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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里的金發(fā)女郎 16(4)

混凝土里的金發(fā)女郎 作者:(美)邁克爾·康奈利


“博斯先生,”她開口道,“你曾經殺過多少個人?”

貝爾克立刻提出反對,并且要求召開陪審團聽證范圍之外的會晤。律師和法院書記員聚到法官的長椅那兒,低聲討論了五分鐘。博斯只聽到了只言片語,大部分都是貝爾克說的,因為就他的聲音最大。他在質詢程序方面爭辯說,他們討論的只是博斯開槍事件中的一次――就是殺死丘奇那一次――其他的并不相關。錢德勒說這個信息是相關的,因為它表明了被告的精神狀態(tài)。博斯聽不見法官的話,但律師和法院書記員回去以后,法官說:“被告需要回答這個問題?!?/p>

“我不能?!辈┧够卮鹫f。

“博斯警探,法庭命令你回答。”

“我不能回答,法官閣下。我不知道自己殺了多少人。”

“你參加了越戰(zhàn)?”錢德勒問。

“是的?!?/p>

“你的職責是什么?”

“地道老鼠。我進入敵軍的隧道。有時候會直接交火,有時候我用炸藥破壞隧道設施。我不可能知道里面有多少人?!?/p>

“好吧,博斯警探,你在結束了兵役期成為一名警員之后一共殺了多少人?”

“三個,包括諾曼·丘奇?!?/p>

“你能給我們講一下除了丘奇那一次之外另兩次的情況嗎?大體講一下。”

“好的。一次是在丘奇之前,一次是在那之后。我第一次殺人是在調查一宗謀殺案期間。我去詢問一個我本以為是證人的家伙,但后來卻發(fā)現他就是兇手。我敲門的時候,他從里面開了一槍,但沒有打中我。我踢開門進去,聽到他往屋子后面跑了。我追到院子里,那時他正翻過一個柵欄。就在他馬上要翻過去的時候,他轉過身又朝我開了一槍。可我先擊中了他,他掉了下來。

“第二次是在丘奇之后。我那時跟聯(lián)邦調查局的人一起查一樁謀殺搶劫案。我跟我那時的搭檔――一個聯(lián)邦調查局探員,與兩個嫌疑人之間展開了一場槍戰(zhàn)。我殺死了其中一個嫌疑人?!?/p>

“那么,在那兩宗案子里,你殺的人都是有武器的?”

“是的。”

“即使是對一名有二十年經驗的老警察來說,三例致死的開槍事件也不是個小數目,是嗎?”

博斯等著貝爾克提出反對,但那個胖家伙正忙著在他的便箋簿上寫東西,沒有聽見。

“呃,我認識一些有二十年經驗的警察甚至從未動過槍,我也認識有人殺過七個人之多。那要看你辦的是什么樣的案子,那是個運氣問題。”

“是好運還是背運呢?”

這次貝爾克提出反對了,法官表示支持。錢德勒迅速轉入下面的問題。

“你殺了手無寸鐵的丘奇先生以后,對此感到難過嗎?”

“不是很難過,直到我被起訴,并且得知你是原告律師?!?/p>

審判室里發(fā)出一陣笑聲,甚至錢德勒也笑了。法官使勁敲了敲他的小木槌讓人們保持安靜,然后命令博斯只需回答問題,盡量避免開玩笑。

“沒有難過的感覺,”博斯說,“我剛才也說過了,我寧愿活捉丘奇,而不愿殺死他。但不管是哪一種方式,我都不想再讓他危害社會?!?/p>

“但是你精心設計了這一切,這樣就能永遠除掉他了,是嗎?”

“不,我沒有。沒有什么是事先設計好的。只是順其自然?!?/p>

博斯明白沒有必要對她表示憤怒。憑他的經驗,與其憤怒地指責她,還不如像對待一個犯了錯誤的人那樣回答她的問題。

“不管怎樣,丘奇先生就那么手無寸鐵、渾身赤裸、毫無防衛(wèi)能力地被殺死了令你很滿足,是嗎?”

“我沒有絲毫的滿足?!?/p>

“法官閣下,”錢德勒說,“我能接近證人展示一下證物嗎?這是3A號證物?!?/p>

她分別把一沓紙遞給貝爾克和法官書記員。法官書記員又越過長椅把它交給法官。法官正看這些材料的時候,貝爾克走到演講臺上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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