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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詩詞格律與創(chuàng)作 作者:夏方進 著


概述

講詩的格律,應(yīng)當(dāng)先大體了解詩的分類情況。因為我們講的格律,是近體詩的格律,其他體類的詩是不受這種格律約束的。

近體詩是與古體詩相對而言的。所謂古體詩,又稱“古詩”或“古風(fēng)”。古體詩產(chǎn)生的年代較早,形成于漢魏六朝時期。到南北朝,詩歌逐漸向格律化方向發(fā)展,至唐朝,形成一種格律嚴(yán)謹(jǐn)?shù)脑婓w。為了與此前的詩相區(qū)別,唐人稱這種詩為“近體詩”、“今體詩”,而把以前那些不受格律嚴(yán)謹(jǐn)約束的詩體稱為“古體詩”。

這里所說的“近”、和“今”,不是指近期和現(xiàn)在,是唐人就他們的時代開始的劃分和稱謂。這種“古體詩”、“近體詩”的名稱和體式,經(jīng)宋、元、明、清,一直延用至今。

近體詩包括:律詩,即五言律詩(五律)和七言律詩(七律);長律(排律);絕句(律絕),即五言絕句和七言絕句。與古體詩不同,近體詩既講押韻,又講平仄和對仗,是按照一定格式和規(guī)則寫成的,因此又稱“格律詩”。

下面,我們先講近體詩的格律,然后再與古體詩作一比較,古體詩也就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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