說。

二、“史傳敘事體例”對唐代小說敘事結(jié)構(gòu)之影響

關(guān)于史傳敘事體例對唐代小說結(jié)構(gòu)的影響,學(xué)界多有論述。20世紀90年代以前,研究者多從唐代小說的淵源,探討史傳筆法對唐代小說家創(chuàng)作意識,唐代小說題材、人物形象塑造、主題等的意義。20世紀90年代以后,敘事學(xué)呈興盛之勢。研究者開始把視野轉(zhuǎn)向敘事學(xué),從新的視角進一步審視唐代小說與史傳文學(xué)。近年來,跨學(xué)科研究成為學(xué)術(shù)領(lǐng)域的熱點。部分研究者將敘事學(xué)、文體學(xué)相結(jié)合,重新闡釋史傳文學(xué)對唐代小說文體體制形成的意義。但是,他們較少關(guān)注唐代小說在發(fā)展過程中模仿史傳敘事體例在結(jié)構(gòu)上所體現(xiàn)出來的階段性演進特征。

初、盛唐時期的小說,對史傳體例的運用主要表現(xiàn)為或簡介故事人物,或在文末指出故事來源真實可信,或故事源自某一史書。

《魏洛京永寧寺天竺僧勒那漫提傳》《魏太山丹領(lǐng)釋僧傳》《唐京師普光寺釋明琛傳》等,小說在開篇即簡介故事人物。《唐京師普光寺釋明解傳》,敘述者于篇首介紹明解的住所、身世,特別突出地描寫了他的性情。因為其驕矜的個性,使他的人生發(fā)生重大變故。這種由人物身世、性情引出故事的結(jié)構(gòu)方式,意在幫助接受者了解故事人物,為故事的進一步發(fā)展埋下伏筆?!段簴|齊沙門釋明琛傳》《陳嚴恭》《崔彥武》《大業(yè)客僧》《韋仲珪》《孫寶》等,在文末均指明故事來源具有真實性。如唐臨《冥報記·孫寶》的結(jié)尾,作者交代故事是聽朋友所述:“臨以貞觀七年奉使江東,揚州針醫(yī)飄陁為臨說此云爾。寶見在也?!?sup>(31)以故事人物健在,印證故事內(nèi)容不虛。有些小說在篇末明確指出故事源于史書,如《段孝真冤報》交代故事出自《博物傳》,《梁遠皓段子京》出自《妖言傳》,《趙子元雇女鬼》出自《晉傳》,《崔浩》見于《后魏書》和《十六國春秋》等。

中晚唐、五代小說也運用了初、盛唐小說中常見的史傳敘事體例。與初、盛唐小說進行比較,其運用史傳體例最大的特點,是出現(xiàn)很多模仿“太史公曰”,用“某某曰”形式發(fā)表“論贊”的作品。《殷?;奁薹馐狭R賊死》篇末,有三水人對封氏不臣二主抗節(jié)就義的贊語:“噫!二主二天,實士女之丑行。至于臨??构?jié),乃丈夫難事,豈謂今見于女德哉!”(32)作者在文末對封氏妻誓死捍衛(wèi)貞節(jié)予以贊揚,以此警戒那些侍奉二夫之人,宣揚了迂腐的封建倫理。在此時期的單篇小說中,史傳敘事體例在很多作品中有較完整地體現(xiàn)。《李娃傳》《柳毅傳》《李章武傳》《南柯太守傳》等,小說以“傳”名篇,開篇便對故事人物的身世、性情、經(jīng)歷進行簡短的介紹;在敘述故事的過程中,都按故事發(fā)生時間的先后順序來敘述;在文末,都采用了史傳慣用的“某某曰”方式;作者在文中也特意標榜小說有補歷史之闕的史料價值。

唐代小說在結(jié)構(gòu)上對史傳的吸收,是其文體生成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唐代小說發(fā)展的不同時期,小說結(jié)構(gòu)表現(xiàn)出不同的特點。中晚唐、五代小說的結(jié)構(gòu),更接近史傳的敘事體例。

三、漢、唐小說敘事結(jié)構(gòu)之差異

據(jù)《太平廣記》、李時人編校的《全唐五代小說》、王汝濤《全唐小說》、李劍國《唐五代志怪傳奇敘錄》、寧稼雨《中國文言小說總目提要》等收錄、輯校的唐代小說作品,共2000多篇。這些小說作品對史傳敘事體例的運用與漢魏六朝小說相較,都采用了按時序敘述故事,在開篇、文中或文末交代人物身份、籍貫、性格;不改變故事整個時間流程的情況下,用倒敘、插敘、預(yù)敘或補敘手法交代與故事相關(guān)的環(huán)境或背景;文末交代故事來源,以表故事真實可信等敘事結(jié)構(gòu)方式。不同之處在于:

第一,唐代小說運用史傳筆法的頻率高于漢魏六朝小說。

以時序敘述故事。唐代小說中的絕大部分作品,如《冀州小兒》《李校尉外婆》《王志女》《劉公信妻》《陳氏母》《梁四公記》《龍鏡記》等,幾乎都是按照故事發(fā)生的先后時間敘述的。

交代故事人物基本情況。唐代小說在開篇、文中或文末簡介人物身份、籍貫、性格的小說有700多篇。如《古鏡記》《魏洛京永寧寺天竺僧勒那漫提傳》《魏太山丹領(lǐng)釋僧傳》《唐京師普光寺釋明琛傳》《補江總白猿傳》《東魏鄴下人》《北齊冀州人》《李山龍》《張法義》等。

力證故事來源真實可信。唐代小說在文末有明確標志,或道聽途說,或親眼所見,或朋友轉(zhuǎn)述等,說明故事來源確鑿有據(jù)的小說有100多篇,且大多集中在初唐時期,如《魏東齊沙門釋明琛傳》《陳嚴恭》《崔彥武》《大業(yè)客僧》《韋仲珪》《孫寶》《眭仁蒨》《孫迴璞》《梁遠皓段子京》《段孝真冤報》《趙子元雇女鬼》《崔浩》等。

以傳、記名篇或以傳、記、志命名小說集。唐代小說集大概有100多部,其中,以傳、記、志命名的有《廣異記》《冥報記》《志怪錄》《定命論》《續(xù)仙傳》《洽聞記》《玄怪錄》《續(xù)玄怪錄》《集異記》《定命錄》《博異志》《前定錄》《幽怪錄》《原化記》《纂異記》《集異志》《神仙感遇傳》等約70部。以傳、記命名的單篇小說有《中元傳》《古鏡記》《田布尚書傳》《仙游記》《李牟吹笛記》《李赤傳》《李章武傳》《長恨歌傳》《迷樓記》《封陟傳》《南柯太守傳》《昭義軍別錄》《侯真人降生臺記》《宣州昭亭山梓華君神祠記》《洞庭靈姻傳》《神異記》《秦夢記》《華岳靈姻傳》《高力士外傳》《唐京師普光寺釋明琛傳》《唐京師法海寺釋法通傳》《唐晅手記》《陳彥傳》《達奚盈盈傳》《異夢錄》《崔少玄傳》《梁大同古銘記》《梁九江東林寺釋道融傳》《張建章傳》《隋煬帝海山記》《隋蜀部灌口山竹林寺釋道仙傳》《隋鄭州會善寺釋明恭傳》《隋瀘州等行寺釋童進傳》《魂游上清記》《楊娼傳》《稚川記》《綠衣使者傳》《劉幽求傳》《燕女墳記》《薛昭傳》《雙女墳記》《鏡龍記》《廬江馮媼傳》《蘭亭記》《李娃傳》《鶯鶯傳》等50多篇。而在漢魏六朝小說中,以“傳”“錄”“記”命名的小說集有《穆天子傳》《漢武帝內(nèi)傳》《列異傳》《古異傳》《戴祚甄異傳》《謝氏鬼神列傳》《述異記》《海內(nèi)十洲記》《西京雜記》《搜神后記》《拾遺記》《漢武帝洞冥記》《齊諧記》《續(xù)齊諧記》《荊楚歲時記》《集靈記》《妒記》《異聞記》《玄中記》《郭季產(chǎn)集異記》《續(xù)異記》《旌異記》《冥祥記》《宣驗記》《祥異記》《博物志》《荀氏靈鬼志》《祖臺之志怪》《孔氏志怪》《幽明錄》《神怪錄》《劉之遴神錄》等接近40部,而以此方式命名的單篇小說則寥寥。從小說命名的特點,可看出唐代小說對史書的模寫更明顯。

第二,單篇唐代小說往往兼用了多種史傳敘事體例。

漢魏六朝小說處于小說發(fā)展的雛形階段,篇幅簡短是其文體的顯著特征。經(jīng)統(tǒng)計,雖有一些超過400字的篇目,如:

