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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逸先生與《清史·史表》的編纂

2024年1月24日,著名歷史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清史研究所名譽所長、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主任戴逸先生在京逝世,享年98歲。

2024年1月24日,著名歷史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清史研究所名譽所長、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主任戴逸先生在京逝世,享年98歲。適逢戴逸先生逝世一周年之際,澎湃新聞私家歷史與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合作推出系列紀念文章,懷念這位新中國清史學科的奠基人。

戴逸


戴逸先生是國家《清史》纂修工程的“掌門人”,也是備受社會景仰的“大先生”。鄙人有幸受教于先生門下,與有榮焉。2004年至今,我一直在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史表組供職。因工作需要,常向先生請教;因多得先生指點,故而受益亦復不淺。戴先生是一位誨人不倦的導師,也是一位誠懇寬厚的長者。他總是抱著虔誠而執(zhí)著的態(tài)度治學問道,也總是以一顆包容與理解的心對待他人。他將自己一生的心血傾注于清史研究事業(yè),孜孜以求,無怨無悔,始終如一。關于戴逸先生的學術貢獻、學術思想、學術品格,已有不少師友予以很好的總結,茲僅就其與《清史·史表》的編纂問題談幾點所知所感,姑且作為對先生深切的追念。

史表是傳統(tǒng)修史體例,其能成為新修《清史》五大部類之一,與戴逸先生的認識緊密關聯(lián)。回顧史表纂修的歷程,先生不僅以其深厚的學術造詣,在多種場合深入闡述了史表的學術功能,還慷慨地分享了他親手摘錄的關于史表問題的資料卡片,為史表編纂提供了重要參考與指導?;谶@些資料與先生的教誨,我們可以將其所持的“史表觀”大致梳理如下。

首先,修史不應忽略史表。戴先生說,史表創(chuàng)自《史記》而為《漢書》所沿用,但自魏晉以迄隋唐的諸多正史中,史表卻始終未獲一見,直到《新唐書》的問世,史表才重新進入歷史編纂領域,廿四史中竟有十六史無表。[1]那么,史表何以會長期消失于正史之中呢?戴先生認為,至少可以歸因于如下兩點。

其一,一些史家對史表不夠重視。他說:如何看待史表,我國古代史家的認識似乎經(jīng)歷了一個從忽視到重視的轉變歷程。唐以前,以劉知幾為代表,對史表持一種矛盾甚至否定的態(tài)度,認為史表與本紀、列傳在內(nèi)容上有所重疊,設立史表不免煩蕪重沓,史表雖然具有納萬里于“徑寸之內(nèi)”、收九代于“方尺之中”的優(yōu)點,但讀者大多略而不覽,煩費無用,無實在意義,因此史表可謂可有可無的體例,“得之不為益,失之不為損”[2]。宋以后,史表日漸受到重視,宋遼金元明諸史以及《清史稿》皆立史表,清人萬斯同、顧棟高、錢大昭、周嘉猷、錢大昕、齊召南等更分別作表,[3]以補舊史之缺憾,修史立表已成史家共識,基本不再存有異議。

戴先生指出,回顧史學發(fā)展史,宋代以降史家多持“史表肯定論”。如宋人鄭樵曾說:“《史記》一書,功在十表。”[4]呂祖謙也說:“《史記》十表,意義宏深?!盵5]清代學者對史表更給予很高的評價。邵晉涵說:“蓋表之立有當不當,無須不須。凡其名事煩碎、入傳則繁亂不明者,必須表乃明?!盵6]劉咸炘也說:“讀史不讀表,乃陋儒徒取文詞者之為,不足為讀史。且表以備檢,即不讀,亦非無用?!盵7]章學誠認為:“欲使文省事明,非復人表不可,而人表實為治經(jīng)業(yè)史之要冊?!盵8]當今修史理應認真領會如是言論之精義,無論是立表還是制表,都要努力做到“有當”。

其二,史表編纂有相當大難度。他說,史表難作,古人早有評說。如鄭樵說:“修史之家,莫易于紀傳,莫難于表志。”[9]四庫館臣更指出史表不僅難作,而且難讀。因此,他強調(diào)說,史表雖然文字不多,但信息點繁密,要保證每個信息完整準確,需要下很大的史料收集和考訂功夫??梢哉f,史表的學術功力體現(xiàn)在表外。編表雖然耗時費力,但史表成果只是體現(xiàn)為表格形式,總讓人覺得缺乏學術內(nèi)涵,故而樂于編之者相對為少。清代史料宏富,這一方面為編表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意味著編表工作量巨大,編好表并不是容易的事,“非閡覽博物者不能為,其考訂之功,亦非積以歲月不能編”[10]。

其次,史表具有重要的史學功能。新修《清史》之編纂采用由通紀、典志、傳記、史表、圖錄構成的“新綜合體”,每一體裁各盡其用,又互相配合,構成一代之“全史”。戴逸先生曾詳言這一體例的結構與特點。對于史表,他旁征博引,歸納出如下功能:

