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華(蔣立冬 繪)
從Confucian Rituals and Chinese Villagers: Ritual Change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a Southeastern Chinese Community, 1368-1949到《禮儀下鄉(xiāng):明代以降閩西四保的禮儀變革與社會轉(zhuǎn)型》,花了六年時間,這里面少不了增刪修補,為的是“呈現(xiàn)給讀者一個完備的版本”。本書以歷史人類學的手法,盡力以禮生及其文本為切入點,以宗族建構、鄉(xiāng)約推行和地方神廟網(wǎng)絡的形成為重點,探討不同文化要素在華南一個鄉(xiāng)村社會相互“沖撞”與“糅合”的歷程,揭示明清社會文化變遷的內(nèi)涵。
從“禮不下庶人”到“禮儀下鄉(xiāng)”,在中國歷史上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轉(zhuǎn)折。這個制度、文化的嬗變究竟是如何發(fā)生的,其后果又將如何,帶著這些問題,我們采訪了復旦大學歷史學系劉永華教授。
《禮儀下鄉(xiāng):明代以降閩西四保的禮儀變革與社會轉(zhuǎn)型》,劉永華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2019年7月出版,373頁,65.00元
在您筆下,閩西四保宗族建構的三次浪潮分別發(fā)生在明中葉(大致相當于十五世紀下半葉到十六世紀上半葉)、十七世紀前后、十八世紀后半葉,主要參與者分別是馬屋的馬氏和謝氏中上層士大夫、霧閣的鄒氏官吏和士紳、四保幾乎所有親屬群體,可以看出一個逐步擴張的趨勢。這個宗族建構的過程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種歷史慣性的推動?分別是對什么社會危機的反饋?
劉永華:我在考察四保宗族發(fā)展進程時,試圖把握宗族發(fā)展的時代性、空間性和社會性,亦即致力于把握不同時代宗族發(fā)展的空間推進過程和社會主體變動。我發(fā)現(xiàn)宗族在四保地域的普及過程,大約經(jīng)歷了三個世紀,其間出現(xiàn)過三次宗族建構的浪潮。這三次建構浪潮,不僅是一個空間推進的過程,而且在此推進過程中,宗族建構的主導者也出現(xiàn)了較為明顯的變動:從十五世紀的中上層士大夫,到十七世紀前后的下層官吏和士紳,進而至十八世紀后期沒有功名、身份的民眾。這個宗族在四保地域普及的過程,書中稱之為宗族的“社會化”過程,即宗族作為一種社會文化模型從最初僅見于少數(shù)親屬群體,至后來這一地域的絕大多數(shù)親屬群體都群起仿效的歷史過程。
這一過程的基本動力,我認為不僅跟士大夫建構或重構社會秩序(包括親屬秩序)的基本訴求有關,也與地域社會中不同親屬群體對地域控制權的角逐有關。宗族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xiàn)象在四保地域的出現(xiàn),最初是中上層士大夫推動的結果,馬馴、馬河圖等十五世紀的士大夫,在其中扮演了主導性的角色。我認為,他們面對的是十五世紀中葉開始出現(xiàn)的社會秩序變動,這也就是鄧茂七起事前后東南社會共同面臨的問題。當然一旦宗族在四保生根發(fā)芽,它在當?shù)氐陌l(fā)展軌跡,的確就具備了某種歷史慣性,但這個慣性不應高估,更不應將宗族發(fā)展視為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我們需要追問的是,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xiàn)象,宗族為何、如何能在當?shù)厣l(fā)芽?祠堂、族譜與士大夫文化的關聯(lián),可能是一個重要因素;而當?shù)夭煌赜蛉后w之間的互動方式和過程,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旦宗族作為一個象征具備了相對尊崇的政治文化意涵,它就難以避免地成為地域群體爭相挪用的資源,在地域群體對地域控制進行角逐的過程中,這種象征(同時也是一種新的社會組織方式)就逐漸被“內(nèi)化”了。
敬宗收族可以說是儒家士大夫宗族建構的一套理想,但如您所研究的,“四保宗族的實際演進,走的是弗里德曼描述的路徑——分支(segmentation)”(192-193頁)。這當然顯示了“宗族建構的限度”。不過,從社會關系重新分類這個角度來看,四保宗族建構的理想與現(xiàn)實能帶給我們什么啟發(fā)?
