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禁止朗誦(1)

路上的春天 作者:聶爾


當我拿起一段文章給人說,你看,這文章寫得多好!對方馬上知道我要朗誦,立刻伸手過來說,不要念不要念,拿過來我自己看。

我到處遇到的都是這種人,無論在哪里。

他們,即所有我認識的人,全都禁止我朗誦。

包括我女兒也這樣,她總是說,去去去,我自己看。

我不明白這是為什么。這顯然不能用我讀得難聽這唯一的理由來解釋。

我想要給人朗誦別人的或自己的文章,有如下的理由:

第一,文章由語言構(gòu)成,而聲音則是語言的構(gòu)成元素之一。我甚至還看到過有學(xué)者們在爭論,漢語究竟是音本位還是字本位的??傊瑳]有聲音,何來語言?既有聲音為何又不許發(fā)出呢?

第二,一個人應(yīng)該可以聽進去別人的誦讀,因為誦讀只不過是說話的高級形式,既能夠聽進去別人說話,為何聽不進去誦讀?

第三,我們先人的文章是必須先誦讀,然后才能理解的,所謂“句讀”者是也。外國也有誦讀的傳統(tǒng),詩歌就不用說,那些著名的古典小說家,如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之流,有誰沒有開過作品朗誦會呢?

雖然我有上述的理由,雖然我有上述的理由,卻禁不住別人的一陣子搖頭晃腦,我的權(quán)利立刻遭到否決。

卻禁不住別人的一陣子搖頭晃腦,我的權(quán)利立刻遭到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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