《蜀王本紀》“望帝”(約400字)。

《五丁力士》(約640字)。

《洞冥記》“東方朔”(約570字)。

《十洲記》“鳳麟洲”(約400字)。

《列異傳》“鮑子都”(約400字)、“談生”(約400字)、“蔣濟亡兒”(約450字)。

《神仙傳》“皇初平”(約410字)、“王遠”(約2100字)、“壺公”(約1400字)。

《靈鬼志》“外國道人”(約570字)。

《搜神記》“左慈”(約610字)、“杜蘭香傳”(約760字)、“成公智瓊”(約1600字)、“夏侯弘”(約480字)、“費孝先”(約400字)、“胡母班”(約730字)、“河伯婿”(約490字)、“丁婦”(約460字)、“王佑”(約710字)、“山徒”(約510字)、“赤厄三七”(約420字)、“三王墓”(約570字)、“范巨卿張元伯”(約500字)、“地中犬聲”(約490字)、“盤瓠”(約610字)、“女化蠶”(約560字)、“王道平”(約510字)、“李娥”(約830字)、“顏畿”(約400字)、“蔣濟亡兒”(約610字)、“文穎”(約400字)、“蘇娥”(約550字)、“紫玉”(約660字)、“駙馬都尉”(約650字)、“崔少府墓”(約1060字)、“度朔君”(約570字)、“張茂先”(約750字)、“安陽亭書生”(約410字)、“李寄”(約500字)、“葉令王喬”(約600字)、“管輅筮怪”(約500字)、“北斗南斗”(約400字)、“郭璞活馬”(約400字)、“趙公明參佐”(約700字)、“張璞”(約400字)、“白水素女”(約500字)、“陽雍伯”(約400字)、“赤厄三七”(約400字)、“廬陵亭”(約400字)、“犀犬”(約400字)、“斑狐書生”(約600字)、“蟬兒”(約400字)、“賈偶”(約400字)、“鵠奔亭”(約600字)、“文穎”(約400字)等。

《搜神后記》“徐玄方女”(約500字)、“白水素女”(約500字)、“放伯裘”(約620字)、“元相根碩”(約400字)、“麻衣道士”(約760字)、“虹丈夫”(約400字)、“盧充”(約1200字)、“舒禮”(約450字)。

《拾遺記》“薛靈蕓”(約670字)、“趙夫人”(約450字)、“糜竺”(約630字)、“武帝為撫軍”(約550字)、“魏帝為陳留王”(約500字)、“翔風(fēng)”(約600字)、“石虎于太極殿前起樓”(約430字)、“昆侖山”(約470字)、“蓬萊山”(約400字)、“方丈山”(約490字)、“員嶠山”(約480字)、“岱輿山”(約620字)、“昆吾山”(約540字)、“洞庭山”(約460字)。

《異苑》“梁清家諸異”(約520字)、“樂安章沉”(約400字)。

《幽明錄》“巫師舒禮”(約550字)、“劉晨阮肇”(約600字)、“余杭廣”(約620字)、“彭虎子斗鬼”(約400字)、“甄叔讓”(約800字)、“陳郡殷氏”(約400字)、“安世高”(約490字)、“晉元帝甲者”(約500字)、“盧真”(約400字)、“新死鬼”(約500字)、“賣胡粉女子”(約480字)、“趙泰”(約1600字)、“東方朔”(約970字)、“燃石”(約720字)。

《冥祥記》“趙泰”(約1100字)、“支法衡”(約400字)、“耆域”(約450字)、“史世光”(約450字)、“張應(yīng)”(約450字)、“董吉”(約500字)、“孫稚”(約440字)、“李清”(約500字)、“唐遵”(約500字)、“程道惠”(約660字)、“慧達”(約1200字)、“趙石長和”(約500字)、“僧規(guī)”(約1100字)、“司馬文宣”(約420字)、“王胡”(約460字)、“智達”(約700字)、“董青建”(約770字)、“劉薩荷”(約1550字)。

《雜鬼神志怪》“張禹”(約500字)、“夏侯弘”(約520字)。

《錄異傳》“小玉”(約590字)、“歐明”(約400字)、“如愿”(約400字)。

《述異記》“張氏少女”(約400字)、“黃苗”(約400字)。

《續(xù)齊諧記》“陽羨書生”(約600字)、“趙文韶”(約480字)、“王敬伯”(約2100字)。

《志怪》“張禹”(約420字)、“夏侯弘”(約620字)。

但是它們對史傳體例的運用局限于一種或某幾種筆法。以篇幅較長的《王敬伯》為例,小說開篇即對故事人物王敬伯的字號、籍貫、性情等簡短介紹,然后按赴役途中主人公行經(jīng)吳通波亭艷遇絕色女子展開情節(jié)。但是,文末并沒有史傳常見的以“某某曰”來傳達作者情感態(tài)度評價的議論性文字。而唐代的單篇小說,不少篇目都借用了完整的史傳體例,如《李娃傳》《柳毅傳》《南柯太守傳》《裴諶》《吳全素》《尹縱之》《李沈》《崔無隱》《獨孤遐叔》《李岳州》《張寵奴》等。尤其是文末以“某某曰”結(jié)束,成為唐代小說區(qū)別漢魏六朝小說文體的重要特征。文末議論,直接體現(xiàn)了作者對故事人物、事件的看法,也是唐人“有意為小說”的重要體現(xiàn)。

第三,唐代小說中的不少作品運用了漢魏六朝小說不常見的“互見法”。

“互見法”本是司馬遷的首創(chuàng),主要應(yīng)用于《史記》的人物傳記。這種方法是“將一個人的生平事跡,一件歷史事件的始末經(jīng)過,分散在數(shù)篇之中,參錯互見,彼此相補”(33)。唐代小說中的一部分作品,也用類似于此的方法,作者特意在文中或文末指出小說中的人物、事件與史書形成一種互補或?qū)?yīng)的關(guān)系,以此來塑造人物、敘述事件。

在唐代小說中,明確指出已有史書為其立傳,記載了人物的主要事件,此文則是選擇本傳未記載的零星事件的篇目有:《蔡少霞》《葉靜能話》《鄴侯外傳》《周廣傳》《崔無隱》《涼國武公》《李愬》《顏真卿》《二十七仙》《文簫》《獨孤穆》《馬周》《僧伽大師》等。還有一部分作品在篇末交代故事的內(nèi)容與史籍可以相互應(yīng)證,相互補充。如在《夢鐘馗》篇末,作者交代小說轉(zhuǎn)述的是《逸史》所沒有的內(nèi)容,是為了補《逸史》之闕。這體現(xiàn)了在史學(xué)盛行、修史至上的唐代,小說作者以小說“補史之闕”的創(chuàng)作意識。

要之,漢唐小說作者模仿史傳敘事體例講述故事,形成了小說的敘事結(jié)構(gòu)。但是,在漢唐小說發(fā)展的不同時期,小說的敘事結(jié)構(gòu)又有一些變化。漢魏六朝小說主要受以《左傳》為代表的編年體史書影響,時間成為作者組織情節(jié)的重要方式。而唐代小說既受編年體史書的影響,又受《史記》紀傳體史書的影響。史傳以“傳”為名,采用人物傳記式的開頭和結(jié)尾,以人物生平始終為脈絡(luò),嚴格按時間順序展開情節(jié),敘事中間有作者評論,文末常以“某某曰”發(fā)表論贊。這種敘事體例,在唐代小說的許多作品中都有體現(xiàn),并且多表現(xiàn)為一篇兼?zhèn)涫穫鞯亩喾N筆法。

在敘事結(jié)構(gòu)上,唐代小說更接近史傳的敘事體例:“歷史敘事的形式原則,給唐代小說提供了一個形式外殼;歷史敘事的敘事本質(zhì),則給小說提供了一個區(qū)別于歷史而相對獨立的參照系統(tǒng),我們正是在明確了何為歷史之后,才能明確地指出文學(xué)小說文體的正式發(fā)生?!?sup>(34)

第二節(jié) “史識”對小說敘述干預(yù)及漢唐人小說觀念的影響

在中國傳統(tǒng)目錄學(xué)中,小說一直隸屬于子部或史部,與子、史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小說與子、史雜糅,難以截然區(qū)分的事實,正體現(xiàn)了當時人們復(fù)雜的小說觀。

《漢書·藝文志》著錄的十五家小說,據(jù)存目可知有《伊尹說》《鬻子說》《周考》《青史子》《師曠》《務(wù)成子》《宋子》《天乙》《黃帝說》《封禪方說》《待詔臣饒心術(shù)》《待詔臣安成未央術(shù)》《臣壽周紀》《虞初周說》《百家》。這十五家小說,類屬于子部,有千三百八十篇,今皆亡佚不存(35)。對于其性質(zhì)、內(nèi)容,魯迅曾說:“諸書大抵或托古人,或記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淺薄,記事者近史而悠謬者也?!?sup>(36)魯迅《古小說鉤沉》對其亡佚的部分作品進行了輯錄。對現(xiàn)存可考的作品進行分析,可發(fā)現(xiàn)《藝文志》把小說歸入子部,很大程度上是受小說篇名的影響,而不是根據(jù)其文體特征:

伯牙鼓琴,鐘子期聽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鐘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選之間,而志在流水,鐘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湯湯乎若流水?!辩娮悠谒?,伯牙破琴絕弦,終身不復(fù)鼓琴,以為世無足復(fù)為鼓琴者。非獨琴若此也,賢者亦然。雖有賢者,而無禮以接之,賢奚由盡忠?猶御之不善,驥不自千里也。(37)

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嬰兒于空桑之中,獻之其君。其君令烰人養(yǎng)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夢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東走,毋顧?!魅眨暰食鏊?,告其鄰,東走十里,而顧其邑盡為水,身因化為空桑?!惫拭灰烈4艘烈丈V室?。長而賢。湯聞伊尹,使人請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歸湯。湯于是請娶婦為婚。有侁氏喜,以伊尹為媵送女。故賢主之求有道之士,無不以也;有道之士求賢主,無不行也;相得然后樂。不謀而親,不約而信,相為殫智竭力,犯危行苦,志歡樂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固不獨。士有孤而自恃,人主有奮而好獨者,則名號必廢熄,社稷必危殆。故黃帝立四面,堯、舜得伯陽、續(xù)耳然后成,凡賢人之德有以知之也。(38)

