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年來,人類與動物關系持續(xù)惡化,而傳統(tǒng)的動物權利論在理論和實踐上面臨著雙重困境,不足以回應當下的問題?!秳游锷缛海赫涡缘膭游餀嗬摗芬粫荚谔岢鋈碌乃悸?,從“社群”概念出發(fā),將公民身份的框架應用于動物權利問題,以建構一種拓展性的動物權利論,并由此思考多樣性的人類-動物關系所衍生的不同類型的義務,以期彌補現有的動物理論存在的缺陷,重新建立人類與動物的關系,推動動物權利的發(fā)展。本文為該書導言,澎湃新聞經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授權發(fā)布。
動物保護運動目前正陷入困境。在過去180年,圍繞著動物福利發(fā)展起來的那些用來闡述問題和調動民意的傳統(tǒng)策略和論證,在某些問題上取得了一些成功。但是目前看來,這些策略的內在局限性已經變得越來越明顯,它們無法解決,甚至無法讓我們意識到自己與動物的關系中存在某些最嚴重的倫理問題。本書的目標是提供一個新的框架,在這個框架中,“動物問題”被視為一個核心問題,關系到我們如何在理論上去理解政治社群之本質,以及公民身份、正義和人權等觀念。我們相信,這個新的框架無論在理論上還是政治上,都為克服當前的阻礙打開了新的可能性。
動物保護運動的歷史漫長而成就卓著。在現代,第一個反虐待動物協(xié)會于1824年在英國成立,主要旨在防止虐待役用馬。從那個溫和的起點至今,動物保護運動已經成長為一股強有力的社會力量。全世界出現了數不勝數的倡導組織,而且在善待動物問題上,也已形成豐富的公共論辯與學術理論傳統(tǒng)。另外,這項運動也取得了一些政治上的成功:從禁止血腥運動(blood sports),到覆蓋了科研、農業(yè)、狩獵、動物園和馬戲團等領域的反虐待立法。在2008年關于加利福尼亞州號提案的投票中,63%的投票者支持禁止對豬使用懷孕箱(gestation crates),禁用小牛夾欄(veal crates)和層架雞籠(battery cages)。這只是近期的眾多成功案例之一,在這些例子中,動物保護運動者們成功地把公眾的注意力吸引到了動物福利問題上,而且使限制極端殘忍行為變?yōu)橐粋€廣泛的政治共識。在美國,過去的20年間,41項關于提高動物福利水平的投票表決中有28項獲得了通過,相比而言,1940—1990年間的此類決議總是遭到否決,可見美國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進步。這些事實意味著,動物保護運動已經越來越深入民心。美國之外,歐洲的動物福利立法還要更加先進。(Singer 2003; Garner1998)
如此,動物保護運動可以被視作由一次次勝利積累起來的成功,它在逐步將目標向前推進。然而,這個敘事還有灰暗的一面。從全球范圍來看,我們想說該運動基本上是失敗的。讓數字來說話:人口的持續(xù)增長和發(fā)展一直在侵蝕著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我們的人口數量從20世紀60年代至今翻了一番,而野生動物數量則減少了1/3。而且,工廠化養(yǎng)殖場體系的規(guī)模一直在擴大,這是為了滿足(和刺激)對肉類的需求。如今,世界肉類產量已漲至1980年的3倍,人類為了獲取食物每年要宰殺560億只動物(這還不包括水生動物)。根據聯(lián)合國報告《家畜的長影》(Livestock’s Long Shadow, UN 2006),預計到2050年肉類產量將再次翻番。而且,不管是在制造業(yè)、農業(yè)、科研,還是娛樂產業(yè),企業(yè)總是在試圖壓低成本,總是在尋找新的、可以更高效地剝削動物的方式。