其一,史表可貫穿史事始末,反映治亂興亡大略。他說,史表為“全史之經(jīng)緯”[11],史無經(jīng)緯,頭緒紛亂,讀來讓人頭疼,黃宗羲在為萬斯同《歷代史表》所作序言中憶及少時讀史情形說,因史書無表,往往“一卷未終,已迷其姓氏”。史表的妙處就在于或以年代為經(jīng)而以人物、官職、事件為緯,或以人物、官職、事件為經(jīng)而以年代為緯,將錯綜復雜的歷史事項整合成一幅首尾俱述、前后連貫、直觀清晰的“效果圖”。如《史記》中的《三代世表》以帝王世次為經(jīng),諸侯世系為緯,表列五帝、三代世系,盡顯“百世之本支”;《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年經(jīng)國緯,譜列同姓王、異姓王等諸侯國世系,勾勒出諸侯王的分布及演變大勢;《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年經(jīng)職緯,表列西漢時期丞相、將軍、御史大夫等高級官員的任免和升降情況,揭示了當時政治格局的變動和各官員的仕途軌跡。又如《宋史·宰輔表》列宋代宰相和執(zhí)政官的姓名、任職時間、官職變動以及主要政績等信息,閱讀此表,“當時任用之專否,政治之得失,皆可得而見矣”。因此,他強調(diào)說,史表能夠清晰地展示歷史事件發(fā)生的時間順序,通過時間軸的梳理,讀者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各個歷史階段的先后順序,從而建立起對歷史進程的宏觀認知,這有助于讀者把握歷史發(fā)展的脈絡,理解不同歷史階段之間的內(nèi)在聯(lián)系。通過統(tǒng)計和分析史表中的數(shù)據(jù),讀者可以洞察到歷史發(fā)展的深層次趨勢,如從經(jīng)濟指標的變化中,可以感受到社會經(jīng)濟結構、生產(chǎn)力水平的演變,這有助于讀者更準確地把握歷史發(fā)展的方向。

其二,史表可以化繁為簡。他說,歷史現(xiàn)象千頭萬緒,紛繁復雜,有些事項難以用文字表達。比如歷代宗室世系開枝散葉,不斷繁衍,統(tǒng)緒繁復;歷朝王侯、職官人數(shù)繁多,爵職變動頻繁,欲以紀、傳反映這些情況,必然書不勝書,而僅擇要記述個別人物,又必多有遺漏。如若采取表格形式,則可以以簡馭繁,不僅能夠省去許多筆墨,更可收到一目了然之效。如清代上自六部尚書下至督撫藩臬,人數(shù)眾多,不可能一一作傳,若分別立表,則其籍貫、出身、履歷諸要素“詳悉具備,檢圖可得”。

他說,趙翼認為《遼史》體例最善,其善在于“立表之多”,表多則傳自可以少立,傳少則足省無限筆墨,史亦可以避免冗繁,“故《遼史》列傳雖少,而一代之事跡亦略備”。[12]近人李景星說:“事之零碎無從敘,又不可棄者,則以表馭之;眉目既清,事實又備,實法之最便者也?!盵13]梁啟超也說:“凡遇復雜之史績,以表馭之,什九皆可就范也?!盵14]這些認識充分肯定了史表化繁為簡的功能,從此意義上講,史表可稱為最宜表現(xiàn)復雜史事的體例,通過精心設計的表格結構,史表可將大量的歷史信息濃縮在有限的篇幅內(nèi),每個單元格都蘊含著豐富的歷史數(shù)據(jù)或事件,如時間、地點、人物、事件性質(zhì)等。這種高度濃縮的信息呈現(xiàn)方式,使得讀者能夠在短時間內(nèi)獲取大量的歷史信息。

其三,史表可補紀傳之不足。他說,紀、傳、表諸體裁各有其長,本紀以序帝王,史表以系時事,列傳以志人物,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史表可以與紀傳互為出入,將紀傳中的重要內(nèi)容以清晰的線索表述出來,并使紀傳部分無法體現(xiàn)的內(nèi)容得以顯現(xiàn)。一些正史正因為未立史表,才造成人物關系和歷史事件的錯亂,出現(xiàn)許多后人無法解決的矛盾。比如:史表中的大事年表可以清晰地展示某一歷史時期的重要事件和時間節(jié)點,有助于解決紀、傳中可能存在的時間線索模糊或斷裂問題;世系表或人物表可以清晰地展示歷史人物之間的關系和家族世系,有助于解決紀、傳中人物、家系記載零碎的問題。他說,對于史表這一功用,前人早已注意。比如萬斯同說:“史之有表,所以通紀、傳之窮。有其人已入紀、傳而表之者,有未入紀、傳而牽連以表之者,表立而后紀、傳之文可省?!盵15]劉咸炘認為:“表體之特異,在縱橫兩敘,凡事有兩三類,須分別循索者,用直行文字則冗復不明,用表則簡而易檢,表之為用,專在于是,紀傳之省,猶其副效耳?!盵16]夏燮也說:“表之自為一體,可以考紀、傳、志之異同焉,以補紀、傳、志之闕軼焉?!盵17]因此,他要求我們編制史表時,注意與紀、傳部分相對照,以免出現(xiàn)矛盾。

