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史書中,介紹人物的寫法通常如:“李順,字德正,趙郡平棘人也?!保ā独铐樍袀鳌罚┶w郡是郡名,平棘是縣名,兩者一起表示原籍,即戶籍所在地(實際的戶籍記載還包括郡縣以下的單位)。但在南北朝時期,“趙郡平棘”不一定是戶籍實際所在地。經(jīng)歷了大遷徙,或者官員久居都城、任所,這些人的戶籍很可能已經(jīng)離開原籍。然而,他們依然多自稱舊貫。這是因為與名族、貴族沾親帶故具有諸多便宜。即便離開原籍,舊貫也具有社會意義。更有甚者,還會沿用已經(jīng)成為歷史的郡縣名。另外,這個時期的行政建制中,郡之上還有州,但稱籍貫時一般不稱州名。
這些暫且不論,遷都以前,居住在平城及其周邊的鮮卑諸族的籍貫一般記為“代”?!按笔强っ瑳]有具體到縣?!按恕辈皇侵副炯诖ぶ耍侵妇幼≡谄匠羌捌渲苓叺囊怎r卑族為中心的集團。隨之,這些“代人”大部分因遷都移居到洛陽而開始稱“河南人”或“河南洛陽人”。河南是郡名,管轄以洛陽城為中心的地區(qū),洛陽則是其下的屬縣。
移居洛陽之人死后不能歸葬代地祖墳,而是被強制葬在洛陽。洛陽北面,黃河以南,有東西連綿的丘陵,名為邙山。正如唐詩吟詠的那樣——“北邙山上列墳塋,萬古千秋對洛城”(沈佺期《北邙》),此地自古以來就是墳場。其中北魏墓集中在北魏洛陽城西北方向。瀍水(瀍河)自北向南流過邙山臺地,孝文帝的長陵和宣武帝的陵寢就坐落在瀍水西岸,瀍水東岸是北魏帝室的墳塋,皇子皇孫各支集中分布?;适夷箙^(qū)外圍是其他諸族高級官僚的墓地,也包括一部分漢人的。這就帶來一個切實的問題——若夫妻雙方一個已經(jīng)葬在平城,另一方隨遷都移居洛陽,這個人死后當葬在何處?孝文帝的意見是,若丈夫已經(jīng)下葬平城,妻子在洛陽死后可返回平城合葬;但若妻子先葬于平城,則丈夫在洛陽死后不可葬回平城??此苹谧鸨霸瓌t,但是詔書中接著講到,前者可將丈夫、后者可將妻子遷葬洛陽??梢娦⑽牡厶岢氖且月尻枮樵崴1背囊话闱闆r是死后回原籍或祖墓入葬,當時稱之為“歸葬”。這雖是漢人的風俗,但對“代人”而言,無法回歸祖墳也一樣痛苦。從這一強制措施可以看出孝文帝遷都意志之堅決。

孝文帝陵(長陵)位于今河南洛陽孟津區(qū)官莊村,封土高35米,左側(cè)可見文昭皇后高氏陵,墓中出土了高氏墓志
由“代人”變成新“河南人”的大都是原平城中央軍及其家屬。太和十九年(495),“詔選天下武勇之士十五萬人為羽林、虎賁,以充宿衛(wèi)”(《高祖紀》),他們搖身一變成為近衛(wèi)軍的一員。
另外,留在平城的舊“代人”的戶籍則被歸入恒州、燕州下轄的郡縣。
邙山的北魏墓葬中出土了大量墓志。與東漢時期出現(xiàn)的墓碑不同,墓碑樹立在墓冢旁,墓志則埋在地下的墓室內(nèi)。一般認為墓志出現(xiàn)在西晉時期,其中一些墓志已經(jīng)包含與后世墓志相同的行文要素,但是比例并不高。此后的東晉和五胡諸國時期,墓志字數(shù)漸少,東晉甚至出現(xiàn)很多磚制墓志。南朝劉宋以后,墓志的刻石變大,相應(yīng)的字數(shù)也變多,記載更為豐富。其內(nèi)容,首先是標題(志題),其次是序(占據(jù)墓志主體),涵蓋墓主姓名、本籍、祖先、資質(zhì)、履歷、歿年、歿地、下葬日期、葬所等內(nèi)容,最后是押韻的銘(銘辭)。其行文結(jié)構(gòu)與后世墓志基本一致。但當時的墓志格式不定,直到梁代才固定下來。
遷都以前的北魏墓志記載內(nèi)容有限,字數(shù)少,基本沒有銘文(五胡諸國時期的墓志亦如此)。墓志形制也不定,既有小型墓碑形狀的,也有寬扁的,且目前發(fā)現(xiàn)的墓志不多。而太和十九年(495),也就是遷都后不久埋葬的馮熙(文明太后之兄)的墓志和次年下葬的南安王元楨的墓志則突然變得內(nèi)容豐富,還帶有典雅的銘文。此后墓志的內(nèi)容日漸充實,銘文(四字一句)的句數(shù)增多,因而整體字數(shù)增加,標題也完整起來,記載內(nèi)容的先后次序亦基本固定。等到遷都約20年后,北魏墓志基本定型。不僅在邙山發(fā)現(xiàn)的墓志如此,其他各地出土的墓志也呈現(xiàn)相同趨勢。