這個整體趨勢實在是災難性的。對比之下,動物福利改革所取得的那些微小勝利就相形見絀了。而且,沒有跡象表明這一趨勢會發(fā)生改變。在可預見的未來,我們可以預計每年會有越來越多的動物為了滿足人類欲望而被養(yǎng)殖、拘禁、虐待、剝削、宰殺。根據查爾斯·帕特森(Charles Patterson)極具爭議的說法,人類-動物關系的大致狀況最好被比作“永恒的特雷布林卡”,而目前看來這種基本關系幾乎沒有扭轉的可能。現實情況是,我們衣食的形式,休閑娛樂的類型,以及工業(yè)生產與科學研究的結構,無一不建立在對動物的剝削之上。動物保護運動只觸及了這個剝削體系的邊緣,而體系本身仍持久穩(wěn)固,并且一直都在擴張與深化,這一點很少引起公共討論。有人提出這樣的批評:動物保護運動的所謂勝利(例如加利福尼亞州2號提案)事實上是策略性的失敗。影響最輕微的弊端是,這轉移了人們的注意力,使其看不到更根本的動物剝削體系;而更嚴重的情況是,這為公民提供了一種緩解道德焦慮的方式,讓人們以為事情在好轉并因此感到安心,但其實是在惡化。的確,如加里·弗蘭西恩(Gary Francione)所指出的,這些改良主義的改革合法化了動物奴役體系,而不是與該體系做斗爭,如此,便弱化了那些更為激進的、旨在推動真正變革的運動。(Francione 2000, 2008)
弗蘭西恩認為改良主義改革起到了反作用,這一觀點極具爭議。即使在那些將廢止一切動物剝削視作最終目標的動物保護人士內部,他們對漸進改良的策略性問題也是意見不一的,正如他們對教育改革、直接行動、和平主義與更激進的抗議等不同的動物保護策略之間的相對優(yōu)勢也持有不同意見。但可以確定的是,經過180年來有組織的動物保護運動,在廢除動物剝削制度這件事情上我們并沒有取得顯著進步。從最早的19世紀反虐待法到2008年的加利福尼亞州2號提案,這些運動也許起到了一些邊緣性的助益或阻擋作用,但是它們并沒有挑戰(zhàn)——事實上甚至沒有應對——“永恒的特雷布林卡”背后的社會、法律和政治基礎。
在我們看來,這種失敗是一個可預見的結果,因為圍繞動物問題的公共討論話語存在缺陷。簡單來說,大多數討論都在以下三個基本的道德框架內進行:“福利論”思路、“生態(tài)論”思路和“基本權利論”思路。現在看來,三者都沒能為動物剝削體系帶來根本性變革。我們相信,要想實現這種變革,必須建立一個新的道德框架,在這個框架中,對待動物的方式與自由主義民主的正義原則和人權原則更直接地聯(lián)系在一起。事實上,這就是本書的目標。
我們對現有的福利論、生態(tài)論和權利論之局限性的討論將貫穿全書,現在不妨先簡要概述一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我們所說的“福利主義”是指這樣一種觀點:認為動物福利具有道德重要性,但是主張把動物福利放在次于人類利益的位置上。這種觀點顯然是一種道德等級制立場,認為人類的地位高于動物。動物不是機器,是會感到痛苦的生命,所以它們的痛苦具有道德重要性。事實上,2003年的蓋洛普民意測驗表明,96%的美國人主張對剝削動物加以某種限制。但是這種對動物福利的關心處于一個被認為理所當然、基本上不可置疑的框架之內:只要可以促進人類利益,動物就可以在某種限制下被利用。在這個意義上,福利主義也可以被稱為人類對動物“人道利用”的原則。
所謂“生態(tài)論”,是一種關注生態(tài)系統(tǒng)健康的理論,它把動物視為生態(tài)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并不關心動物個體本身的命運。生態(tài)整體主義反對很多對動物造成毀滅性傷害的人類實踐活動——從破壞棲息地到工廠化養(yǎng)殖業(yè)所造成的污染和過量碳排放。然而,如果殺死動物對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影響是中性的,或反而是積極的(例如可持續(xù)的狩獵或養(yǎng)殖,或者消滅那些具有入侵性或過度繁殖的物種),那么生態(tài)主義的立場則倒向對生態(tài)系統(tǒng)的保護、保存和(或)恢復,而不是去拯救那些非瀕危物種的個體生命。