由上可見,為了推動史表編纂工作,戴逸先生曾查閱了不少有關史表編纂理論方法方面的著作。因此,在我們向他匯報請教史表編纂工作時,他總能有條不紊,旁征博引,講得有理有據(jù),讓人折服。他說,要編好史表,需要具備扎實的史學功底、敏銳的學術洞察力和專業(yè)技巧,除了深入挖掘史料外,還要注意閱讀一些前人論及史表的著作,比如劉知幾的《史通》、鄭樵的《通志》、錢大昕的《廿二史考異》、趙翼的《廿二史札記》、汪越的《讀〈史記〉十表》、梁啟超的《中國歷史研究法》,等等。因而他不吝將其摘錄的一些史料卡片提供給我們,讓我們以此為線索,閱讀相關書籍,以提高史表理論素養(yǎng)。

戴逸先生是新修《清史》體裁體例的“總設計師”。按照《清史目錄》(第六稿),史表總計30個表,其中“人表”23個,[18]“事表”7個。[19]這套方案是在先生的主持下,博采眾議、反復修改后確定的,凝結著他的學術思想。

戴先生認為,史表是傳統(tǒng)修史體裁,我們要繼承這一體裁而有所發(fā)揚,史表的設立應隨時代變遷而有所創(chuàng)新,不必拘泥于過去的陳規(guī)舊例,清人全祖望所謂“不必相沿,其因革離合之間,當折衷以用之”[20],即這個意思。他說,回望歷史編纂史,史家們制定修史體裁時頗注意“因時立表”。比如基于唐代行政中樞機構的變化,《新唐書》設立《宰相表》以揭示“三省”長官人事變化、權力消長;基于中晚唐方鎮(zhèn)割據(jù)局面,《新唐書》又置《方鎮(zhèn)表》以勾勒藩鎮(zhèn)與唐王朝衰落之間的關系?;谶|代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民族關系,《遼史》設立《屬國表》和《部族表》,一以揭示遼國與高麗、黨項、回鶻、新羅、吐蕃、沙陀、靺鞨政權的關系,一以顯現(xiàn)遼政權對“腹里部族”的治理情況。基于金政權與蒙古、西夏、高麗、南宋諸政權既對抗又交往的局面,《金史》創(chuàng)設《交聘表》,以時為經(jīng),以不同政權為緯,揭示了金與其他政權間沖突與往來的基本線索。明代廢除宰相,分其政于六部及都察院,《明史》創(chuàng)設《七卿表》,正可以展現(xiàn)明代政治制度的特點?!肚迨贰妨⒈硪^承這一好的治史方法,觀照時事的變化,努力從表的角度揭示歷史變遷的特點和大勢。

戴逸先生指出,與《清史稿》相比,新修《清史》史表的設計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事表”的增設,二是“人表”的擴容。他說,歷史無非是人與事的集合,人要做事,事由人為,人的行動塑造了事件,事件又反過來影響了人的命運,修史立表應當人表與事表并重,既要關注歷史事件的演變過程,也要重視歷史人物在其中的作用和影響。《史記》作為中國古代史學的杰出代表,其“十表”的設置就很好地體現(xiàn)了這一原則。其中前四表[21]以時間為軸,縱向表列了歷史的發(fā)展線索,清晰地勾勒出各個歷史時期的重大事件和變遷,屬于大事年表;而后六表[22]則是以人物為中心,分列了當世人物與時事的變遷,屬于人物年表。令人遺憾的是,由《史記》開創(chuàng)的這種人表、事表并立的修史方式后來竟長期不為史家所采用。比如《漢書》所立八表[23]皆為人表,無事表;《新唐書》至《清史稿》之七部正史雖然皆立史表,但仍以人表為主體;《宋史》《元史》《明史》和《清史稿》全無事表;《新唐書》《遼史》《金史》合計也僅立五個事表,即《新唐書》的《方鎮(zhèn)表》,《遼史》的《游幸表》《部族表》《屬國表》和《金史》的《交聘表》?!肚迨贰妨⒈響淖冞@種重人輕事的格局,回歸到《史記》的立表思路上來,盡可能將一些紀傳志無法系統(tǒng)表述的大事、要事列表展示。

