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律師“牛人”的形象與中國的現(xiàn)實差距甚遠。事實上,多年以來中國律師的地位并不高,司法人員對律師的歧視長期存在,律師執(zhí)業(yè)環(huán)境惡劣,被非法剝奪執(zhí)業(yè)權(quán)利的現(xiàn)象普遍存在,甚至律師自身基本權(quán)利受侵害的事件也屢見不鮮。正因如此,盡管律師群體已成為社會公認的高收入階層,但社會以及律師自身對律師職業(yè)的評價仍普遍偏低。
而與此相應,交警擁有強有力的處罰權(quán),在當代中國社會的地位一直很高,除特權(quán)階層外的一切“駕駛員”都得對其敬畏三分,所以燕子的表現(xiàn)倒是反映了現(xiàn)實生活。然而,交警隊的反應卻令人大感意外。燕子回到單位,立刻被交警隊隊長訓話:“你怎么能亂扣車呢?人家是律師!他可是一個很難纏的人,你會給交警隊惹麻煩的?!奔幢阊嘧邮恰耙婪ㄌ幜P”,但端木的車還是馬上被送了回去。在現(xiàn)實中,有誰見過交警隊及其隊長會懼怕律師,竟然還怕成這樣呢?
可是,隊長最擔心的事情“立刻”發(fā)生了——交警隊收到了傳票,端木要與交警隊打官司。警察怕律師的場景再度上演。隊長責令燕子向端木道歉,和他好好“談一談”。燕子委屈萬分,但最后只能從命,因為隊長說:“這不僅僅涉及你個人,還涉及到整個單位。”
燕子萬般無奈,于是給端木發(fā)短信。端木君大喜,雙方約定下午5點在游樂園談案子。一位是帥哥大律師,一位是美女警察,兩人初次打交道,又是冤家對頭,卻通過短信聯(lián)絡,約會地點還是情調(diào)浪漫的游樂園。談判過程的確是“唇槍舌劍”。燕子悄悄而迅速地坐在端木旁邊,端木責怪燕子遲到,燕子說只遲到一分鐘,端木稱自己做律師業(yè)務是按分鐘收費的(中國律師目前還沒有按時間收費,而按分鐘收費的律師國外也是沒有的),燕子指責他呆板機械,端木聲稱“男性化”的燕子沒人要……雙方爭爭吵吵,與其說是協(xié)商糾紛的處理,不如看成“打情罵俏”——也只能這么看。鬧劇的升級是燕子強拿了端木的計算機密碼鎖,并脅迫“暈高”的大律師坐過山車。端木恨得牙根直癢,打算告燕子侵犯財產(chǎn),卻又乖乖地上了過山車。故事被編造成這樣,想像力之豐富的確令人佩服,但卻給作為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律師和警察的形象抹了黑。
律師在過山車上“鬼哭狼嚎”之時,燕子接到處理交通事故的任務,離開了游樂園。端木下了過山車,準備告燕子侵犯財產(chǎn),并拿出錄音筆,打算調(diào)查取證。燕子雖然拿了端木的計算機密碼鎖,但顯然只是開個玩笑,不可能不還他。一位律師怎么可能就這種事情打官司呢?而且,即便訴訟,按照燕子“硬邦邦”的性格,她也決不會否認這一事實的存在,何必要費力調(diào)查取證呢?當然,律師就更用不著在漆黑的夜晚悄悄地跟在美女警察的身后N分鐘之久突然將手搭在燕子的肩上了。警花其實早已察覺,偏偏就是不回頭,只等“咸豬手”啟動,便將來人摔倒在地。端木暈了過去,燕子焦急萬分,口中說些不著邊際的話,最后竟然大喊救命,夸張得過火。
二
現(xiàn)在來看看端木與交警隊之間的官司。姑且不論起訴前當事人準備材料、調(diào)查取證的種種過程,在當事人提起訴訟后,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法院7日內(nèi)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5日內(nèi)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15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訴訟程序是一個按照法律預定的規(guī)則和程式進行的過程,影片可以省略某些階段,但不能讓觀眾們覺得“根本沒有”這些過程。因為燕子剛處理完端木違章駕駛事件,把端木的汽車開回隊部不久,似乎就在當天,交警隊就收到了應訴的傳票,于情于理于法皆不通。
而且,令交警隊擔驚受怕的官司,直到影片最后,還是沒有交待清楚究竟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行政復議還是別的什么“法律程序”。原被告是誰,訴訟請求又是什么,怎么把交警隊拉進訴訟的……勉強推斷,端木可能受聘為交通事故原告一方的律師,被告的肇事車輛系由交警隊轉(zhuǎn)讓,但半年后仍未過戶,端木因此以交警隊負有連帶責任為由而將其列為共同被告。倘若如此,這就應當是一個民事賠償訴訟,因為交警隊與肇事司機之間發(fā)生的是民事法律關(guān)系。但“開庭審理”似乎又只是一次行政處理,有點像是行政性的“聽證會”,但也無法判斷或推斷,究竟是什么行政機關(guān)、按何種程序、處理誰與誰之間的糾紛、此種程序何以啟動等。
該案的開庭審理可謂錯漏百出。開庭被說成“聽證會”;開庭在一個會議室進行,幾十個人圍著一個大圓桌,裁判者不像是法官(但姑且稱之為法官),不穿制服,不用法棰,也沒有書記員——倒像是我所研究的“非正式開庭”(《比較法研究》2005年第1期);端木和燕子分別代表原告和第二被告交警隊,原告和第一被告皆未出庭,兩人緊緊挨著法官并排就坐;而法官根本不懂任何法律規(guī)則,沒有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沒有宣布法庭紀律,沒有核對當事人身份,沒有宣布案由,沒有宣布審判人員名單,沒有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甚至沒有書記員,沒有告知當事人有關(guān)訴訟權(quán)利義務,也沒有進行法庭調(diào)查,法官甚至不知道當事人陳述或辯論的順序,只是宣布“你們說吧”。于是,端木和燕子同時站起來說完全相同的話,幾輪之后雙方還開始相互補充,在場者被“調(diào)戲”得一驚一乍。作為對手的端木和燕子立場出奇地一致,都把矛頭指向城管局,認為是堆在路上的石子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而燕子則稱對此事交警隊并不知情,因此無需承擔民事責任,而只需承擔監(jiān)管不力的行政責任。最后法官當庭宣判,由根本不知情且未出庭的非本案當事人城管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卻連賠償金額都沒有說清楚——法官居然可以裁判案外人承擔法律責任!
三
不打不成交,這場官司讓“自命不凡”的端木與“假小子”警花兩人有些惺惺相惜——事實上,大律師那晚挨摔后便借機靠在燕子身上,從醫(yī)院回家后反反復復聽那段錄音,顯然在那時就打算要“泡”警花了。端木大律師開始給燕子送花,而且送的是玫瑰。警花燕子也高興得蹦蹦跳跳,甜蜜地把玫瑰分插在每一張辦公桌上。不過,暗戀著端木的律師助理醋意大發(fā),借端木開庭之機用其手機給燕子發(fā)短信,竭力破壞這一剛剛萌動的愛情。最后,燕子把玫瑰扔在地上,并發(fā)短信:“讓你的花見鬼去吧”。端木剛好看到短信,不過卻沒有追問原因——這讓善良的觀眾們?yōu)樗麄儞慕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