這兩則故事,經(jīng)學(xué)者考釋為十五家小說中的佚文。在敘事體例上,與史家筆法類似。這些作品的命名跟《老子》《莊子》《孟子》等諸子相同,目錄學(xué)將之劃入到小說家一類。到《隋書·經(jīng)籍志》仍然如此?!端鍟そ?jīng)籍志》把敘事意味很濃的《燕丹子》《世說新語》《汲冢瑣語》等劃入到小說家,而其他類似于以史傳命名的《搜神記》《列異傳》《搜神后記》等歸入史傳類。也就是說,小說的命名方式是目錄學(xué)家劃定其歸屬的重要依據(jù)。否則很難解釋《隋書·經(jīng)籍志》把小說意味很濃的《燕丹子》《世說新語》《汲?,嵳Z》歸入到小說家一類,而把跟它們性質(zhì)相同的《搜神記》《搜神后記》《神仙傳》等歸入到史部一類。這種觀念直到北宋才徹底改變?!缎绿茣に囄闹尽穼⑦@些作品從史傳中剔除,歸入小說家。

漢唐時期,小說自覺運用史傳筆法,目錄學(xué)家也將很大一部分小說類屬于史傳,說明了小說家們有“擬史”的情結(jié)。這種意識發(fā)展到唐代愈益明顯,以致小說的文體結(jié)構(gòu)與史傳也日益趨同。但在小說觀念上,一方面“小道不經(jīng)之說”的自卑,讓人們從骨子里瞧不起小說。甚至清代紀昀編修《四庫全書總目》時,竟然對其只字不提。另一方面,小說家竭力標榜自己所敘之事為“實錄”,可補“史之闕”。小說想倚靠史傳而無法消弭與其的界限,想與史傳同被世人重視而無法取得與之抗衡地位的尷尬,反而保留、發(fā)展了屬于自己獨有的文體特性,有著不同于史傳的發(fā)展軌跡,為中國古代文體增添了一道靚麗的風(fēng)景。

“擬史”的創(chuàng)作意識體現(xiàn)了史學(xué)家的“史識”?!笆纷R”是歷史家的觀察力和史學(xué)家盡可能客觀公正選擇、編撰歷史事實的氣量和膽識。但歷史記敘者并非沒有自己的立場和觀點,如趙白生所言:“史家不再僅僅滿足于做一個奴婢式的編年史家,他要把‘判斷’、‘創(chuàng)造’和‘心靈’融入事實。其結(jié)果,我們所看到的不是純粹的事實,而是在歷史學(xué)家想像里‘重演’過的歷史事實。不少史家雖然拒絕承認自己的主觀介入,但他們誰也否認不了選擇本身就涉及‘判斷’,敘述過程多少含有‘創(chuàng)造’的行為,對事件的闡釋沒有‘心靈’的投入就難以賦予歷史以生命。說到底,歷史事實是史家的胎兒?!?sup>(39)以這種“史識”進行小說創(chuàng)作,變成了作者對小說敘述的一種干預(yù)。“干預(yù)”,趙毅衡《當說者被說的時候——比較敘述學(xué)導(dǎo)論》闡述了其涵義,在傳統(tǒng)小說文本中,敘述者經(jīng)常把敘述故事這一本職工作放下不管,反而談起自己的敘事方式,或?qū)ψ约簲⑹龅娜宋锖颓楣?jié)加以評論。人們將敘述者對敘述的議論,稱為敘述干預(yù)(40)。干預(yù)體現(xiàn)了漢唐人“有意為小說”的創(chuàng)作意識,是小說文體發(fā)展、演變的重要因素。

一、求真——合乎情理

前人常用“實錄”一詞來評價最好的歷史著作。班固評司馬遷及其《史記》“有良史之材”,“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41)。對于史傳的求真,齋藤正謙也說:“讀一部《史記》,如直接當時人,親睹其事,親聞其語,使人乍喜乍愕,乍懼乍泣,不能自止。是子長敘事入神處?!?sup>(42)追求真實、征信被認為是歷史敘事的基本原則,也是漢魏六朝小說家敘事的一種追求。

漢魏六朝時期,神仙方術(shù)、迷信思想盛行,小說中不乏神奇荒誕、怪異不經(jīng)的內(nèi)容,但小說作者都是把它們當成實有其事來記述?!端逯尽穼⑽簳x南北朝的志怪小說主要歸于史部雜傳類,其小序說:“古之史官,必廣其所記,非獨人君之舉?!何牡塾肿鳌读挟悺?,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傳》,以敘圣賢之風(fēng)。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眾,名目轉(zhuǎn)廣,而又雜以虛誕怪妄之說。推其本源,蓋亦史官之末事也?!?sup>(43)所謂“鬼物奇怪之事”,當時人視為實有,以史家“實錄”原則予以記載。明胡應(yīng)麟就認為六朝小說“多是傳錄舛訛”,“未必盡幻設(shè)語”(44)。其中的“變異之談”只是一種“實錄”,而非“意識之創(chuàng)造”。晉郭璞注地理博物體小說《山海經(jīng)》時,力證書中“閎誕迂夸,多奇怪俶儻之言”(45)信而有征。干寶在《搜神記》序言中說明《搜神記》的編寫“考先志于載籍,收遺逸于當時”,“訪行事于故老”,是對“一耳一目之所親聞睹”的記錄(46)

小說家往往在開篇、文中或文末,用議論性文字強調(diào)故事的真實可信。如《搜神記》“成公智瓊”條,文末以干寶、郭璞由卦象論神女身份結(jié)束:

弦超為神女所降,論者以為神仙,或以為鬼魅,不可得正也。著作郎干寶以《周易》筮之,遇《頤》之《益》。以示寮郎,郭璞曰:“《頤》貞吉,正以養(yǎng)身,雷動山下,氣性唯新。變而之《益》,延壽永年,龍乘銜風(fēng),乃升于天:此仙人之卦也?!?sup>(47)

干寶、郭璞歷史上都實有其人。干寶以著作郎領(lǐng)國史,郭璞是晉代的文學(xué)家。文末借干寶、郭璞的論辯性對話,證故事不虛。晉神仙家葛洪《抱樸子·論仙》極力宣揚神仙確實存在,《神仙傳》是部紀實之作。無神論者揚雄雖言“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終。自然之道也”(48),“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49),謂生死只不過是自然規(guī)律,神仙鬼怪之說是無中生有,但他也寫了荒誕怪奇的《蜀王本紀》。應(yīng)劭的情況與他類似。不僅如此,史書的編撰者,亦把小說當成“信史”。在有晉一代,形成了“小說入史”“史入小說”的潮流?!妒吠āげ勺吩疲骸皶x世雜書,諒非一族,若《語林》、《世說》、《幽明錄》、《搜神記》之徒,其所載或詼諧小辯,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食伦稌x史》,多采以為書?!?sup>(50)在那些“擇取不精”的史書修撰中,從小說中選材,也已屢見不鮮?!峨s說上·史記》云:“近見皇家所撰《晉史》,其所采亦多是短部小書,省功易閱者,若《語林》、《世說》、《搜神記》、《幽明錄》之類是也。如曹、干兩氏《紀》,孫、檀二《陽秋》,則皆不之取。故其中所載美事,遺略甚多?!?sup>(51)就連“皇家”修史,也多取于小說,可見史學(xué)家對其的信奉與推崇。

唐時對“小說”的真,已不是“事件”的真實。他們意識到小說中所描寫的怪誕之事只不過是作者的虛構(gòu)、幻筆,現(xiàn)實不可能發(fā)生。史學(xué)家劉知幾對史書把小說中明顯有違常理的事件不加考慮的照搬載入史冊,如師曠和軒轅、公明和方朔生于同世,堯八眉,夔一足,深惡痛絕。指責(zé)《晉史》多取材于《世說新語》,批評其作者“厚顏”:“而皇家撰《晉史》,多取此書。遂采康王之妄言,違孝標之正說。以此書事,奚其厚顏!”(52)在《書事》篇更是把《晉史》視為鬼神傳錄,批判其記事記言非要、不經(jīng):“而王隱、何法盛之徒所撰晉史,乃專訪州閭細事,委巷瑣言,聚而編之,目為鬼神傳錄,其事非要,其言不經(jīng)。異乎《三史》之所書,《五經(jīng)》之所載也。”(53)他們對作品真實的要求,更多的是一種符合人情物理的真實,“小說應(yīng)真實描繪人物的性情,反映社會生活的真實情狀及其內(nèi)在的必然性和規(guī)律性。……小說的藝術(shù)生命在于真實性,在于逼真地寫出人情、事理。人物的思想行為和事件的發(fā)展都要符合生活的邏輯,只有寫出日常生活中普通、平凡的人情世態(tài),才能給讀者以審美享受。脫離生活真實的荒誕離奇的情節(jié),卻不能引起讀者的美感(54)?!比饲槲锢肀臼侨~晝評《水滸傳》的批語,反映出中國古典小說從英雄傳奇向人情小說轉(zhuǎn)變的歷史趨勢,并對以后中國古代小說批評家重視小說的真實性產(chǎn)生很大影響??稍缭诰嗝?00多年的唐代,小說家就已將之運用于小說的創(chuàng)作。

