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所謂“文以明道”,即指文章寫作的目的在闡揚儒道。韓愈一生以承繼、發(fā)揚圣人之道為己任,立志頗高,立言頗壯。他聲稱自己要濟儒道于已壞之后,“使其道由愈而粗傳”(《與孟尚書書》);又以當世圣人自居,自負“世無孔子,不當在弟子之列”(《答呂毉山人書》)。但是,“明道”所依靠的是“文”,沒有好的文章也就談不到“明道”。這樣,在他看來,“文”雖然是手段,卻又是相當重要的。“明道”實際是一個總的標的,它是否能“明”,還是在“文”的優(yōu)劣。所以韓愈一方面說“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辭之好,好其道焉爾”(《答李秀才書》),“愈之為古文,豈獨取其句讀不類于今者耶?思古人而不得見,學古道則欲兼通其辭;通其辭者,本志乎古道者也”(《題哀辭后》);另一方面他又說“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辭”(《答陳生書》)。兩種議論,形似矛盾,實則是說出了“文以明道”的兩個側(cè)面。這就是朱熹所批評的“裂道與文以為兩物”(《讀唐志》,《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韓愈不視“文”為“道”的附庸,也不把它作為“道”的簡單的表現(xiàn)形式,而認為它獨立于“道”之外,有其特殊的地位與價值。這是“文”與“道”的二元論。這種觀念與漢代以前那種文章與學術(shù)、文化不分的舊觀念不同,也與后來宋人“文以載道”,以道學包融文學的觀念不同。這實際上表明韓愈繼承了魏、晉以來的“自覺的文學觀念”,強調(diào)在儒學、道德等等之外,有獨立的“文學”之文。
他的基于這種認識建立起來的“古文”觀,又是重“文”的。在“文”與“道”二者之中,他所努力的多在“文”的方面;他繼承歷史傳統(tǒng),也比較清晰地分辨出文學發(fā)展與一般學術(shù)、文章的不同的脈絡,并努力發(fā)揚前人在文學上的成果。這也表明他的文學觀不是單純復古的,而是接受了魏、晉以來發(fā)展起來的進步的觀念的。
在這一點上韓愈與他以前唐代那些努力于改革文體的人形成一個鮮明的對比。那些人反對駢文的浮靡文風,大抵單純追求復古,對文學發(fā)展歷史的看法是相當混亂的。例如李華論及文學發(fā)展時說:“屈平、宋玉,哀而傷,靡而不返,六經(jīng)之道遁矣。論及后世,力足者不能知之,知之者力或不足,則文義浸以微矣。”(《贈禮部尚書清河孝公崔沔集序》,《全唐文》卷三一五)賈至說:“三代文章,炳然可觀。洎騷人怨靡,揚、馬詭麗,班、張、崔、蔡,曹、王、潘、陸,揚波扇飚,大變風雅,宋、齊、梁、隋,蕩而不返?!保ā豆げ渴汤衫罟颉?,《全唐文》卷三六八)柳冕則說:“自屈、宋以降,為文者本于哀艷,務于恢誕,亡于比興,失古義矣?!保ā杜c徐給事論文書》,《全唐文》卷五二七)這樣的議論,顯然是把文學的發(fā)展與文風的浮靡混同起來了。例如屈原,本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偉大的文學家,他留存下第一部具有個人風格的文學創(chuàng)作,絕不能以“詭麗”、“哀艷”的罪名論定它是以后形式主義文風的濫觴;把他的創(chuàng)作與齊、梁文風并列起來更是荒謬的。但這種看法卻反映了當時的一種相當普遍的認識,就是許多人提倡文體復古,沒有看到文學之逐步形成為獨立意識形態(tài)的發(fā)展趨勢及其特點,沒有認識文章大體上是由樸趨華、離質(zhì)向文的發(fā)展趨勢。這還是一種守舊的文學觀念。與此相聯(lián)系的,他們也沒有看到文學內(nèi)容的擴大及其特質(zhì)。他們機械地要求恢復古代著述之文的傳統(tǒng)。例如獨孤及稱贊李華,是“非夫子之旨不書,故風雅之指歸,刑政之本根,忠孝之大倫,皆見于詞”(《檢校尚書吏部員外郎趙郡李公中集序》,《全唐文》卷三八八)。