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上

藥征續(xù)編 作者:吉益東洞


赤石脂

主治水毒下利。故兼治便膿血。

 赤石脂

考證

桃花湯證曰:下利便膿血。

赤石脂禹余糧湯證曰:下利不止。

上二方,赤石脂各一斤。

烏頭赤石脂丸,證不具。

上一方,赤石脂一兩。

據(jù)此三方,則赤石脂,治水毒下利不止便膿血明矣。

 赤石脂

互考

赤石脂配干姜,則治腹痛下利。若無腹痛,則不配干姜。

烏頭赤石脂丸,證不具。但云治心痛徹背,背痛徹心者,雖然,此方豈惟治心背徹痛乎?后世誤載之《金匱要略·心痛》病篇內(nèi)。故世醫(yī)皆以為但治心痛之方也。 按:此方本當在六經(jīng)病篇內(nèi),某證條下,而治心痛徹背,背痛徹心者矣。今詳前后之條,及病證方法,蓋厥陰病,蛔厥,心痛徹背,背痛徹心,下利惡寒者主之。當是同甘草粉蜜湯,大建中湯等,在烏梅丸之前后矣。《外臺秘要》第七心背徹痛方內(nèi)曰:仲景《傷寒論》,心痛徹背,背痛徹心,烏頭赤石脂丸主之。小注云:出第十五卷中。然則是本《傷寒論·蒸陰病》篇內(nèi)方,而必有前后之證存矣。何以言之?則蜀椒治蛔厥。干姜治下利腹痛,烏頭、附子,并治四肢厥逆,赤石脂惟治下利。由此觀之,此方豈惟治心背徹痛乎?余嘗疑烏梅能治蛔,故蛔厥心痛徹背,背痛徹心,則此方不可無烏梅矣。然則烏頭是烏梅之誤矣乎?凡仲景之方,無烏頭、附子并用者,則益知烏頭是烏梅之誤矣。 又按:《外臺秘要》第七久心痛方內(nèi),有范汪療久心痛方,又名烏頭赤石脂丸。方內(nèi)有桂心,(桂心即桂枝,唐方皆以桂枝為桂心)無附子,此為異耳?;蛞筛阶邮枪鹬χ`矣乎?桂枝能治上沖而厥者,烏頭、附子,本同物同功,并存以俟明者試效而已。

桃花湯方曰: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是分赤石脂一斤以為各半斤。干姜一兩,粳米一升,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取七合,又取半斤赤石脂末內(nèi)方寸匕,溫服,一日三服。后內(nèi)赤石脂末方寸匕者,未知何故也,宜隨仲景之法施之?!锻馀_秘要》引崔氏方,阮氏桃花湯,分兩法,則與此不同,可考。

 赤石脂

品考

赤石脂理膩粘苦綴唇,鮮紅桃花色者為上品,近年佐渡州所產(chǎn)者是也。凡方有桃花名者,以

栝樓根

主治渴。

 栝樓根

考證

柴胡桂枝干姜湯證曰:渴而不嘔。

小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證曰:發(fā)渴者。

上二方,栝蔞根各四兩。

栝蔞桂枝湯,證不具。

栝蔞瞿麥丸證曰:其人若渴。

上二方,栝蔞根各二兩。

栝蔞牡蠣散證曰:渴不差者。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

上二方,栝蔞根諸藥等分。

據(jù)此諸方,則栝蔞根治渴明矣。凡渴有二證。煩渴者,石膏主之,但渴者,栝蔞根主之。

是宜分別而治之。按栝蔞根者,蓋兼治口中燥渴及粘者,然是非栝蔞根一味之主治也。合用而后見其妙,要宜考之于柴胡桂枝干姜湯,栝蔞桂枝湯二方。

 栝樓根

互考

栝蔞桂枝湯證,不具。然太陽病,其證備云,則是全備桂枝湯證之謂也。但身體強幾幾然云者,豈獨栝蔞根所主乎?幾幾然,是項背強急之狀也。故桂枝加葛根湯證曰:此方蓋于桂枝加葛根湯證曰:項背強,幾幾然,則幾幾然,是為葛根之證明矣,余故曰:此方蓋于桂枝加葛根湯方內(nèi),加栝蔞根二兩,煮法水率,亦皆根據(jù)桂枝加葛根湯法,而不根據(jù)桂枝湯法也。

