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成為一個小丈夫
那時新人結婚,常會印行一些小冊子,內容多是談論夫妻之愛、節(jié)約、童婚和類似的其他問題。對這種小冊子,看到了,我會細細研讀,那時我已有一種忘我所惡、行我所好的習慣。小冊子中所談論的做丈夫要終生忠于妻子是責任,這讓我永遠銘刻在心上。而我秉性中有一股追求真理的熱情,加之當時年紀還小,因此不會去欺騙她,不忠于她的機會自然很少。
忠實的教訓也會產生一些不良影響。我曾對自己說:“我必須忠實于妻子,妻子也必須忠實于我。”這種標尺性想法將我打造成了一個嫉妒的丈夫。她所遵循的義務自然成為我要求她忠實于我的權利,因此我十分留心這種權利。我絕對不去懷疑妻子的貞節(jié),但嫉妒似乎沒有理由。這使我不斷地監(jiān)視她的一舉一動,不經我同意,她不能隨意走動。從此在我們之間埋下了經常吵架的種子。對佳斯杜拜而言,這形同囚禁,更何況她不是能忍受這種有些屈辱性做法的女子。因此我限制得越緊,她越會決意自由行動,這使我越加苦惱?;ハ嘀g不講話成了我們的常態(tài)。我現在才明白,佳斯杜拜是無辜的。一個女子如何能忍受限制她參拜神廟或探望朋友的事?既然我有權利限制她,她怎么會沒有限制我的權利?佳斯杜拜當時隨意行動而不顧我的限制,原也無可非議。然而當時我要執(zhí)行我作為丈夫的權威!
看到此,請不要以為我們的生活痛苦不堪。我苛刻,是因為愛情。我想讓她成為我理想的妻子,從而滿足我的野心,要使她生活純潔,知我所知,她的生活和思想與我保持一致。
我不知道佳斯杜拜是否也這樣想。她目不識丁,性情純樸,而且自立耐勞,卻對我沉默寡言。她雖無知卻沒有不安之情,我對于學習的孜孜以求是否對她有所刺激和影響,進而產生想和我一樣好學的想法,我無從知曉。我想,我只有單方面的雄心。我的情與愛完全集中在她身上,希求有所報答。然而即使得不到,也不至于痛苦,至少一方還有熱烈的愛情。
我必須說我非常喜歡她,難以忍受分離。即使在學校讀書的時候,我也總是想她,常常期待夜幕降臨和隨之而來的相聚,總想與她閑聊,有時弄得她深夜難以入睡。這種對愛情的貪婪,完全是因為在我身上的那種熱切的責任感,否則我無疑會成為病魔的犧牲品,抑或陷入那不堪其負的生活中。然而我每天的功課作業(yè)必須全部完成,也不能說謊。也就是這一點拯救了我,要不然不知還有多少陷阱等著我。
我曾想教佳斯杜拜識字,但教她學習卻是在違背她意愿的情況下進行,加之只能在夜間,這樣一來性愛又占據了我很多時間。在長輩面前,我們不敢在一起,和她講話就更不用提了。除此以外,在卡提亞華甚至在今天,還遺留下來一種獨特的無用而又野蠻的深閨制度,當時的環(huán)境可想而知。我承認那個時候曾努力教導過佳斯杜拜,但效果不大。當從性愛中的酣夢初醒時,我已經置身公眾生活了,我想教她的空余時間所剩無幾。
現在佳斯杜拜要寫一封簡單的信都很難,她僅僅識得可數的幾個簡單的古吉拉特文字。可以肯定,我對她的愛是沾染著色情的,否則今天的她定是一位很有學問的夫人。如今我懂得,純粹的愛情之下,沒有不可能發(fā)生的事。
經過無數的事例,終于使我確信:上帝一定會拯救動機純良的人。童婚在印度教社會雖然是一種殘酷的習俗,但這其中的另一種風俗,可以說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童婚的罪惡。父母們不會允許年輕的夫婦在一起長久生活,小媳婦大多數時間在娘家。我們也不例外,我們自13歲結婚到18歲這五年間,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不過三年。我們能在一起度過半年時光都是很難得的,不到半年她的父母就會把她叫回去。當時這種呼喚非常不受歡迎,但正是這一點拯救了我們。18歲那年,我去了英國,對我們來說,這種別離是長期而健康的。我從英國回來以后,我們在一起待的時間就更少了,我奔波于拉奇科特和孟買之間,后來便是南非對我的召喚。從此我已能擺脫性愛的糾纏,應付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