唐代的小說家,雖竭力標榜故事有源可本,有據(jù)可查,如《鄧甲》,以故事人物猶存人世,證故事所敘之事不虛:“甲后居茅山學(xué)道,至今猶在焉?!?sup>(55)又如《仆仆先生》,以紀念性建筑,表故事所述確有其事:“州司畫圖奏聞,敕令于草屋之所,立仆仆先生廟,今見在?!?sup>(56)但是,作者非常清楚,故事的主要人物,及所發(fā)生的事件是虛構(gòu)的,所有材料只是借以表達主題思想的手段。敘述者橫亙在讀者與故事之間,直接對故事人物、事件進行解說、評價,如《張鎬妻》,故事嚴格按事件發(fā)生的先后順序來謀篇布局,除對情節(jié)作客觀的敘述和形象的描繪,開篇就有敘述者的主觀議論和補充性說明:“張鎬,南陽人也。少為業(yè)勤苦,隱王房山,未嘗釋卷?!?sup>(57)這段文字讓接受者對張鎬的人物形象有個整體的印象,為他有幸遇仙女、在官場權(quán)勢顯赫埋下伏筆。這段奇遇形式是虛幻的,其內(nèi)核隱藏的卻是未能謀得一官半職的讀書人,或仕途不順的官宦,對現(xiàn)實失意的一種自我解脫、安慰。敘述者也可以潛入故事人物,借人物的話語間接表達自己的看法。如《陶尹二君》,古丈夫在陶尹二君的詢問中,娓娓道出了自己的身世、經(jīng)歷:

余,秦之役夫也。家本秦人。及稍成童,值始皇帝好神仙術(shù),求不死藥,因為徐福所惑,搜童男童女千人,將之海島。余為童子,乃在其選。但見鯨濤蹙雪,蜃閣排空,石橋之柱欹危,蓬岫之煙杳渺??衷狒~腹,猶貪雀生,于難厄之中,遂出奇計,因脫斯禍。歸而易姓業(yè)儒,不數(shù)年中,又遭始皇煨燼典墳,坑殺儒士,韨紳泣血,簪紱悲號。余當此時,復(fù)在其數(shù),時于危懼之中,又出奇計,乃脫斯苦。又改姓氏為板筑夫,又遭秦皇欻信妖妄,遂筑長城,西起臨洮,東之海曲,隴雁悲晝,塞云咽空,鄉(xiāng)關(guān)之思魂飄,砂磧之勞力竭,墮趾傷骨,陷雪觸冰。余為役夫,復(fù)在其數(shù)。遂于辛勤之中,又出奇計,得脫斯難。又改姓氏而業(yè)工,乃屬秦皇帝崩,穿鑿驪山,大修塋域,玉墀金砌,珠樹瓊枝,綺殿錦宮,云樓霞閣,工人匠石,盡閉幽隧。余為工匠,復(fù)在數(shù)中。又出奇謀,得脫斯苦。凡四設(shè)權(quán)奇之計,俱脫大禍。知不遇世,遂逃此山,食松脂木實,乃得延齡耳。此毛女者,乃秦之宮人,同為殉者;余乃同與脫驪山之禍,共匿于此,不知于今經(jīng)幾甲子耶?(58)

古丈夫已加入仙籍,人世的紛爭,他全已看透。但他的言語仍飽含著對人世滄桑的感嘆,對戰(zhàn)爭的控訴。顯然,這與笑看紅塵、超然物外的神仙身份全然不符。深究古丈夫的此番言論,不難發(fā)現(xiàn),是作者借古丈夫之口而為之。通過古丈夫?qū)ψ约侯嵟媪麟x的人生和災(zāi)難性經(jīng)歷的描述,揭露了社會動蕩、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現(xiàn)實,也間接告訴讀者,昏君、暴政是導(dǎo)致百姓生活不幸的根源。

在《陶尹二君》中,作者跳出故事之外,借“修煉成仙”故事的外殼,以古丈夫為見證人的身份自述,意在反映當時的社會問題。接受者從古丈夫違反常態(tài)的話語中也不難明白,他的“避世”“成仙”是不得已而為之,表達了作者對清明盛世期待和向往的主題。這種敘述方式,是作者對故事進行的干預(yù),“是語態(tài)的文體功能的一種表現(xiàn),選擇恰當?shù)臄⑹稣Z態(tài)不僅能獲得某種敘述趣味,從枯燥單調(diào)的場面中發(fā)掘出某種詩意;而且還能構(gòu)筑某種敘述背景,以襯托出主題,傳達文本的意義內(nèi)涵”(59)

敘述者還可以在文末用“某某曰”借以表達主題,寓褒貶于敘事之中,離奇怪異的作品也因有所寓意而更符合情理。如高彥休《闕史·王居士神丹》敘述老翁用神丹、法術(shù)救活垂死女子的故事。篇末有“參寥子”的贊語:

參寥子曰:“奇絕之藝,和、扁之術(shù),何代無之?有實藝而無諂行者,公卿之門不內(nèi),賈生所以慟哭于時事也,愚知誼心?!?sup>(60)

老翁施救時,女子家人不信其醫(yī)術(shù),百般阻攔。老翁秉持治病救人之善心,用“神術(shù)”將女子救活。故事表層雖贊譽老翁法術(shù)、醫(yī)術(shù)高明,篇末“參寥子”的話才將主旨全盤托出。故事寫女子家人將身懷絕藝的老翁拒之門外,實際上是寫與其有相似遭遇的賈誼,更是寫懷才不遇、長期沉淪下僚的自己。正因為作者對老翁、賈誼持“了解之同情”,才以“神人行醫(yī)”故事抒發(fā)對統(tǒng)治階級不任用賢才的憤懣,以及懷才不遇的感傷。

與漢魏六朝小說相比較,唐代小說關(guān)涉的人物更多,內(nèi)容更豐富,情節(jié)也更復(fù)雜。文末主題的揭示,既可引導(dǎo)接受者把握作品的蘊意,與作者產(chǎn)生共鳴,也達到了以主題貫穿全文、統(tǒng)率全篇的藝術(shù)效果。

作品是賦予了作者思想、情感的創(chuàng)作之物,故事人物、敘述者是作品的重要構(gòu)成因素。在小說中,“敘述者或者僅僅以極其客觀的方式敘述文學(xué)文本世界之中的人物及其言語和行為……有時候同樣存在外露性作者敘述聲音,就是作者作為敘述者雖然并不是文學(xué)文本故事世界之中的一個人物,但是他可以通過旁觀者和敘述者的有利地位不時表露自己對于事件及其參與者的看法,乃至認識和評價”(61)。作者或直接評說,或通過敘述者、故事人物介入故事。但不管采用哪種敘述方式,故事都間接成為詮釋作者思想的一種方式,體現(xiàn)了作者對小說的干預(yù)。

漢魏六朝的小說觀是信史的實錄觀,認為小說應(yīng)忠實于歷史與社會事實。小說編撰者抱著還原事件真實面貌的理念,對小說作品進行收集、整理、結(jié)集。形成于漢魏六朝的所謂“小說”,實際上是小說家將流傳于民間里巷的小家之言編撰而成的“小說書”。這些書是一種最廣義的“集體創(chuàng)作”。編采者最大的作用,只在于結(jié)集及潤色,客觀呈現(xiàn)事件的真實面貌(62)。不過,這種客觀、公正、直書本身就體現(xiàn)了作者的一種立場。唐代的小說觀是符合“人情物理”的小說觀,作者的客觀敘述,“只不過是把作者的立場觀點隱蔽起來罷了。然而作者又不愿把自己的觀點隱蔽得讀者無從知曉,于是在遣詞造句上頗費斟酌,常常在微言中寓藏大義”(63)。他們在寫人、敘事的過程中,按照自己的某種思想、觀念來選擇組織、加工材料,發(fā)揚《春秋》之義,“揮昔而照今”(64),繼承了史傳文學(xué)修辭的傳統(tǒng)。這種敘述方式,讓唐代小說比以實錄自詡的漢魏六朝小說更具真實性。

二、弘揚佛道儒教——勸誡世人

“劉知幾倡史有三長之說,而尤重在識”(65),要求史家“具備秉筆直書,忠于史實的品德和應(yīng)有的獨立見解”(66)。這種見解,在漢魏六朝小說中體現(xiàn)為小說編撰者以愛憎分明的思想意識,弘揚佛道儒教,傳達自己的人生信仰、理念;在唐代小說中,則進一步演變成小說家以是非分明的處世態(tài)度,對世人進行勸誡。這兩種方式,都體現(xiàn)了作者對作品的干預(yù)。

漢魏六朝小說主要以志怪、志人為主,記錄神仙道術(shù)、巫祝龜策、殊方異物以及人物的言談舉止和軼聞瑣事,弘揚佛法、道術(shù)、儒教。志怪作者王浮、陶弘景、葛洪、王嘉等本人都是道士,張華、郭璞、蕭吉等都是陰陽五行家,曇永、凈辯是沙門,王琰、王曼穎、蕭子良、梁元帝等為在俗的佛教徒,所以此時期特多《冥祥記》之類“釋氏輔教之書”。六朝文人也普遍接受佛道思想,宗教迷信觀念極大地支配著他們的寫作,自然也會秉筆弘法。