戴先生認為,清代三百年處于世界大變革時代,無論國際還是國內(nèi)都發(fā)生了一系列新的變化,世事紛繁、變化萬千,《清史》應設立事表以總攬其變遷大勢和特點,由是他提出“以史事年表為綱,輔之以若干重要史事個案”的事表設置思路。依照這一思路,《清史》最初設立《史事年表》《學校表》《書院學堂表》《文禍表》《報刊表》《中外約章表》《教案表》七個事表。其中,《史事年表》采取以年系事方式,收載清王朝自興起至覆亡三百多年間有關社會政治、經(jīng)濟、文化、軍事、民族關系、中外交往等諸方面重要史實,用以展現(xiàn)清代歷史發(fā)展的脈絡和梗概。其他“事表”則采用年經(jīng)事緯的形式,分別針對清代歷史中的特定問題或現(xiàn)象表列其大要。例如:《文禍表》表列清代文禍發(fā)案情況,揭示了清政府文化思想專制政策之嚴苛;《學校表》和《書院學堂表》則聚焦于清代教育機構的設立情況,展示了清代教育體系的發(fā)展趨勢和特點;《教案表》《報刊表》《中外約章表》更是將視角投向了晚清社會變局中出現(xiàn)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新現(xiàn)象。這些新現(xiàn)象不僅反映了晚清時期中國社會的深刻變革,也預示了中國近代化進程的開啟?!督贪副怼吠ㄟ^記錄教案的發(fā)生、發(fā)展和解決過程,揭示了西方列強在華傳教活動引發(fā)的社會沖突和文化碰撞?!秷罂怼穭t展示了晚清時期報刊業(yè)的興起和發(fā)展,以及報刊在傳播新知、啟迪民智、推動社會變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吨型饧s章表》收錄了清代中外各國簽訂的各種條約、協(xié)定、章程等法律文件,一定程度上展示了中外關系的歷史變遷,見證了近代中國的屈辱。

關于“人表”,戴先生認為清代擁有龐大的官紳群,也有大量外國駐華外交人員,《清史稿》所立十表不足以反映這一情況,因而提出擴容構想。但如何擴容?大家的想法不盡一致。戴先生最初的思路是:中央職官方面有必要增設《議政王大臣表》和《清末新設改設職官表》,前者是清朝早期的政治中樞,后者體現(xiàn)了晚清職官體制改革的變化。地方職官方面有必要增設《提督表》《學政表》《布政使表》和《按察使表》,這些官員雖然位居督撫之下,但權力甚重,影響不小。中外關系方面可增設《冊封使表》和中外《領事表》,前者在清代宗藩關系中扮演橋梁和紐帶角色,后者則是晚清門戶開放后出現(xiàn)的外交人員,至關重要?!八拇蠡罘稹辈粌H關乎藏、蒙、青海地區(qū)民族宗教關系,更關乎國家邊疆治理問題,有必要立表予以展現(xiàn)。進士是中國古代社會精英,但正史從未設立進士表,傅維鱗《明書》和《古今圖書集成·選舉典》之選舉表或登科表,不過略敘歷科進士總數(shù)而已,朱葆炯、謝沛霖之《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和房兆楹、杜聯(lián)喆增校之《增校清朝進士題名碑錄》雖廣為學界引用,疏誤之處亦復不少,增設《進士表》自有存文獻、備查詢、資考訂之用。

對于這樣一種思路,最初有人提出疑問。比如《議政王大臣表》資料稀少,《外國駐華領事表》資料分散難尋,能不能修成是個問題;《教案表》所涉國家多,案情復雜,僅用中國方面的資料遠遠不夠,很難編纂;《進士表》體量過大,信息點繁密,不宜立表。戴先生認為,從學理上講,這些表都有必要設立,在實際編纂中是否皆能修成、修好,存在不確定性,但不妨嘗試,將來某些成果如果不能令人滿意,我們可以存檔備查,可以為后人繼續(xù)纂修鋪路,臺北故宮博物院即藏有一些清史館未刊清史稿件,現(xiàn)在已成為我們修史的重要參考資料。戴先生還指出,如是立表思路只是基本的修表方案,在編纂過程中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的變化有所調(diào)整、有所增減。事實也確如先生所言,史表編纂方案后來經(jīng)歷了多次調(diào)整,比如撤銷了《史事年表》和《教案表》,增設了《建州年表》《皇后表》《承恩公表》《衍圣公表》,將《四大活佛世表》移入《典志·宗教志》,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表》并入《清末新設改設職官表》,將《帝系表》《皇后表》《皇子及宗室封爵世表》《皇女表》合并為《皇室表》。經(jīng)過如是調(diào)整,史表由原來的30表,縮減為24表,其中人表19個,事表5個,詳情參見下表。與《清史稿》相比,這套表不僅涵蓋了《清史稿》所設“十表”的基本內(nèi)容[24],而且多所創(chuàng)制,其中13個表全部為新設。

