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公于仁宗嘉祐三年,提點江東刑獄,使還報命,乃上書言事。此書雖謂公之政見宣言書可也。后世承學之士稍治國聞?wù)撸瑧]無不嘗誦公此書。今不避習見,更全錄之,略為疏解,備論古經(jīng)世者省覽焉。
臣愚不肖,蒙恩備使一路,今又蒙恩召還闕廷,有所任屬,而當以使事歸報陛下,不自知其無以稱職,而敢緣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詳思而擇處其中,幸甚!竊觀陛下有恭儉之德,有聰明睿智之才,夙興夜寐,無一日之暇,聲色狗馬觀游玩好之事,無纖介之蔽,而仁民愛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選天下之所愿以為輔相者屬之以事,而不貳于讒邪傾巧之臣。此雖二帝三王之用心,不過如此而已。宜其家給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顧內(nèi)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于夷狄,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而風俗日以衰壞,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痔煜轮貌话?,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今朝廷法嚴令具,無所不有,而臣以謂無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孟子曰:“有仁心仁聞而澤不加于百姓者,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币悦献又f,觀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遠,所遭之變、所遇之勢不一,而欲一一修先王之政,雖甚愚者猶知其難也;然臣以謂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謂當法其意而已。夫二帝三王相去蓋千有余載,一治一亂,其盛衰之時具矣。其所遭之變、所遇之勢,亦各不同;其施設(shè)之方亦皆殊,而其為天下國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嘗不同也。臣故曰:當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
(按)今世言政者,必曰法治國,——夫國固未有舍法而能以為治者也,而中國儒者諱言之,惟以守祖宗成法自文。彼其所謂祖宗成法者何?襲前代之舊而已,前代又襲前代之舊而已。數(shù)千年來,一丘之貉,因陋就簡,每下愈況,其以政治家聞于后者,不過就現(xiàn)有之法,綜核名實而已。更上焉者,補苴罅漏而已。其一倡變法之議者,惟漢之董子。其言曰:“若琴瑟不調(diào)甚者,必改弦而更張之,乃可鼓也。”似矣。夷考其條理,則僅在改正朔易服色。夫正朔服色之細故,必非有關(guān)于治道,甚易明也。故董子非真能變法之人,而漢武之志不及此,又無論也。自茲以往,則更未聞有人焉,能以制法之業(yè)毅然自任者也。蓋由以至誠惻怛之心憂國家者,既曠世不一見,即或有之,而識不足以及此。彼其于國家之性質(zhì),蓋未之知,曰國家者則君主而已,凡法度皆為君主而立也。夫使法度為君主而立,則以數(shù)千年霸者之所經(jīng)驗,固已日趨完備矣,其不必改弦而更張之也亦宜。嗚呼!三代上勿具論,秦漢以后,其能知國家之性質(zhì)、至誠惻怛以憂國家者,荊公一人而已。其憂之也既誠,痛心疾首于國家之淹滯而不進化、國民之憔悴而不發(fā)達,反復(fù)以求其故。若窮河源以達于星宿海,于是敢為一言以斷之曰:患在不知法度故也。嗚呼!盡之矣!雖然,論者或以公之誦法先王也,則或疑之為保守家理想家而不達于今世之務(wù)者,顧公不云乎:“法先王者法其意而已?!币越袷佬g(shù)語解之,則公之所謂“先王”,非具體的之先王,而抽象的之先王也。更質(zhì)言之,則所謂“先王之意”者,政治上之大原理原則而已。夫公之變法,誠非欲以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者,而竟駭焉囂焉,則非公之罪矣。
雖然,以方今之世揆之,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勢必不能也。陛下有恭儉之德,有聰明睿智之才,有仁民愛物之意,誠加之意,則何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然而臣顧以謂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勢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臣嘗試竊觀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時者也。夫人才乏于上,則有沉廢伏匿在下而不為當時所知者矣。臣又求之于閭巷草野之間,而亦未見其多焉。豈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臣以謂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則可知矣。今以一路數(shù)千里之間,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緩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職事者,甚少。而不才茍簡貪鄙之人,至不可勝數(shù)。其能講先王之意以合當時之變者,蓋闔郡之間,往往而絕也。朝廷每一令下,其意雖善,在位者猶不能推行使膏澤加于民,而吏輒緣之為奸,以擾百姓。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閭巷之間亦未見其多也。夫人才不足,則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雖有能當陛下之意而欲領(lǐng)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遠,孰能稱陛下之旨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臣故曰:其勢必未能也。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狈谴酥^乎?然則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誠能使天下之才眾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擇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視時勢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變更天下之弊法,以趨先王之意甚易也。
(按)法治固急矣,然行法者人也,制法者亦人也,故公既以法度為本原,又以人才為本原之本原。夫法治國固以大多數(shù)之人民為元氣者也,此公之意也。
