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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司馬遷的歷史方法二—紀傳體的活用

史料與史學 作者:翦伯贊


三 司馬遷的歷史方法二—紀傳體的活用

晚近歷史的研究,已經(jīng)進入科學的階段,對于紀傳體的歷史方法,當然不能滿足。實際上,這種古典的方法,有一個最大的弊病,就是要把歷史割裂為無數(shù)的碎片,令人只看見個別人物的活動,看不見人類社會的歷史之全面的運動。此種弊病,雖有八書、十表,亦不能完全補救。雖然,在司馬遷當時,他并不是用紀傳體割裂歷史;反之,而是連串歷史。因為在當時,并沒有整然有系統(tǒng)的歷史著作,擺在司馬遷的面前,讓他去任意割裂;只有片斷零碎的史料,散見于古典文獻之中,等待他去編纂。紀傳體的歷史方法,就是為了連串這些零碎的歷史資料而開創(chuàng)出來的。

紀傳體的歷史方法,有一定的公式,自然是過于拙笨。但是在這個方法的創(chuàng)始者運用起來,卻能變而通之,神而化之。過細研究過司馬遷的歷史方法的人,就會知道他之運用紀傳體的方法,正如騎著一匹不羈之馬,縱橫馳騁,無往而不適,無適而不可。

司馬遷能夠發(fā)明紀傳體的方法,也能駕馭他自己所發(fā)明的方法。他絕不用公式來擺布歷史,而是用歷史去活用他的公式。他唯一的活用方法,就是依據(jù)具體歷史的資料而或為專篇,或為合篇。

首先,就本紀而論。本紀在原則上,是以帝王名篇,即一個帝王一篇本紀。但是司馬遷于夏以前的傳說時代,則五帝合為一紀。于夏,于殷,于周,則合一代的帝王,并為一紀。于秦則一代分為兩紀,而兩紀所分配的帝王,又不平均。于始皇以前,則合所有秦代的先王為一紀;于始皇、二世,則二人合為一紀。而始皇、二世的合紀,又以始皇為主,二世為附。自秦以后,項羽、漢高、呂后、孝文、孝景、武帝,才是一個人一篇專紀。由此而知本紀并不繩于一人一紀的公式,而有其活用之變體。

本紀何為而有此變體?非常明白,司馬遷的原則,是事少者紀略,事多者紀詳。事詳者,則一個帝王為一紀;較略者,則一個朝代為二紀;更略者,則一個朝代為一紀;最略者,則五帝合為一紀。五帝者,即特征中國史前社會中某一階段的五個神話人物,所以五帝合為一紀,就是把整個史前時代合為一紀。

司馬遷說過,“五帝三代之記尚矣”。“尚矣”就是遙遠的意思。當時對于遙遠的古史,雖已有傳說,但據(jù)他實地考察的結(jié)果,各地所傳不同。當時學者雖已多稱五帝,百家雖亦曾言“黃帝”,但“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而“儒者或不傳”。司馬遷對于當時流傳之古史的傳說,完全抱著懷疑的態(tài)度,所謂“疑者傳疑,蓋其慎也”。他于其所致疑者,皆曰“尚矣”;曰“不可紀已”;曰“靡得而記云”。例如他考歷法,則曰:“神農(nóng)以前尚矣?!笨箭敳?,則曰:“唐虞以上,不可記已?!笨计綔?,則曰:“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記云?!笨贾T侯世系,則曰:“殷以前尚矣?!比绻嘈?,除非與古文相合。他說:“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他說:在古文中,雖然“書缺有間矣”,而“《尚書》獨載堯以來”,是以虞、夏之文,尚可知也。至于虞、夏以前,則于傳說中,“擇其言尤雅者”以為史料。因為史料不多,所以于整個史前時代,并為一紀。

至于夏、殷的史料,孔子已不能考??鬃釉唬骸跋亩Y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弊钥鬃又了抉R遷,其間并無新的史料發(fā)現(xiàn)。而且經(jīng)過秦始皇一度焚書,故孔子之所不得而征的史料,司馬遷亦不能征之。因此,司馬遷對夏、殷兩紀,僅就傳說,錄其世系,而不紀年。若周代史料,雖有《詩》、《書》可征,然史料亦簡略;且自共和以前,年代尚不可紀,何況其詳?所以司馬遷于夏、于殷、于周,皆并一代的帝王為合紀。