戴先生指出,設置新表無疑是創(chuàng)新,對于舊設史表也要注意推陳出新,史表設計不僅要在形式上有所創(chuàng)新,更要在內(nèi)容上有所突破。依照這一要求,我們在設計史表體式結構時增設了如下新的信息點:

(一)籍貫與出身。設立此信息點,可使每一條目明一人物之身份,合一人之數(shù)條信息,即可簡明勾勒出一人之主要生平,既克服了傳統(tǒng)“人表”信息點相對單一之不足,又可使《清史》人物傳記增容。

(二)實際到、離任時間。既有“人表”中各職官的任、離職時間,一般只取“諭命時間”?;诘胤焦賳T之“諭命任、離職時間”與“實際到、離任時間”存在時差,特別是在邊遠地區(qū),時差有時竟達半年以上,若只錄諭命時間,既不能準確反映官員的實際在任情況,也容易造成讀者對史實的誤讀。設此信息點,盡量反映官員從受命到接任再到卸任的全過程,更為細致地體現(xiàn)了職任變動情況。

(三)任內(nèi)署護理官員。清代署護官員,分“任間署”與“任內(nèi)署”兩種情形。以諭命時間為基準,凡在上下兩任正任官之間署護其職者為“任間署”;凡在正任官任內(nèi)代理其職者為“任內(nèi)署”。既有“人表”一般只收“任間署”官員,不能全面反映“印務”實際掌管情況。增收“任內(nèi)署”官員,既擴充了入表官員數(shù)量,也體現(xiàn)了清代官制“印不離人”的基本特點。

在資料運用方面,與既有成果相比,《清史·史表》編纂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不僅廣泛采用了各種文獻資料,而且比較多地利用了前人未加利用的各種檔案資料。這是新修史表能夠增設信息點和校補既往史表錯訛的主要資料來源。如《帝系表》《皇子及宗室封爵世表》《皇女表》利用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玉牒”資料,《議政王大臣表》《駐防將軍都統(tǒng)大臣表》利用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滿文檔案,《藩部封爵世表》《部院大臣表》利用了臺北故宮博物院所藏的國史館、清史館所纂有關史表,《學政表》《布政使表》《按察使表》等表也查閱了大量已刊和未刊檔案。因此,新修史表對既有成果的訛誤缺佚多所匡正補充,表文信息更加準確。

戴逸先生不僅為制定史表的立表方案傾注心力,而且對史表的編纂過程高度關注,不斷進行指導檢查,茲舉若干典型事例如下。

(一)督促制定《史表編纂則例》

史表是一個復雜的《清史》子系統(tǒng),欲使屬性各異之諸表能夠有機地統(tǒng)一到這個子系統(tǒng)內(nèi),需要在編纂體例、格式、寫法、屬詞等方面進行統(tǒng)一和規(guī)范。因此,在史表工作啟動后,戴先生就要求史表組盡快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編纂則例。他說,歷來用表的人多,編表的人少,我們沒有多少制表經(jīng)驗,一定要盡早弄出一個則例來,以便各項目組開展工作。則例既可以使史表的編纂在體例、格式、用語等方面保持統(tǒng)一,避免在編纂過程中出現(xiàn)混亂和不一致的情況,也可為將來的讀者提供明確的閱讀指南。在他的指導下,經(jīng)廣泛征求意見,我們先后六易其稿,最終于2006年10月撰成了《史表編纂則例》(試行稿),并經(jīng)編委會主任辦公會議批準,分發(fā)各項目組參照執(zhí)行。其間戴先生多次參與稿件的討論和修改,對每類表應當設置哪些欄目、設置哪些信息點都提出明確的意見和建議。該則例明確了各類史表的收錄范圍,比較詳細地規(guī)定了諸表的體式結構、屬詞使用、書寫規(guī)則、史料應用以及學術標準等問題,在執(zhí)行過程中盡管發(fā)現(xiàn)存有未盡妥當之處,并于2010年擬訂了《有關〈史表編纂則例〉若干補充意見》,但總體上得到了各項目組專家的認可,成為新修史表所共同遵循的基本規(guī)范。

(二)提出史表纂修的學術標準

李嵐清同志指出,《清史》編纂就是要“編纂出一部高質(zhì)量、高水平的清史巨著,傳承于世”。戴逸主任也多次強調(diào),《清史》編纂,“質(zhì)量重于泰山,質(zhì)量等于生命”。作為《清史》五大部件之一的史表,其編纂質(zhì)量如何,直接關系到《清史》纂修的成敗。因此,戴先生在2005年冬舉行的史表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衡量史表編纂質(zhì)量的“四字標準”:準、全、簡、新。依其所言,“準”就是要做到史料準確,史實準確,敘事準確,文字和技術處理準確;“全”就是在各表界定的范圍內(nèi),所當收錄之人物要齊全,所當記述之事件要完整,所當查閱之重要檔案文獻要全面;“簡”就是體例簡明,信息簡約,文字簡練,一目了然,便于檢索;“新”就是在利用了最基本的中外文檔案資料和反映了新的為學界認同的相關學術成果的基礎上,與既有史表成果及各種專題編年史、大事記相比,在體式結構上要推陳出新,在學術信息上要考訂、匡正、補遺,在核心信息點上要適當?shù)財U充。

