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全集分為三卷:專著、譯文及書信合為一卷,論文分作兩卷。所收作品按發(fā)表時間先后排序。
二、原稿漫漶不清之處,可確認字數(shù)者,以□表示,缺失較多者則加“編者按”注明。
三、明顯誤字徑予改正;稍有疑義者在誤字之后以〔 〕注出正字;增補脫漏字以〈 〉表示;衍文以[?。輼俗ⅰ?/p>
四、凡原文只有句讀或無斷句者,均代為標點;凡已用新式標點者,大體保留原樣,但影響閱讀或文氣者,照今日標準徑改。
五、外語詞匯音譯與今譯時有不合,一律保留原貌,以存其真,不按現(xiàn)行標準強行統(tǒng)一。
六、先生文中所引文獻,有時以己意略事刪節(jié)以突出本意,又其時所用版本與今之通行本或有不同,故整理時不以今本繩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