豈不其征乎?然則益知此方者,是桂枝加葛根湯證全備而渴者主之。《類聚方》不載此方,水率煮法者誤也。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此方七味等分之劑,而不知何以為主藥也?然今此謂大病瘥后,從腰以下有水氣,則必有渴證明矣。故有栝蔞根也。

 栝樓根

辨誤

《爾雅》曰:果 之實栝蔞。郭璞曰:今齊人呼之為天瓜。李巡曰:栝蔞子名也。據(jù)此說,則根名果 ,子名栝蔞。凡仲景之方,栝蔞桂枝湯,栝蔞瞿麥丸,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及牡蠣澤瀉散,柴胡桂枝干姜湯二方內(nèi),栝蔞皆當作果 。若作栝蔞,則當須加根字。不然,與子相混,不可不改焉。又小陷胸湯,瓜蔞薤白白酒湯,瓜蔞薤白半夏湯,枳實薤白桂枝湯方內(nèi),瓜蔞實皆當作栝蔞也,實字當削之。李時珍曰:栝蔞即果 二字音轉(zhuǎn)也,亦作KT,后人又轉(zhuǎn)為瓜蔞,愈轉(zhuǎn)愈失其真矣。時珍之說非也,栝蔞決非果 音轉(zhuǎn)也,《爾雅》豈以音轉(zhuǎn)注之乎?瓜蔞 KT ,后世假栝蔞之音者也。 KT 本見《靈樞經(jīng)》,蓋俗字,誤見于經(jīng),后

 栝樓根

品考

栝蔞二品,其色赤,一其色黃,但其根不異,通用而可也。雷 曰:圓者為栝,長者為蔞,亦屬牽強。今藥肆所有者,土瓜根混賣,不可不擇也。蓋土瓜根,短如甘薯,味苦。天瓜長如薯蕷,最大,味甘微苦,宜以此分別也。若無此物,則天花粉可權用。其色如雪,握之又作雪聲,不貼銀器者佳。

蜀漆

主治胸腹及臍下動劇者,故兼治驚狂,火逆瘧疾。

 蜀漆

考證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者。

牡蠣湯證曰:牡瘧。

上二方,蜀漆各三兩。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

蜀漆散證曰:牡瘧,多寒者。

上二方,蜀漆諸藥等分。

據(jù)此諸方,則蜀漆之為功,古來未嘗謂治動矣。然瘧疾,及驚狂火逆諸證,必有胸腹臍下動劇者。故見其有動者而用之,則法證無不治者。然則蜀漆者,治胸腹及臍下動劇者明矣。

 蜀漆

互考

牡蠣湯服法曰:吐則勿更服。今瘧疾有喘鳴急迫,或自汗,或不汗,胸腹動劇者,服之,則其人必吐水數(shù)升,而無其證不愈者,若有不吐者,則其證不愈也。由此觀之,蜀漆能吐水毒,動是水毒明矣。當知瘧之為病,亦水毒之所為矣。雖然,此方豈惟治瘧疾乎?凡病患喘鳴迫塞,或自汗,或不汗,胸腹動劇,皆此方能治之。往來寒熱,發(fā)作有時,所以不豫也。