秦之先世,出自西羌,春秋時,尚不與于中國之盟會。其時代既屬遠古,而活動范圍,又僻在西陲,亦無詳細論著之歷史資料,故亦并為一紀。至于始皇,則秦族已統(tǒng)一中國,典章制度、人物活動,其錄于文書、流為傳說者至多。但秦代的歷史至二世,已成尾聲,史實不多,不能自成一紀。所以司馬遷于秦代則分二紀,其一紀,紀秦之先王;其一紀,紀始皇而附以二世。

自楚、漢之際至于漢武,則為司馬遷之近代,有若干歷史事實都在司馬遷的眼前繼續(xù)發(fā)展,耳之所聞,目之所見者,無往而非史料。當此之時,一個帝王的史料,多于夏、殷、周一代的史料,乃至整個史前時代的史料,故司馬遷以一帝為一紀。由此看來,司馬遷絕不略其所詳,而詳其所不詳,以維持其一個帝王一篇本紀的公式;反之,而是依據(jù)史實的繁略,以變通其公式。

其次,說到世家。世家,在原則上,是以諸侯之始封祖先或輔相名篇,亦以一人一世家為正規(guī)。前者如于吳則以太伯名篇,于齊則以太公名篇,于魯則以周公名篇,于燕則以召公名篇,于衛(wèi)則以康叔名篇,于宋則以微子名篇,于越則以勾踐名篇。后者如蕭何、曹參、陳平、周勃等,皆以人名篇,而且皆系一人一世家。但是司馬遷于陳、杞、晉、楚、鄭、趙、魏、韓等世家,則以其封國名篇,換言之,即并一個封國世代的諸侯合為一篇世家,是世家的寫法,也有變體。

世家何為而有變體?顧名思義,我們可以想到世家的主要任務,是在敘述諸侯的世系,即對貴族作集團的描寫。集團的描寫,必須要有一個鮮明的主題,如某一貴族的始祖,系一有名的歷史人物,則以其始祖名篇;如其始祖,來歷不明,或來歷雖明而無史實可記,則以其封國名篇。

例如吳之太伯、齊之太公、魯之周公、燕之召公、衛(wèi)之康叔、宋之微子、越之勾踐,都是有名的歷史人物,其史跡亦多流傳于當時。他們有值得大書的歷史價值,有可以詳書的歷史資料,故司馬遷用以為標題,以為一篇的主干,而以其后裔附之。如此,則輕重自分,世系自明。

至于陳、杞、晉、楚、鄭、趙、魏、韓等則不然,此諸國貴族的始祖,或為傳說中的人物,來歷不明;或來歷雖明而史料簡略,不能當作一個主題的人物,所以就合其世世代代的子孫,平行敘述,合為一個世家,而以其封國名篇。

例如《史記·陳杞世家》記陳之始祖曰:“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后也?!劣谥芪渫蹩艘蠹q,乃復求舜后,得媯滿,封之以陳,以奉帝舜祀,是為胡公。胡公卒……”記杞之始祖曰:“杞東樓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殷時或封或絕。周武王克殷紂,求禹之后,得東樓公,封之于杞,以奉夏后氏祀。東樓公生西樓公,西樓公生題公……”

《楚世家》記楚之先世曰:“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瓍腔厣懡K,陸終生子六人……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后也?!?

《趙世家》記趙之先世曰:“趙氏之先,與秦共祖。至仲衍,為帝大戊御。其后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惡來……惡來弟曰季勝,其后為趙?!?

《魏世家》記魏之先世曰:“魏之先,畢公高之后也。畢公高與周同姓,武王之伐紂,而高封于畢,于是為畢姓。其后絕封,為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其苗裔曰畢萬,事晉獻公。獻公之十六年……以魏封畢萬?!?