劉永華:我在這里所做的表述,其意在于揭示士大夫收族理想與現(xiàn)實之間的差異。收族之意在合,而宗族的實際運作經(jīng)常體現(xiàn)為分,我在此意義上借用了弗里德曼的說法,別無他意(而且“分支”一語主要是用作隱喻)。
從社會關系分類的角度看,宗族建構的一個目的,是在原有社會關系范疇的基礎上,建構、強化“族”這個社會關系范疇,將其置于社會關系的核心位置,對社會關系進行重新的調(diào)整和組合。不過書中對《萬卷樓抄契簿》的討論試圖揭示,即使在某些士紳的現(xiàn)實生活中,這種社會關系重新建構、重組的意圖,也可能沒能落實,更遑論普通民眾。
在大作中,關帝象征忠義、勇武,用來劃清村落的邊界,關帝廟成為村落認同的象征(279頁),而天后更多與商業(yè)、商人相關聯(lián),對外開放的。不過我們知道天后也有保平安的功能,關帝也是很多人供奉的財神。關帝、天后在閩西四保的作用是否就像書中論述的那樣涇渭分明?或者說,關帝從忠義之神、財神到村落之神,這中間需要發(fā)生怎樣的轉(zhuǎn)化?
劉永華:您說的對。通常來說,在民眾眼中,重要神明的神格是多元的,它們同時提供多方面乃至全方位的庇護,不過我認為這并不妨礙它們在特定情形下被賦予較為特殊的內(nèi)涵。如關帝是財神,但這不妨礙山西商人將之視為鄉(xiāng)土之神,供奉于山西會館;天后與水上航行的關系甚為密切,也不妨礙福建商人將之奉為福建會館的主祀。在明清時期的四保,天后多被奉為商業(yè)、商人之神,關帝多被當做劃定村落邊界的象征,也是同樣的道理。換句話說,特定情境下神明的具體面向,是與供奉神明的具體人群相關的。正因為如此,華?。↗ames L. Watson)說,有多少種人,神明就有多少種意涵。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神明的多元神格之間,可能存在某種內(nèi)在關聯(lián)。杜贊奇(Prasenjit Duara)曾指出,神明的不同面向之間,可能存在某種“語義鏈”(semantic chain)。拿關帝來說,在其忠義之神面向與財神面向之間,可能存在密切的關聯(lián):忠義是傳統(tǒng)商業(yè)活動的一個核心價值,是發(fā)家致富的基礎。由于這個緣故,在不同面向之間,就有可能出現(xiàn)意義的轉(zhuǎn)化。
書中提到四保的保生大帝廟,俗稱吳公廟,但沒有專門討論,可否介紹一下保生大帝研究的情況?在您看來,保生大帝在四保民眾生活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劉永華:保生大帝名吳夲,祖廟位于今廈門青礁和漳州白礁,主要是閩南民系崇奉的一個地方神,廣為閩南、臺灣和海外華人奉祀,而在客家聚居的舊汀州地區(qū),供奉保生大帝的鄉(xiāng)村較為少見。有關保生大帝信仰的起源、擴散及相關宗教儀式,施舟人、丁荷生、鄭振滿、范正義等學者都曾先后作過討論,探討的問題主要觸及這一信仰的興起過程,保生大帝的分香體系,漳泉地區(qū)的信仰網(wǎng)絡及其在臺灣、海外的傳播等。
