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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辯護,只要喚醒”:傅斯年論“中國近百年史”

錢穆治學“主通不主別”,標榜“求為一專家,不如求為一通人”,而在他批評“務為專家,惟求西化”之列的傅斯年,實頗具一種“通人”氣象。蔣廷黻便說,傅斯年論政之作,篇篇都“好像集合了四千年的歷史經(jīng)驗”。

錢穆治學“主通不主別”,標榜“求為一專家,不如求為一通人”,而在他批評“務為專家,惟求西化”之列的傅斯年,實頗具一種“通人”氣象。蔣廷黻便說,傅斯年論政之作,篇篇都“好像集合了四千年的歷史經(jīng)驗”。的確,言有所本而眼光通達,是傅氏言論的一大特色,但在具體研究中,他似更重視史事的橫向關(guān)聯(lián),多次強調(diào)史事與周圍的聯(lián)系超過其與既往的聯(lián)系,以為“古代方術(shù)家與他們同時的事物關(guān)系,未必不比他們和宋儒的關(guān)系更密;轉(zhuǎn)來說,宋儒和他們同時事物之關(guān)系,未必不比他們和古代儒家之關(guān)系更密”(羅志田:《語語四千年:傅斯年眼中的中國通史》)。在錢穆記憶中,北伐后暗中操控北大歷史系的傅斯年主張“先治斷代史,不主張講通史”,兩人為此頗有些沖突。傅斯年本人對中國古代史研究造詣最深,以“文明多元起源論”重建上古史譜系的學術(shù)貢獻為人稱道。他所領導的中研院史語所成立了歷史學、語言學、考古學三個研究組,發(fā)掘新問題,搜集新材料,使用新工具,一秉“舊域維新”宗旨,所處理的“漢地之歷史語言材料”尚未及一般意義的“近代史”范疇。

傅斯年(1896-1950)

傅斯年(1896-1950)

從學術(shù)建制角度看,同在中研院體制內(nèi),歷史語言研究所與社會科學研究所似有某種分工的默契。1943年1月,傅斯年致函時任中研院院長朱家驊,內(nèi)稱:

原來在北平時,弟感覺社會所之亦治史學也,曾與孟和商量,二人同意如下:近一百年史,即鴉片戰(zhàn)爭起,由社會所辦,其設備亦由社會所。明清兩代經(jīng)濟史,以其經(jīng)濟方面,或比史之方面為重,歸社會所。明清以前者,以其史學方面比經(jīng)濟方面為重,歸史語所。敝所全照此辦,故全漢升君昔有志治近代一問題,弟阻止之,而近百年之史事書籍,敝所遂未購置大略。弟近擬作一文,所中求《曾文正公家書》、《張文襄全集》亦不可得!而社會所似亦未為近百年史設備也。(《傅斯年遺札》第三卷,1337頁)

1934年,以陶孟和為首的北平社會調(diào)查研究所遷南京,更名社會科學研究所,即由民間學術(shù)機構(gòu),一變?yōu)閲⒅醒胙芯吭合聦傺芯克涔ぷ髌噩F(xiàn)實經(jīng)濟問題的調(diào)查研究,同時延續(xù)經(jīng)濟史和社會調(diào)查。按傅斯年說法,社會所“亦治史學”,關(guān)于研究主題及其“設備”(史料),與史語所應有所分工,究而言之:明清兩代經(jīng)濟史(“經(jīng)濟方面”重于“史之方面”)、鴉片戰(zhàn)爭后“近一百年史”及史料,均歸社會所;明清以前經(jīng)濟史(“史學方面比經(jīng)濟方面為重”),歸史語所。此種分工的公開理由在避免“史學”一科“重復之問題”,但實際操作起來困難重重,至抗戰(zhàn)后中研院內(nèi)遷,矛盾更加激化,傅、陶關(guān)系一度“形同寇仇”,以至需要院長出面調(diào)停。這背后除了學科壁壘、個性沖突,更體現(xiàn)不同學術(shù)陣營間“爭奪”有限學術(shù)資源的本質(zhì)特征(參看陸遠:《傳統(tǒng)與斷裂:劇變中的中國社會學與社會學家》,商務印書館2019年,59頁)。

