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所知與為人所用:孔子與韓非不同的人生觀和政治理想
“有朋自遠方來”一句明明講被人知道的快樂,下面一句突然又說“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語態(tài)從主動變成了被動,實際上表達的是生活態(tài)度從主動變成了被動,頗有“蛇足”之感。這一轉(zhuǎn)折應該如何理解?我以為,此句正好體現(xiàn)了孔子在這一劇烈的社會變動中的另一面,即他對突然擴大的社會空間和機會的警惕,以及在這種變動中隱隱的挫折感。
如上所述,隨著列國疆域的擴張,國與國之間交往的頻繁,社會空間頓開,個人立身出世的機會大大增加。孔子這一“學而時習之”的階層,更是奇貨可居。有些得以穿梭于列國之間,兜售自己的才用。對于那些有野心的人來說,拼命追逐別人的承認,是獲得夢寐以求的權(quán)力和財富之關鍵。所以,有時人為了名聲會走到瘋狂的程度。
《韓非子》中著名的“和氏璧”的故事,就表現(xiàn)了這種瘋狂。這一故事載于《韓非子》卷四《和氏》第十三: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 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蓖跻院褪蠟檎N,而刖其左足。 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蓖跤忠院蜑檎N,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刖足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qū)氂穸}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之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王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于法術(shù)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 然則有道者之不僇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 主用術(shù),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 官行法,則浮萌趨于耕農(nóng),而游士危于戰(zhàn)陳。 則法術(shù)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 則法術(shù)之士,雖至死亡,道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偪主而下虐民。 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滅百吏之祿秩,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钡客跣兄谀甓耙?。 吳起枝解于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伍什,設告坐之過。 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 禁游宦之民,而顯耕戰(zhàn)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于秦。
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當今之世,大臣貪重,細民安亂,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則法術(shù)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之法術(shù)哉?此世所亂無霸王也。
《韓非子》中這一段的大意是,楚人和氏發(fā)現(xiàn)一塊含玉的石頭(玉璞)而獻給國王。國王請專家鑒定,稱其不過是塊石頭。國王大怒,說和氏欺騙而砍掉他一只腳。等這位國王死了,新王即位。和氏再獻玉璞,結(jié)果同樣,新王砍了他另一只腳。等第三位國王即位時,和氏抱著玉璞在山中痛哭,淚盡而泣血。國王聽到后,派人來問:“天下被砍了腳的人多得是,怎么偏偏你這么悲傷?” 和氏答:“我悲傷的不是我的腳,而是寶玉被說成石頭,忠貞之人被說成騙子?!眹踝屓税延耔鼻虚_,得到了其中的寶貝,于是把這塊玉命名為“和氏之璧”
韓非接下來一段議論說,獻玉璞是如此之難。如今君主對法術(shù)的需求,并不如對玉璞的需求那么急迫。況且群臣士民都出于私利而敵視法術(shù)。那些懷抱法術(shù)的人之所以還沒有被殺戮,只不過是他們沒有像和氏一樣把自己的寶貝獻出來而已。君主如果使用法術(shù),那么大臣就不會玩弄權(quán)力,君主的親信也不會賣弄自己的價值,流民都老老實實地回到田地里耕種,周游四方的士人,也都冒著生死之危在戰(zhàn)陣中為君主效力。所以,法術(shù)對這些群臣士民而言是一個禍害。在這種情況下,君主怎么能夠排除大臣們的反對意見、不顧老百姓的誹謗,而聽有法術(shù)的能士的意見呢?結(jié)果,有法術(shù)的人,到死也不肯把自己的學說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