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香港神話與家族傳奇的開端

白手興家:香港家族與社會(1841-1941) 作者:鄭宏泰,高皓 著


不少家族或個體的故事,已零星散落地記載于不同論述或著作中,有些讓人耳熟能詳,但更多更大的部分——尤其在內外局勢發(fā)生巨大轉變時家族如何緊抓機會、乘時而起,以及他們之間有何交往與合作等,則記錄不詳、所書甚少,有些甚至近乎銷聲匿跡了。

尋找創(chuàng)富與締造商業(yè)傳奇的主角

香港逐漸發(fā)展成國際大都會的故事,過去一直被形容為“神話”——高樓大廈拔地而起、聯系網無遠弗屆、社會制度相對健全高效、人文氣質多元開放等。我們每天忙忙碌碌,很少停下步伐,放慢生活節(jié)奏,想想這個“神話”到底是如何發(fā)生的?香港實際上是依靠什么條件突出重圍的?發(fā)展過程又曾遭遇何種挑戰(zhàn)與挫折?未來又應如何強化本身的優(yōu)勢?以及在改善缺失與不足的同時,當內外形勢千變萬化之時,應采取何種策略再攀高峰呢?

誠然,對于香港的“成功事例”,民間著作可謂不少,1997年回歸前的討論尤多,而分析角度則頗有不同。

學術界的分析雖然五花八門、各有角度,也各有可取之處,但往往只從宏觀角度入手,并流于表面,缺乏縱深及兼顧時局逆轉帶動社會蛻變的意識,因而令人對香港商界的成功故事有一種比較膚淺的認識。

有鑒于此,本書的分析將由社會結構的最重要及最基本單位——家庭或家族(為方便討論,后文一律以家族稱之)入手,并沿尋企業(yè)家如何創(chuàng)造財富、打拼事業(yè),進而帶動經濟發(fā)展的視角,以家族及企業(yè)的成長、壯大、調整、東山再起或分家后下一代另起爐灶等不同的發(fā)展軌跡為例,探索、折射香港社會走過的曲折歷程,從而證明香港的成功故事,其實是數代香港人以血汗辛勤耕耘、用心栽種所取得的成果。

可以這樣說,香港過往所取得的成果,不但得來不易、道路坎坷跌宕,過程更充滿辛酸,而背后更有無數觸動人心且鮮為人知的大小故事:有些故事是窮小子白手興家成為大富豪;有些是熱心推動社會運動、幫助弱勢群體;有些是專注教育,致力于提升港人教育水平;有些是盡心盡力灌溉香港這片“文化沙漠”,希望造出綠洲;當然也有埋頭科學研究、醉心體育運動;甚至皓首窮經,希望尋求學術突破;更有不少只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堅守己任、恪盡本分、努力打拼以求改善家人生活質量的平凡故事。

不同階層為追尋各自的人生理想及生活目標而打拼的故事,散落于社會各個角落,有些有幸成為社會焦點,吸引傳媒的注視及報道,令他們的故事廣為流傳;但不少卻默默無聞,隨時光流逝而灰飛煙滅,仿佛沙灘上的足印般在大浪沖刷后再沒了痕跡。

雖然如此,我們卻不能否定,這些各有不同的故事,是香港成功故事不同段落及篇章的重要組成部分。將這些故事編織并匯集起來,既能豐富香港故事的內容及養(yǎng)分,更可令其情節(jié)顯得有血有肉,也更富人情味兒。而這正是驅使我們嘗試學習兩千多年前史學泰斗司馬遷編寫《貨殖列傳》時的精神與做法,沿著不同家族的發(fā)展軌跡,勾勒不同家族在不同時代各展所長,在不同層面發(fā)光發(fā)熱的獨特際遇與經歷,用實例證明“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的道理。

若從歷史學者黃仁宇所倡議的大歷史視角看,中國商人能夠充分各展所長,賺取及積累財富,并取得受人艷羨的社會地位,古有先秦時期,近有英國殖民統(tǒng)治時期的香港。正因這個特殊歷史背景,筆者相信,透過對不同家族故事的發(fā)掘及探索,我們既可更為實在及具體地了解香港如何在開設外貿港口后,在不同時期、不同層面上發(fā)揮本身貫通東西、聚合“華洋”及連接中外的樞紐角色,同時更可十分深刻地體會近代中國幾經劫難、歷盡滄桑的發(fā)展,以及其政治形勢的波譎云詭,甚至可借此了解作為華人社會的香港,走進現代資本主義道路的過程與重心所在。

在之后的篇章中,討論焦點將集中于如下六個重要層面上:

其一是家族的崛起及發(fā)展軌跡。本書將講述不同時代及不同模式的創(chuàng)業(yè)和經營故事及華人家族企業(yè)的商業(yè)倫理、創(chuàng)業(yè)精神與管理哲學等方面獨特且有趣之處。另外,我們也將講述不同家族如何動員子孫們的積極性,或是如何在風起云涌的時局中緊抓機遇,施展渾身解數,以爭取家族的最大利益,奠定家族在香港商界的歷史地位的發(fā)展軌跡。

其二是家族的壯大及多元化策略。此重點在于闡述不同家族在港謀生并站穩(wěn)腳步后,如何憑借取長避短的方法爭取發(fā)展空間,并借多元化策略,一方面消解內部矛盾與沖突,另一方面集中分析及降低其發(fā)展風險,保障家族長期興盛的不同方法。

其三是家族的婚姻特質與婦女角色。此部分雖是確保家族繁衍不絕時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但在過往的討論中卻相對缺乏,令婦女在家族、企業(yè)及社會所做的貢獻未能全面呈現,而婦女在父系社會的傳承角色,在過往研究中常被忽略,本書也會在這方面多做深入的探討和分析。

其四是家族人脈及社會網絡的經營。除了按社會既定制度運作,不同家族同時也會建立各種人脈關系與社會網絡,一來擴展生存空間,尋找發(fā)展機會;二來可視作家族在不同層面或時期抵御沖擊的屏障;三來更被看作防止風險及提升競爭力的互補機制。對于以上種種令人入迷的社會行為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筆者也會深入淺出地談談以上不同類型的人脈關系,以及社會網絡的特質,并說明其對家族延續(xù)的作用。

其五是家族的興衰及傳承特點。華人家族常被指“富不過三代”或“君子之澤三世而斬”,更鬧出不少兄弟內斗及親人反目等爭奪家產話題,而“諸子均分”的繼承方法,則被指不利資本積累。到底這是怎么一回事?又說明何種發(fā)展規(guī)律?本書會進行深入討論。

其六是家族的傳統(tǒng)及文化基因。重視血緣、講求關系,以至用人唯親、強調內外親疏之別等,一直被指是妨礙華人家族、企業(yè)及社會發(fā)展的因素。但如果深入一點兒看,它又是華人社會經濟充滿動力的一個力量泉源。儒學大家錢穆曾言簡意賅地指出:“中國文化全部都是在家庭文化上筑起的?!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中國家族文化有何獨特之處呢?背后反映了何種思想及核心價值呢?又對未來發(fā)展有何啟示?