王汎森、潘光哲、吳政上 主編:《傅斯年遺札》,“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1年

王汎森、潘光哲、吳政上 主編:《傅斯年遺札》,“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1年

無論如何,傅斯年及史語所不治“近百年史”,似是事實。近檢《傅斯年遺札》,重讀一通作于“四川南溪李莊”的“傅斯年致鄭細亞”長函(抄件,1944年1月23日,檔號:1:1525),引起極大的興味。全函起首言道:

我很詫異的是你對中國近百年史事有許多熱情,而所知者又偏偏如此的少而錯誤!其實這難怪你一人,這一類書實在太少了,你們所用的教科書,大概是“五卅慘案”以后寫的。論史事要得到“平情”二字,太不容易。(《傅斯年遺札》第三卷,1467頁)

函內(nèi)答復者,多關(guān)系“中國近百年史事”,尤其近代中外關(guān)系史的重要內(nèi)容,全篇洋洋近五千言,不厭其煩,直抒己見,一一辨正。函末附言:“關(guān)于這些歷史的事,我請你先看幾部書,再下斷語,我信中決不能全寫下來。若寫明白,必將這故事的曲折寫下來,這便自成一部書!”

要請你看的是:

蔣廷黻的《近代中國外交資料輯要》(上冊、中冊)。這書全用中國資料寫的。蔣氏是現(xiàn)在治外交史的第一人。他有一冊小書,名字是《中國近代史》,也可以看看。前者商務出版,后者重慶青年書店出版。

如不能得上者,請看:

蕭一山:《清代通史》(中)(鴉片戰(zhàn)[爭]在內(nèi),商務出版)、《中國通史》(下二)(英法聯(lián)軍事在內(nèi),北平文治學院刊)。

陳恭祿之《中國近百年史》,我未曾看,這些事大約也說得不錯。

在近代史學者中,傅斯年最推崇蔣廷黻,以為“現(xiàn)在治外交史的第一人”。自1930年代中,傅、蔣二人開始熟識,在公、私兩方面,均多有交誼(參見《傅斯年遺札》第二、三卷,1023、1265、1315、1378、1634、1770等頁)。1939年,中研院改選評議員,傅斯年擬推胡適之、陳垣、陳寅恪、朱希祖、金毓黻、湯用彤、顧頡剛、蔣廷黻為史學候選人(《鄭天挺西南聯(lián)大日記》上冊,205頁);1948年,中研院第一屆院士選舉,他所提名的“史學”人選,蔣氏亦在其列,且作高度評價——“近代史尚無第二人”。

蔣廷黻(1895-1965)

蔣廷黻(1895-1965)

按民國史家所謂“近代”或“近世”,約有兩種不同看法:第一種認為新航路發(fā)現(xiàn)以來,世界交通為之大變,人類生活與國際關(guān)系較前不同,是為中古史與近世史分界,“故近世歷史的范圍,實包括每三四百年來的歷史”,此派以鄭鶴聲《中國近世史》為代表;第二種認為歐洲產(chǎn)生工業(yè)革命,中國與西方發(fā)生新的關(guān)系,以中國言,鴉片戰(zhàn)爭后方系近代史的開始,此派以蔣廷黻《中國近代史》為代表(顧頡剛《當代中國史學》,1947年)。傅斯年討論“中國近百年史事”,基本取第二種說法,惟需注意的是,兩種方法的“起點”固有差異,然定義“近代”的標準實無二致——均以中國與西方關(guān)系的變化程度作為標尺。