古今語怪之祖的《山海經(jīng)》(67)融合了神仙方術(shù)、地理博物和儒家觀念。如詳述祭祀山神的儀式,“凡釐山之首,自鹿蹄之山至于玄扈之山,凡九山,千六百七十里。其神狀皆人面獸身。其祠之:毛用一白雞,祈而不糈;以采衣之”(68),云某物出現(xiàn)昭示人間治亂,“有獸焉,其狀如禺而四耳,其名長右,其音如吟,見則郡縣大水”(69),“有鳥焉,其狀如鴟而人手,其音如痺,其名曰欪,其名自號也,見則其縣多放士”(70),顯然是神仙方士之言。這些在《山海經(jīng)》中隨處可見,還有一些文字意在表露作者以之宣揚儒教。如《南山經(jīng)》“有獸焉,其狀如貍而有髦,其名曰類,自為牝牡,食者不妒”(71),“禱過之山”,“五采而文,名曰鳳凰,首文曰德,翼文曰義,背文曰禮,膺文曰仁,腹文曰信”(72),《中山經(jīng)》“其上有木焉,葉狀如棃而赤理,其名曰栯木,服者不妒”(73),《北山經(jīng)》“其中多鮆魚,其狀如儵而赤麟,其音如叱,食之不驕”(74),“有鳥焉,其狀如梟而白首,其名曰黃鳥,其鳴自叫,食之不妒”,《海外東經(jīng)》“君子國在其北,衣冠帶劍,食獸,使二大虎在旁,其人好讓不爭”(75)等,儒家的“仁義禮智信”“不驕”“不妒”等,都得到了充分的表現(xiàn)。與《山海經(jīng)》同為地理博物體小說的《神異經(jīng)》,書中亦摻合著神仙方術(shù)和儒家觀念。如食何樹果實可以成仙,自是神仙家言,對渴盼成仙之人無疑有很強的吸引力。此書更為突出的是在異人異物描寫中處處表現(xiàn)儒家思想,上引窮奇、饕餮、不孝鳥等,再者如《東荒經(jīng)》云南方有人“恒恭坐面不相犯,相譽而不相毀,見人有患,投死救之,一名敬,一名美,不妄言”,《西荒經(jīng)》云渾沌“人有德行而往抵觸之”,《中荒經(jīng)》云天立不孝鳥,“畀以顯忠孝憂”。小說作品“在這些近乎游戲的或正面或反面或贊美或諷喻的形象中,都包含著作者旨在宣揚儒家倫理道德的思想評價”(76)。譚獻《復(fù)堂日記》卷五稱其“亦有風(fēng)議之遺意”(77)。志怪小說之翹楚的《搜神記》,亦有數(shù)量眾多的宣揚儒家孝道的故事,如“王祥”“王延”“楚僚”“郭巨”“衡農(nóng)”“東海孝婦”“犍為孝女”“劉殷”等。王嘉《拾遺記》也多引儒家教條,卷三善星文者游說宋景公“德之不均,亂將及矣。修德以來人,則天應(yīng)之祥,人美其化”(78),卷三周靈王部分的錄語批評他“惟奢縱惑心”(79),更說他“溺此仙道,棄彼儒教”,只有“觀過才能知仁”,更是堂而皇之地弘揚儒教。

漢魏六朝小說也有不少宣示佛法靈異,弘揚佛教的作品。記載鬼神物魅與人生死禍福之關(guān)系的《幽明錄》,就有不少佛法果報的怪誕之說。如宣揚奉佛得福的故事,“石長和”“康阿德”“趙泰”等,都借死而復(fù)生者,進行說教。趙泰入冥間,冥吏就開始盤問“生時所行事,有何罪故,行何功德,作何善行”(80),并告之冥間審判以佛法為準的,“人死有三惡道,殺生禱祠最重。奉佛持五戒十善,慈心布施,生在福舍,安穩(wěn)無為”(81),文末更是赤裸裸地直接要求其返回人間后信奉佛法,昭示世人:“有算三十年,橫為惡鬼所取。今遣還家。由是大小發(fā)意奉佛,為祖、父母及弟懸幡蓋、誦《法華經(jīng)》作福也?!?sup>(82)張華《博物志》“異聞”、干寶《搜神記》“琴高”“人死復(fù)生”“桓氏復(fù)生”“王道平”“河間郡男女”“李娥”“戴洋復(fù)生”“柳榮張悌”“馬勢婦”“顏畿”“馮貴人”“杜錫婢”“廣陵諸冢”、陶淵明《搜神后記》“徐玄方女”“干寶父妾”“陳良”、劉敬叔《異苑》“徐女復(fù)生”“樂安章沉”“盧貞”“瑯邪人”等都是以“死而復(fù)生”為題材的作品,通過生人親歷冥間之所見、所聞、所感,渲染地域的陰森恐怖,達到使人信佛的目的。

唐襲漢魏六朝小說之余風(fēng),仍有宣揚佛理的作品。從《冥報記》《冥報拾遺》《高僧傳》《續(xù)高僧傳》《冥祥記》等小說集的命名,就可看出作者以之傳教的意識。但傳教已不是小說的主要宗旨,作者往往在文末或文中用《史記》論贊式議論,來傳達自己對故事人物、事件的看法,達到警戒、教化世人的目的:

《史記》中的全部“太史公曰”均可視為司馬遷史論而加以貫通的研究,是符合歷史發(fā)展的實際的?!疤饭弧毙问缴鲜欠伦浴蹲髠鳌返摹熬釉弧?,而《史記》發(fā)展成為序贊論的系統(tǒng)史論,卻是司馬遷的首創(chuàng),不過司馬遷并沒有命名曰序曰贊。《史通》卷四《論贊篇》和《序例篇》正式論列“太史公曰”為序為贊,也就成了通稱。(83)

史籍中的論贊,本是作者對歷史的剖析和史實的補充,是“史論”的一部分。而唐代小說中的一部分論贊式議論,則體現(xiàn)了作者對故事人物、事件的褒貶評價和創(chuàng)作者主體對故事的介入。唐代小說模擬論贊方式結(jié)束全篇以達到教化目的的篇目有:《毛穎傳》《李赤傳》《河間傳》《謝小娥傳》《非煙傳》《王知古為狐招婿》《殷保晦妻封氏罵賊死》《王表》《裴晉公大度》《任氏傳》《王居士神丹》《韋進士見亡妓》《薛氏子為左道所誤》《田布尚書傳》《婁師德》《李可及戲三教》《南柯太守傳》《馮燕傳》等接近20篇。

《河間傳》敘述一個素有“賢操”的女子,因眾親戚設(shè)圈套而道德防線潰于一旦,變?yōu)轳斎寺犅劦氖帇D,最后成為色情狂而死的故事。文末有柳先生的贊語:

柳先生曰:天下之士為修潔者,有如河間之始為妻婦者乎?天下之言朋友相慕望,有如河間與其夫之切密者乎?河間一自敗于強暴,誠服其利,歸敵其夫猶盜賊仇讎,不忍一視其面,卒計以殺之,無須臾之戚。則凡以情愛相戀結(jié)者,得不有邪利之猾其中耶?亦足知恩之難恃矣!朋友固如此,況君臣之際,尤可畏哉!余故私自列云。(84)

文末議論揭示創(chuàng)作的緣由,升華主題的同時,將接受者的思緒從離奇情節(jié)中拽出,體認故事蘊含的深義。關(guān)于《河間傳》的寓意,前人闡論甚多,且褒貶不一,如胡寅《致堂讀史管見》卷二四《唐紀·憲宗》、王楙《野客叢書》卷二〇《河間傳意》、戴埴《鼠璞》卷下《柳子厚文》、方鵬《責(zé)備余談》卷下《韓柳文章大家》等。卞孝萱《唐傳奇新探》運用陳寅恪“文史互證”方法,聯(lián)系柳宗元生活的政治、時代背景,及其人生經(jīng)歷,對前人說法一一辯證,得出《河間傳》并不是一部淫穢之作,而是作者借用自屈原以來的“香草美人傳統(tǒng)”,以“淫婦人詆憲宗”:“在李忠言一派失敗,俱文珍一派勝利,‘永貞內(nèi)禪’,王叔文集團遭受迫害的背景下,長期被貶的柳宗元,以詩文發(fā)泄怨懟,矛頭所向,直指憲宗,《河間傳》乃其一耳。”(85)作者在文末用“柳先生曰”,剖示了人性固有的弱點,勸誡置國家百姓利益于不顧的國君、大臣,因個人私利而出賣朋友的邪惡之徒,警告世人要審視自己身邊的人,也蘊含著“朋友之恩難恃,君臣之際可畏”的人生感嘆。

李公佐在《南柯太守傳》的文末,從出世的角度看世間的榮華富貴、得失生死:

前華州參軍李肇贊曰:“貴極祿位,權(quán)傾國都,達人視此,蟻聚何殊!”(86)

故事前半部分描寫淳于棼榮耀一時:入槐安國當駙馬,擔(dān)任“南柯太守”,與公主生育子女。后半部分寫淳于棼的失意:與檀蘿國交戰(zhàn)失敗,公主病死,被遣送回家。沿途破車惰卒,夢突驚醒。醒來后發(fā)現(xiàn)“槐安國”和“檀蘿國”竟都是蟻穴。夢中場景歷歷如現(xiàn),淳于棼不由得感慨萬千。李公佐以“夢境”寫現(xiàn)實人生,警醒世人以超然物外的態(tài)度對待功名利祿,也諷刺了那些為追逐名利而不擇手段之徒,希望世人引以為戒。《裴晉公大度》的文末亦用“贊”的形式,贊譽裴晉公胸懷寬廣,告誡世人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參寥子曰:禰衡恃才名傲黃祖而死,正郎以直氣詆晉公而生。尊賢容眾之風(fēng),山高水深之量,較之古今,懸雞鳳矣。至于皇甫正郎螫指而碎眾巢,信乎拔劍逐蠅之說?!?sup>(87)