在四保地域,保生大帝僅見于枧頭、下謝兩村,且均與兩村聚居的吳氏家族有關。兩村吳氏之所以供奉保生大帝,主要原因是他的姓氏,實際上在與兩村民眾交流時,他們更多稱之為吳公。換句話說,他們供奉保生大帝,看重的是它與他們的姓氏關聯(lián),這與林姓供奉天后(名林默)頗為相似。因此,這一個案從側面說明了特定情境下神明被賦予特殊內(nèi)涵的方式,與上面討論的天后、關帝的案例可以相互發(fā)明。
還應提到的是,某姓供奉相同姓氏神明的做法,是明清時期四保地域頗為常見的現(xiàn)象。這一現(xiàn)象與宗族建構過程的展開有密切的關聯(lián)。四保鄒氏在進行宗族建構的過程中,將當?shù)刈钪匾牡胤缴襦u公納入祖先譜系,在此基礎上編成了先祖世系。以此為起點,四保地域的多數(shù)宗族,都先后供奉了相同姓氏的神明,如馬氏供奉馬公、李氏供奉李公、江氏供奉江公、蕭氏供奉蕭公、王氏供奉王公等。從這種意義上可以說,保生大帝進入四保地域,是當?shù)刈谧褰嬤^程的一個副產(chǎn)品。
書中談到村落意識這個話題,期望“借由村廟來表達村落意識”(300頁),但似乎沒有明確的結論(301頁),村落意識是在什么境況下萌生的,又是通過什么辦法維系的?另外,除了村廟這個維度外,是否還有其他角度探討這個問題?
劉永華:書中嘗試從村落意識的角度,解釋寺廟進村的過程。由于當?shù)匚墨I難以明確解釋當?shù)卮迓湟庾R的興起過程,因而我在書中對此沒有進行討論。坦白說,到今天也沒能找到明確的答案。不過我想解決這個問題的思路主要有兩個:一是從村落意識的興起入手,討論村落意識興起的制度、社會背景,如里甲制向鄉(xiāng)約保甲制的轉(zhuǎn)化,又如人口增長與聚落發(fā)展等;一是從村落意識表達的方式入手,討論不同時期當?shù)卮迓湟庾R表達方式的變動,如借助神明會社的方式和借助神像來表達村落意識的方式,就不同于建廟的方式。前者預設村落意識是明中葉后興起的;后者則可能預設村落意識在明中葉以前可能就已出現(xiàn)。
我認為,村落意識何時普遍出現(xiàn)?村落意識透過何種象征來表達?村廟在其中扮演了何種角色?是否有不同于村廟的其他表達方式(如各種形態(tài)的社,又如上面提及的神明會社或神像)?要回答這些問題,可能需要中古史學者參與討論,也有待于對不同區(qū)域的明清史料進行細致解讀。不過不管如何,對于理解村落的歷史進程來說,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是有一定價值的。
不論是“禮儀下鄉(xiāng)”,還是“禮下庶人”,都有“送禮下鄉(xiāng)”的意味,那么,民間社會原有的禮俗該如何理解呢?