這一“四字標準”后來寫入《史表編纂則例》,既成為史表纂修所應遵循的根本性的寫作原則,也成為檢驗各史表是否達標的基本尺度。戴先生認為,因各類史表屬性有異,在編纂過程中各表對這個標準應酌情運用,有所變通,有所側重。比如:各種職官表、封爵表的核心標準應該是“全”和“準”,凡在各史表界定之內(nèi)的人物要全,努力做到一人不能少;凡入表人物所有的信息點要準,一條不宜錯?!秷罂怼贰督贪副怼返葌€案事表的編纂標準重在“準”和“簡”,即入表的信息務求準確,表文敘事務求簡明,是否齊全則在其次。因為受各種條件的限制,這些事表很難做到收載無余。在個案事表里,如果偶有無關宏旨的條目缺佚,似不必求全責備,但已經(jīng)入表的條目,則不應出現(xiàn)史事與敘事上的訛誤?!妒肥履瓯怼贰秾W校表》和《書院學堂表》則不宜用“全”來籠統(tǒng)要求,因為清代史事包羅萬象,萬難兼收并蓄,清代學校、書院約計數(shù)萬所,統(tǒng)攬入表,篇幅不容,這兩類表的編纂在精而不在全?!妒肥履瓯怼芬幾龅酱笫虏宦舨镁?,分合得體,精中出新;書院學校表則要精選案例,擇要準確制表。

(三)確定史表編纂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史表編纂工作啟動之初,因尚未制定統(tǒng)一的編纂則例,缺乏管理經(jīng)驗,各項目組所撰寫的稿件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稿件質(zhì)量參差不齊,編纂進度大多滯后。2005年5月,為了推動史表編纂工作,史表組將6份史表“樣稿”呈送戴先生審閱。先生審閱后,于當年8月1日致信史表組組長程歗先生(此信后來刊載于《清史編纂通訊》2005年第6期),不僅就這幾篇稿件提出具體的審讀意見,而且對今后史表編纂提出通盤籌劃、控制篇幅、保證質(zhì)量、注意進度等基本要求。圍繞這些要求,史表組旋即擬訂了具體的應對方案,呈請戴先生審閱,基本思路是:

第一,基于篇幅有限、但要有所創(chuàng)新的編纂要求,在進行史表體式結構設計時,努力以最小的篇幅盡可能充分體現(xiàn)史表體裁所承載的信息量。具體做法是:在不影響創(chuàng)新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或調(diào)整欄目;在不影響“一目了然”的前提下,盡可能簡化書寫方式;在不影響反映基本史實的前提下,盡可能壓縮表文字數(shù)或行數(shù)。

第二,建立項目組自評和史表組評估相結合的評估機制,以查驗史表編纂質(zhì)量。無論哪種形式的評估,皆要求以資料的權威度、表文的準確度和書寫的規(guī)范度為質(zhì)量認證指標。無論是編纂還是評估,均要掌握四個尺度:1.和《清史稿》、臺灣學者編纂的《新清史》和《清史稿校注》相比,我們的史表是否推陳出新;2.和當代編纂的各種職官表以及各種專題編年史、大事記相比,信息是否更為完整、準確,有沒有反映最近二十多年來新的學術成果;3.是否利用了最重要、最基本的中外文檔案史料;4.是否符合《清史·史表編纂則例》和本項目“凡例”所明確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

戴逸先生認可這一思路,并強調(diào)編纂進度固然要服從編纂質(zhì)量,但編纂進度也不能忽視,質(zhì)量與進度一定要統(tǒng)籌兼顧,不能顧此失彼,史表的編纂進度要與其他部類同步進行,不能掉隊。可以說,戴先生的這封信確定了此后史表編纂的方向和路徑。

第三,以問題為導向指導史表編纂工作。史表雖然枯燥“難讀”,但作為《清史》項目總主持人,戴逸先生不自暇逸,不僅親自審讀不少史表稿件,而且不時詢問史表編纂進展情況,聽取有關史表問題的匯報,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便聯(lián)系史表組,給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在我們的工作檔案中,留有戴先生審閱《史事年表》《諸臣封爵世表》《教案表》《學政表》《布政使表》《皇子皇女表》《文禍表》《外國駐華使領表》等多部書稿的記錄和一些改稿。在其審過的每部書稿上都有具體的批閱意見,小到標點符號、制表格式,大到具體史實、編纂體例皆予舉列,字里行間顯露著先生一絲不茍的治學精神。

