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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風雨盧溝橋(3)

梅花上將張自忠傳奇 作者:李萱華


張自忠最后還是以軍部命令向前線部隊下達了“只許抵抗,不許出擊”的命令。這個命令使前線部隊喪失了一次殲敵的良機,反給敵人以喘息時間。等到敵人援兵到來,日寇實力更強,我方更加被動。前線將士因此對張自忠產(chǎn)生不滿情緒。但這也確是張自忠在指揮上的失策。

盧溝橋事變的消息傳到東京后,日軍內(nèi)部就如何解決事變形成了“擴大派”與“不擴大派”。“擴大派分子”欣喜若狂,認為這是發(fā)動全面侵華戰(zhàn)爭“千載一遇的良機”,“應制定攻占南京的計劃?!倍安粩U大派”則認為,在對蘇戰(zhàn)爭準備未周的情況下,“一旦與中國的戰(zhàn)端打開,就會陷入長期持久戰(zhàn),日本就會陷于泥沼而不能自拔。”雙方爭吵不休,統(tǒng)帥部陷入一片混亂。9日上午,日本內(nèi)閣四相會議決定暫時采取“不擴大”方針就地解決事變,其條件是:“中國軍隊撤退、處罰事件負責人、中國方面進行道歉,以及今后的保證?!?/p>

日本駐北平特務機關長松井太久郎,據(jù)此及今井清的訓示向張自忠的代表張允榮在談判中,向中國方面提出要求條件:

一,冀察二十九軍代表應向日本軍表示歉意,對肇事的負責人應給予處分,并負責保證今后不得發(fā)生類似事件。

二,盧溝橋附近永定河東岸不得駐屯中國軍隊。

三,鑒于本事件多半是由所謂藍衣社、共產(chǎn)黨以及其他抗日團體所挑起,今后對上述團體應徹底取締。

以上條件如得同意,應以書面向日本軍提出。以上條件經(jīng)中國方面同意后,日華兩軍應各退回原駐防地。但盧溝橋附近應按我方要求執(zhí)行。

事端由日方挑起,而松井太久郎卻擺出興師問罪的架勢,提出如此蠻橫的無理要求,雙方爭論三小時,仍未得結(jié)果,最后張允榮根據(jù)張自忠授意表示說:其他各條可以考慮,但從盧溝橋撤軍和處分肇事者有困難。雙方不歡而散。

這表明張自忠雖主張和平解決事變,但實質(zhì)上仍堅持不讓步。

最后,由秦德純與松井太久郎簽定的《秦松協(xié)定》,實質(zhì)上是接受了日本條件,只是在盧溝橋駐軍改由保安隊駐防。這實質(zhì)上和察北六縣當時由保安隊駐防的又一翻版,其結(jié)果也預期必然一樣,那就是盧溝橋和宛平像察北6縣那樣,落入日本人手里而已。

四十一

7月10日,張自忠、秦德純、馮治安聯(lián)名發(fā)電報給何應欽:“彼方要求我軍撤出盧溝橋城外,方免事態(tài)擴大,但我方以國家領土主權所關,未便輕易放棄。倘彼一再壓迫,為正當防衛(wèi)計,不得不與之竭力周旋?!?/p>

何應欽回電說:“兄行應付適宜至為佩慰?!?/p>

7月11日下午6時,宋哲元到達天津,當即發(fā)表書面談話:“此次盧溝橋發(fā)生事件,實為東亞之不幸,局部之沖突,能隨時解決,尚屬不幸中之大幸。東亞兩大民族,即中日兩國,應事事從順序上著想,不應自找苦惱。人類生于世界,應該認清自己責任。余向主和平,愛護人群,決不愿以人類作無益社會之犧牲。合理合法,社會即可平安,能平即能和,不平?jīng)Q不能和,希望負責者以東亞大局為重。若只知個人利益,則國家有興有亡,興亡之故,殊非盡為吾人所能逆料者也?!?/p>

就在這時,日本政府卻于同時發(fā)表了《關于向華北派兵的聲明》,決定立即增兵華北。并于同日任命陸軍教育總監(jiān)香月清司中將接替田代皖一郎,出任中國駐屯軍司令官。

隨后日軍參謀本部命令關東軍的獨立混成第一、第一一旅和飛行集團(轄六個中隊),以及朝鮮的第二十師等部,迅速向平津一帶集結(jié)。同時在本土動員三個師。這一切意味著“擴大派”已在日本政府和軍隊中,占據(jù)了絕對的優(yōu)勢。此后雖然也仍出現(xiàn)“不擴大”方針的提出,那只是一種煙幕而已。

正當華北中日雙方準備簽約之時,日本政府向華北派兵聲明由東京傳到平津,中國駐屯軍的擴大派也隨之占了上風。駐屯軍的情報參謀專田盛壽興奮地打電話給今井說:“今天東京的內(nèi)閣會議,下定重大決心,決定動員本土三個師團和關東軍及朝鮮軍的有力部隊……所以,當?shù)亟簧嬉呀?jīng)沒有進行的必要,如果已達成協(xié)議,也予以撕毀。”

但是,橋本群和松井太久郎認為,在大軍未達平津前,仍有必要簽訂停戰(zhàn)協(xié)議。當然這是迷惑冀察當局領導人的煙幕彈,目的在于麻痹對方,從而放松警惕和戒備。

他們的這一手,其實并不怎么高明,但是,宋哲元、張自忠等冀察當局,對日方的意圖,竟然是毫無察覺,確也可悲。

“七七”事變爆發(fā)后,南京政府也進行了一系列活動。10日,針對日方以“現(xiàn)地解決”為名,將南京政府排斥在外的企圖,蔣介石責成外交部發(fā)表聲明說:“此次議定或?qū)泶闪⒅魏握徑饣騾f(xié)定,須經(jīng)中國政府核準方為有效?!?/p>

這個聲明,不僅僅是針對日方的,同時也對冀察當局的告誡。

同日,外交部派遣楊開甲、孫丹林為特派員,前往北平監(jiān)督冀察當局的對日交涉。

從11日起,蔣介石授意設置“盧溝橋事件會報”,由軍政部長何應欽每晚在部長官邸大廳,召集有關負責人具體商討處置對策。

12日下午,蔣介石在廬山海會寺別墅會見汪精衛(wèi)、程潛、陳誠等高級文武官員,商討對策。制定的方針是:“應戰(zhàn)而不求戰(zhàn),作和戰(zhàn)兩手準備,力求局勢解決,萬不得已時不惜一戰(zhà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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