對于以上的連串疑問,筆者在最后階段會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一些綜合性的觀點和分析。一句話概括,造就香港“神話”的,是無數家族——有大有小、或中或西——數代人的辛勤汗水和默默耕耘,將他們的故事不折不扣、不夸不狂地和盤托出,力求反映事實,折射歷史前進的軌跡,則肯定有助于我們對所處社會的認識和了解。

渣甸與麥地臣:港英政府的輔佐家族

我們常說,社會由無數像細胞一樣的個體(人)組成,而這些個體又必然來自家族——生于家族、長于家族,他們在家族接受禮儀及道德價值等教育,然后積極打拼,以改善家族成員的生活水平,為家族爭取榮耀,再開枝散葉,延續(xù)家族血脈,令其繁衍不絕??梢妼易灏l(fā)展的深入探索和分析,其實牽動了社會發(fā)展的不同經脈及肌理,既值得高度重視,也應有全面的研究及充分的掌握。

掀開香港歷史的第一篇章,我們不難發(fā)現,一直默默無聞的中國南方蕞爾小島,因鴉片戰(zhàn)爭走進了歷史。而間接牽動這場戰(zhàn)爭,并促使英國政府占領香港,在香港開設外貿港口后又在政治、經濟,以及商業(yè)貿易等不同方面呼風喚雨,成為香港首屈一指大家族的,正是英國蘇格蘭裔的渣甸家族(Jardine family)及麥地臣家族(Matheson family)。令這兩個家族走到一起,達到日后富可敵國的商品貿易,則是走私鴉片,而主要的合作平臺,則是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Ewo&Co.)——一家香港開設外貿港口以來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英資財團。

這家至今在國際商業(yè)舞臺仍極具影響力的公司,創(chuàng)立于1832年。其主要奠基人是威廉·渣甸(William Jardine)及占士·麥地臣(James Matheson),公司名字是兩人名字的“組合”。前者生于1784年,是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船隊的一名隨船醫(yī)生。后者生于1796年,也曾任職于英國東印度公司,二人約于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先后到達香港。

威廉·渣甸雖是醫(yī)生,卻不認同吸食鴉片會上癮及損害健康的實情,在行醫(yī)期間注意到鴉片貿易在中國的巨大市場和極具吸引力的利潤,最后于1817年選擇棄醫(yī)從商,脫離東印度公司,以自由商人的身份走私鴉片到中國。占士·麥地臣大約比威廉·渣甸早兩年脫離東印度公司,成為自由商人走私鴉片到中國。據說,二人首次相識的地方在廣州,而促使他們日后走到一起的原因,則是對鴉片生意的志趣相投、目光一致。

十九世紀二十年代前后,二人一同經營茶葉及絲綢的貿易。與走私鴉片方面最為活躍的麥尼克洋行(Magniac&Co.),成為合伙人。自二人加盟后,麥尼克洋行的業(yè)務發(fā)展更為急速,此舉令鴉片在華走私的問題更趨嚴重,但威廉·渣甸與占士·麥地臣的身家卻暴增。鴉片走私雖利潤豐厚,但風險極高。一方面是政府的打擊可令其血本無歸,另一方面則是貨船在汪洋怒海行駛,若遇驚濤駭浪可能導致人貨兩空。所謂“上得山多終遇虎”,大約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麥尼克洋行便因商船遇上海難導致嚴重虧損,并于1831年倒閉。

麥尼克洋行的倒閉雖令威廉·渣甸及占士·麥地臣蒙受一定的財政損失,但由于走私鴉片利潤極為豐厚,二人重整旗鼓,迅速于1832年攜手創(chuàng)立渣甸洋行,主要業(yè)務當然仍是走私鴉片,而營業(yè)額更比過往突出。1834年,東印度公司因在華的壟斷行為被政府終止進而倒閉,具專利性質的公行制度也畫上了句號,渣甸洋行更在市場突然開放的時刻乘時而起,生意擴張得更急更快。

由于渣甸洋行能在貿易發(fā)展出現歷史性轉變的時刻先人一步,因而能夠突出重圍。在對中國內地貿易及走私鴉片中獲利豐厚,身家財富暴漲的威廉·渣甸,據說早于1834年時,已向時任英國駐華商務監(jiān)督勞律卑(William Napier)建議,以強硬手段逼使清政府就范,接受英國的通商要求及條件,可見此時家族已開始利用其不斷壯大的經濟資本以影響政府政策了。而威廉·渣甸更因懂得“鉆空子”,以及敢拼敢搏的個性,被當時社會稱為“鐵頭老鼠”(the iron-headed old rat)。

正因威廉·渣甸的經營手法十分進取,又懂得在不同層面上爭取政府配合,加上其商業(yè)網組織緊密,洋行業(yè)務表現一直一枝獨秀。據估計,在鴉片戰(zhàn)爭之前,該洋行在當時廣州的外貿份額,占了接近三分之一的比例(由于當時只有“一口通商”,此比例即等同占全國外貿的比例),洋行旗下更擁有多達七十五艘貨船。

由于吸食鴉片容易上癮,損害健康,并因此導致危害家庭、社會及經濟問題,清政府在1838年年底終于決定禁止其輸入,并派出欽差大臣林則徐赴廣東主持其事?;蛟S是早獲風聲,威廉·渣甸于1839年1月(另一說法是1838年11月)離華返英,將管理權交到占士·麥地臣手上。