福利主義和生態(tài)主義思路的缺點在動物權利文獻中得到了廣泛討論,我們對這些論辯沒有什么可補充的。福利主義也許可以制止某些實際上不必要的殘忍,即那些無意義的暴力或虐待行為,但是當面對那些涉及人類利益的動物剝削問題時——即使那些最瑣碎的利益(例如化妝品測試),或者最貪婪的利益(例如在工廠化養(yǎng)殖業(yè)中多省一點錢)——就基本失效了。只要道德等級制這個基本前提仍未受到挑戰(zhàn),人們就會對何謂“可接受程度”上的動物剝削的問題爭論不休。我們普遍同意應當限制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殘忍,但這個含糊其詞的主張總是會被與之相反的利己主義和消費主義的強力所壓倒。生態(tài)主義思路同樣面臨著把人類利益置于動物利益之上的基本問題。這里所涉及的利益不會那么瑣碎、貪婪或自私,但生態(tài)主義者提出了一種關于何謂健康的、自然的、真正的,或可持續(xù)的生態(tài)系統(tǒng)的獨特觀點,他們愿意為實現這個整體性愿景而犧牲動物的個體生命。
為了回應上述局限性,很多動物保護的倡導者和運動者采取了一種“動物權利”框架。根據強式動物權利論,動物應當被視為像人類一樣擁有某種不可侵犯之權利(inviolable rights):有些傷害動物的事情即使可以促進人類利益或生態(tài)系統(tǒng)的活力,我們也不應當去做。動物的存在不是為了滿足人類利益:動物不是人類的仆從或奴隸,它們擁有自己的道德重要性,它們自己的主觀存在(subjective existence)必須得到尊重。動物像人類一樣,都是獨立的生命,有權不受虐待、拘禁,免遭醫(yī)學實驗的傷害,不應被強制與親屬分離,也不應因為吃掉太多稀有蘭花或改變了周圍的生境而被消滅。就這些關于生命和自由的基本道德權利而言,人類與動物是平等的,二者之間不是主人與奴隸、管理者與資源、監(jiān)護者與被監(jiān)護者,或者創(chuàng)造者與受造物的關系。
我們完全同意動物權利論的這個核心論點,并將在第二章為它辯護。唯一可以真正有效地防止剝削動物的方式,就是由福利主義和生態(tài)整體主義轉向一個承認動物擁有某種不可侵犯之權利的道德框架。根據很多動物權利論者的論證,正如我們下文將要討論的那樣,這種基于權利的思路,是對作為人權學說之基礎的道德平等概念的一種自然拓展。
然而,我們也必須承認,至少迄今為止,該理論在政治上仍然是邊緣化的。動物權利論在學術圈已經占有一席之地,學者們對它進行了40多年的精深研究。但是這一理論僅僅在致力于推廣純素食和對動物的直接行動的運動者中小范圍流傳,并沒有得到公眾的響應。事實上,即使是那些支持動物權利論的人,在公共宣傳中也不倡導這個觀點,因為它過于偏離現有的輿論。(Garner 2005a: 41)像善待動物組織(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這樣的組織,其長遠目標是瓦解動物剝削體系,但其運動通常倡導的卻是減少肉蛋奶產業(yè)中的痛苦,以及限制寵物產業(yè)的過度發(fā)展等福利主義的目標。換言之,他們常常以減少“不必要的痛苦”為目標,而沒有去挑戰(zhàn)如下假定:為了人類利益,動物可以被養(yǎng)殖、拘禁、宰殺和占有。善待動物組織可能同時宣揚更激進的口號(例如“吃肉即謀殺”),但是會有選擇地表達該立場,因為其支持者大多并不贊同這種強式權利論,而它們要避免疏離那些支持者。實際上,動物權利論的框架仍然沒有政治競爭力。所以,在對抗系統(tǒng)性動物剝削的斗爭中,動物保護運動基本上是失敗的。
該運動面臨的一項核心任務,就是弄清為什么動物權利論在政治上一直如此邊緣化。為什么公眾越來越愿意接受福利主義和生態(tài)主義的改革,例如加利福尼亞州2號提案或瀕危物種保護法,卻仍固執(zhí)地拒絕動物權利?