2005年,在撰寫《史表編纂則例》時,就“職官表”的編排到底采用以年系人、以人系事形式,還是采用以人系年、以年系事形式,存在不同意見。戴先生認為,這兩種編排形式各有千秋,一些史表可考慮采用前者,一些稿件可考慮采用后者,不必強求統(tǒng)一。經(jīng)過討論,我們認為,《清史稿》采用以人系年、以年系事形式編排,其優(yōu)點是,一頁一年或兩年,各衙門、同類職官同在一頁,便于按年查閱;其缺點是,每任職官同為一人,往往在表上連占數(shù)格,既不便于按人查閱,更占用許多版面。以《清史稿》(中華書局版)為例,總計48冊,但內(nèi)容不足10%的史表竟達13冊,約占總篇幅的27%。魏秀梅所編《清季職官表》采用以人系年、以年系事形式編排,其優(yōu)點是,一任官員只占一格,注明任、離職時間及因由,既避免了每格內(nèi)容的重復,又使同一人的任、離職情況首尾相貫,無需翻頁而覽其全貌;缺點是稍嫌瑣碎,不便于按年代查閱。鑒于大學士、軍機大臣、清末新設職官人數(shù)相對為少,可沿用《清史稿》的編排方式,而部院大臣和地方官員人數(shù)眾多,宜采用《清季職官表》所用編排方式。戴逸先生對這一方案表示認可。后來在史表書稿外審過程中,有專家指出,“同類史表不宜采用兩例編纂”,我們采納這一意見,建議將職官表一律按照《清季職官表》體例編排,戴先生亦欣然接受。

2007年春節(jié)前后,戴先生閱讀了《2006年史表工作總結》,得悉史表編纂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春節(jié)長假一結束,他便組織召開編委會主任辦公會議擴大會議,專門討論如何化解史表編纂中“進度上整體滯后,質(zhì)量上存有隱憂,篇幅上有較大擴展”等問題。他說,史表當初預設的編纂周期偏短,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延期,但在篇幅上一定要努力壓縮,去除冗余,減省文字,在質(zhì)量上不容出現(xiàn)大的疏漏。史表是歷史信息的匯聚,一旦出現(xiàn)錯誤,就是硬傷,必須把好質(zhì)量關。

戴先生很欣賞《史記》“十表”的表序,還認為《清史稿》盡管存在不少問題,但表序寫得很精彩,因此在他發(fā)現(xiàn)史表多數(shù)初稿缺少表序后,一方面要求我們補寫,另一方面親自撰寫了《大學士表》表序以為示范。在2009年清史纂修審改工作會議上,戴先生專門就典志和史表的“小序”問題發(fā)表看法,認為“小序”具有畫龍點睛的作用,撰寫小序既要簡潔,又要闡明問題的來龍去脈及其特點。在戴先生指導下,我們陸續(xù)完成史表表序的補寫任務,并得到先生認可。

戴先生還指出,史表并不是歷史資料的簡單堆砌,而是對歷史信息進行深度加工與整合的產(chǎn)物。在編纂史表的過程中,編纂者需要運用自己的學術判斷力與創(chuàng)造力,對原始資料進行篩選、分類、歸納與整理,從而提煉出有價值的信息與結論。這一過程不僅體現(xiàn)了編纂者的學術素養(yǎng)與能力,也賦予了史表獨特的學術價值。

回顧史表編纂歷程,雖然經(jīng)歷了許多困難和曲折,但在戴逸先生的支持和指導下,按期完成編纂任務,形成一部總篇幅達600萬字的書稿,以及與之相配套的海量資料匯編和史實考異。這部書稿目前雖然還在修改中,但與既有成果相比,已略具如下可觀之處:1.立表數(shù)量遠超《清史稿》;2.增設了新的信息點,表文內(nèi)容更為豐富;3.資料翔實,表文信息更趨精確;4.體式結構更加簡明,便于查閱。

編纂史表是一項非常枯燥的工作,因信息點繁密,也是一項易于出現(xiàn)錯誤的工作,故陳垣先生直言“茲事甚細,智者不為”。戴逸先生指出,史表是一部工具書性質(zhì)的著作,工具書最忌存有硬傷,有硬傷則其工具性便大打折扣。一個好的史表,是以堅實的史料為基礎的,而查閱史料又是一項非常艱辛的勞動,需要有些“上窮碧落下黃泉”的求索精神。他說,歐陽修之《新唐書》《新五代史》刊行后,吳縝著《新唐書糾謬》和《五代史纂誤》糾其謬誤,乾嘉學派最善于考據(jù),歷代正史被他們考訂出很多問題,我們的史表要想立得住,少為后人所指摘,在史料上要下大功夫。因此,他曾引陳垣之語來鞭策史表編纂工作:“我們?nèi)羰强蠌拇伺?,把我們豐富的史料整理起來,多做機械的工夫、笨的工夫,就可以一人勞而萬人逸,一時勞而多時逸了?!庇懈杏诖?,我們將此語做成字幅,懸掛于史表組辦公室,以作為我們工作的座右銘。