1839年3月,林則徐抵達廣東后,要求洋商交出手上鴉片并銷毀,下達禁令不能再向華輸入鴉片,但行動受到以英人為首的洋商反對,令中英關系大為緊張。其時,已返抵英國的威廉·渣甸,于同年10月上書英國首相兼外交大臣巴麥尊(Henry Palmerston),再次提及英國必須以武力強逼清政府就范,并建議英軍占領香港作為貿易據點,此建議影響了英國政府的最終決定,也成為香港日后被殖民統(tǒng)治的起因。

翌年6月,一場因走私鴉片導致的戰(zhàn)爭終于爆發(fā),而英國遠洋海軍憑著船堅炮利,擊潰了以刀矛劍戟為主力的清兵,促使了日后連串的不平等條約的簽署。英軍在擊潰清兵后,與接替林則徐為兩廣總督的琦善進行談判,并迫不及待地于1841年1月26日登陸占領曾被威廉·渣甸提及的香港島。

可以肯定地說,香港開設外貿港口不久,于1841年6月港英政府立即拿出已被視作“皇家土地”(Crown Land)的香港地皮進行拍賣,籌集經費以支持其管治及運作。英軍登陸后,在港設立貿易據點的渣甸洋行也近水樓臺,除了中得中環(huán)一塊地皮,還購入銅鑼灣海旁(東角四周)近六萬平方尺的地皮。

由于東角面臨鯉魚門深水海港,該海港的入口狹窄,但內港則水深港闊,能供吃水量龐大的遠洋貨輪停泊,此地接壤黃泥涌的大片農地,背后則有渣甸山(此名稱的由來自然與該洋行掌控了整個銅鑼灣有關)及柏架山等山巒環(huán)抱,因而可得四周陡壁保護,阻擋強臺風或西北風吹襲,同時又有充足平地興建貨倉、住所或商業(yè)樓宇,可謂極具發(fā)展?jié)摿Α?/p>

渣甸洋行能在香港開設外貿港口不久即購得如此理想的地皮,作為日后發(fā)展業(yè)務的大本營,反映了當時占士·麥地臣獨具慧眼、目光銳利的經商頭腦,也同時說明該洋行很可能早已對香港的山川地理及海港狀況有充分了解,甚至可能早已獲得港英政府默許,讓其可以在拍賣場上“拍”得該地皮。

渣甸洋行拍得東角一帶地皮,在著手興建貨倉、辦事處及住宅的同時,威廉·渣甸在英國被推舉為國會議員,名正言順地登上英國政壇,其家族及渣甸洋行對香港政治與商業(yè)的影響與日俱增。據說,威廉·渣甸成為國會議員期間,曾向首相巴麥尊多次建議,其中不少與“鴉片戰(zhàn)爭”后向清政府爭取更多賠償及更大利益有關。

1843年,渣甸洋行在東角的貨倉、辦事處及住宅等落成之際,威廉·渣甸在英國去世。同年,一直在港主持業(yè)務的占士·麥地臣離港返英,并獲推舉為英國的國會議員,似是填補威廉·渣甸的空缺。自占士·麥地臣離去后,渣甸洋行在港業(yè)務的領導大權交給了其外甥亞歷山大·麥地臣(Alexander Matheson),而威廉·渣甸的侄兒戴維·渣甸(David Jardine)

則出任副手,兩個家族的第二代開始走上接班之路,其繼承與合作過程似乎沒有太大問題。

1844年,渣甸洋行在東角的貨倉、辦事處及住宅陸續(xù)落成,并將原本設于澳門的總部搬到香港,計劃進一步拓展業(yè)務。然而,受外圍經濟環(huán)境不景氣的影響,加上開設外貿港口之初的香港制度尚未建立,難以吸引投資者,香港的商業(yè)不久即陷入低潮期。受到開設外貿港口首個經營環(huán)境欠佳的浪潮打擊,不少較冒進的洋行被迫倒閉停業(yè),《泰晤士報》更在1846年4月6日指香港的商業(yè)地位已大不如前。

由于起初被炒得火熱的地價及租金已大幅回落,但政府所訂的租金則沒隨著市場同步回軟,不少洋行大感不滿。開設外貿港口伊始即被視作英資龍頭企業(yè)的渣甸洋行,自然也滿腹牢騷。據說,身在英國的占士·麥地臣,曾在1847年5月呼吁英國政府促使港英政府改變政策,寬減地租,便利商業(yè)。受本身財政緊絀所限,港英政府實在無法接納占士·麥地臣的意見,因而引起英資商人的群起反對,當時的港督戴維斯(John F.Davis,任期1844年-1848年)則因不肯讓步而成為英商的眼中釘。而他任滿離港時,更遭到英商冷待,乏人送行,可見當時英商力量之大,連港督也不給情面。

針對英商的不滿和多方施壓,港英政府最終采取政治“讓權”政策,以吸納英商精英進入立法局。渣甸洋行的大班(當時社會對洋行老板的稱呼)自然成為重點吸納對象。根據這一安排,新任港督文咸(George Bonham,任期1848年-1854年)于1849年12月宣布委任渣甸洋行的戴維·渣甸及來自占美臣洋行(Jamieson How&Co.)的易嘉(James F.Edger)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令該家族對香港政治的影響力更為單刀直入、無人能及。

此后接近一個世紀,立法局(后來伸延至行政局)的其中一個席位,必由渣甸洋行的代表出任。舉例說,戴維·渣甸在1856年去世后,該席位由其弟約瑟·渣甸(Joseph Jardine)頂替;約瑟·渣甸于1860年因病退下火線,則由波斯富(Alexander Percival)接替,他來自占士·麥地臣太太的家族。在十九世紀末,其他渣甸洋行老板又曾擔任立法局議員職位的還有韋濤(James Whittall)、威廉·凱瑟克(William Keswick)、占士·凱瑟克(James J.Keswick)及亨利·凱瑟克(Henry Keswick)等,威廉·凱瑟克是威廉·渣甸姐姐的后代,此分支日后取代渣甸及麥地臣家族的位置,成為渣甸洋行的領頭人,對香港政商各界的影響力,可謂巨大而直接。