以遷都為契機,格式整齊的墓志驟然出現(xiàn)了。即使考慮到此前的墓志或許沒有被充分發(fā)掘,我們也可以發(fā)現(xiàn),原本沒有制作墓志習(xí)慣的拓跋一族開始統(tǒng)一制作墓志。我認為,這是因為北魏政權(quán)的典范作用(即一種鼓勵)。最近發(fā)現(xiàn)的《馮熙墓志》全文共328字,銘辭24句,偶數(shù)句押韻工整?!恶T熙墓志》是由孝文帝親自撰寫的(《馮熙傳》),我認為該墓志可能是此后墓志的范本。至少在一段時間內(nèi),皇子們的墓志與馮熙墓志的格式相似。

《元楨墓志》
即使是孝文帝,也不可能突然完成《馮熙墓志》那樣的文章。參與孝文帝南伐,在軍中與馮熙同年去世的馮熙之子馮誕,先于其父葬在洛陽。有研究指出他的墓志可能也是孝文帝所作,但馮誕墓志仍是遷都以前的墓志風格??赡苄⑽牡墼谧珜憽恶T熙墓志》時,學(xué)習(xí)了南朝的墓志。當時,出身南朝第一高門瑯邪王氏的王肅亡命北魏,大概是他向孝文帝介紹了南朝墓志的情況。不過,孝文帝學(xué)習(xí)南朝墓志,恐怕并非因為它更先進。相較南朝墓志的內(nèi)容,孝文帝對志文有一定取舍,可能是基于他特殊的認知而撰作的。關(guān)于這一點,將在下面服漢服、說漢語的章節(jié)中詳述。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495年初),孝文帝在進入洛陽后,隨即下令禁止胡服(主要為鮮卑服飾)。游牧民日常騎馬,戰(zhàn)斗時也是騎射,因此貼身窄袖的短上衣和長褲更符合他們的需求。鮮卑人還習(xí)慣戴一種形狀特別的帽子,當時被稱為鮮卑帽。而漢族統(tǒng)治階層的服裝則是褒衣博帶,大袖翩翩,男性戴冠。兩者迥然有別。盡管孝文帝沒有強制易服,但是在滿朝著朱服(漢族官服)的官員中,只有宗室長老元丕(代王翳槐子孫)著常服,即胡服(《元丕傳》)。可見,正式場合中很早就貫徹了胡服禁令。元丕此后雖依然著胡服,但也開始穿戴中原冠帶。
不過在非官方場合,胡服禁令似乎還難以深入人心。太和二十三年(499)初,孝文帝南伐回到洛陽后,發(fā)現(xiàn)了著胡服乘車的女子,便詰問官吏不作為。任城王元澄辯白道,著胡服者少于不著者。這一回答反映出,當時胡服禁令沒有完全滲透到民間。
因生活方式不同而產(chǎn)生的服裝差異,本就不能通過一紙詔書簡單抹平。《資治通鑒》稱“國人(代人)多不悅”,這是必然的。但孝文帝把服飾改換視為牽涉國家統(tǒng)治根基的問題。他曾詢問臣下:“營國之本,禮教為先。朕離京邑以來,禮教為日新以不?”對有人稱已經(jīng)改善的回答,孝文帝引出了上面車中胡服女子的問題(《任城王元澄傳》)??梢娖湫哪恐蟹椄母锏闹匾浴⒔诸^的胡服女子視為一個問題也正緣于此。這既非孝文帝迫切希望漢化,也不是他過于神經(jīng)質(zhì)。
另外,鮮卑族的發(fā)型也很特別,編發(fā)垂于腦后。因此,北魏被南朝嘲笑為“索頭虜”(將頭發(fā)編得像繩子一樣的夷狄)。南朝梁代編修的《宋書》中有《索虜傳》,專門記載北魏的歷史。胡服禁令中應(yīng)該也包含發(fā)型。

胡服俑
禁胡語也被視為牽涉禮教的一環(huán)。太和十九年(495)六月,詔令“不得以北俗之語言于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高祖紀》)。不過,考慮到不同年齡語言學(xué)習(xí)能力的差異,行政處分對象僅限30歲以下的官員。“北俗之語”自然以鮮卑語為主,也包括其他胡語。