梁肅主張:“文之作,上所以發(fā)揚道德,正性命之紀;次所以財成典禮,厚人倫之義;又其次所以昭顯義類,立天下之中。”(《補闕李君前集序》,《全唐文》卷五一八)柳冕則提出:“夫文章者,本于教化,發(fā)于情性。本于教化,堯舜之道也;發(fā)于情性,圣人之言也。”(《答徐州張尚書論文武書》,《全唐文》卷五二七)按這樣的看法,最好的文章是圣人經(jīng)典之文,因此作文就要以先圣經(jīng)典為楷模,以“君子之儒”來寫“君子之文”。這是一種經(jīng)學與文學合一的觀點。李華又說:“化成天下,莫尚乎文。文之大司,是為國史,職在褒貶懲勸,區(qū)別昏明”(《著作郎廳壁記》,《全唐文》卷三一六)。蕭穎士自負“平生屬文,格不近俗,凡所擬議,必希古人”,而他所推重的是《春秋》“褒貶之文”(《贈韋司業(yè)書》,《全唐文》卷三二三)。這與他們以前史學家劉知幾的以“著述”自命,認為最好的文章是史學著作的看法又是一致的,是一種史學與文學合一的觀點。這些看法與六朝形式主義的文學觀是對立的,但二者在“文”、“道”關(guān)系的理解的思想方法上又是相通的。六朝人把“文”與“道”相割裂,因此要創(chuàng)作一種離開了“道”的束縛的純粹的“文”;而這些人要把“文”消融到經(jīng)、史著述之中,實際也是把二者對立起來。他們都否定在儒與史之外有“文”的獨立存在的價值。
韓愈的看法與這些人不同。一方面,他的視野非常之廣闊,如上面提到的《送孟東野序》,列舉古今之“善鳴”、“能鳴”者,從《詩》、《書》、“六藝”、諸子百家,直講到當代的同輩文人。另一方面,在他的意識中,顯然明確區(qū)分出了歷史上的學術(shù)傳統(tǒng)與文學傳統(tǒng)。而他論文章和自己的實踐,又顯然重視后者而不是前者。在著名的《進學解》中,談到他的文章師承:
沉浸郁,含英咀華,作為文章,其書滿家。上規(guī)姚、姒,渾渾無涯,周《誥》、殷《盤》,佶屈聱牙?!洞呵铩分攪溃蹲笫稀犯】?,《易》奇而法,《詩》正而葩。下逮《莊》、《騷》,太史所錄,子云、相如,同工異曲。先生之于文,可謂閎其中而肆其外矣。
僅從這段文章看,他在創(chuàng)作中所效法的,并不只限儒家經(jīng)典;而且即使講到儒家經(jīng)典,著眼點也不在經(jīng)學,而在文章。他在《讀〈儀禮〉》一文中解釋孔子“吾從周”一語,以為是“謂其文章之盛也”,又說“奇辭奧旨著于篇,學者可觀焉”。特別是他把被視為治世大法的“經(jīng)”與《莊》、《騷》、兩司馬并列,并對《尚書》、《左傳》略有微辭,這顯然不是以儒學為標準。他更注意的是屈原、莊周以下到漢代的文學遺產(chǎn),當時文學與學術(shù)已逐漸分離??傊匾暤氖俏膶W,而不是儒學。他批評當時的駢文說:“誠使古之豪杰之士,若屈原、孟軻、司馬遷、相如、揚雄之徒進于是選,必知其懷慚乃不自進而已耳。”(《答崔立之書》)這清楚表明了他不像李華等人那樣以“圣人”之文為評文標準。他很推重屈原,多現(xiàn)于言辭之表,有人評論“觀其《感二鳥賦》,悲激頓挫,有騷人之思”(蘇舜欽《答馬永書》,《蘇舜欽集》卷十)。確實,他在創(chuàng)作上承受了屈原的不少影響。這不只局限于辭賦體的寫作;他的整個尚“奇”的追求與那位古代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很有相通的地方。他又多學《莊子》。古人評論他的《送高閑上人序》,“恢詭放蕩,學《莊子》文”(《文章軌范》,轉(zhuǎn)引《全唐文紀事》卷七十);清人吳德旋說“《莊子》文章最靈脫,而最妙于宕,讀之最有音節(jié)。姚惜抱評昌黎《答李翊書》,以為善學《莊子》,此意須會。能學《莊子》,則出筆甚自在”(《初月樓古文緒論》)。在先秦諸子中,《莊子》的文章是最富于文學性的。在漢代,韓愈特別推崇司馬遷、司馬相如、揚雄。他說:“漢朝人莫不能為文,獨司馬相如、太史公、劉向、揚雄為之最?!保ā洞饎⒄驎罚┝谠f他的文章可比司馬遷。這個評價是后人所公認的。劉塤就指出其“碑銘妙處,實本太史公”(《隱居通議》)。但司馬遷先黃、老而后六經(jīng),崇貨殖而尚游俠,絕非醇儒。