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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以備考的遷徙自由(2)

城鄉(xiāng)中國(上) 作者:周其仁


可是對毛主席不贊成遷徙自由的回憶,網(wǎng)上也有質疑聲。一是孤證,因為沒有其他人的旁證說明此說為真。二是董先生于2008年辭世,死無對證。孤證說有點道理,因為我也想看看還有沒有類似的回憶或更直接的記載,表明毛主席確實反對遷徙自由權入憲。找來找去,沒有發(fā)現(xiàn)。

只是在同一篇采訪中,董成美先生還說了一句:“但是后來憲法仍做了規(guī)定(指遷徙自由權),沒有聽毛主席的,我們大都認為規(guī)定遷徙自由是有必要的?!标P于這一點,即某些毛主席不贊成的條款最后還是被寫入1954年憲法,卻還有類似的例證。如《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保留的對1954年憲法起草過程的16條批語,其中第一條批語是“不寫為好”,針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和信仰宗教自由的權利”,毛澤東在“游行、示威”旁畫了兩條豎線,打一問號,并在上方寫了這條批語。但是,最后的憲法文本并沒有采納毛澤東的意見。對此,韓大元的評論是,“在憲法制定過程中,毛澤東的工作作風是民主的”。

董成美關于遷徙自由權的回憶,倒是沒有講得很清楚,毛主席的反對意見究竟是在什么場合說的,究竟是一種深思熟慮的不同意,還是對遷徙自由的一般性議論而已。反正我自己讀后的第一反應,是覺得毛主席他老人家自己也是農民之子,也是不可抗拒的由鄉(xiāng)入城歷史潮流里的一分子,怎么就對人們在城鄉(xiāng)之間的“來回移動”抱有那么大的反感呢?

其實,不贊成把遷徙自由寫入憲法的,還有毛主席的秘書、時任憲法草委副秘書長的田家英。蔡定劍在他的《憲法精解》(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中提到:“在討論時,有人問田家英為什么沒有寫遷徙自由。他解釋說,主要原因還不是怕農民進城,也不是怕建設時搬遷不了的問題。原條文規(guī)定了居住自由,可以包括遷徙自由,居住自由比遷徙自由更廣泛。比如一個人有多處居所,今天在這里住,明天在那里住,這并非遷徙?!弊詈笫青囆∑揭诲N定音:“寫上‘遷徙’,少費唇舌?!?/p>

公民的居住和遷徙自由權最后還是寫進了1954年憲法。1954~1956年是我國歷史上戶口遷移最頻繁的時期,全國遷移人數(shù)達7700萬,包括大量農民進入城鎮(zhèn)居住并被企業(yè)招工(見《當代中國研究》2007年第4期)。可是,很快也遇到新問題。有人檢索法律文檔,發(fā)現(xiàn)從1955年6月到1957年12月,政府先后就“建立經常戶口登記制度”、“防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制止農村人口外流”等問題發(fā)布了7份政策文件,實際上限制農民進城。1958年1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guī)定:“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保ā督▏詠碇匾墨I選編》第1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第18頁)從此,多了一個中文詞匯—“盲流”。由于防止、制止、禁止的重點是農民進城,所以這一稱號多半用來稱呼在城里被看見的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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