漢魏六朝小說中的女子,較少受到封建倫理道德的束縛。作者很少站在衛(wèi)道士的立場,勸說或表彰女子的貞潔。而晚唐、五代小說描述了諸多貞烈女子的形象。如《殷保晦妻封氏罵賊死》,敘述者鋪敘封夫人之溫柔賢淑后,即筆鋒突轉(zhuǎn),正面描寫了她與反賊抗爭的壯烈場面。篇末有三水人的贊語:

三水人曰:“噫!二主二天,實士女之丑行。至于臨??构?jié),乃丈夫難事,豈謂今見于女德哉!”渤海之媛,汝陰之嬪,貞烈規(guī)儀,永光于彤管矣。辛丑歲。遐構(gòu)兄出自雍,話玆事,以余有春秋學(xué),命筆削以備史官之闕。(88)

廣明元年,黃巢渡過淮河,攻陷東都,十二月甲申晡時遂入長安(89)。小說寫的就是在農(nóng)民軍逼近都城之情形下,封氏不臣二主誓死捍衛(wèi)自己貞節(jié)的剛烈之舉。這種不懼強敵、誓死抗爭的行為,體現(xiàn)了那個時代對貞烈女子的評判標準。作者皇甫枚頗以“史才”自負,他在小說中強調(diào)記載封氏的故事是“筆削以備史官之闕”?;矢γ兜目捶ㄒ驳玫搅艘恍┦穼W(xué)家的認可。如宋代歐陽修、宋祁等人修撰《新唐書》時,就將此篇列入205卷的《列女傳》。作者在文末對封氏妻誓死捍衛(wèi)貞節(jié)的高風(fēng)亮節(jié)予以褒贊,宣揚了迂腐的封建倫理。唐代類似于此的作品不少。李公佐《謝小娥傳》聲稱創(chuàng)作這篇小說是為了“儆天下逆道亂常之心”“觀天下貞夫孝婦之節(jié)”,意在宣揚這位奇女子的貞與節(jié)?!独钔迋鳌贰度问蟼鳌返淖髡撸瑢?、妓女的貞節(jié)也給予充分肯定。小說作者們對貞節(jié)的宣揚,受唐代統(tǒng)治階級對女性禁錮的影響。李淵時代,虞世南應(yīng)詔為秦王李世民府監(jiān)寫《列女傳》以裝飾屏風(fēng)。李世民登基后即在《即位大赦詔》中明確表示:“節(jié)義之夫,貞順之婦,州府列上,旌表門閭?!?sup>(90)唐朝立國之初,就要求地方官員每年上報貞女烈婦的事跡。政府提倡與獎勵貞女節(jié)婦的舉動,無疑潛移默化地強化了唐朝婦女的貞節(jié)意識。律法也明文規(guī)定,女子必須守節(jié)?!短坡墒枳h·戶婚》“妻無七而出之”條疏曰:“伉儷之道,義期同穴。一與之齊,終身不改?!?sup>(91)小說家對女性貞潔的吹捧,與官方思想不謀而合,不言而喻意在教化世人。此后,在宋元明清小說中,要求女性忠孝節(jié)義有愈演愈烈之勢。

史學(xué)家以自己的識見,根據(jù)事實本身的是非曲直記載史實,在漢唐小說中,變成了敘述者對故事的一種干預(yù)。漢魏六朝小說家以“敘述干預(yù)”弘揚佛道儒教,而唐代小說則意在勸誡教化世人。隱喻美刺、勸誡教化在當時被看作是小說的真正價值所在,充分說明了小說對道德勸懲的社會功用。兩相比較,唐代小說更富現(xiàn)實意義。

三、廣見聞——補史之闕

漢魏六朝時期,小說家以“實錄”精神編撰小說,論者亦往往以小說內(nèi)容是否真實對其進行評價。據(jù)《世說新語·排調(diào)》引,當時人們認為《搜神記》真實記錄了鬼的故事,把《搜神記》的作者干寶譽為“鬼之董狐”。東晉時期,裴啟《語林》述錄言語之可稱者,“時人多好其事”(92),“大為遠近所傳”。及至后來人們發(fā)覺其“事不實”,便受到冷落。人們雖以“實錄”為標準衡量小說的價值,小說編撰者主觀上希望能“補史”,如張華《博物志》卷八即名“史補”,但其地位卑微,并不能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補史之闕”。此時期特別強調(diào)士人博學(xué)多聞,以“一事不知,以為深恥”??鬃硬粩嗝銊睢⒁龑?dǎo)弟子勤奮好學(xué),要求門徒“博學(xué)于文”,熟悉經(jīng)典的同時,“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93),對自然界的事物也要有廣博的見識。有才之士也必須熟悉種種掌故和知識,其中就包括“鬼神之情狀,萬物之變化,殊方之奇怪”,有關(guān)鬼神、變化、術(shù)數(shù)、方物的知識和傳聞。《抱樸子外篇卷二十五·疾謬》云,不才之子“若問以墳、索之微言,鬼神之情狀,萬物之變化,殊方之奇怪,朝廷宗廟之大禮,郊祀禘袷之儀品,三正四始之原本,陰陽律歷之道度,軍國社稷之典式,古今因革之異同,則恍悸自失,喑嗚俯仰,蒙蒙焉,莫莫焉,雖心覺面墻之困,而外護其短乏之病,不肯謐己,強張大談曰:‘雜碎故事,蓋是窮巷諸生,章句之士,吟詠而向枯簡,匍匐以守黃卷者所宜識,不足以問吾徒也?!?sup>(94)胡應(yīng)麟《少室山房筆叢·華陽博議下》亦云:“兩漢以迄六朝所稱博洽之士,于術(shù)數(shù)、方技靡不淹通,如東方、中壘、平子、景純、崔敏、崔浩、劉焯、劉炫之屬,凡三辰七曜、四氣五行、九章六律皆窮極奧眇,彼以為學(xué)問中一事也?!?sup>(95)博學(xué)多識也是榮登顯宦的入場券?!蹲髠鳌ふ压辍酚涊d了晉侯厚賞博物知識豐富的子產(chǎn)的史實:“晉侯聞子產(chǎn)之言,曰:‘博物君子也?!刭V之?!?sup>(96)趙衰推薦胥臣為卿,原因就是他“多聞”;王猛向苻堅舉薦朱彤,是因為他“博識聰辯”。尤其是六朝時期,清談盛行。李劍國曾指出:“六朝談風(fēng)盛行,知識分子喜作長日劇談,這是名士風(fēng)流的一種表現(xiàn)?!@里所云談風(fēng),不專指清談之風(fēng),還包括戲談和講故事……所謂戲談,就是‘嘲戲之談’,或云‘戲語’,這是同講故事極有關(guān)系的一種談風(fēng)。”(97)描述海外神山、異域幻境、神鬼怪物的小說故事,正好滿足了人們獵奇、娛樂的心理,增長見識,贏得了人們的青睞。

受此影響,小說編撰者抱著以“廣見聞”的目的,搜集、整理流傳于民間的小說作品。梁蕭綺《拾遺記序》說此書有“殊怪畢舉”“愛廣尚奇”的特點。書中多次提到“博識”一詞,如卷三周靈王“博識君子,驗斯言焉”(98),“特取其愛博多奇之間,錄其廣異宏麗之靡矣”(99)。卷六“后漢”劉向故事,天帝也特派太乙精到人間拜會博學(xué)的劉向:“我是太一之精,天帝聞金卯之子有博學(xué)者,下而觀焉?!?sup>(100)《洞冥記》作者郭憲在《洞冥記》序中說,此書記載史書所沒有錄入的漢武帝與道教相關(guān)的故事,以廣見聞:

憲家世述道書,推求先圣往賢之所撰集,不可窮盡,千室不能藏,萬乘不能載,猶有漏逸。或言浮誕,非政教所同,經(jīng)文史官記事,故略而不取,蓋偏國殊方,并不在錄。愚謂古曩余事,不可得而棄。況漢武帝,明俊特異之主,東方朔因滑稽浮誕,以匡諫洞心于道教,使冥跡之奧,昭然顯著。今籍舊史之所不載者,聊以聞見,撰《洞冥記》四卷,成一家之書,庶明博君子該而異焉。武帝以欲窮神仙之事,故絕域遐方,貢其珍異奇物,及道術(shù)之人,故于漢世盛于群主也。故編次之云爾。(101)

張華是博學(xué)之士,幼年好學(xué)不倦,涉獵廣泛、駁雜,“圖緯方技之書,莫不詳覽”。他編寫《博物志》描述了山川地理、歷史人物、奇草異木及飛禽走獸,“出所不見”,望“博物之士,覽而鑒焉”(102),有采四方風(fēng)俗異聞,廣見識之意。書成后上奏武帝,雖因“記事采言浮妄”招致詰問,但武帝也認為展現(xiàn)了才綜萬代、無與倫比的博識。劉知幾《史通·采撰》也承認小說“百家諸子,私存撰錄,寸有所長,實廣聞見”(103),《雜述》篇論雜記類時云“博聞舊事,多識其物”(104)。