鄭細亞“長信”,針對傅斯年發(fā)表于重慶《大公報》(1943年11月29日)的《戰(zhàn)后建都問題》一文而來??箲?zhàn)后期,國內(nèi)出現(xiàn)關(guān)于“戰(zhàn)后建都”問題的大討論。中國自古有“以天子守邊防”之說,那么,中國未來的邊防在何處,一些學者由此展開思考,當時各界主張的建都城市就包括南京、北平、成都、重慶、西安、長沙、武漢和洛陽等,尤其以支持北平、南京和西安者為多數(shù)(參看新中華維聲社編《中國戰(zhàn)后建都問題》,中華書局,1946年)。傅斯年認為,凡一國之都城,應設在“全國軍略上最要害之處”,而戰(zhàn)后全國軍略上最要害之地,必在北方,日本戰(zhàn)敗后中國在海洋之上再無敵國,海上強國英、美都是中國的盟國,故而“一百年之‘海禍’,將以鴉片始,以‘抗戰(zhàn)’終”,然而陸地問題的解決,“決不如此簡單”。他說,戰(zhàn)后建都“若照東漢安樂主義的辦法,便在南京住下好了;若有西漢開國的魄力,把都城放在邊塞上,還是到北平去”,文章引據(jù)歷代王朝建都的史事,主張國人鼓起勇氣,效法漢唐定都長安的精神,把國都放在與“強鄰”接近的地方。這篇文章也很快引起反響,據(jù)傅樂成回憶,“這篇文章發(fā)表后,曾有若干讀者與孟真先生通信,討論這個問題”。(《傅孟真先生的民族思想》,1963年)其中有位“鄭君”,即鄭細亞。他只是一個不知名的讀者,傅斯年回信卻鄭重其事,大加發(fā)揮,信中引經(jīng)據(jù)典,條分縷析,仿佛他的政論文章,“集合了四千年的歷史經(jīng)驗”,一切都是娓娓道來。

新中華維聲社編《中國戰(zhàn)后建都問題》(“新中華叢書”之一),中華書局,1946年

新中華維聲社編《中國戰(zhàn)后建都問題》(“新中華叢書”之一),中華書局,1946年

為說明近代事實,溯流追源,“不能不先說明所謂‘大清帝國’之版圖是怎樣”。傅斯年指出,“民國是滿清帝國的合法繼承人,這些領土之喪失一部分是在民國初年,大多是在清朝的”。關(guān)于清帝國之“政治疆域組織”及“朝貢邦”具體分類如下:

直轄區(qū)。有兩京(京師、盛京。盛京區(qū)域甚大,包括整個的洋人所謂“滿洲”。)各直?。ㄖ彪`與十八省、新疆。)

土司。(在西南各省及西康、青海各地,分別受地方官節(jié)制。其在云南邊外者,每每有名無實。)

外藩。(親藩則有內(nèi)蒙、西蒙、西北蒙各旗,不立汗,扎薩克[即管理大臣]或有或無,但均統(tǒng)于各駐在地將軍、副都統(tǒng)之下。遠藩則有喀爾喀蒙古[即所謂外蒙古],置辦事大臣,又于其西設各將軍。青海,置西寧辦事大臣。西藏,置駐藏辦事大臣。伊犁將軍,兼轄以西各藩。)

藩屬。(朝鮮,無官駐扎。敖罕[浩罕]、布哈拉、基華[今皆蘇聯(lián)中之共和國]、吉利吉思[即哈薩克,今蘇聯(lián)之Kharsakstan共和國],以上各部無官駐扎,但均節(jié)制于伊犁將軍,故乾隆平定準部之后,中國疆土,直達里海,一如唐高宗天后時。)

朝貢之國。此是“天朝”之特別玩意兒,西洋未有。至多的解釋是有“宗主權(quán)”(Suzerainty),不能謂有“主權(quán)”。這個范圍大極了,西有阿富汗,西南有不丹、哲孟雄(大吉嶺在乾隆時已為英吞,清朝不知),尼泊爾(國民政府在南京時尚入貢一次)、緬甸、暹羅、蘇祿(呂宋之南)、蘇門答臘、安南(他的土酋自己稱大越皇帝,至法侵其南,有依清廷意,始恭順。)、馬六甲(其一部也)的若干土酋(為荷蘭所占,英國交換得之。)、爪哇、琉球(在萬歷間,琉球又稱藩于日本之薩摩國。)……說起來多得很。

在傅斯年看來,前四種“政治疆域組織”系屬清帝國領土范疇,因“皆有管理權(quán)者,雖直接、間接大有層次,皆可謂之疆土者”;至于“朝貢之國”,既是“天朝”傳統(tǒng)特產(chǎn),且有內(nèi)部層級差異,專門加以注釋說明:

此一類中,封、貢二字亦不同。貢者之中,常有全不相干者,只有“封”王一類,乃可謂真有宗主權(quán)。緬甸與清在乾隆末以前無甚關(guān)系,乾隆中大討伐而打敗,及暹羅獨立,然后向中國入貢,迄未若朝鮮、安南,于王即位時請封也。故在此一類中,琉球最親,緬甸則并暹羅亦不如也。

為了解說封、貢之別,傅斯年特別舉了緬甸的例子。他認為,緬甸在明朝,“確是藩屬(近于土司性)”,在清朝則不然,乾隆時期,緬甸強盛,征服四界,明朝的撣部如宣慰司已為所并,清廷大舉伐之,大敗而歸,“只弄到一個長期入貢的條件”。從歷史和國際法兩方面立論,他對鄭細亞清楚表示:“中國對緬甸,既不能要求‘主權(quán)’(sovereignty),亦非其保護國(protectorate)。史實,你可看任何有權(quán)威的史書;法律意義,你可問任何研究國際法者?!?/p>

近世西人東來,“萬國梯航成創(chuàng)局”(郭嵩燾語),給中國固有“天朝體制”帶來巨大沖擊。約在同時期,傅斯年作有另一名文《天朝—洋奴—萬邦協(xié)和》(《大公報》1944年4月2日),批評也正是這一種“國體”。文中揭出“歷代的中國,除去宋遼一段似乎有點平等國交以外,也是不承認且不了解世上可以列國分立、平等交往的,漢晉隋唐這樣,近代的明清也不是例外”,并舉馬戛爾尼使華時乾隆帝致英王的回信(兩通上諭),以及辛丑議和中流亡西安的宮廷嚴飭李鴻章“力爭外使初覲坐黃轎”的諭旨,說明“天朝的寶座,不肯輕易拆除,天朝人物的立場,不是輕易改變的”。但是,嚴酷的近代國際競爭,絕不會留給中國完全自外于世界的空間,而是以“火與劍”的方式促成中國社會的變化,也極大改造了中外交往的形態(tài)——

中國自鴉片戰(zhàn)爭以后數(shù)十年間,與外國人的糾紛,常常由‘天朝體制’而起?!@立場,這寶座,終于幾度在戰(zhàn)艦火器之下拆除了。辛丑以后,辦洋務者成為一個新的物種,住大埠者養(yǎng)成一種新的心理。這個順應次殖民地地位之心理,赤裸裸地說出,便是洋奴。

以傅斯年的眼光衡之,“天朝的心理是自大(Superiority Complex),也是所謂優(yōu)越感,洋奴的心理是自卑(Inferiority Complex),也是所謂劣賤感”,兩種心理貌似對立,實則相反相成,“都是不能與他國共處而能處得自然的”。在1940年代中、抗戰(zhàn)即將結(jié)束前夕,他提出理想中的、中國作為一個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的現(xiàn)代國家應取的自處與處人之道——

中國既已加入了近代列國的兄弟圈,自無取乎往者的兩項態(tài)度。今后的外交態(tài)度,既非自恃,亦非倚賴,而應該是萬邦協(xié)和。

傅斯年:《天朝—洋奴—萬邦協(xié)和》,(重慶)《大公報·星期論文》1944年4月2日)

傅斯年:《天朝—洋奴—萬邦協(xié)和》,(重慶)《大公報·星期論文》1944年4月2日)

傅斯年認為鄭細亞長函中,“要緊的話,只是我論到英美的幾句話,尤其是關(guān)于英國的”,故回信主要針對此點申發(fā)??捎涩F(xiàn)實和歷史兩端言之。

就現(xiàn)實來說,傅斯年相信“今天英國是我們重要的盟友,而且不平等條約除一點外,業(yè)已結(jié)束,治史學的人,應該竭力持平的”,兼以預測二戰(zhàn)“以后的世變”——“一國之外交政策,最好是有極好的盟友而無敵人;必不得已,也只要有一個敵人——共同的敵人!”