既然已經承認了動物的痛苦具有道德重要性,為什么人們難以向前邁進一步,承認動物擁有不被用作實現人類目的之工具的道德權利?我們可以想到很多理由來解釋這種抵觸,尤其是我們根深蒂固的文化傳統(tǒng)。西方的(以及大多數非西方的)文化,幾個世紀以來都在堅持某種宇宙道德等級制,認為動物低于人類,所以人類有權為了自己的目的而利用動物。這種觀點在全世界大多數宗教中都有涉及,而且滲透在我們的日常習俗和實踐之中。與這種文化傳統(tǒng)壓力相對抗,無疑是一場攻堅戰(zhàn)。
此外,還有數不勝數的自利理由來反對動物權利。人們也許愿意多花一點錢來購買更“人道的”食物和產品,但他們還是不愿意完全放棄以動物為原料的食物、衣服或藥物。而且,動物剝削體系中存在巨大的既得利益,一旦動物保護運動威脅到這些經濟利益,那些利用動物的產業(yè)就會鼓動人們把動物權利論者污蔑為激進分子、極端分子甚至恐怖主義者。
考慮到動物權利在文化上和經濟上遭遇的這些障礙,我們也許就不會驚訝于為何如今廢止動物剝削的運動在政治上仍然成效甚微。但是我們相信,部分問題也出在動物權利論自身的表述方式上。簡單地說,當今的動物權利論總是以一種非常狹隘的方式闡述,即采取一種內容有限的消極權利清單的形式——特別是不被占有、宰殺、拘禁、虐待,或與親屬分離的權利。而且這些權利被視為普遍適用于一切擁有主觀性存在的動物,即所有那些在意識和感受能力上達到了某種水平的動物。
另一方面,動物權利論幾乎不討論我們可能對動物負有的積極義務——例如尊重動物棲息地,將我們的建筑、公路和社區(qū)設計得更加符合動物需要,救助那些被人類行為無意傷害的動物,或者照料那些已經變得依賴于我們的動物。相應地,動物權利論幾乎沒有提及我們的關系性義務——這種義務不僅僅源自動物的內在特征(比如擁有意識),更源自那些特定人類群體和特定動物群體之間因地理和歷史因素建立起來的特定關系。例如,人類有目的地飼養(yǎng)家養(yǎng)動物,使之變得依賴于我們,這個事實使我們對牛和狗負有的道德義務不同于對那些遷入人類居住區(qū)的野鴨和松鼠的。而這兩種情況又與那些生活在偏遠的荒野中的動物不同,后者與人類少有或根本沒有聯(lián)系。這些歷史和地理事實似乎具有道德重要性,而經典動物權利論并沒有處理這個問題。
簡言之,動物權利論關心的是動物普遍的消極權利,而很少提到積極的關系性義務。值得注意的是,這與我們思考人類問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誠然,所有人都擁有某些基本的不可侵犯的消極權利(例如,不被虐待、殺害或非法拘禁),但是大量的道德推理和道德理論并不關注這些,而是我們對其他人類群體負有的積極的關系性義務。我們對鄰居和家人負有什么義務?我們對同為公民成員的他人負有什么義務?對于國家內或國家間的歷史不正義,我們負有何種矯正的義務?不同的關系產生不同的義務——關懷、善待、容納、互惠,以及關于矯正正義(remedial justice)的義務,而很大程度上,我們的道德生活就是在試圖厘清這個復雜的道德圖景,試圖確定何種社會、政治、歷史關系會產生何種義務。我們和動物的關系也存在類似的道德復雜性,因為我們和不同種類的動物建立了極為不同的歷史關系。
《動物社群:政治性的動物權利論》,[加拿大]休·唐納森、威爾·金里卡著,王珀譯,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