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1923年的魯迅
1923年,是魯迅兩個創(chuàng)作高峰間相對沉默的一年。在這之前,是“五四”高潮時期“一發(fā)而不可收”[1]的《吶喊》的寫作,其后,則開始了《彷徨》和《野草》的寫作,而在這一年,魯迅卻幾乎停止了創(chuàng)作。除了沒有間斷的日記,現(xiàn)在所能見到的作品,是收入《魯迅全集》中的《關于〈小說世界〉》(1月11日)、《看了魏建功君的〈不敢盲從〉以后的幾句聲明》(1月13日)、《“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該文發(fā)表于1923年9月14日的《晨報副刊》,署名“雪之”)和《宋民間之所謂小說及其后來》(1923年11月)四篇,并撰《明以來小說年表》(據(jù)北京魯迅博物館魯迅研究室編《魯迅年譜》,手稿現(xiàn)存,未?。?,前二者是兩篇聲明性質(zhì)的短文,后二者是學術性質(zhì)的。此外還有致周建人、許壽裳、蔡元培、孫伏園、胡適、馬幼漁、錢稻孫、李茂如、孫福熙幾位熟人的信(1981年版《魯迅全集》收入致許壽裳、蔡元培、孫伏園的四封信)。以上所列諸篇,除《宋民間之所謂小說及其后來》,皆為其生平所未親自收集者。另外,該年5月之前魯迅還翻譯了愛羅先珂的三篇作品。[2]
除此之外,不應忽略魯迅還可能花費精力對將于該年12月及次年6月由北京新潮社出版的《中國小說史略》上、下冊進行了編訂。《中國小說史略》基于之前在北京大學、北京高等師范學校等校講授小說史的講義,先后有油印本和鉛印本,前者可能自1921年起多次油印。據(jù)李雪考證,單演義藏油印本《小說史大略》約成于1922年初,許壽裳藏鉛印本《中國小說史大略》印成于1923年6月初。[3]《小說史大略》與《中國小說史大略》之間,“鉛印稿是在油印稿的基礎上重新編寫修訂的,從內(nèi)容到形式都作了較大的修改和增補”[4],“改動處甚多,遠不只是篇幅的大小論述的詳略”[5],說明在油印稿基礎上編訂《中國小說史大略》,會花去一定精力和時間[6]。而鉛印本《中國小說史大略》與新潮社版《中國小說史略》之間改動不大,后者比前者增二篇,一為“史家對于小說之著錄及論述”(但該部分在最早的油印本《小說史大略》中已有雛形——“史家對于小說之論錄”),二是將“明之神魔小說”由鉛印稿的上、下兩編增至正式出版本的上、中、下三編,兩相對照,“全書的敘述和對一些問題的評價的觀點是一致的,但內(nèi)容有增加,文字有修改”[7]。所增加者,也僅限于個別段落,這說明《中國小說史略》就是以《中國小說史大略》為藍本的,由《中國小說史大略》到《中國小說史略》,不會花費多大精力。魯迅1923年日記中有三次寄送許壽裳小說史講義的記錄,最遲在6月6日“午后寄季巿《小說史》三篇”[8],可能據(jù)此,李雪認為許壽裳藏尚未裝訂的鉛印本《中國小說史大略》印成于1923年6月初,如果情況屬實,則可以說6月前魯迅已基本完成編訂工作。但此一判斷可能有誤,《中國小說史大略》不是一次印成,而是分篇印刷,隨課程進度以散頁發(fā)給學生的,魯迅寄送許壽裳,就是分成幾次。魯迅的編訂工作,一直持續(xù)到年底,可能6月以后編訂告一段落,直到10月8日和23日,日記才又提到寄小說史稿給孫伏園[9],此稿當為交由孫伏園付印的《中國小說史略》上冊部分。12月10日給許壽裳的信中,魯迅寫道:“附上講稿一卷,明已完,此后僅清代七篇矣。然上卷已附排印,下卷則起草將完,擬以明年二月間出。此初稿頗有誤,本可不復呈,但先已俱呈,故不中止耳。已印出者日內(nèi)可裝成,其時寄上?!?sup>[10]這里所說的內(nèi)容,日記未載,所寄許壽裳的“講稿”,應該還是《中國小說史大略》鉛印本的后一部分,而不是12月新潮社出版的《中國小說史略》上冊,所謂“先已俱呈”,指的就是以前陸續(xù)寄的鉛印稿(即信中所言“此初稿”)。據(jù)魯迅日記,恰巧在寫這封信的第二天,他下午剛寄出給許壽裳的書和信,才收到孫伏園寄來的新出版的《中國小說史略》上冊。[11]到12月20日,日記中記下“夜草《小說史》下卷畢”,說明《中國小說史略》下冊已基本寫好,至1924年3月4日日記“夜?!缎≌f史》下卷訖”,下卷始告完成,于8日寄孫伏園付印。由以上梳理可知,魯迅于1923年確實在從事小說史的編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