就歷史來說,他主要陳述了過去百年之中在“中亞”與“遠東”兩個區(qū)域“中英之糾紛”,除了中英西藏交涉外,仍以鄭函提及的“緬甸”為例——

緬甸全盛時,英人已侵之,先占其南,戰(zhàn)爭和平相間,百年之久,在光緒間,始滅緬甸。前此中國不知,亦不以緬甸在心上。光緒朝,中國稍知外事,其時駐英公使為曾紀澤(先)、薛福成(后),始向英廷抗議。英廷問,中國與緬甸關(guān)系若何?曾以入貢答,英外相說“印度政府代入貢”,以后只言于光緒廿年進貢,但未實行。你所謂緬甸,其實情如此。不過邊界上我們確曾大吃了一個虧,直到現(xiàn)在北界未劃,這是我們在中亞區(qū)與英國的糾紛。

前述傅斯年對于“朝貢之國”,特別注意封、貢之別,他以為清朝并不了解緬甸國情以及歷史上的中緬關(guān)系,而單方面將外邦“入貢”,視作為其擁有“主權(quán)”或“保護權(quán)”的法理依據(jù),此皆不足以幫助它在近代中緬界務交涉中取得主動,反而“大吃了一個虧”。曾紀澤在倫敦與英國外交部辯論,后者以“印度政府代(緬甸)入貢(清朝)”反駁其說,傅斯年評論道:“這真是一個笑話,有人解釋,如此說來,英王乃清帝之藩屬(英國哲學家羅素原有此語)。”他不得不承認,“總說起來,緬甸是封貢邦,而非藩屬,然邊界上吃大虧則是事實”。

曾紀澤(1839-1890)

曾紀澤(1839-1890)

至于“遠東”方面,據(jù)傅斯年之界說,“最廣義的是新嘉坡以東,狹義則指中國海以北,以廣義言,新嘉坡、馬六甲,是英人與荷蘭交換的,此不在我所謂‘過去百年’中,可勿論”,他以為近百年中英糾紛之“最大”者,為下列各事。

一、鴉片戰(zhàn)爭。

二、葉名琛事件與大沽口之戰(zhàn),圓明園之焚。(英法聯(lián)軍)

三、威海之租借。

四、義和團事件。(九龍擴界在此中)

同函分析起源,“前二事皆為由商務爭執(zhí)而演成實際戰(zhàn)爭”,“英國人所欲者為‘商’者,含有優(yōu)勝意義之通商;清廷仍擺那個天朝的架子,而且太無知識”(舉的例子是葉名琛,說他“一切待呂祖降乩,釀出那樣一個大戰(zhàn)事”)。傅斯年總結(jié)說,“用兵的先是我們,宣戰(zhàn)的乃是他們”,“這兩件事的起源,自然兩方皆有過失”。這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調(diào)和之論,他進而解釋如此持論的理由——

我所謂過失者,我們擺架子。他們要優(yōu)惠的通商,打了兩個“不需要”的戰(zhàn)爭,(他們的輿論認為不需要)以錯中又錯,收獲適出于始料之外。我說這些話,全不是為英國辯護,只要喚醒,這樣錯中錯的辦事,今后仍彼此值得警戒。你如果知道這兩件事的經(jīng)過,便應知我所謂“以經(jīng)濟發(fā)展為動力”而“非發(fā)展領土欲”是不錯的。

關(guān)于后二事起因,以傅斯年的表述,英國是“與人比賽”,換用今人話語,即處“列強瓜分中國狂潮”之中而不甘人后,“他的動機自然全是為自己,怕自己得到不多,而他人多得”,從實際結(jié)果分析,“威海是海軍據(jù)點,非經(jīng)濟據(jù)點,港九兼兩者之用”。1900年八國聯(lián)軍之役中,英國與其他七國一齊用兵,傅斯年以為仍有所區(qū)別,前者“確曾幫了中國些忙,和緩俄(當時占全滿洲)、德(主大罰中國)”,至于香港九龍“新擴之界”,誠不可諱,同時也反映英國對華政策宗旨所在——

然在當時情景論,如果英國之欲不在經(jīng)濟發(fā)展而在領土欲,在廣東割一府,乃至再南方割幾省,亦豈做不到?他以自私的原故未曾做:一、怕他國也割。二、不關(guān)商業(yè),不感興趣。這誠然不是他的德行,但未發(fā)展領土欲則為事實。