晉唐以來,世醫(yī)之見仲景之方也,皆以為惟治傷寒者。故如彼葛洪、孫思邈、王燾、許叔微之書,皆知備仲景之方于傷寒門,而未嘗知治萬病矣。殊不知仲景本取治萬病之方,以治傷寒矣。降至趙宋之時,有《金匱要略》之書,當時如王洙,得仲景治傷寒中雜病證之方于蠹簡之中,而后各分其門,以為一書。世之為醫(yī)者,遂稱其書謂之《金匱玉函》之方。金匱之玉函之,蓋尊重之至也。自此以往,世之為醫(yī)者,又見某門之方,以為某方惟治某證,于是乎如牡蠣湯蜀漆散二方,亦署諸瘧疾篇內(nèi),而徒知治瘧疾,未嘗知治余病矣。甚之束之高閣,而謂古方不宜今病,可勝嘆哉!嗚呼!仲景之方法之衰也,不獨王叔和為之,彼葛孫王許實為之,又醫(yī)道之大罪人乎哉?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 按:此證者,是外證也。

凡仲景之為法,不獨以外證治之,且并診內(nèi)外治之。故無胸腹及臍下動者,若雖有驚狂起臥不安證,亦非此方所宜也。嗚呼!是吾東洞翁千古卓識,吾儕豈不奉此乎哉?蜀漆散證不具,且云牡瘧,蓋牡瘧者,獨展不熱,非無熱也,多寒也。夫瘧之為病,先其寒而后其熱,雖然,不可以寒熱治瘧,則豈無內(nèi)候在乎?曰:必有臍下動劇矣。故仲景嘗以龍骨主之,以蜀漆佐之,醫(yī)者其察諸。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然以仲景用牡蠣之方推之,則其證必有胸腹之動劇。茍有胸腹之動劇,則無有不加蜀漆之方。由此觀之,蓋此方治水腫胸腹之動劇而渴者明矣?!斗綐O》可考。

凡仲景之治動也,其活法有三:有胸腹之動,則以牡蠣治之;有臍下之動,則以龍骨治之;有胸腹臍下之動劇,則以蜀漆治之。此為仲景治動之三活法矣。故仲景之方,有以蜀漆配之牡蠣者,或有配之龍骨者,或有配之龍骨、牡蠣者,是又仲景用蜀漆之法也。本論不載此法者,蓋屬脫誤。故晉唐以來,無有知蜀漆之功者,而諸病之有動者最多。則動之為病也,為諸病內(nèi)候之主證,而最為難治者。雖然,二千年來,諸醫(yī)之說諸家本草,何其不載龍骨、牡蠣、蜀漆之本功矣乎?或云:牡蠣之咸,消胸腹之滿;或云:龍骨、牡蠣,收斂神氣;或云:蜀漆辛以散之;或云:龍骨、牡蠣之澀以固之。未嘗見言及治動之功者,又未嘗知動之為諸病內(nèi)候之主證也。吾東洞翁,生于二千年之下,始知龍骨、牡蠣、蜀漆之功,其說詳于本條之下,是誠二千年來不傳之說。而翁獨得其旨者,不亦偉乎?韓退之嘗推尊孟子,以為功不在禹之下,余以為翁之有功于我醫(yī),不在仲景之下矣。是非余之過論也。