經歷開設外貿港口初期一段經濟低潮后,香港的經商環(huán)境開始復蘇,渣甸洋行的業(yè)務更因政治上的有利位置,促進其本來的業(yè)務,如鴉片、茶葉與絲綢貿易不斷發(fā)展。至于其他投資較大、回報也較高的生意如運輸船務、銀行保險、碼頭貨倉及制糖制繩等,更因其強勁政治力量而火乘風勢,迅速發(fā)展起來,其中最重要一環(huán),則非土地買賣莫屬,并進一步強化其把控香港政治經濟命脈的地位,令其作為港英政府擁護者(kingmaker)的角色更為突出,傲視同儕。一直被視為戰(zhàn)前香港首富的何東家族,不少成員便曾出任渣甸洋行的總買辦、買辦及助理買辦等職位,可見彼此間密切的關系。

雖然渣甸洋行背后的主要家族在香港社會叱咤一時、呼風喚雨,甚至指點江山、支配香港發(fā)展,對政治與商業(yè)的影響可謂無出其右,也曾對香港的建設做出貢獻,但他們始終無法擺脫曾經向中國輸入鴉片,以及挑起侵略戰(zhàn)爭的原罪,今日無論“中西華洋”社會,仍有不少人對之耿耿于懷,不愿寬恕原諒。

高三貴家族:游走“華洋”之間,結交黑白兩道

如果渣甸與麥地臣家族在十九世紀的迅速崛起,反映了中西貿易的方興未艾與香港開設外貿港口之初的機會重重,那么本節(jié)將要介紹的家族,則反映了“華洋”接觸之初能夠掌握中英雙語是多么吃香,這一技能甚至可以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地居間致富。而這個家族的特殊經歷,更可以作為洋人移民在同樣變幻莫測的社會環(huán)境中大起大落的證明,顯示那段時期的香港社會,不但波譎云詭、巨浪滔天,并彌漫著為了發(fā)展可以不擇手段的扭曲價值觀。

表面看,高三貴的名字像是華人,但實質是洋人,也有說他是混血兒。高三貴又名高和爾,英文名字為Daniel Richard Caldwell(丹尼爾·理査德·考德威爾)。綜合不同文獻記載,他應是蘇格蘭人,父親是軍人,曾駐守用于流放拿破侖而聞名于世的圣海倫娜島(St Helena)。據說高三貴也是在該島出生,后隨父來到亞洲,他初來時定居新加坡,并因常與當地人交往,打成一片,所以學會了包括馬來語、葡萄牙語、印度語及中國的廣東方言等多種地方語言和地方習俗,其中語言特長一項成為他日后脫穎而出的優(yōu)勢所在。

在新加坡活動期間,高三貴曾因精通粵語而被聘用于走私鴉片往華的工作,這種工作使他與三教九流者有了直接或間接的接觸,不但開始了他與香港的聯系,也逐步建立起個人與各路人物的人脈關系,左右了他日后的人生和事業(yè)。其中最為重要的,改變了他一生命運的,是他在鴉片戰(zhàn)爭期間與威廉堅(William Caine)的交往。

香港開設外貿港口后,威廉堅獲委任為警察裁判司司長(Police Magistrate,早年并沒將警務處與裁判司處分開)一職。

由于他對高三貴精通多種語言和方言十分欣賞,因而在1843年聘任高三貴為警察裁司署的翻譯官,這讓高三貴在香港找到了發(fā)揮所長的舞臺。翌年(1844年),休莫(John W.Hulme)獲任為最高法院按察司,高三貴又因其過人的語言能力獲聘為最高法院的總翻譯官。一時間,高三貴身兼兩職,并可享受“雙重收入”的優(yōu)厚待遇,令人艷羨。

雖然任職于政府,但高三貴與三教九流人士的交往并沒終止,并在不同層面上與他們往來頗密。他在開設外貿港口之初與華人女子交往甚密,不但曾染指經營妓院生意,更參與地產炒賣,暗中支持黑道人物經營妓院及賭場等事宜,引來洋人社會的閑言閑語。至于他最令部分歐洲人不滿,并且受到他們諸多批評的,應該是他漠視禁止歐洲人與華人通婚的規(guī)范,于1845年按中國傳統(tǒng)儀式迎娶華人女子陳亞有(Chan Ayow Mary)為妻。

不少歐洲人雖然不滿高三貴的“反叛”行為,但當時社會極缺乏掌握中英雙語的人才,高三貴的語言能力可以說達至無人能及或無可取代的地步,因而他們只能徒呼奈何,不敢拒諸門外。1847年,港英政府似乎采取了行動,認為高三貴身兼兩職并收取兩份工資的做法于理不合,即取消其“雙重薪金”的安排。此舉令一直依靠雙重薪金享受豪華生活,并身背貸款的高三貴,一時間陷于入不敷出的困境,隨后更被迫破產。

同年年底,高三貴似乎解決了私人債務問題,因而重獲港英政府聘為翻譯官一職。到了1849年,高三貴再獲委任為署理總督察一職,算是加冠晉爵了。其間,他曾參與不少打擊海盜的行動,其表現英勇,取得一定成績,其中原因據說與他每每能夠獲得準確無誤的情報有關。

華人太太陳亞有信奉基督教,高三貴因此于1851年與陳亞有在圣約翰教堂補行西式婚禮,此舉再次引起“華洋”社會的關注。而陳亞有日后雖然積極參與教會工作,也對所信奉的宗教表現得十分虔誠,但種種跡象顯示,她并沒真正獲得歐洲人對她的接納或認同,可見那時的種族隔閡是多么難以逾越。

高三貴自1847年任職以后薪金沒有增加,但家庭負擔卻日重,他以育有多名子女并需送他們到英國求學為由,請求政府增加工資。為此,港英政府曾按程序做出多方面的評核,但其評核結果卻令高三貴失望,因為報告認為,“高三貴雖然精通中英雙語,但卻不懂中文書寫”,顯示他在文件處理方面,未能取得令港英政府滿意的水平,因而拒絕了他的增薪要求。為此,高三貴十分不滿,并憤然辭去所有公職,與一直名聲不好,且被指曾為海盜的好友黃墨洲一起合伙經營航運生意。

