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到了八十年代以后,“程乙本”一統(tǒng)天下的局面卻被打破了,各種版本的《紅樓夢》紛紛涌現(xiàn),其中多為拼湊本,即前八十回采用抄本,后四十回則多采用高鶚作廢了的“程甲本”,從而造成了《紅樓夢》版本的混亂現(xiàn)象。這種混亂現(xiàn)象使本來已經(jīng)解決了的《紅樓夢》版本問題又重新出現(xiàn)紛爭,也使普通讀者陷入了不知如何選擇《紅樓夢》的境地。
錢鍾書先生雖然不研究《紅樓夢》,但對《紅樓夢》版本的混亂現(xiàn)象卻很不以為然。他在上世紀(jì)九十年代說過(大意):《紅樓夢》研究中的許多糾葛與紛爭,大多源于版本問題。在同一問題上,張三根據(jù)這個版本,李四根據(jù)那個版本,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萬年也說不清,實在無謂得很。這是《紅樓夢》的悲劇,也是中國學(xué)界的悲劇。為了永久保存《紅樓夢》這筆珍貴遺產(chǎn),也為了給廣大讀者提供一個《紅樓夢》的范本,必須從眾多版本中確定一個最好的版本,而這個版本就是胡適先生推薦的“程乙本”。至于其他版本,則只供研究之用。
我完全贊成以上諸位先生的看法,毋須我再費筆墨,所以我在這里只是為他們的看法提供一些實例。
首先,“程乙本”的前八十回由于經(jīng)過了高鶚(也許還有程偉元)的大量修訂,較之諸抄本大有改觀,使之更加完善。具體來說,就是對眾多異文加以篩選,去除訛誤,擇善而從,并加以必要的補闕、修改、刪節(jié)和增飾。試舉六例如下:
例一:原作第十七、十八兩回合用一套回目,第十九回沒有回目。高鶚將那套合用的回目歸第十七回,而為第十八、十九兩回補擬了回目。
例二:原作第十八回寫元妃省親回府,“只見園中香煙繚繞,花彩繽紛,處處燈光相映,時時細樂聲喧,說不盡太平景象,富貴風(fēng)流”,下面卻接著有這樣一段:此時自己回想當(dāng)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涼寂寞。若不虧癩僧、跛道二人攜來到此,又安能得見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燈月賦》、《省親頌》,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別書的俗套。按此時之景,即作一賦一贊,也不能得盡其妙;即不作賦、贊,其豪華富麗,觀者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這工夫紙墨,且說正經(jīng)的為是。
本書前面已經(jīng)交代得明明白白,大荒山青埂峰下的那塊石頭被一僧一道攜入紅塵后已幻化為口銜通靈寶玉的賈寶玉,而從這段話看,那塊石頭的化身卻是賈元春,難道姐弟二人都是那塊石頭所化嗎?如果說這段話的前大半截是寫賈寶玉的心理活動,誤安在了賈元春的頭上,也還是說不通,因為不可能在描寫賈元春省親觀感的文字當(dāng)中無緣無故插入一段對賈寶玉的心理描寫。尤為荒唐的是,從“觀者諸公”以下文字,又突然變?yōu)樽髡叩牡谌朔Q口氣,更令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如此語無倫次的拙劣文字,決非曹雪芹的原文,而是抄書者的誤抄或竄文?!俺桃冶尽睂⑵淙縿h除,猶如割除了一個贅瘤,使行文變得合理而又通暢。
例三:原作第二十二回寫榮國府作燈謎游戲,目的在于通過各人制作的燈謎,以暗示各自的性情、志向及將來結(jié)局,是全書的重要段落。大約因曹雪芹當(dāng)時沒有完全想好,故只寫了賈母、賈政、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寶釵的燈謎,而將寶玉、黛玉、湘云的燈謎暫缺,留待以后補寫,不料曹雪芹突然去世,未及補寫,致使原稿殘缺。高鶚大膽地將原作寶釵的燈謎移作黛玉的燈謎,又增寫了寶釵和寶玉的燈謎,我以為移得合理,增作也很精彩。但高鶚也有失誤和疏漏:失誤在于刪掉或漏掉了原作惜春的燈謎,疏漏在于未給湘云補寫燈謎。惜春的燈謎我已補入第二十二回(參見該回原文及其注釋),以彌補高鶚的失誤;而湘云的燈謎卻只好仍闕,成為永遠的遺憾。
例四:原作第二十五回在寫王熙鳳被魘魔法弄得精神錯亂時,插入一段對薛蟠的描寫:別人慌張自不必講,獨有薛蟠更比諸人忙到十分:又恐薛姨媽被人擠倒,又恐薛寶釵被人瞧見,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賈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見了林黛玉風(fēng)流婉轉(zhuǎn),已酥倒在那里。
這段話十分荒謬:其一,賈、薛兩家為近親,賈珍與薛寶釵是表兄妹,賈珍怎么敢對表妹起歹心呢?薛蟠豈非杞人憂天?其二,薛蟠雖然混賬,與林黛玉也是表兄妹,況且見面的機會很多,薛蟠怎么會“一眼瞥見了林黛玉”就“酥倒在那里”呢?而脂批竟稱贊道:“忙中寫閑,真大手眼、大手筆?!边@如果不是偶然失誤,便只能說是不識好歹了?!俺桃冶尽睂⑵鋭h除,倒可當(dāng)?shù)闷稹按笫盅?、大手筆”的評語。
例五:原作第六十三回中用了一千多字的篇幅,大寫賈寶玉、史湘云等人只是為了好玩,如何將芳官、葵官打扮成“小土番兒”,如何改稱“犬戎名姓”;而且竟然讓賈寶玉說出這樣的話來:如今四海賓服,八方寧靜,千載百載,不用武備。咱們雖一戲一笑,也該稱頌,方不負坐享升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