方成珪又指出其“《集》中屢稱揚雄”(《韓集箋正》卷三)。方東樹也指出:“退之論文屢稱揚子,而不及董子。蓋文以奇為貴,而董子病于儒。余聞之劉先生(指劉大櫆——筆者)說如此。然竊以為退之所好揚子文,亦謂其賦及他雜文耳。若《法言》、《太玄》,理淺而詞艱,節(jié)短而氣促,非文之工者也。退之所好不在此。”(《書〈法言〉后》,《儀衛(wèi)軒文集》卷六)韓愈在汴州,曾“西望商丘,東望修竹園,入微子廟,求鄒陽、枚叔、司馬相如之故文,久立于廟陛間”(《題李生壁》)。漢代文人,已顯然分出了儒生與文學家兩種人,這也是文學之獨立于經(jīng)學而發(fā)展的表現(xiàn)。所以隋任城王楊偕致楊遵彥書中就有“經(jīng)國大體,則賈生、晁錯之儔;雕蟲小技,殆相如、子云之輩”(《隋書》卷四十二《李德林傳》)的話。而董仲舒、劉向、匡衡、王充等人,著作也并不少,但他們以思想家面貌出現(xiàn),所以韓愈在作文方面并不推重。朱熹很欣賞韓愈文章,但不滿于他的儒學,說:“若夫所原之道,則亦徒能言其大體,而未見其有探討服行之效,使其言之為文者,皆必由是以出也。故其論古人,則又直以屈原、孟軻、馬遷、相如、揚雄為一等,而猶不及于董、賈?!保ā蹲x〈唐志〉》,《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他又說韓愈取屈、荀、馬、揚與孟軻同論,為無見識,為不成議論(見《朱子語類》卷一三七)。方孝孺批評說:“唐之士,最以文為法于后世者,惟韓退之。而退之之文,言圣人之道者,舍《原道》無稱焉。言先王之政而得其要者,求其片簡之記,無有焉……漢儒之文,有益于世,得圣人之意者,惟董仲舒、賈誼;攻浮靡綺麗之辭,不根據(jù)于道理者,莫陋于司馬相如。退之屢稱古之圣賢文章之盛,相如必在其中,而董、賈不一與焉。其去取之謬如此,而不識其何說也。茍以其文未粹耶?則艱險之元結(jié),俳諧之李觀,且在所取矣,如之何其去二子也?茍以其所述者王霸之道,不敢列之于文人之后邪?則孔子、孟子固與荀卿、屈原、李斯并稱矣,安在其能尊二子也?退之以知道自居,而于董、賈獨抑之,相如獨進之,則其所知者,果何道乎?”(《答王秀才書》,《遜志齋集》卷十一)這種指責,當然是出于衛(wèi)道的偏見,但所舉事實則是真實的。這正反映了韓愈在文學上的企向,表明了他對文學的重視。后來曾國藩也指出:“韓、柳有作,盡取揚、馬之雄奇萬變,而內(nèi)之于薄物小篇之中,豈不詭哉!”(《圣哲畫像記》,《曾文正公文集》卷二)實際上韓愈正是繼承了漢人發(fā)展文學散文的傳統(tǒng),而較輕視它的經(jīng)學傳統(tǒng)。對于六朝駢文成就,韓愈也并不排斥,這在下文論文體一章中還將專門討論。袁枚就曾指出過:“唐以前,未有不熟精《文選》者,不獨杜少陵也。韓、柳兩家文字,其濃厚處,俱從此出。宋人以八代為衰,遂一筆抹殺,而詩文從此平弱矣。漢陽戴思任《題文選樓》云:‘七步以來誰抗手,六經(jīng)而外此傳書?!保ā峨S園詩話》卷七)韓愈也確實吸取了《文選》為代表的六朝文學的傳統(tǒng)。后來,阮元批評“古文”“以立意、紀事為本,非沉思、翰藻之比也”,“立意之外,惟有紀事,是乃子、史正流,終與文章有別”(《與友人論古文書》,《揅經(jīng)室三集》卷二),并強作“文”與“筆”[1]的劃分,實則韓愈已充分消化了六朝“文”的成就,只是如焦竑說的像花在蜜,蘗在酒,脫棄陳骸,自標靈采,把駢文藝術(shù)消溶到“古文”之中了。這樣,韓愈所謂“古文”,絕不再是古代的著述之文、文化之文、文章之文的復活,而是繼承文學散文獨立發(fā)展成果的藝術(shù)創(chuàng)作。從理論與實踐上看,韓愈在這個問題上認識是明晰的。這是他比起以前以至以后許多“古文”家們顯得更為杰出的地方。