雖然高三貴一度破產,甚至與曾被指控是海盜的朋友合伙經商,用傳統(tǒng)社會眼光來看,德行可謂不如人意,但港英政府卻因看重其精通多種語言,并與華人社會關系密切,且受不少華人喜歡,而于1856年11月再度向他招手,此次更將他擢升為總登記官,并給予太平紳士的頭銜,后來又擢升他為撫華道,管理一切與華人民生有關的事務。一時間,高三貴可謂求仁得仁,仕途三級跳,不但步步高升,官運更是亨通無阻。

高三貴春風得意且扶搖直上之時,被委任為律政司的安士迪(Thomas C.Anstey)于1856年由倫敦到港就任新職,并掀起了高三貴人生上的多次風浪。不同數據顯示,安士迪對當時港英政府官員貪污成風、腐敗塞責的情況看不上眼,而他本人重視原則的個性,更令他極不愿意與同僚同流合污。在往后的日子,他曾公開批評港英政府官員因循茍且的處事作風,又曾檢控部分貪污官員,令港英政府十分尷尬,而高三貴過往甚少讓人知悉的陋習惡行,也被揭露了出來,因而轟動一時。

簡單地說,高三貴在1856年升官之時,安士迪走馬上任。由于后者對開設外貿港口初期社會的各種劣習惡行表現得十分厭惡——尤其對港英政府官員間的利字當頭、行政失當及互相包庇等行為作不留情面的批評,至于對高三貴過往的所作所為,也看不過眼,因而曾經在不同場合上要求港英政府清理門戶。

數據顯示,令安士迪感到不能再容忍,并須采取行動的是“黃墨洲案”。1857年,與高三貴關系密切,并曾合伙經營航運公司的黃墨洲,被控串謀海盜罪名成立,入獄十七年。審訊過程揭露,高三貴在不同層面上曾與黃墨洲串通,甚至公器私用,靠黃墨洲提供的情報,打擊與黃墨洲敵對的海盜,因而才令黃墨洲勢力得以做大,地盤日多,自己則可樹立功績。

出于對高三貴的不滿,據說安士迪曾私底下向當時的港督寶靈(John Bowring,任期1854年-1859年)反映,但卻不獲認真看待,原因據說與寶靈任期將滿,不愿另生事端有關。到了1858年5月,安士迪仍在立法局會議上提出公開彈劾言語,指控高三貴犯下十九項罪狀,包括私通海盜、貪污瀆職,以及操縱妓女,同時又曾經營無牌妓院,并以太太或太太姐妹的名義貪污受賄。

由于事態(tài)嚴重,寶靈只好在1858年5月27日成立項目委員會,進行調查。經過長達七個星期的二十五次審訊,并傳召多達五十位證人提供供詞,委員會做出了裁決。在十九項指控中,裁定八項無理據,七項缺乏證明,只有四項有實質證明。據此,委員會雖建議港督褫奪高三貴太平紳士的頭銜,以作懲戒,但卻認為其“罪”非重,不要終止高三貴的官職。

對于此調查結果,安士迪顯然最感不滿。他斥責調查委員會偏袒高三貴,因部分委員與高三貴有間接關系,又指委員會只聽取各人的辯護,沒就指控做深入調查。舉例說,安士迪指出,總督察查爾斯·梅(Charles May)曾在搜查黃墨洲住所時,找到高三貴寫給黃氏的信函,內文提及金錢糾葛,但信函交給當時出任輔政司的布烈治(高三貴好友)后卻被燒掉,委員會對此竟然沒做任何深入調查和追究,令人失望。

其實安士迪上任后對港英政府官員們諸多批評,早令港督寶靈甚感不耐煩,彼此間的關系也并不太好。而當時調查委員會對高三貴的調查既已有了結果,便應息事寧人,將事件畫上句號。但安士迪卻拒絕接受結果,認為港督做法不妥,應追究到底才對。對此,任期屆滿在即的寶靈覺得若讓安士迪“惹火”的舉止繼續(xù)下去,肯定會為自己添煩添亂,故于1858年8月將安士迪停職,同時決定不再追究高三貴是否貪污瀆職或私通海盜等問題。

事件告一段落后的1859年2月,高三貴曾統(tǒng)領兵船在澳門外海圍剿海盜,并取得彪炳成績。據說,當時的高三貴只率有兵船三艘,但卻能輕易擊毀海盜船二十艘,殲匪兩百余名,舉止可謂神勇無敵。同年9月,對高三貴一直十分賞識,并且頗有私交的威廉堅退休返英,而新任港督羅便臣(Hercules Robinson,任期1859年-1865年)抵港就職,他管理香港的其中一項指示,據說是跟進安士迪早前對高三貴的指控。

1860年2月,高等法院判處一宗拐帶華工出洋案,主犯名叫宋亞興。經過連串審訊后,宋亞興被判罪名成立,入獄四年,而更為重要的,案件將高三貴牽涉其中,因而令港英政府再度感到不快。正因如此,羅便臣在1960年8月24日宣布成立調查小組,再次對高三貴進行紀律審訊。

此次審訊對高三貴提出二十四項指控,審訊期更長達三十天,其中對五項指控(包括勾結海盜及貪污受賄)曾做深入調查,并證實罪成。據此,羅便臣按調查委員會的建議,將高三貴革職,但沒有采取其他懲處。這種處理方法,在今天社會標準而言,可說匪夷所思。

雖然遭港督革退,丟掉了官職,但高三貴在社會上仍有不容低估的影響力,其中的原因則與他和不少政府官員頗有交情有關。據說,在麥當奴(Richard MacDonnell,任期1866年-1872年)出任港督期間,由于他推行賭博合法化政策,一些賭館持牌人曾聘高三貴做顧問,借其以疏通官府、打通經脈,而那些賭館給予高三貴的酬金,每年高達兩萬五千元,金額在當時而言可謂是天文數字。1875年,高三貴在港去世,他極富爭議性的人生畫上句號。

翻查土地登記檔案,高三貴以其個人名義(不包括其太太、胞弟或子女等人)購入的地皮連房產共有三十二項,出售的則有十九項,另有二十項則與貸款有關。地皮買賣較多的時間是在他出任公職期間(1845年-1860年),而地皮貸款較多集中于1864年之后,部分房產及地皮又曾經營妓院。他與陳亞有育有多達十名子女(有些年幼夭折),可以想象生活開支不少,但靠著高三貴當年的工資,不僅負擔家庭支出,還有大量資金可以收購不少價值高昂的地皮及房產,若當年政府也有如今頒布的“財富與公職收入不相稱,即屬違法”的條文,安士迪應不用大費周章就可以讓他入罪。