戴逸先生是以耄耋之年主持《清史》纂修工程的。他曾以勤、苦、樂、迷四字表述治學境界,也是以勤、苦、樂、迷狀態(tài)投入纂修工作的。他始終勤于關注、指導史表編纂工作,也時??嘈膶徸x各類史表稿件,并能在勤苦中覓得治史有得的快樂,生發(fā)對清史研究的迷戀。他曾說,閱讀史表雖是一件苦差事,但如果能夠堅持讀下去,也能有許多收獲。如閱讀《職官表》,略可悟到清代職官制度的運作程序、規(guī)律和特點;閱讀《進士表》,略可知清代進士的分布情形和社會流動狀況。他又說,當今歷史量化研究方興未艾,史表成果正可成為量化研究的重要資料。史表中的數(shù)據(jù)或事件往往可以進行橫向或縱向的比較,通過比較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地域、不同人物之間的異同點,讀者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歷史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特點;同時,史表成果的利用也不限于史學研究,還可以應用于其他學科的研究中。可以預見《清史·史表》一旦出版,將會有基于這一資料的研究論著問世。仔細想來,這又何嘗不是一件快事!

行文至此,戴先生那始終微笑著的面容再次浮現(xiàn)在我的腦海,不能不讓我回想起昔日聆聽先生教誨的那一幕幕情景,又仿佛聽到先生以舒緩而有力的語調(diào)所表達出的那一令人感佩的人生情懷:“清史是我的專業(yè),我把畢生的精力貢獻給它??烧f是寢于斯、食于斯、學于斯、行于斯。清史是我理念之歸宿、精神之依托、生命之安宅?!痹谖业挠洃浿校壬偸鞘植会尵?,始終保持著對知識的渴望和對真知的追求。他那份對清史研究的熱愛和迷戀,令人動容;他那充滿期待的眼神和笑容,總讓人心生溫暖、希望和力量。我深信,隨著《清史》的正式問世,戴先生的理念、精神和生命終將得到永恒的傳承與升華!

【作者簡介:郝秉鍵,中央財經(jīng)大學教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史表組組長。本文刊于《東吳學術》2025年第一期?!?/p>


注釋:

[1]廿四史中未立史表者有《后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南史》《北史》《隋書》《舊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

[2][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第48-49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3]參見萬斯同:《歷代史表》;顧棟高:《春秋大事表》;錢大昭:《后漢書補表》;周嘉猷:《南北史表》《三國紀年表》《五代紀年表》;錢大昕:《元史氏族表》;齊召南:《歷代帝王年表》。

[4][9][宋]鄭樵:《通志》,第1、405頁,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5]楊燕起、陳可青、賴長揚編:《歷代名家評〈史記〉》,第132頁,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86。

[6][7]劉咸炘著,黃曙輝編校:《劉咸炘學術論集·史學編》,第379、477頁,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

[8][清]章學誠著,倉修良編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511頁,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

[10][清]顧炎武著,黃汝成集釋:《日知錄集釋》,第901頁,長沙:岳麓書社,1994。

[11][清]全祖望撰,朱鑄禹匯校集注:《全祖望集匯校集注》,第1228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2][清]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札記校證》,第586-587頁,中華書局,1984。

[13]呂思勉:《呂著史學與史籍》,第227頁,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

[14]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第134頁,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15][16]劉咸炘著,黃曙輝編校:《劉咸炘學術論集·史學編》,第378-379、404頁,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

[17]十五史刊行委員會編:《二十五史補編》,第135頁,北京:中華書局,1955。

[18]《帝系表》《皇子暨宗室封爵世表》《皇女表》《諸臣封爵世表》《藩部封爵世表》《四大活佛世表》《議政王大臣表》《大學士表》《軍機大臣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表》《清末新設改設職官表》《部院大臣表》《總督表》《巡撫表》《駐防將軍都統(tǒng)大臣表》《提督表》《學政表》《布政使表》《按察使表》《冊封使表》《駐外使領表》《外國駐華使領表》《進士表》。

[19]《史事年表》《學校表》《書院學堂表》《文禍表》《報刊表》《教案表》《中外約章表》。

[20][清]全祖望著,朱鑄禹匯校集注:《全祖望集匯校集注》,第1227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1]《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和《秦楚之際月表》。

[22]《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惠景間侯者年表》《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和《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23]《異姓諸侯王表》《諸侯王表》《王子侯表》《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外戚恩澤侯表》《百官公卿表》和《古今人表》。

[24]《清史稿》“十表”為《皇子世表》《公主表》《外戚表》《諸臣封爵世表》《藩部世表》《大學士年表》《軍機大臣年表》《部院大臣年表》《疆臣年表》(含總督、巡撫、各邊將軍都統(tǒng)大臣三表)和《交聘年表》(含中國遣駐使、各國遣駐使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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