年輕沖動的鄭細亞在信中說了許多感性的話,傅斯年批評“你那要殺英國人的話,若長在心上,若青年人都如此,真是此后之隱患。而你信中的一套議論實在全是為此感情所刺動,又為誤謬的史地書所誤了”?;谑穼嵎治觯M而指出來信者“對于經(jīng)濟侵略與領土侵略兩事,似分不清楚”,據(jù)其歸納,“這兩種的分別是很明白的”,各自辦法無非是——

先得據(jù)點與優(yōu)惠條件,然后做合算的買賣。地方的經(jīng)濟,皆受其影響,并設法不使本地工業(yè)發(fā)展。這就是從土耳其到中國、日本(日本以前也曾有過不平等條約)的經(jīng)濟侵略策。其辦法是,除非商業(yè)大受影響,不用兵,即用兵,亦為示威之用,不取滅國瓜分的念頭。以為滅國瓜分之事不上算也。若英國之對南非、印度、緬甸,法之對安南,俄之對波蘭,日本、帝俄之對中國,則領土侵略。

如果說,英國在遠東,如傅斯年所言,“過去一百年之中英糾紛,都以‘經(jīng)濟發(fā)展’、‘與人比賽’兩個觀念為動力,英國從未曾在遠東發(fā)展過領土欲”,那么隨之而來的問題是——“誰把中國土地占去最多?”

清末反映列強瓜分中國的圖像作品《時局圖》

清末反映列強瓜分中國的圖像作品《時局圖》

傅斯年《戰(zhàn)后建都問題》一文,以古喻今,表述遷都的理由很多,“工業(yè)化”和“國防”是兩大最要點,他雖然含蓄地表示“我們?nèi)粢蕴K聯(lián)為假想敵,可謂至愚,我們的外交政策,應該不與鄰邦起任何糾紛”,但文中主張遷都北方,控制“全國軍略上最要害之地”——

強大的蘇聯(lián),與我們工業(yè)化的基礎地域接壤,這個事實使得我們更該趕快工業(yè)化這個區(qū)域。我們的頭腦,理當放在與我們接壤最多的友邦之旁,否則有變?yōu)轭B冥之慮。大率兩個國家,接觸近,較易維持和平;接觸遠,較可忽略二無事生事。遠例如宋金,本是盟國,以不接頭而生侵略。

按抗戰(zhàn)以前,日本侵我最亟,傅斯年在《獨立評論》連續(xù)發(fā)表言論,以鼓吹抗日為重心,反對華北特殊化;抗戰(zhàn)初起,中蘇關(guān)系靠近,太平洋戰(zhàn)爭發(fā)生后,中蘇兩國結(jié)為“盟邦”。據(jù)傅樂成觀察,“孟真先生對于俄國,無論帝俄或蘇俄,都從來沒有恭維過”。鄭細亞來信辯論近代“外患”,傅斯年回信提示;“請你看誰并了中國領土最多?”這一以歷史縱深眼光看問題的論政風格,即如他自己所說,“吾輩批評時事,猶之批評史事,豈容局于一時耶”?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fā)后,傅斯年認識到,“中國之有東北問題數(shù)十年矣”,“歐戰(zhàn)以前,日俄角逐、而我為魚肉。俄國革命以后,在北京成立《中俄協(xié)定》,俄事變一面目,而日人之侵暴愈張。所謂‘大陸政策’、‘滿蒙生命線’者,皆向我施其露骨的進攻之口號,而國人之酣夢如故也”。有鑒于此,決定集合“興會于史學之人”,持問東北,以濟國事——

國人不盡無恥之人,中國即非必亡之國然而前途之斗爭無限,知識之需要實殷。持東北事以問國人,每多不知其蘊,豈僅斯文之寡陋,亦大有系于國事者焉。吾等明知東北史事所關(guān)系于現(xiàn)局者,遠不逮經(jīng)濟政治之什一,然吾等皆僅有興會于史學之人,亦但求盡其所能而已。(《東北史綱·卷首引語》,1932年)