高三貴因精通中英雙語,由窮小子爬升至總登記官暨撫華道,并可購入數十個價值不菲的地皮及房產,擁有令人艷羨的財富,無疑是開設外貿港口初期香港社會機遇重重的最佳寫照。而他出任公職期間利字當頭,貪污瀆職,甚至公器私用,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卻能安然無事的故事,則反映了政府本身的百孔千瘡、價值扭曲,乃至官員貪污嚴重。

事實上,不同研究也發(fā)現,早期港英政府的官員,不少其實像高三貴一樣十分腐敗。舉例說,前文提及而官至副督的威廉堅,曾被指中飽私囊;曾任署理輔政司的布烈治也曾濫用職權,以謀私利;而同樣官至護督的莊士頓(A.R.Johnston),據說也曾收受利益、貪污舞弊。安士迪對當時港英政府官員極為不滿,正是基于此因。與高三貴不同,他們的不法行為沒被調查,離職時可以冠冕堂皇,港英政府更以其名字作街道的名稱(例如堅道、莊士頓道、必烈者士街),作為“歌頌德政”的紀念。

深入的分析顯示,高三貴無法像其他港英政府官員般風光,反而招來諸多阻撓的一些深層次原因,看來與他低估其行為沖擊種族主義意識形態(tài)有關。本來,高三貴掌握多種本地方言是極大的升官優(yōu)勢,但他與華人接觸交往太密,與三教九流人士為伍又毫不避忌,加上與華人女子通婚,生下十個混血兒女,并期望他們能進入歐洲人的生活圈子,獲得同種待遇,這便令一直以優(yōu)越種族自居的歐洲人感到擔憂和威脅,最后必須做出劃清界限、分清你我的舉動,將其拉下馬,以免讓更多歐洲人有樣學樣,帶來更嚴重的后果,威脅其殖民統(tǒng)治。

盧亞貴與何福堂家族的不同發(fā)展道路

毫無疑問,開設外貿港口之初,遠渡而來的洋人——尤其英國人——在香港的發(fā)展占有絕對優(yōu)勢,背后原因不難理解。至于本地或由附近地方涌入的華人,能夠突出重圍的,看來以兩類人為主:其一是不理是非黑白或生死存亡,敢于犯險拼搏者;其二是懂得英語并且能夠獲得洋人洋商信賴,又可依附其身上者。本文介紹的家族,便屬前者的最佳例證。

不容否認,開設外貿港口之初的一段時間,香港社會其實一直處于道德低落、治安不佳的混沌雜亂狀態(tài)。原因與香港各種新制度新價值尚未完全建立,但舊制度及舊價值觀則遭到顛覆有關。簡單點兒說,香港落入英國統(tǒng)治之初,傳統(tǒng)價值觀與道德不是被扭曲,便是被摒棄,令社會彌漫著為求生存,可以各師各法、不擇手段,甚至是不理是非對錯的氛圍。

這樣的一個社會,社會學者黎必治(Henry J.Lethbridge)稱之為“暴發(fā)戶社會”(parvenu society)——一個不問對錯,只講實際利益,而且強調弱肉強食,傳統(tǒng)道德價值遭到扭曲的社會。日籍歷史學者可兒弘明則稱當時那種社會為“金錢掛帥”的社會,即是說,為了賺錢可以無所不用其極,以至采用“野蠻致富”手段,總之就是森林規(guī)則掛帥,弱肉強食。

于是,經營賭場的、開辦妓院的、販賣鴉片的、充當海盜的,自愿當娼的,甚至是私通外敵的、販運人口(俗稱“豬仔”)的,甚至是打家劫舍的,只要敢拼肯搏、甘于冒險,加上一些運氣,若能得手,便可盆滿缽滿。這種情況,與歷史學者黃仁宇所指,歐洲不少強國進入資本主義的初階時,出現各種極為嚴重的剝削和掠奪,例如販賣農奴、雇用婦孺勞工,以及利用其強大軍力四處侵略奪取資源與土地等舉措,可謂頗為相似,顯示香港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同樣經歷了一個并不光彩或并不道德、有血有淚的過程。

簡單而言,那些在司馬遷眼中采用“奸富最下”手段致富的群體,在攫取巨大財富后,即可買田買地,成為一時巨富,令社會階層不斷往上移動,而身家豐厚衣食無憂時,如果懂得經營包裝,做些慈善救濟,甚至可以獲得港英政府的垂青,搖身一變成為社會賢達。在開設外貿港口之初曾叱咤一時、富甲一方的盧亞貴(又名盧亞景或斯文景),則是當中之佼佼者。

英國的檔案數據顯示,盧亞貴原為疍家人,屬于被傳統(tǒng)主流文化排斥的社會最低層,是“賤民”之一,他在香港開設外貿港口前已淪為海盜,糾眾劫掠,并經常出沒于珠江口,因為有膽色,敢拼敢沖,又很精明干練,所以成為海盜中的領袖,在珠江口一帶很具影響力,清政府因而曾向他招安,不但答應不追究其曾經充當海盜的罪名,還賜予六品官職的頭銜,他也一度接納,金盆洗手,且落腳廣州。

但是,那種招安為官的安排,很可能如孫悟空被招到天庭擔任弼馬溫一樣,屬于有名無實的閑職,難有實利。所以到了“鴉片戰(zhàn)爭”期間,他明顯抵受不了英軍的利誘,甘愿放棄官銜,重操舟楫馳騁水面賺取收入。不過那時已不再充當海盜,而是在珠江口一帶走私,為英軍提供物資補給,支持其襲擊清兵,從而賺取巨利。