漢魏六朝小說作品內(nèi)容蕪雜,牽涉廣泛,多為常人所不知?!端焉裼洝贰磅薄案桂 薄稗摺钡扔涗浟似嫣亍⒐之惖牟“Y。《神異經(jīng)》《山海經(jīng)》《海內(nèi)十洲記》《漢武帝別國洞冥記》等多記異域神物,如入火不燃的“火浣布”、割肉不盡的“無損之獸”、飲之不少的“玉饋之酒”、食之止邪病的“橫公魚”、服其皮可魅惑丈夫的“貢細鳥”、萬歲不枯的“聲風(fēng)木”、食之千歲不饑的“五味草”、帶之香終年不減的“女香樹”、知夢之吉兇的“懷莫草”等。小說中涌現(xiàn)了眾多博學(xué)多識的人物形象。《海內(nèi)十洲記》武帝見證神奇的續(xù)弦膠,始“益思東方朔之遠見”(105),親歷月支神香救活長安城內(nèi)百姓,“益貴方朔之遺語”?!抖蹿び洝分?,東方朔見常人之所不見,知常人所不知,識神駒步景、神草吉云草、使人不老的地日之草、春生之魚。“斑狐書生”中的孔章,“博物士也”(106)。聽張華言前來拜謁士子的情狀后,即知此物為老精。不僅如此,小說中的精魅鬼怪也博學(xué)多識。如《搜神記》卷十七的“胡博士”條:

吳中有一書生,皓首,稱胡博士,教授諸生。忽不復(fù)見。九月初九日,士人相與登山游觀,聞講書聲,命仆尋之。見空冢中,群狐羅列,見人即走。老狐獨不去,乃是皓首書生。(107)

老狐幻化成人形,以“博士”自稱,“教授諸生”,自是一只學(xué)問之狐了。老狐不僅傳授知識與世人,也教自己的同類。同卷的“斑狐書生”,文章、歷史、經(jīng)傳等無不精通,“論及文章,辨校聲實,華未嘗聞此。比復(fù)商略三史,探賾百家,談老、莊之奧區(qū),披風(fēng)、雅之絕旨,包十圣,貫三才,箴八儒,摘五禮,華無不應(yīng)聲屈滯”(108)。唐代小說中“學(xué)問狐”頻頻出現(xiàn),如《廣異記·崔昌》《靈怪錄·王生》《宣室志·尹瑗》等,當是受《搜神記》之啟發(fā)。

小說真正進入史家視野,其史料價值得到認可是在唐代。劉知幾《史通》把《西京雜記》《汲冢紀年》等歸入逸事類小說,指出它們有補史闕的功用,“國史之任,記事記言,視聽不該,必有遺逸。于是好奇之士,補其所亡”(109)。又云:“逸事者,皆前史所遺,后人所記,求諸異說,為益實多?!?sup>(110)《新唐書》把小說的來源歸于史官,“至于上古三皇五帝以來世次,國家興滅終始……皆出于史官之流也”(111),并從小說中取材。此舉雖受到晁公武的批評,“近世著史者,喜采小說以為異聞逸事,如李繁錄其父泌,崔胤記其父慎由,事悉鑿空妄言。前世謂此等無異莊周鮒魚之辭、賈生服鳥之對者也,而《唐書》皆取之,以亂正史”(112),但從另一個側(cè)面反映了唐人對小說史料價值的看重。

唐代很多小說家都有較強的“史學(xué)”意識,不少小說作者還是史官,如李肇、王度、沈既濟、陳鴻等。在小說創(chuàng)作中,除了“實錄”,他們還自覺承擔(dān)了以小說書寫歷史的職責(zé)。唐李肇在《唐國史補序》中就認為應(yīng)該以編撰史籍的態(tài)度來創(chuàng)作小說:“予自開元至長慶撰《國史補》,慮史氏或闕則補之意,續(xù)傳記而有不為。言報應(yīng),敘鬼神,征夢卜,近帷箔,悉去之;紀事實,探物理,辨疑惑,示勸戒,采風(fēng)俗,助談笑,則書之。”(113)李肇認為,小說應(yīng)該剔除其中的因果報應(yīng)、鬼神怪異等因素,以“紀事實”的著史意識來創(chuàng)作,達到“補史之闕”的目的。陳鴻用小說來“補史之闕”的意識也很明顯。他在《長恨歌傳》文末交代故事來源時說到:“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于將來者也。歌既成,使鴻傳焉。世所不聞?wù)?,予非開元遺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紀》在,今但傳《長恨歌》云爾?!?sup>(114)他認為小說除了像史書一樣有補于世用的歷史價值,其記載的內(nèi)容亦可以與史書相印證。即便不是史官的作者,在史官文化極為發(fā)達的唐代,小說家也往往會有濃厚的史官意識。比如李公佐,他的《南柯太守傳》明明是虛構(gòu)的產(chǎn)物,他卻偏要聲稱“事皆摭實”(115)。他創(chuàng)作《謝小娥傳》的初衷,也是感覺到“知善不錄,非‘春秋’之義也”(116),以孔子編著《春秋》來揚善懲惡、自勵。又如李德裕在《次柳氏舊聞序》中,對小說與歷史關(guān)系的看法與李肇相同:“臣德裕非黃瓊之達練,習(xí)見故事;愧史遷之該博,惟次舊聞。懼失其傳,不足以對大君之問,謹錄如左,以備史官之闕云?!?sup>(117)李德裕亦以“補史之闕”的目的來創(chuàng)作小說。因此,盡管唐代小說中有真人真事,也有真人假事乃至假人假事,作者卻往往以史家的姿態(tài),標榜自己所寫的是真人真事,都表現(xiàn)出自覺的史家意識。劉知幾更是從史學(xué)家的角度來肯定小說,把小說的價值提升到與歷史比肩的高度:“偏記小說,自成一家。而能與正史參行,其所由來尚矣?!?sup>(118)

從以上論述可知,“史識”對唐代小說創(chuàng)作的影響,不同于漢魏六朝小說。漢魏六朝時期,人們意識到小說的創(chuàng)作手法如同史傳,應(yīng)客觀、真實地記錄事件,“實錄”相應(yīng)成為衡量其價值的重要尺度。但此時,小說只被視為小道而充當茶余飯后的談資。不管小說編撰者怎樣強調(diào)“以補史闕”,也無法改變其受人輕視的現(xiàn)實。而小說內(nèi)容廣泛,舉凡天文地理、朝章國典、草木蟲魚、民情風(fēng)俗、學(xué)術(shù)考證、笑話奇談、佛法靈異等,均有關(guān)涉。與當時清談盛極一時,“博學(xué)”為文人雅士所尚,以及佛道迷信盛行的潮流相吻合。這種時代風(fēng)尚使小說編撰者搜奇獵異,寫不尋常之人、之事,使小說發(fā)揮了“廣見聞”、宣揚儒釋佛道的社會功用。唐時,史傳文學(xué)異常發(fā)達,不少小說家本身就是史學(xué)家,史官意識進一步滲入小說的創(chuàng)作。小說家們不僅標榜自己創(chuàng)作的目的是“補史之闕”,而且認為小說可以與正史并行,把寫小說的價值提升到了編撰史籍的高度。從漢魏六朝至唐代,史官意識對小說的影響越來越明顯。小說家在創(chuàng)作意識上,也越來越喜歡把小說與史書相提,強調(diào)其史學(xué)價值?!笆纷R”讓小說家們在小說材料的選擇、小說價值意義的評判、小說的體例等方面,都有意往史傳靠攏。這種有意把小說往史傳靠攏的意識,體現(xiàn)了作者對小說敘述的一種“干預(yù)”?!案深A(yù)”體現(xiàn)了唐人有意創(chuàng)作小說的意識,是唐代小說走向完善、成熟的重要因素。


(1)[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后漢書》卷四〇上,中華書局,1965年,第1325頁。

(2)[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八二,中華書局,1974年,第2137頁。

(3)見[后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卷一〇二,中華書局,1975年,第3173頁。

(4)程毅中:《唐代小說史》,第5頁。

(5)[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16頁。

(6)金毓黻:《中國史學(xué)史》,商務(wù)印書館,2010年,第4頁。

(7)李炳泉、邱富生主編:《中國史學(xué)史綱》,遼寧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1997年,第3頁。

(8)中華書局編:《四部備要·春秋經(jīng)傳集解序》(第二冊),中華書局,1989年,第41頁。

(9)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2009年,第5—9頁。

(10)[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龍注釋》,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1981年,第169頁。

(11)周勛初:《周勛初文集》(4),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94頁。

(12)[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六·敘事第二十二》,第152頁。

(13)[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序例第十》,第81頁。

(14)王根林在《穆天子傳》校點說明中總結(jié)、歸納了學(xué)界目前在《穆天子傳》成書年代研究中存在的分歧,斟酌各家之說,將此書的成書時間定于戰(zhàn)國時期。見上海古籍出版社編,王根林等校點:《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穆天子傳》“校點說明”,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15)佚名撰,[晉]郭璞注,王根林校點:《穆天子傳》,見上海古籍出版社編,王根林等校點:《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第10—13頁。

(16)張新科:《唐前史傳文學(xué)研究》,西北大學(xué)出版社,2000年,第14頁。

(17)章培恒、駱玉明主編:《中國文學(xué)史》(上冊),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04年,第221頁?!皣栏癜磿r間順序展開情節(jié)”,在《左傳》《春秋》等先秦史傳中早已采用(前文已有論述),并非司馬遷首創(chuàng)。