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時,人才嘗眾矣,何至于今而獨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商之時,天下嘗大亂矣,在位貪毒禍敗,皆非其人。及文王之起,而天下之才嘗少矣。當是時,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隨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詩曰:“豈弟君子,遐不作人”,此之謂也。及其成也,微賤兔罝之人,猶莫不好德,兔罝之詩是也,又況于在位之人乎?夫文王惟能如此,故以征則服,以守則治。詩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币擞衷唬骸爸芡跤谶~,六師及之?!毖晕耐跛梦奈涓鞯闷洳亩鵁o廢事也。及至夷厲之亂,天下之才又嘗少矣。至宣王之起,所與圖天下之事者,仲山甫而已。故詩人嘆之曰:“德輶如毛,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鄙w閔人士之少,而山甫之無助也。宣王能用仲山甫,推其類以新美天下之士,而后人才復(fù)眾。于是內(nèi)修政事,外討不庭,而復(fù)有文武之境土。故詩人美之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畝。”言宣王能新美天下之士,使之有可用之才,如農(nóng)夫新美其田,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由此觀之,人之才未嘗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
(按)是說也,近世曾文正公宗之而加引申焉,其言曰:“今之君子之在勢者,輒曰‘天下無才’,彼自尸于高明之地,不克以己之所向轉(zhuǎn)移習俗,而翻謝曰‘無才’,謂之不誣可乎?十室之邑,有好義之士,其智足以移十人者,必能拔十人中之尤者而才之;其智足以移百人者,必能擇百人中之尤者而才之。然則轉(zhuǎn)移習俗而陶鑄一世之人,非特處高明之地者然也。凡一命之上,皆與有責焉者也?!逼溲愿┥钋忻饕印n櫣苏?,獨以陶冶之責歸諸人主何也?非徒以其所與語者為人主而已。私人陶冶之范圍狹而人主則廣,私人陶冶之效力緩而人主則疾,故不居高明之位而勉其責云者,不得已而思其次耳,慰情聊勝于無耳。若夫欲發(fā)揚一國之人才而挾之以趨,道固莫有捷于開明專制者,——此俾斯麥所造于德國者如彼,而曾文正所造于中國者僅如此也。
所謂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所謂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諸侯,自國至于鄉(xiāng)黨皆有學,博置教導之官而嚴其選。朝廷禮樂政刑之事皆在于學,士所觀而習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茍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則不教也。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則無不在于學。此教之之道也。所謂養(yǎng)之之道何也?饒之以財,約之以禮,裁之以法也。何謂饒之以財?人之情,不足于財,財貪鄙茍得,無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祿,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祿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養(yǎng)廉恥而離于貪鄙之行。猶以為未也,又推其祿以及其子孫,謂之“世祿”。使其生也,既于父母兄弟妻子之養(yǎng),婚姻朋友之接,皆無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孫無不足之憂焉。何謂約之以禮?人情足于財而無禮以節(jié)之,則又放僻邪侈,無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為之制度婚喪祭養(yǎng)宴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數(shù)為之節(jié),而齊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為之而財不足以具,則弗具也;其財可以具而命不得為之者,不使有銖兩分寸之加焉。何謂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藝矣,不帥教則待之以屏棄遠方終身不齒之法;約之以禮矣,不循禮則待之以流殺之法。王制曰:“變衣服者其君流。”《酒誥》曰:“厥或誥曰:群飲,汝勿佚。盡執(zhí)拘以歸于周,予其殺?!狈蛉猴嬜円路∽镆?;流殺,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約之以禮、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從無抵冒者,又非獨其禁嚴而治察之所能致也,蓋亦以吾至誠懇惻之心力行而為之倡。凡在左右通貴之人,皆順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帥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誠行之,而貴者知避上之所惡矣,則天下之不罰而止者眾矣。故曰此養(yǎng)之之道也。所謂取之之道者何也?先王之取人也,必于鄉(xiāng)黨,必于庠序,使眾人推其所謂賢能書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誠賢能也,然后隨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所謂察之者,非專用耳目之聰明,而聽私于一人之口也。欲審知其德問以行,欲審知其才問以言,得其言行,則試之以事。所謂察之者,試之以事是也。雖堯之用舜,不過如此而已,又況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遠,萬官億丑之賤,所須士夫之才則眾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一自察之也,又不可偏屬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間試其能行而進退之也。蓋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類,以持久試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祿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所謂任之之道者何也?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農(nóng)者以為后稷,知工者以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以為之長,德薄而才下者以為之佐屬。又以久于其職,則上狃習而知其事,下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則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績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則得盡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終,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茍且之人,雖欲取容于一時,而顧戮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無能之人,固知辭避而去矣。