 蜀漆

品考

蜀漆,乃常山苗,其功與常山同,蜀漆無華舶來之物。常山者,華物為良,和產(chǎn)多偽品。

生姜

主治嘔。故兼治干嘔噫噦逆。

 生姜

考證

小半夏湯證曰:嘔吐谷不得下。

小半夏加茯苓湯證曰:卒嘔吐。又曰:先渴后嘔。

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證,不具。

橘皮湯證曰:干嘔噦。

橘皮竹茹湯證曰:噦逆。

橘皮枳實生姜湯證,不具。

以上六方,生姜各半斤。

生姜半夏湯證,不具。

上一方,生姜汁一升。

黃 桂枝五物湯證,不具。

吳茱萸湯證曰:食谷欲嘔。又曰:干嘔。又曰:嘔而胸滿。

上二方,生姜各六兩。

大柴胡湯證曰:嘔不止。又曰:嘔吐。

生姜甘草湯證曰:咳唾涎沫不止。

梔子生姜豉湯證曰:嘔。

旋復花代赭石湯證曰:噫氣不除。

濃樸七物湯證,不具。

濃樸半夏湯證,不具。

當歸生姜羊肉湯證,不具。

以上七方,生姜各五兩。

茯苓澤瀉湯證曰:吐而渴。

生姜瀉心湯證曰:干噫食臭。

茯苓飲證曰:自吐出水。

以上三方,生姜各四兩。

桂枝湯證曰:干嘔。(凡桂枝湯出入諸方皆仿之)

真武湯證曰:嘔。

黃芩加半夏生姜湯證曰:嘔。

桂枝枳實生姜湯證曰:諸逆。

茯苓甘草湯證,不具。

以上五方,生姜各三兩。

干姜人參半夏丸證曰:嘔吐不止。

上一方,生姜汁糊丸。

據(jù)此諸方,則生姜但治嘔也,噦逆噫氣干嘔,或干噫食臭,皆嘔吐輕證也。故加咳唾涎沫不止,似噦不噦,亦生姜所兼治也。豈不嘔之余證乎?

 生姜

互考

凡仲景之方,二百十余方。而其內(nèi)用生姜之方,六十有余首。并用大棗之方,四十有七首。又其內(nèi)生姜五兩,對大棗十二枚之方二首(十二枚乃四兩之例,若去核則為三兩)對十枚之方一首(十枚乃三兩八銖之例),對十五枚之方一首(十五枚乃五兩之例)。生姜六兩,對大棗十二枚之方一首。生姜四兩,對大棗十二枚之方一首。生姜一兩,對大棗十枚之方一首。

生姜半斤,對大棗三十枚之方一首(三十枚者十兩之例)。如此數(shù)方,無不專取生姜、大棗之功者。又桂枝湯,去加之方,二十有六首,及越婢湯之方三首,葛根湯之方二首,小柴胡湯之方五首,文蛤湯,防己黃 湯,以上十三方,凡三十有九首。皆以生姜三兩,對大棗十二枚,雖他品加減之。亦至生姜、大棗,無有變之者何也?其證不變故乎?又別有妙用乎?由此觀之,姜與棗者,雖為日用餌食之物,亦仲景方內(nèi)二味必相對者多,則蓋似有調(diào)和之意。

故后世謬仿之,方后必有謂姜、棗水煎者。雖似取仲景之法,亦未知其本功之所在也。殊不知生姜、大棗之于其證也,每方必有其所治之毒矣。宜以桂枝湯小柴胡湯,二方之證征之。

若以日用餌食之物推之,則如粳米、赤小豆、大小麥、香豉、酒酢、飴蜜、白 酒、薤蔥之類,其謂之何矣? 以為如此諸品,亦或有所建單用之功者,或有所助諸藥之毒者。余故曰:不可以日用餌食之物推之,然夫如姜與棗,亦別有大勇力者矣,宜以考證中諸方察之。夫孔子每食不撤姜,曾晰常嗜羊棗,亦不可以藥中姜、棗見之。今以此為治病之材,則又有大攻毒之功。凡藥材以餌食見之,則至桂枝究矣。古者姜、桂、棗、栗,以為燕食庶羞之品,故內(nèi)則曰:棗、栗、姜、桂。呂覽有言,和之美者,陽樸之姜,招搖之桂。是乃古人所常食之物也,又何毒之有?雖然,良醫(yī)橐而藥之,則雖谷肉果菜,亦皆為治病良材,而無有所不驅(qū)除其病毒者。東洞翁有言曰:藥之為毒,毒即能,能即毒,知言哉?夫生姜之治嘔也。猶桂枝之治上沖,大棗之治拘攣矣。當此時,豈以日用餌食之物論之乎?是以至大棗、生姜相對之方,則又有所合治之功也。如其量法多少,則其功用,亦有所不同者也。《集驗方》(《外臺秘要》所引)療肺痿,有生姜五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之方。《古今錄驗》(同上)療上氣,有甘草三兩、桂枝四兩,生姜一斤之方。由是觀之,桂枝與姜、棗,豈以日用餌食之物論之乎?況又于其單用獨立之方乎?醫(yī)者其詳諸。