到英軍占領香港后,港英政府“投桃報李”,贈予他多塊地皮。盧亞貴因而選擇“棄舟登陸”,在太平山一帶生活。由于有了價值不菲的土地作生活的物質基礎,加上走私期間積累了不少財富,盧亞貴一方面參與了開設外貿港口初期的土地投機炒賣活動,另一方面則在太平山一帶經營妓院、賭場及鴉片煙館等生意,令其財富及地位迅速提升。不但如此,他還投下巨資,興建市場、戲院,令其財源滾滾,身家也進一步膨脹,儼然是開設外貿港口之初的香港“首富”,風頭一時無兩。據估計,盧亞貴在最高峰時期,名下曾擁有百多間店鋪及樓房,單是租金收入,已可以令他生活無憂、盡享榮華。

1848年,因經濟低迷時政府地租仍居高不下,由當時主要地主(二十七位)向港英政府提交的要求寬減地租的訴狀中,我們發(fā)現,其中五分之一的地主,竟然來自盧氏家族,其名字包括盧景、盧孻、盧寬、盧成及盧昭(最后兩位可能是盧亞貴的兒子),而家族擁有地皮最集中的地方,在開辟街道時,更以盧亞貴的名字命名,當時稱為亞貴里(Aqui Lane),日后則易名貴華路,并且沿用至今。可見盧亞貴家族的財富,在當時而言,確實是華人社會中首屈一指的。

雖然出身卑微,屬于被放逐的階層,發(fā)財后的盧亞貴卻與今日不少商賈一樣,想到了“發(fā)財立品”的問題。而其中的重要善舉,則是針對當時港英政府毫無社會救濟或援助措施,與另一位同樣被認為是“白手興家”的華人富豪譚亞財,一同牽頭于1848年在荷里活道興建文武廟,作為華人社會慎終追遠、祭祀神明、仲裁糾紛,乃至聚眾論事的場所,同時也作為給貧苦無依者提供最低程度救助的機構,從而豎立個人在華人社會中的賢達和領袖地位。至于當時的港英政府,也因盧亞貴這種身份而將其看作“政治吸納”的對象,在處理華人社會問題時,有時會尋求其意見或協助。

盧亞貴敢拼敢搏、勇于冒險的性格,加上不擇手段的方式,雖令他迅速致富,但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初的一場地產投機中又令他全軍盡沒,最后甚至要在1855年宣布破產,而家族不久也在風高浪急的香港社會中銷聲匿跡,其巨大財富就如泡沫般爆破,其在香港社會叱咤一時的身影,也如沙灘上的腳印般,在海水洗刷后不留痕跡。

對于像盧亞貴般在香港開設外貿港口初期“暴發(fā)戶社會”的氛圍下只“向錢看”,不理后果對錯,而個人及家族無論是財富、地位或遭遇又暴升急跌、大起大落的情況,歷史學者蔡榮芳曾不無感慨地得出如下的評論,而此評論或者可以作為盧亞貴性格或精神面貌的一個注腳。他這樣寫道:

像他這樣冒瞂風險由貧賤而致富的人,具有復雜曖昧危險的性格……另一方面,為了社會公益,為了救濟貧困,他又時常慷慨解囊,因此也令人尊敬。能夠令人感到既畏懼又尊敬,這是當時港島粗暴社會精英所具有的品格。

如果盧亞貴曇花一現的故事,可以作為早期“暴發(fā)戶社會”華人移民在風高浪急的環(huán)境下暴起急跌,在香港歷史上一閃即逝,財富難以持久,或者是富而不貴的例子。那么何福堂家族的冉冉上升,則可視作獲得洋人洋商信賴,并能不斷壯大,既富且貴的例子。此家族日后無論對香港,乃至中國社會均深具影響力。究其原因,除了與該家族重視下一代的現代教育,還與其擁有豐厚宗教資本有一定關系,兩者均成為此家族能夠與洋人溝通并能獲得其信賴的核心。

何福堂,又名何養(yǎng)或何進善,原籍廣東佛山,父親早年已漂洋出海,到了南洋的馬六甲謀生,后輾轉進入倫敦傳道會創(chuàng)立的馬六甲英華書院當雕版技工,并信奉基督教。1837年,年約二十歲(1818年生)的何福堂,離華赴馬六甲與父親團聚,掀開了人生的新篇章。

在馬六甲期間,何福堂在父親的鼓勵下受洗成為基督徒,進善的名字則是受洗后所改的。之后,何福堂又在父親支持下跟隨英華書院校長理雅各布(James Legge)學習英文,研讀圣經。由于生性聰穎,刻苦用功,何福堂的英語能力及對圣經的理解能力進展神速,令理雅各布刮目相看,鼓勵他進行翻譯工作,一邊工作一邊學習。而何福堂的表現也沒令理雅各布失望,他先后翻譯了一些古典故事,并取得了一定成績。

1843年,理雅各布按倫敦傳道會的指示,由馬六甲轉到香港,繼續(xù)完成他辦學傳教的任務,何福堂則隨同理雅各布一同來港,主要職責仍是傳教及協助翻譯福音。何福堂掌握中英雙語,在香港開設外貿港口之初對翻譯人才極為渴求的情況下,這無疑是炙手可熱,十分吃香。雖然政府或洋行曾以高薪厚職向他招手,但他卻不為所動,一一拒絕,堅持其傳道翻譯的職責,令理雅各布等教會人士對他加倍欣賞,所以也倚重有嘉,而對他的信任更是與日俱增,這點日后更成了何福堂家族的重要社會資本。

由于表現卓越,信仰虔誠,何福堂于1846年被授予牧師職銜,這是倫敦傳道會第一位華人(另一說指是華人中的第二人)獲此職銜。何福堂雖然一心傳教與翻譯,但在投資方面也頗有涉獵,而且獨具慧眼,屢創(chuàng)佳績,其中的投資秘訣,更像今日不少投資者般“獨好地產”。

據說,在港工作期間,何福堂將所有收入及儲蓄,悉數投放到地產之上。其房產除留了部分自住,其他的則全數出租,以賺取穩(wěn)定而豐厚的回報。儲存到一定金額后,又再添置房產,令其名下房產的數目由一而二、由二而四,不斷倍增,個人財富更因地皮不斷升值而水漲船高。此種投資方法,對今日社會不少有固定收入人士而言,無疑仍很有參考價值。