居職任事之日久,不勝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辭避矣,尚何有比周讒諂爭進之人乎?取之既已詳,使之既已當,處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專焉,而不一一以法束縛之,而使之得行其意?!獔蛩粗岳戆俟俣醣姽ふ?,以此而已?!稌吩唬骸叭d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謂也。然堯舜之時,其所黜者則聞之矣,蓋“四兇”是也。其所陟者,則皋、陶、稷、契,皆終身一官而不徙。蓋其所謂陟者,特加之爵命祿賜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夫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當時人君,又能與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誠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無疑,而于天下國家之事,無所欲為而不得也。
(按)公所言教育之當興、官吏之當久任等,稍知治體者蓋不能持異說,無俟發(fā)明。獨其論裁之以法,而引加小罪以大刑,則有疑其持申商之術(shù)操之過切者,則甚矣其暗于政治之原理也。夫國家之對于人民,有命令服從之關(guān)系者也,其統(tǒng)治權(quán)至尊無上而不可抗者也,非惟專制國有然,即立憲國亦有然。夫茍不可行者則勿著為令已耳,既著為令而可以不行,則是瀆國家之神圣也。后此元祐諸君子,以阻撓新法貶謫遷徙,而積怨發(fā)憤于荊公,曾亦思管子之治齊也,曰:“虧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從令者死?!鼻G公之所以失敗,正坐姑息,不能踐此書之言而已。
方今州縣雖有學,取墻壁具而已,非有教導之官長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學有教導之官,而亦未嘗嚴其選。朝廷禮樂刑政之事,未嘗在于學,學者亦漠然自以禮樂刑政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當知也。學者之所教,講說章句而已。講說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近歲乃始教之以課試之文章。夫課試之文章,非博誦強學窮日之力則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則不足以用天下國家,小則不足以為天下國家之用,故雖白首于庠序,窮日之力以帥上之教,乃使之從政,則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蓋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從而困苦毀壞之。使不得成材者,何也?夫人之才成于專而毀于雜,故先王之處民才,處工于官府、處農(nóng)于畎畝、處商賈于肆、而處士于庠序,使各專其業(yè),而不見異物,懼異物之足以害其業(yè)也。所謂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見異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諸子之異說,皆屏之而莫敢習者焉。今士之所宜學者,天下國家之用也,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課試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窮日之力以從事于此,及其任之以官也,則又悉使置之,而責之以天下國家之事。夫古之人,以朝夕專其業(yè)于天下國家之事,而猶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奪其日力,以朝夕從事于無補之學,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責之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為者少矣,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從而困苦毀壞之,使不得成材也。
(按)后之論者,或以八股取士濫觴荊公,而因以為罪,噫抑何其誣公之甚耶?!夫公以謂養(yǎng)士必于學校,其言明白如此。其初政猶不廢制舉者,則學校未普及時,勢不得不然也。此于下方更論之:
又有甚害者:先王之時,士之所學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可以為公卿大夫,有可以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則有矣。至于武事,則隨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學者也。故其大者,居則為六官之卿,出則為六軍之將也;其次則比閭族黨之師,亦皆卒兩師旅之帥也。故邊疆宿衛(wèi),皆得士大夫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今之學者,以為文武異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邊疆宿衛(wèi)之任,則推而屬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無賴之人,茍其才行足以自托于鄉(xiāng)里者,亦未有肯去親戚而從召募也。邊疆宿衛(wèi),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當慎重者也,故古者教士以射御為急,其他技能,則視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則不強也。至于射,則為男子之事。人之生有疾則已,茍無疾,未有去射而不學者也。在庠序之間,固當從事于射也:有賓客之事則以射,有祭祀之事則以射,別士之行同能偶則以射,于禮樂之事未嘗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嘗不在于禮樂祭祀之間也。《易》曰:“孤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豈以射為可以習揖讓之儀而已乎?固以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國家之具也。居則以是習禮樂,出則以是從戰(zhàn)伐,士既朝夕從事于此而能者眾,則邊疆宿衛(wèi)之任,皆可以擇而取也。夫士嘗學先王之道,其行義嘗見推于鄉(xiāng)黨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邊疆宿衛(wèi)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屬之人,而無內(nèi)外之虞也。今乃以天下之重任,人主所當至慎之選,推而屬之奸悍無賴才行不足自托于鄉(xiāng)里之人,此方今所以騦騦然常抱邊疆之憂,而虞宿衛(wèi)之不足恃以為安也。今孰不知邊疆宿衛(wèi)之士不足恃以為安哉?顧以為天下學士,以執(zhí)兵為恥,而亦未有能騎射行陳之事者,則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嚴其教高其選,則士之以執(zhí)兵為恥,而未嘗有能騎射行陳之事,固其理也。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