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川:“文革”結束,也標志著法律虛無主義的終結,至少是在國家層面上已經認識到,沒有法律是不行的。
江平:從改革開放開始,我國的法治進入了法律經驗主義階段。法律經驗主義之所以出現(xiàn),有很深刻的歷史背景。鄧小平同志提出來“摸著石頭過河”,曾經受到一些人的贊揚,也有一些人稱之為經驗主義。在改革之初,我們知道中國要走向另外一個“岸”,要擺脫原來國家無所不包的高度控制狀態(tài),走向一個開放的社會,那彼岸究竟是什么樣呢?確實不是看得很清楚。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摸著石頭過河”。
馬國川:“摸著石頭過河”也就成為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之內法律發(fā)展的指針。
江平:一段時間里,法律人里面實際上有兩種思考,一種是,希望能夠像美國一樣先作制度設計,有一個憲法,然后一管就是200年,甚至更長,這當然是一個很好的辦法,但是需要很好的制度設計。另一種是先摸索,當實踐充分了以后,再把它上升為法律,成為制度。我把前一種叫作法律理想主義,它用法律制度設計來開創(chuàng)改革道路,顯然不符合實際。據(jù)我所知,這種東西大概只有幾個,《專利法》是這樣的。當時必須先有《專利法》,先有制度的完全設計,然后才有實踐。第二個是《行政訴訟法》,不可能先有行政訴訟的實踐,然后再有行政訴訟法。再有就是《中外合資企業(yè)法》。1978年我們想吸引外資到中國來投資,外商不來,他們會問,我的權利有哪些,我的權利怎么保障?所以必須先有法律才來投資。委員長葉劍英很著急,要求國務院半年之內提交《中外合資企業(yè)法》。任務很著急,從來沒有經驗,只能夠借鑒國外的法律。絕大多數(shù)的國家法律規(guī)定,外商投資比例不得超過50%,因為一旦超過50%,董事長就是外國人了,控制權就被外國人掌握了。所以我們當初拿出來的《中外合資企業(yè)法》也是外商投資比例不能夠超過50%。這個草案拿去給葉帥一看,他說,這樣的法律有什么很大的意義?他說多多益善,少不行,多不受限制,少不能低于25%,多可以到80%、90%。旁邊的工作人員就提醒,如果超過50%董事長就是人家的了。葉帥說那好辦,咱們在法律上寫上,超過50%,董事長還只能由中方代理。到了1991年修改《中外合資企業(yè)法》的時候,覺得這不符合世界的普遍規(guī)則,所以那次修改主要是修改這一條。
馬國川:法律先行畢竟是個案,絕大多數(shù)是實踐充分了以后,再上升為法律。
江平:在改革時期也只能如此。《農村土地承包法》什么時候出來的?是農村的土地承包經驗很充分以后,才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一位“三農專家”說:如果依照你們法律人的搞法,那就永遠沒有農村土地承包。農村搞土地承包經營制,能夠先搞一個法律嗎?顯然不可思議。
馬國川:俄羅斯的私有化改革,就是“先設計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