《韓世家》記韓之先世曰:“韓之先與周同姓,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晉,得封于韓原,曰韓武子。武子后三世,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

像陳胡公、杞東樓公、楚季連之流的人物,有無其人,都大成問題,何能以之作為其世家的主題呢?他若晉之始封諸侯唐叔虞,鄭之始封諸侯桓公友,趙之季勝,魏之畢萬,韓之韓厥,雖來歷較明,但史跡甚少,故亦不能以之名篇。

或曰,陳、杞不說,但晉獻公、楚文王、趙簡子、韓康子、魏桓子,都是有名的歷史人物,何以不以其人為其世家的標題呢?但是我們知道以上諸人,都不是始封的諸侯,他們都是發(fā)跡于中世,若以中世的諸侯為其世家的主題,則首尾倒置,先世不明。故雖系有名的歷史人物,亦不能以之為主題。

在世家中除以封國為單位合為一篇者,又有以血統(tǒng)為單位合為一篇者,如《五宗世家》、《三王世家》,就是例子。此外又有合兩個封國而并為一篇者如《陳杞世家》、《荊燕世家》,就是例子。

最后,說到列傳。司馬遷寫列傳,更表現(xiàn)了他對方法運用的活潑。如前所述,他首先把他所選定的列傳中的人物,不管異代同時,先依其人的性質(zhì),類而別之,為若干組。然后再次其先后,別其輕重,定其主從,或作專傳,或作合傳。

在《史記》列傳中,我們可以看出凡司馬遷作專傳的歷史人物,大概不是他認為這個人物之事跡獨特,沒有可以與他類聚的;便是這個人物史實豐富,非專傳不能詳其平生。如伍子胥、商鞅皆作專傳,就是因為他們的事跡獨特。如孟嘗君等四公子,本為同一類型的人物,可以為合傳;韓信、彭越,也是同一類型的人物,可以為合傳;樂毅、田單等也是同一類型的人物,可以為合傳;但都不作為合傳而各為專傳,這就是因為他們的史實豐富。把這些人獨立起來,作一專傳,而將與他們有關的若干史實和人物,附麗在他們的專傳中,則可以透露一個歷史側(cè)面。若與人合傳,反而失去了敘述的重心,所以寧為專傳,不為合傳。

《史記》中的合傳,也有各種各樣的體裁。有兩人平等并列,合為一傳者;有多人平等并列,合為一傳者;有以一人為主,一人為從,合為一傳者;有以二人為主,多人為從,合為一傳者。不論怎樣合法,要之,凡合為一傳的人物,非其性質(zhì)相同,即其歷史行動有相互的關系。

兩人平等并列為一合傳者,如管、晏合傳,孫武、吳起合傳,屈原、賈誼合傳,扁鵲、倉公合傳,都是因為他們的性質(zhì)相同。如張耳、陳余合傳,魏豹、彭越合傳,都是因為他們的歷史行動,有相互的關系。

多人平等并列合為一傳者,如老子、莊子、申不害、韓非合傳,是司馬遷以為他們同是道家。仲尼弟子七十七人合傳,是因為他們同是儒家的門徒,而又同時并世,在生活上有其相互的關系。此外刺客、循吏、儒林、酷吏、游俠、佞幸、滑稽、日者、龜策、貨殖之各為合傳,而且這些合為一傳的人物,又生不同時,這就是因為他們是同一類型的人物。

以一人為主、一人為從而合傳者,如伯夷傳而從以叔齊,是以其為兄弟,而又同以身殉于殷朝。以二人為主多人為從而合傳者,如孟軻、荀卿合傳,而從以淳于髡,慎到、騶奭,這是因為他們同是戰(zhàn)國時代的學者。又如衛(wèi)青、霍去病合傳,而從以公孫賀、李息、公孫敖、李沮、張次公、蘇建、趙信、張騫、李蔡、曹襄、韓說、郭昌、趙食其、荀彘、路博德、趙破奴,這是因為他們都是武帝時代北擊匈奴、遠征西域的將領。

此外,在列傳中,尚有以民族名篇者,如南越、東越、朝鮮、匈奴、西南夷、大宛等傳,這是司馬遷以為他們都是蠻夷。實際上,司馬遷當時,雖然這些四周諸民族與大漢帝國都有或多或少的關系,但對于他們民族內(nèi)部的情形,還是不大明了。例如他對西南夷的君長,僅能說,“以什數(shù)”,至于他們內(nèi)部的人物活動,更不知道,所以不能寫出民族人物的列傳;只有以民族為單位,寫出其民族的集團活動。如果南越尉佗,不是司馬遷所云是真定人,那么,在《史記》中,就有一篇民族人物的列傳了。

總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司馬遷之運用紀傳體的方法,是何等的活潑!他就是用這樣的方法,寫成了一部有名的《史記》。即因他在紀傳與紀傳之間,建立了一些無形的關系,所以《史記》,拆開看,是許多個人的歷史;合攏來看,簡直是一部漢武以前的中國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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