北魏朝廷原本數(shù)種語言并用。有些漢族官僚,例如李沖就認為“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為正矣”。然而,孝文帝依然堅持禁胡語,一從正音。他認為只有漢語才是唯一的“正”,并將語言聯(lián)系到禮教的踐行。改說漢語被孝文帝視為實踐禮教的突破口,“若仍舊俗,恐數(shù)世之后,伊洛之下復(fù)成被發(fā)之人”,他極端地認為若不如此,子孫終將夷狄化(《咸陽王元禧傳》)。
此前一直引用的“詔敕”或“詔”都是用漢字寫就。然而,北魏的朝廷和官廳并不只使用漢語。從上面的記載來看,盡管北魏在遷都階段已經(jīng)建國百余年,但上層胡族依然有人不會說漢語,下層不會說漢語者更多,能閱讀漢文者自然少之又少。詔敕一般以書面?zhèn)鬟_,有時也口頭傳達。很可能在孝文帝以前,這些詔敕、命令多以鮮卑語發(fā)出,再翻譯為文雅的書面漢語來頒布和記錄。
這涉及一個重要問題——北魏時期是否存在表記鮮卑語的文字?《隋書·經(jīng)籍志》中冠以“鮮卑”“國語”之名的書籍有13種,如北周武帝撰《鮮卑號令》、后魏(北魏)侯伏侯可悉陵撰《國語物名》等?!皣Z”即(拓跋部使用的)鮮卑語?!妒雷婕o》記載太武帝始光二年(425)“初造新字千余”。對此存在兩種解釋,一種認為北魏發(fā)明了表示鮮卑語的文字(鮮卑文字),一種認為只以漢字轉(zhuǎn)寫鮮卑語發(fā)音。文獻史料自然都用漢字書寫,大量留存下來的北魏時代石刻史料也全部使用漢字,沒有發(fā)現(xiàn)類似鮮卑文字的痕跡,因此可以認為當時應(yīng)該沒有制作所謂的鮮卑文字。始光二年的“新字”不是鮮卑文字,而是轉(zhuǎn)寫鮮卑語發(fā)音時對應(yīng)的新漢字或者改變了部分結(jié)構(gòu)的漢字。
太和二十年(496),孝文帝下詔改拓跋為“元”姓。大概與此同時,其他胡族也被要求改姓。
由于漢字一字一音的特點,胡族的部族名、姓名在轉(zhuǎn)寫為漢字時,必然會需要數(shù)個漢字?!巴匕稀笨赡芫褪穷愃苩o-pa的發(fā)音直譯。各族成員所屬的部族名成為他們的姓。而漢族除了少數(shù)如司馬、諸葛等復(fù)姓,一般為單姓。名則為一字或兩字。
《魏書》中的《官氏志》屬于獨創(chuàng),不見于其他正史。這一合并了《百官志》和《氏族志》的特殊史志,記載了諸族胡姓和改后的漢姓。除拓跋氏外,再舉幾個例子:丘穆陵氏改為穆氏,步六孤氏改為陸氏,獨孤氏改為劉氏,也有乙旃氏改為叔孫氏等兩字姓的特例。盡管也有像慕容氏那樣未改姓者,但北方系臣屬于北魏的諸族大多改了姓。至于名,雖然遷都前也有一字名,但兩字、三字者占絕大多數(shù)。姓與名合起來多至四五個字。例如,《宋書·索虜傳》中有獨孤侯尼須,獨孤是姓,侯尼須是名。通過漢字姓名可以立刻判斷出他是胡族(當然從發(fā)音上也不難辨別)。然而,此人在《魏書》中記作劉尼。像劉尼這樣的改姓詔書頒布前的人物,《魏書》記載的也是他改姓后的姓氏和名字,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胡族都需要改姓。與改姓者同族卻未改者有很多。例如,后文將出現(xiàn)的鎮(zhèn)戍六鎮(zhèn)之人就沒有改姓,北魏政權(quán)下負責畜牧的人似乎也沒有改姓。又生活在西方的氐族、羌族,原本就以單姓居多,如苻、姚、楊等,他們在北魏時期成為地方官員后也多未改姓。另外,聚居于今山西省的匈奴系諸族,因早已改為“劉”等漢姓,也不屬于改姓對象。
因此,后人很難判斷這一時期記錄中的人物是胡人還是漢人。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改姓后的姓氏與漢族姓氏相同的情況,甚至有人改姓后冒認漢族祖先。對此,姚薇元的《北朝胡姓考》十分有助辨別,但還有很多難以判斷的情況。

(本文摘自窪添慶文著《北魏史:遷都洛陽之前與后》,付晨晨譯,北京科學(xué)技術(shù)出版社,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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