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證不具,但云:發(fā)汗后腹脹滿者主之。脹滿是濃樸之所主也,今其生姜為半斤,半夏為半升,豈無嘔吐兼發(fā)之證矣乎?《方極》、《類聚方》可并考。桂枝枳實生姜湯證曰:心中痞,諸逆,心懸痛。東洞翁曰:痞下疑脫滿字。今因此說,則心中痞滿者,是枳實之所主。而諸逆者,蓋上逆吐逆嘔逆之謂也。上逆者,桂枝之所治也。吐逆嘔逆者,生姜之所治也。

橘皮枳實生姜湯證,不具。 按:此方蓋橘皮之證多,故為一斤。枳實之證少,故為三兩。今加生姜半斤者,豈無有嘔證多矣乎哉?故此方嘔證不具者,蓋屬闕文。宜以諸湯加生姜半斤之方推知之。

黃 桂枝五物湯證,不具。此方本于桂枝加黃 湯方內(nèi)加黃 一兩,足前成三兩,生姜三兩,足前成六兩,而去甘草二兩,但煮法水率不同耳。故東洞翁曰:桂枝加黃 湯證,而嘔不急迫者主之,是所以生姜之為六兩也。

濃樸七物湯證,不具。此方雖生姜、大棗相對,亦生姜多于大棗,則豈得無嘔證不具乎?故東洞翁曰:此方于濃樸三物湯桂枝去芍藥湯二方內(nèi),更加生姜二兩,足前成五兩,蓋二方證而嘔者主之。

半夏濃樸湯證曰:婦人咽中如有炙臠。豈因有此一證,而得用此方乎?今根據(jù)《千金方》,則作治胸滿心下堅(按《千金方》及冀硬字皆作堅,此堅字亦硬字也)。咽中帖帖,如有炙肉臠,吐之不出,咽之不下,是吐之不出,咽之不下,似有嘔逆之狀。故有生姜五兩,半夏一升,此方豈惟婦人之治耶?雖男子亦有此證,則宜施之。

當歸生姜羊肉湯證,不具。此方未試之,故今略之。

茯苓甘草湯證,不具。 按:此方之證,以有茯苓、生姜各三兩觀之,則有悸無嘔者,蓋屬脫誤也。故東洞翁曰:當有沖逆而嘔證。余曰:心下悸上沖而嘔者,此方主之,屢試屢驗。

生姜半夏湯證曰: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嘔不嘔,似噦不噦,徹心中憒憒然無奈。 按:是疑非此方全證,何則?生姜、半夏之為功,本惟治嘔吐。然今于此方,何其謂似嘔不嘔乎?若其然,則似無生姜、半夏之所治之證矣。由是觀之,似嘔不嘔四字,蓋屬衍文,而有嘔吐之證不具可知矣。雖然,似喘不喘,似噦不噦者,似有嘔吐兼發(fā)之證。故今煮半夏半升,以內(nèi)生姜汁一升者,是欲大取生姜之功也。余故曰:半夏能治嘔吐兼發(fā)者,生姜能治但嘔者,又能治嘔多吐少者,故方內(nèi)有生姜、半夏并用者,則必謂嘔吐,或謂卒嘔吐,或謂嘔吐不止。若有生姜而無半夏,則謂但嘔或謂干嘔,或謂干嘔噦,或謂噦逆,或謂食谷欲嘔,或謂嘔而胸滿,或謂諸逆,是可以征焉?然則此方治嘔吐兼發(fā)者明矣。故法曰:嘔止停后服。豈其謂似嘔不嘔,而后謂嘔止停后服可乎?茯苓澤瀉湯方生姜四兩,但云胃反,吐而渴欲飲水者。今有吐而無嘔者,蓋屬脫誤。因?qū)以嚧朔?,若施無嘔者,則未嘗見奏其效者,若施之吐后,但嘔而渴者,則其效之速也,如桴鼓相應然。由此觀之,此方能治病患胃反,嘔而渴欲飲水者。夫胃反者,吐食也。然則此胃反吐之吐字,蓋嘔字之誤可知矣。不然,屬重復,若作嘔字,則其義始穩(wěn)當,其證亦可謂具而已。按嘔吐者,是水毒之上逆者也。桂枝能下其上逆,生姜能止其嘔,澤瀉、術、茯苓能瀉之小便,甘草能緩其嘔之急迫者,益知此方之下脫嘔證明矣?!额惥鄯健房刹⒖?。

