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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式大教堂

改變建筑的建筑師 作者:(英)約翰·斯通斯


哥特式大教堂

在1140年至1250年間,一種嶄新的建筑風格出現了,這是建筑師、石匠和神職人員共同合作的結果,將對整個歐洲產生影響,并成為中世紀晚期的建筑特征。如今這種風格被稱為哥特式,其主要表現在法國天主教堂設計和工程建造中的宏偉成就上。

人們普遍認為,哥特式建筑風格源于1140年巴黎郊區(qū)圣丹尼斯教堂唱經樓的設計。和許多后來出現的哥特式杰作一樣,我們并不知道共同構想和建造這座教堂的工匠大師、結構工程師、石匠和雕刻師的名字,但是我們知道,正是因為一位雄心勃勃且有權勢的神職人員——蘇杰院長(Abbot Suger)的努力,這個工程才得以實現。

這種風格最初被稱為“法國式”,“哥特式”一詞出現于文藝復興時期,帶有貶義,用于形容這種風格的非正統(tǒng)性和野蠻性。這個名稱卻一直沿用至今。哥特式建筑風格由羅馬式風格發(fā)展而來,并且逐漸替代了后者。不同于羅馬式建筑風格的粗獷、堅固,哥特式風格主要體現在三點上:尖形拱門、肋狀拱頂和飛扶壁。圣丹尼斯教堂集這些元素于一體,建筑形式極其新穎別致。這些哥特式的結構特點融為一體,互相作用,從而使整個建筑物更加明亮,也使建筑物整體看上去更加高聳峻拔,似乎可以通往天國,增加了教堂會眾對于教堂的敬畏贊嘆之心。

哥特式建筑風格盡管也被運用于其他各種各樣的建筑中,但主要運用于天主教堂的設計,尤其是12世紀和13世紀巴黎周圍地區(qū),即法蘭西島地區(qū)教堂的重建。各個城市展開了令人眼花繚亂的競爭,為了勝人一籌,他們尋求能夠超越前人的建筑方法,結果導致許多建筑結構需要多個世紀的時間來完成。

里昂大教堂(始建于1160年左右)是法國哥特式建筑的早期代表作。相對于之后上百年時間里建造的亞眠主教堂、魯昂主教堂、巴黎圣母院、博韋主教堂和沙特爾主教堂,里昂大教堂比較簡潔。博韋主教堂尚未完工的教堂正廳高度最高,達到了48米(157英尺),甚至超越了羅馬圣彼得大教堂和倫敦圣保羅大教堂的大殿。然而,沙特爾主教堂(始建于1194年)通常被視為哥特式建筑最偉大、最成熟的代表作。

一座哥特式的教堂就是一個石化的宗教。

塞繆爾·泰勒·柯爾律治

哥特式建筑風格逐漸發(fā)展變化,石墻為精美的窗花格所替代,幾乎隱沒在斑駁的玻璃墻里。例如,巴黎宮廷禮拜堂(1248年)是極度裝飾階段的代表作,有時指的是“輻射式”的代表作,享有同一盛名的還有蘭斯大教堂(約1211年)。

法國周邊國家建造的哥特式大教堂主要有英國的坎特伯雷教堂(1175年)和德國的科隆主教堂(1248年)。后者在高度和寬度的比例上遠勝于其他任何教堂。

在18世紀晚期和19世紀,浪漫主義復興了哥特式建筑風格,包括“新哥特運動”,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位于倫敦的國會大廈,1835年由查爾斯·巴里爵士(Sir Charles Barry)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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