劉永華:您說的沒錯?!岸Y儀下鄉(xiāng)”和“禮下庶人”都具有某種自上而下的意味,我使用這兩個表述,是因為這本身是本書討論的主題,也是確曾發(fā)生過一個重要的社會文化史過程。因此,我不認為這個表述有什么問題。
首先應該說明的是,本書使用的“禮”和“禮儀”,并非一般意義上的儀式(ritual),而是主要源自王朝和士大夫的禮儀,概而言之即“儒家禮儀”。因而從分析的角度說,它與鄉(xiāng)村中原先存在的儀式(佛、道儀式,非佛非道的民間“老規(guī)矩”等)并不相同。不過在禮儀下鄉(xiāng)的過程中,所謂的“儒家禮儀”被民俗化,成為鄉(xiāng)村儀式的一個部分,這個過程正是本書關注的一個核心問題。
上述對“禮”“俗”的區(qū)分,其實主要是基于客位的區(qū)分,是研究者經(jīng)過分析文獻和田野資料得出的一個結論。至少在當?shù)孛癖姷难壑校ㄔS多士紳對禮俗是有區(qū)分的),禮俗的分野似乎并不存在。我的印象是,他們所做的分類,主要是“禮”和佛教功德、道教科儀二者之間的界分。書中談到,禮生表演的儀式,也包括了來自道教等儀式傳統(tǒng)的因素(如符咒、小法),但在民眾看來,這些儀式可能有別于佛、道的儀式,仍屬“禮”的范疇。
出于這一考慮,本書的討論重點,不在于界分禮俗之別,而是梳理祭文本中所見儒家禮儀與佛、道等不同儀式傳統(tǒng),考察這些儀式傳統(tǒng)“合成”的社會文化脈絡。本書的一個基本看法是,在明清社會文化總體格局的影響下,儒家禮儀在鄉(xiāng)村的確確立了自身的地位,與王朝和士大夫的關聯(lián),賦予這種禮儀較為尊崇的地位。不過這種地位還遠遠沒有尊崇到足以完全排斥其他儀式傳統(tǒng),在鄉(xiāng)民乃至許多士人眼中,道教科儀、佛教功德等儀式,仍然是某些社會事件不可或缺的儀式。換句話說,禮儀下鄉(xiāng)的結果,不是儒家禮儀完全替代、消滅了各種地域儀式傳統(tǒng),而僅僅是基本確立了不同儀式傳統(tǒng)之間的等級關系,這就為多種宇宙觀、世界觀的并存、互動提供了空間。
總之,書中嘗試去做的,是盡可能避免對“儒家禮儀”進行本質(zhì)主義的理解,盡可能在重構禮儀步入民眾生活的過程時,在村落層面,從沒有功名、身份的普通民眾的角度,在動態(tài)歷史過程中挖掘禮儀下鄉(xiāng)對鄉(xiāng)民的意義。書中對“文化合成”的討論,正是為理解這個過程做出的一個嘗試。因此,本書不僅試圖討論禮儀如何下鄉(xiāng),而且還致力于探討禮儀在鄉(xiāng)村的種種遭遇,其基本視角恰恰是自下而上的角度。我想這也是本書不同于以往一些討論同類主題的著作之處。
大作標題是“禮儀下鄉(xiāng)”,而不是“送禮下鄉(xiāng)”或“迎禮下鄉(xiāng)”,也就意味著禮儀在進入鄉(xiāng)村時可能存在著各種“狀況”,比如欲拒還迎,比如不打不相識后的兩廂情愿,比如“強買強賣”,比如初始的溫馨、中途的齟齬和波折、而后的重歸于好,等等。您覺得在這個問題上是否還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
劉永華:我認為這個問題還有不小的討論空間。一方面,禮儀下鄉(xiāng)是一個跨地域的社會文化史進程,根據(jù)個人的觀察,這一進程在中國不少區(qū)域都曾出現(xiàn)過。由于自身社會文化傳統(tǒng)(社會結構、儀式傳統(tǒng)等)的差異,不同區(qū)域的禮儀下鄉(xiāng)進程,很可能呈現(xiàn)出頗不相同的路徑,對這些區(qū)域史過程的梳理,當可推進對禮儀下鄉(xiāng)問題的討論。
另一方面,對這個問題還可以進行跨國的比較。前段時間與從事日本史、韓國史研究的學者聊到禮儀下鄉(xiāng)問題,我追問幾個問題:日本江戶時代、韓國李朝時代及越南歷史上,是否曾出現(xiàn)過類似的過程?這一過程在三國鄉(xiāng)村的展開過程有何異同?帶來的影響又有何異同?不管結論是肯定還是否定,對這些問題的探討,或有助于理解近代早期東亞鄉(xiāng)村歷史發(fā)展路徑之間的關聯(lián)與差異。因此,我期待更多的學者關注禮儀下鄉(xiāng)問題,從不同國家、地域和視角參與相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