生姜瀉心湯方,有半夏半升、生姜四兩,而無嘔吐證者何?曰:干噫食臭,是乃嘔之輕證也。曰:然今有半夏、生姜,而無嘔吐兼發(fā)證者何?然此方于半夏瀉心湯方內(nèi)減干姜二兩,加生姜四兩,豈無嘔吐兼發(fā)證乎?夫半夏瀉心湯之為方,治嘔而腸鳴、心下痞硬者,既于本方謂嘔而腸鳴,故今于此方而不重舉嘔證者,欲使人思得之也。仲景之方,多此類也,然則此方略嘔證,而脫吐證者歟。

茯苓飲證曰:自吐出水。方曰:生姜四兩。然則此方,豈但吐出宿水乎?必有嘔證明矣。

 生姜

辨誤

凡生姜之功,詳于諸家本草。雖然,其說非疾醫(yī)之義。蓋服餌家腐談而誤世者,不為不少矣。曰:姜久服通神明。曰:姜要熱,則去皮。要冷,則留皮。曰:姜制半夏、濃樸之毒。

曰:生姜屑、生干姜,生姜,分別用之。曰:姜能 御百邪。以上諸說,非疾醫(yī)之義,奚俟余之言哉。嗚呼!如食之通神明之說,則出于偽書《本草經(jīng)》。朱子嘗取此說以注論語。余雖未知其是否,何其說之迂也?陳藏器去皮留皮之言,彼豈知生姜之功,在一根之中矣乎?又至加彼生姜制半夏、濃樸之毒之說,一何盲昧之至于此乎?若夫生姜制半夏之毒,則仲景何用生姜半夏湯、小半夏湯乎?若夫生姜制濃樸之毒,則仲景何用濃樸生姜半夏人參甘草湯、濃樸半夏湯乎?茍如李杲之言,半夏、濃樸,實為鈍物,又與不用同焉。夫仲景之用生姜與半夏、濃樸也,則取其毒之用耳,又何制之為?況生姜能姜御百邪之言,則時珍誤裁斷王安石姜能 我者也。于毒邪臭腥寒熱,皆足以御之之說,而惟云 御百邪,于義不通。安石之說,猶且牽強,而況于時珍之言乎?是大惑后人,不可從焉。孫思邈曰:姜為嘔家圣藥。陶弘景嘗謂不撤姜食,不多食,言可常食,但不可多爾,有病者是所宜矣。二子之言為得焉。

 生姜

品考

生姜宿根,謂之老姜者,為良。霜后采之,水洗塵土,不必去皮,惟銼用。本邦醫(yī)家用生姜也,徒托之病家婦女之手,而未嘗問其生新否。乃云生姜一斤水煎。若根據(jù)醫(yī)人之言,則生姜者,是徒加之具耳,豈為治病之材乎哉?醫(yī)者其宜擇生新者,取其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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