韓愈對當代文學的看法,也反映了他對“文”的重視。雖然說唐代并不重經(jīng)術(shù),但也頗有幾位有成就的經(jīng)師,也有如劉知幾那樣卓越的著作家。而且下文還將談到,韓愈在思想上也受到中唐以后發(fā)展起來的啖助、趙匡、陸質(zhì)等新《春秋》學的影響??墒浅怂鴨枌W的施士丐而外,這些人在他的作品中都沒留什么痕跡。他所推尊的是陳子昂、李白、杜甫等人。不言而喻,這些人的成就主要在文學。陳子昂喜言王霸大略,并非章句之徒;李白好道求仙,佯狂縱酒,思想面貌十分復雜,絕不受經(jīng)學羈束;杜甫倒是以儒生自命的,但他憤世嫉俗,對現(xiàn)實抱清醒批判態(tài)度,這亦非醇儒的表現(xiàn)。特別是在本章開頭提到的韓愈對柳宗元的評價。他不但在政見上與這位友人不同,而且在理論觀點上差異更大。對比一下韓愈《原道》與柳宗元《封建論》這兩篇各自的綱領(lǐng)性文章,就會看到其中表現(xiàn)了完全對立的世界觀和歷史發(fā)展觀。韓、柳一生中進行過關(guān)于“天”、關(guān)于佛教、關(guān)于修史等幾次論戰(zhàn),文字中枘鑿不合處更多。但這些并沒有影響韓對柳的推重。柳貶永州,為流囚,韓在長安官職雖不高,但其時已確立了有影響的地位,卻能熱情向后學揄揚、推薦柳。柳死后,他慨嘆“子之文章,而不用世”(《祭柳子厚文》),所寫祭文、墓志都大力推崇柳的文章。柳對韓也是一樣。這樣的互相對待上的分析的、弘通的態(tài)度,也使他們二人在提倡“古文”中長期合作、互相學習,對整個“運動”的發(fā)展起著積極作用。相對比的是李翱,他與韓愈定交很早,在韓的同輩與弟子中是儒學成就最高的人,但如范浚所說:“昔李翱在唐諸儒中言道最純,然其用心勤甚,而時人莫之知,后世亦莫之知。翱從韓愈為文章,辭采雖下愈,而議論渾厚,如《復性書》三篇,貫穿群經(jīng),根極理要,發(fā)明圣人微旨良多,疑愈所不逮。而愈但稱翱學文頗有得耳。翱亦自謂與人言未有是我者。是當時莫之知也?!保ā洞鹦焯岣蓵?,《范香溪先生文集》卷十六)這實際上反映了韓愈所倡導的當時的文壇風氣。到了宋代,人們從儒學角度并提“韓、李”,認為韓、柳道不同不相與謀,與唐代當時的風氣則很不相同了。這些事實,也都清楚表明了韓愈所重視的是什么。
正因此,自宋代以來,就有“因文見道”之說。程頤就指責韓愈不是“有德然后有言”,是“倒學了,因?qū)W文,日求所未至,遂有所得”(《二程遺書》卷十八)。陸九淵則說是“因?qū)W文而學道”(《語錄》上,《象山先生全集》卷三十四)。進一步以至有人認為他道并未見,如朱熹說,“只是要作好文章,令人稱賞而已”(《滄州精舍諭學者》,《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韓文公第一義是去學文字,第二義方去窮究道理”(《朱子語類》卷一三七)。寥燕說:“昌黎則見道未徹。《原道》、《原性》諸篇,膚淺已甚。要之,起衰救弊,則其文不可誣也?!保ā杜c魏和公先生書》,《二十七松堂集》卷九)“世亦有道未至而文至者,如孟軻、荀卿、揚雄、韓愈之徒是也。”(《答謝小謝書》,《二十七松堂集》卷七)蔡世遠評《答李翊書》:“公生平刻苦肆力,本期至于古之立言者,因而有見于道,遂居然以傳道自命。然自敘其躬行實踐之功,少有見焉。至自道為文工夫本領(lǐng),親切有味如此?!保ā豆盼难耪肪戆耍┻@些批評,當然是出于道學的偏見,但也透露出一定的道理:韓愈在“文”與“道”二者關(guān)系的認識與處理上,確乎與以后的道學家不同。他當然還不能如我們今天這樣辯證地認識文學與其他意識形態(tài)如政治、思想、宗教等等的關(guān)系以及文學本身內(nèi)容與形式、思想性與藝術(shù)性的關(guān)系,但他確實一方面糾正了否定思想內(nèi)容、單純追求形式的偏頗,一方面又注意到文學的獨立價值。這樣,向前,他與六朝形式主義文風劃清了界線;向后,他沒有走入理學家重道輕文以致認為“因文害道”的歧途。這是他理論認識的明晰和接近科學之處。這對他的實踐也起了積極指導作用。
[1] 關(guān)于南朝“文”與“筆”的區(qū)別,詳見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第五課《宋齊梁陳文學概略·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