(18)李時人把產(chǎn)生于隋代的小說歸入《全唐五代小說》。根據(jù)其編撰理念及原則,本書所指的唐代小說,亦包括隋朝、五代時期的文言小說作品。

(19)受時代久遠、兵火戰(zhàn)亂、后人增改等多種因素影響,漢魏六朝小說中的許多作品已難見其原貌。近人魯迅、李劍國、王國良等學(xué)者,輯校、整理了漢魏六朝小說中的作品。本書根據(jù)學(xué)界目前在漢魏六朝小說文獻整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小說自身的文體特征,斟酌各家對“小說”概念的看法及界定,對其進行具體的文本統(tǒng)計、分析。

(20)[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校注》蕭綺序,中華書局,1981年,第1頁。

(21)[南朝宋]劉義慶撰,鄭晚晴輯注:《幽明錄》,文化藝術(shù)出版社,1988年,第31頁。

(22)[南朝宋]劉敬叔撰,范寧校點:《異苑》卷二,中華書局,1996年,第7頁。

(23)[晉]干寶撰,汪紹楹校注:《搜神記》卷一,中華書局,1979年,第10頁。

(24)[晉]干寶撰,汪紹楹校注:《搜神記》卷四,第51頁。

(25)[晉]陶潛撰,汪紹楹校注:《搜神后記》,中華書局,1981年,第43頁。

(26)佚名撰,王根林校點:《漢武故事》,見上海古籍出版社編,王根林等校點:《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第166頁。

(27)[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校注》蕭綺序,第1頁。

(28)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修訂本),第349頁。

(29)侯忠義:《漢魏六朝小說史》,第104頁。

(30)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43頁。

(31)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二(第一冊),第53頁。

(32)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七〇(第五冊),第2394頁。

(33)張大可:《史記研究》,甘肅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90頁。

(34)劉明華主編:《古代文學(xué)論叢》,中華書局,2007年,第226頁。

(35)也有一部分學(xué)者認為,《漢書·藝文志》著錄的小說篇目有1390篇。

(36)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6頁。

(37)[戰(zhàn)國]呂不韋著,陳奇猷校釋:《呂氏春秋新校釋》(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44—745頁。

(38)[戰(zhàn)國]呂不韋著,陳奇猷校釋:《呂氏春秋新校釋》(上),第744頁。

(39)趙白生:《傳記文學(xué)理論》,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2003年,第28頁。

(40)見趙毅衡:《當說者被說的時候——比較敘述學(xué)導(dǎo)論》,中國人民大學(xué)出版社,1998年,第28—29頁。

(41)[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第三十二》,中華書局,1962年,第2738頁。

(42)[日]齋藤正謙評《史記》語,見王水照編:《歷代文話》(第十冊),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07年,第9902頁。

(43)[唐]魏徵、令狐德棻撰:《隋書》卷三三,中華書局,1973年,第981—982頁。

(44)[明]胡應(yīng)麟:《少室山房筆叢》,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第371頁。

(45)[清]嚴可均校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第2153頁。

(46)干寶在《搜神記》序言中,指出此書故事的來源和編寫的態(tài)度:“雖考先志于載籍,收遺逸于當時,蓋非一耳一目之所親聞睹也,又安敢謂無失實者哉。……若使采訪近世之事,茍有虛錯,愿與先賢前儒分其譏謗。及其著述,亦足以發(fā)明神道之不誣也?!备蓪氄J為《搜神記》中的故事來源真實可信,鬼神故事實有。[晉]干寶撰,汪紹楹校注:《搜神記》序,第2頁。

(47)李劍國輯釋:《唐前志怪小說輯釋》(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86—287頁。

(48)[漢]揚雄撰,韓敬注:《法言注》,中華書局,1992年,第331頁。

(49)[漢]揚雄撰,韓敬注:《法言注》,第227頁。

(50)[唐]劉知幾撰,[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五·采撰第十五》,第108頁。

(51)[唐]劉知幾撰,[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十六·雜說上》,第427頁。

(52)[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十七·雜說中第八》,第450—451頁。

(53)[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八·書事第二十九》,第214頁。

(54)邱明正、朱立元主編:《美學(xué)小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4年,第154頁。

(55)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六六(第四冊),第2258頁。

(56)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七一(第五冊),第2413頁。

(57)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七一(第五冊),第2485頁。

(58)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六三(第四冊),第2160—2161頁。

(59)徐岱:《小說敘事學(xué)》,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1992年,第318頁。

(60)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七五(第五冊),第2567頁。

(61)郭昭第:《文學(xué)元素學(xué)·文學(xué)理論的超學(xué)科視域》,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2006年,第390頁。

(62)見關(guān)詩珮:《唐“始有意為小說”——從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看現(xiàn)代小說(fiction)觀念》,《魯迅研究月刊》2007年第4期,第5頁。

(63)石昌渝:《中國小說源流論》,第72頁。

(64)李翱:《卓異記序》,中華書局,1985年,第1頁。

(65)柳詒徵:《國史要義》,華東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00年,第163頁。

(66)鄧瑞:《試論劉知幾對史學(xué)的貢獻》,《學(xué)術(shù)月刊》1980年第10期,第45頁。

(67)《山海經(jīng)》的成書年代,眾說紛紜。近代神話學(xué)家袁珂在《山海經(jīng)全譯·前言》開卷即言:“《山海經(jīng)》是一部由幾個部分組合而成的性質(zhì)非常奇特的古書。它大約成書于從春秋末年到漢代初年這一長時期中,作者非一人,作地是以楚為中心西及巴、東及齊:這便是近半個世紀以來由學(xué)者們研討大致得出的結(jié)論?!币娫孀g注:《山海經(jīng)全譯》前言,貴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頁。

(68)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巴蜀書社,1992年,第159頁。

(69)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第11頁。

(70)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第10頁。

(71)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第5—6頁。

(72)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第19頁。

(73)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第177頁。

(74)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第96—97頁。

(75)袁珂校注:《山海經(jīng)校注》(增補修訂本),第301頁。

(76)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修訂本),第151頁。

(77)譚獻著,范旭侖、牟曉朋整理:《復(fù)堂日記》,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10頁。

(78)[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校注》卷三,第85頁。

(79)[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校注》卷三,第83頁。

(80)[南朝宋]劉義慶撰,鄭晚晴輯注:《幽明錄》,第180頁。

(81)[南朝宋]劉義慶撰,鄭晚晴輯注:《幽明錄》,第180頁。

(82)[南朝宋]劉義慶撰,鄭晚晴輯注:《幽明錄》,第181頁。

(83)張大可:《<史記>的論贊》,見梁啟超等著,韓兆琦等選編:《史記二十講》,華夏出版社,2009年,第247頁。

(84)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二二(第二冊),第762頁。

(85)卞孝萱:《唐傳奇新探》,江蘇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21頁。

(86)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二三(第二冊),第793頁。

(87)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七五(第五冊),第2547頁。

(88)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七〇(第五冊),第2394—2395頁。

(89)見[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注,“標點資治通鑒小組”校點:《資治通鑒》第二百五十四,中華書局,1956年,第8234—8236頁。

(90)[清]董誥等編:《全唐文》卷四,中華書局,1983年,第52頁。

(91)劉俊文:《唐律疏議箋解》,中華書局,1996年,第1055頁。

(92)[南朝宋]劉義慶撰,[南朝梁]劉孝標注,余嘉錫箋疏,周祖謨等整理:《世說新語箋疏·輕詆第二十六》劉孝標注引《續(xù)晉陽秋》(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992頁。

(93)楊伯峻譯注:《論語譯注·陽貨篇第十七》,中華書局,2009年,第183頁。

(94)[晉]葛洪撰,楊明照校箋:《抱樸子外篇校箋》(上),中華書局,1991年,第31頁。

(95)[明]胡應(yīng)麟:《少室山房筆叢》,第394頁。

(96)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2009年,第1221頁。

(97)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修訂本),第226頁。

(98)[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校注》卷三,第89頁。

(99)[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校注》卷一,第27頁。

(100)[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校注》卷六,第153頁。

(101)[漢]郭憲撰,王根林校點:《漢武帝別國洞冥記》序,見上海古籍出版社編,王根林等校點:《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第123頁。

(102)[晉]張華撰,范寧校證:《博物志校證》卷一,中華書局,1980年,第7頁。

(103)[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五·采撰第十五》,第107頁。

(104)[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十·雜述第三十四》,第257頁。

(105)[漢]東方朔撰,王根林校點:《海內(nèi)十洲記》,見上海古籍出版社編,王根林等校點:《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第67頁。

(106)[晉]干寶撰,汪紹楹校注:《搜神記》卷一八,第220頁。

(107)[晉]干寶撰,汪紹楹校注:《搜神記》卷一八,第224—225頁。

(108)[晉]干寶撰,汪紹楹校注:《搜神記》卷一八,第219頁。

(109)[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十·雜述第三十四》,第254頁。

(110)[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十·雜述第三十四》,第255頁。

(111)[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卷五七,中華書局,1975年,第1421頁。

(112)[宋]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第九卷《韓魏公家傳》,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86頁。

(113)上海古籍出版社編:《唐五代筆記小說大觀》,第158頁。

(114)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二四(第二冊),第828頁。

(115)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二三(第二冊),第793頁。

(116)李時人編校,何滿子審定,詹緒左復(fù)校:《全唐五代小說》卷二三(第二冊),第802頁。

(117)上海古籍出版社編:《唐五代筆記小說大觀》,第464頁。

(118)[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十·雜述第三四十》,第2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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