1870年,何福堂不幸中風,并因健康轉差而辭去教會工作。其間,他曾返回廣州探親訪友,并于翌年4月3日去世,享年五十三歲。而他死后留下的財富(主要為房產業(yè)),總值高達十五萬元,這在當時實屬一個龐大的數目(若以1871年港英政府全年總收入約有八十四萬四千元計,其遺產約占政府全年總收入的17.8%)。身為牧師,并沒參與什么商業(yè)貿易活動,何福堂卻能憑地產投資積累巨大財富,無疑是令同時代人艷羨不已的事情。

一方面是留下豐厚的經濟遺產,另一方面是留下豐厚的宗教及人脈關系資產,加上重視子女教育的人力資本,何福堂離世后,其家族并沒像其他家族般走向沒落,反而更上層樓,更為顯赫,至于最為可貴之處,則是既富又貴,寫下了其家族在香港社會的耀目篇章。

舉例說,何福堂去世兩年后的1873年,兒子何啟(又名何神啟,曾讀香港中央書院)在父親遺產及人脈關系的支持下得以赴英深造,入讀深具名氣的阿伯丁大學(University of Aberdeen),日后不但取得法律及醫(yī)學雙學位返港,還娶了一位名叫艾麗斯·沃爾登洋人太太回來,可惜何啟的太太在港生活不久便去世。而何啟在港工作期間,則因表現突出而于1890年獲港英政府垂青,委任為立法局議員,代表華人社會與港英政府溝通,維護權益,而他擔任此職更長達二十四年之久(即直至1913年才不獲委任)。1912年,何啟更獲大英王室賜封爵士頭銜,成為第一位華人獲此榮銜者,風頭實在一時無兩。

比何啟風頭更大的,是其長姐何妙齡的丈夫伍廷芳(又名伍才),他與何啟一樣在何福堂遺產及人脈支持下得以赴英深造(1874年),而他則較何啟早十年(1880年)獲港英政府委為立法局議員,成為香港開設外貿港口近四十年后首名進入議事堂的華人代表??上В橥⒎家颉俺促u”地產而于1882年被迫放棄立法局議席,黯然離港,任期短促。

但是,伍廷芳的仕途并沒因此畫上句號,而是在內地找到了更加可以一展身手的大舞臺。原因是他北上之后,投靠李鴻章門下,成為其參謀,并憑其精通中英雙語的能力,和對國際形勢的充分掌握,于1897年任大清駐美國大使,赴美時曾轟動一時。清室覆亡后,伍廷芳曾出任北洋政府外交總長及代總理等職,其子伍朝樞(即何福堂外孫)也曾出任民國政府的駐美大使職務。

何福堂另一女兒(何晚貴)則嫁給曾篤恭,曾氏家族也屬早期海外華人后裔,他與周壽臣一樣,是大清留美幼童的一員,早年留學美國,接受西式現代化教育。返國后,曾篤恭在清政府服務一段時間,之后轉到南洋,在出版業(yè)界頗有名氣,可惜后來與何晚貴離異。

何福堂的其他多名兒子如何渭臣(又名何神保)、何神泰及何神佑等,同樣學有所成,日后在法律及傳譯等專業(yè)發(fā)光發(fā)熱,其中何神佑,曾在姐夫伍廷芳的推薦下出任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一職,而何渭臣則一直在港執(zhí)業(yè),在法律界的名聲雖沒兄大,但也屬一時翹楚,不容小覷。唯一屢遇挫折、事業(yè)坎坷的,則是何神添,他因投資常犯錯誤而以破產收場。盡管如此,我們也可毫不夸張地說,何福堂家族是香港開設外貿港口后的第一顯赫家族,無論對當時香港地區(qū)或國家的發(fā)展,均曾發(fā)揮巨大影響,是中國歷史上不容忽略的家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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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怡和洋行的名稱,與此公司一直與廣十三行之一的“怡和”(伍秉鑒家族)往來密切有關,但兩者其實并無隸屬關系。
  2. 1834年前,英國對中國內地貿易由東印度公司壟斷,中國對口單位則為廣州十三行,也同樣屬專利經營。因此,所有不經十三行進出的貨物,均屬走私,不容于清朝律法。
  3. 1平方尺等于0.1111111平方米
  4. 說來奇怪,威廉·渣甸像不少大富家族一樣,本人并無子嗣,其職位及股份由侄甥等繼承,所以渣甸洋行日后出現了凱瑟克家族(The Keswick family)主導企業(yè)發(fā)展的局面。
  5. 亞歷山大·麥地臣雖與占士·麥地臣同姓,但前者其實是后者胞妹的兒子,胞妹雖與妹夫同姓,但兩個家族并沒近親血緣關系。相關討論請參考上注的數據。
  6. 由于渣甸洋行及其老板等曾在香港政商界叱咤一時,香港的不少街道、建筑物及山脈等,均以他們命名,例如渣甸山、渣甸坊、怡和街、波斯富街、敬誠街(Keswick Street)、渣甸臺及怡和中心等,可謂多不勝數。
  7. 有關高三貴是混血兒(mixed blood)的說法,也有說法說他生于新加坡,童年時常與當地人一起生活,所以才能充分掌握不同地方語言。相關討論可參考Endacott,G.B.,1962,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Singapore:D.Moor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8. 舉例說,他曾公開指責身為大律師(日后曾獲委任為署理輔政司)的布烈治(另譯必烈者士,William T.Bridges)有違處事謹慎的專業(yè)守則;又指總裁判司希利雅(Charles B.Hillier)審案手法不嚴謹,做事同樣并不專業(yè);更曾計劃以敲詐囚犯罪起訴助理裁判司暨驗尸官米曹(W.H.Mitchell),指他行為不當。
  9. 本文所提及的“元”皆為“港元”,后文不再一一說明。
  10. 引自蔡榮芳.香港人之香港史,1841-1945.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01.25
  11. 相對于高三貴的精通中英雙語,何福堂明顯是中英講寫俱佳的人才,所以對于當時的社會需求而言是屬于尤其難得的語言人才。
  12. 何啟另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他曾在西醫(yī)書院教過孫中山,成為影響孫中山革命思想的重要人物之一。
  13. 從殘缺不全的文獻中看,何晚貴可能是華人婦女中第一位可以自主決定個人婚姻的女性,原因是她主動提出與丈夫離婚。這在婦女被視為丈夫附屬品的年代,是極大突破。相關討論請參考鄭宏泰、黃紹倫,2014,《女爭》,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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