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樣容顏。
經(jīng)常有女藝人更衣被偷拍,因是雜志記者所為,照片也被刊登于雜志之上,社會上的激烈爭議難免一面倒地將之框限為一樁“狗仔傳媒事件”。其實,若把此事放置于“性別影像文化”的廣闊脈絡下檢視,或更有助于我們了解現(xiàn)代社會的吊詭趨勢。
這次爭議,大抵沿兩條主軸展開:首先是“自由Vs.監(jiān)管”的制度運作問題,各界爭相探究政府到底應否立法管制媒體采訪,以及私隱保護的界線應該被劃在哪里;其次是“媒體Vs.市場”的責任歸屬問題,各界熱衷爭辯到底是傳媒“教壞”了社會,抑或是因為有如此或如彼的消費者才會出現(xiàn)如彼或如此的報刊。從傳媒批判角度看,這兩組問題皆甚重要。然而,類似女藝人被偷拍并公布照片現(xiàn)象在網(wǎng)上早已無日無之,縱使政府成功立法,受到有效保護的也只會是極少數(shù)的知名藝人和公眾人物,其余絕大多數(shù)無名無姓的普羅女性終究仍在不知情、非自愿的情形下慘嘗被偷拍之苦,在虛擬世界里,她們的身體被任意踐踏。
為什么被偷拍是“苦”?只因我們失去了對身體影像的控制權,沒法保有自己想隱藏的私密,個中無助,足令我們感受到焦慮與憤怒。
現(xiàn)代社會的攝錄科技早已足讓人手一機,每個人都可輕易擁有一個隨身鏡頭,隨時隨地拍下別人的身體影像,再予以切割(別忘了泛濫成風的合成色情照片)、詮釋(照片于流通時通常被配上侮辱性語句)、傳送(按一下鍵即可讓照片傳遍地球);在這個意義上,每個人都可以扮演“影像獵人”的主動角色,卻又必然有機會成為別人的“影像獵物”。藝術家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曾有名言說,“每個人都有屬于他的15分鐘”,到了影像時代,這“15分鐘”或應被重新定義,它不僅指成名的15分鐘,更指被偷拍的15分鐘。善男善女,如果你尚未被偷拍過,別急,總有一天輪到你。
但兩性身體被偷拍、被重復偷拍的幾率和境況畢竟大有差別。在現(xiàn)代消費社會的主流文明里,女體向來被形塑成被觀看的目標,當偷拍的鏡頭在街頭巷尾到處漂流,女人不可能不感受到強烈的威脅。值得注意的是,威脅感根源并不在于女性的身體不見得光或不應見光(也即不是像阿嬌所說“你叫我以后如何面對fans和小朋友”),而是在于女性被嚴重剝奪了“身體影像”的自主權,也因此被嚴重局限了“身體行動”的自主權。因為你被迫隨時隨地要保持所謂“端莊儀態(tài)”,以免不小心被偷拍了走光鏡頭,再在網(wǎng)上遭扭曲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