傅斯年著《東北史綱(初稿)》第一卷《古代之東北》

傅斯年著《東北史綱(初稿)》第一卷《古代之東北》

同年10月6日,致函山東省立圖書館館長王獻唐謂:“弟自遼事起后,多日不能安眠,深悔擇此職業(yè),無以報國。近所中擬編關(guān)于東北史事一二小冊子,勉求心之所安耳。惟丁此國難,廢業(yè)則罪過更大,只是心沉靜不下,苦不可言?!保ā吨峦醌I唐》,《傅斯年全集》第七卷,103頁)信中所說的“小冊子”就是尚在醞釀中的《東北史綱》。其時邀集方壯猷、徐中舒、蕭一山、蔣廷黻等少壯學人,以現(xiàn)代方法編撰一部東北通史,以使國人從“酣夢”中醒來,并駁斥日本學者提出的“滿蒙中國領土論”。傅斯年執(zhí)筆之《東北史綱(初稿)》第一卷《古代之東北(自最初期至隋前)》后由中央研究院出版(《東北史綱》原定五卷,除傅著第一卷外,第二卷為《隋至元末之東北》,第三卷為《明清之東北》,第四卷為《清代東北之官制及移民》,第五卷為《東北之外交》)。因限于“以問國人”的目標和“倉促屬稿,只具間架輪廓”的客觀不足,《東北史綱》行文難免“紕繆疏漏”,刊布伊始即在學界引起熱議,并受到來自鄭鶴聲、繆鳳林等人的嚴厲批評。

傅斯年致鄭細亞(1944年1月23日),《傅斯年遺札》第三卷,1467-1475頁

傅斯年致鄭細亞(1944年1月23日),《傅斯年遺札》第三卷,1467-1475頁

蔣廷黻負責的《東北史綱》第五卷上篇,后以《最近三百年東北外患史(上)——從順治到咸豐》為名出版(《清華學報》1932年第8卷第1期)。此文秉持蔣氏一貫觀點,即“東北問題的重要不在不平等條約問題之下,而其困難反有過而無不及,我們應該早為預備”。文中重點揭示帝俄借用歷史上與清朝的特殊關(guān)系,簽訂《璦琿條約》《北京條約》,俄國在太平洋沿岸拓展勢力,列強角逐因之加劇,“《璦琿條約》的嚴重在我國外交史上簡直無可與比擬者”,“現(xiàn)在的東北問題即種根于此”;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期間,清朝與英、法“爭執(zhí)的中心”全在北京駐使、內(nèi)地游行、長江通商等權(quán)利討價,而以此為代價放任“東北土地的割讓”,“這種努力的發(fā)展、方法及終止的原因是我國外交史的一幕大滑稽劇,同時也是一幕大悲劇”。此文多數(shù)論點被傅斯年接過,體現(xiàn)在其后來回復鄭細亞長函中。

蔣廷黻:《最近三百年東北外患史》清華學報單行本(1932年12月)

蔣廷黻:《最近三百年東北外患史》清華學報單行本(1932年12月)

學界指向《東北史綱》批評,給予傅斯年不小的刺激,他也一度“屢思重加修訂”,而且在后來著述、書信中坦承放棄了書中的一些觀點。但從“民族思想”脈絡看,即便作文回應或改訂舊作,只不過是一種史料補充和論證細節(jié)的調(diào)整罷了(參見其未完成著作《中華民族革命史》,并參陳建樾:《傅斯年的民族觀及其在〈東北史綱〉中的運用》)。傅斯年在1930年代,相信“歷史一科與民族主義之密切關(guān)系,本是不待討論的;當前的問題,只在用何方法使歷史教育有效地、有益地啟發(fā)民族思想”(《閑談歷史教科書》,1935年)。至1944年,回復讀者的辯難,他批評“你們所用的教科書,大概是‘五卅慘案’以后寫的”,強調(diào)議論史事貴在“平情”,又皆針對民族主義思潮而言,進而表達自己的基本立場:

我們根本不應該今日在恨人(除倭賊以外),我們要以五十年的工夫培植實力,在培植實力中,對外是要協(xié)和的!

從“民族革命”的歷史回顧,到“萬邦協(xié)和”的愿景表露,在在深系傅斯年的家國情懷,而這些抒發(fā)胸臆的文字背后,也流動著王汎森所言那一種現(xiàn)代歷史學家“面對民族往昔的兩難心理”(《傅斯年:中國近代歷史與政治中的個體生命》,三聯(lián)書店2012年,1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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