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梁啟超有一篇說“趣味”的文章,解釋了人生趣味的所在,他舉例說讀書是有趣味的,做官是沒趣味的,當時讀了很感佩?,F(xiàn)在想想,覺得“趣”和“味”的境界不太一樣,有高下的差別,在生活中追求“有趣”,還遠不如尋取“有味”。
生活里有許多“有趣”的事,卻并不“有味”。
譬如說一個善于講黃色笑話的朋友,使大家笑得前仰后翻,趣事連連,但稍一停歇,只覺得下流,毫無余味。
宴席上沒有人打“酒官司”,也很寂寞,但若纏住一家,百般激將,當時有趣,當然是惡趣,事后也毫無余味。
醉后荒唐的事一大堆,有趣則未必,可具乏味。
負情者、偷情者的羅曼史,可能曲折有趣,高潮迭起,但一樣無味。
古語說:“美女不病不嬌,才士不狂不韻。”病美人的柔怯可憐,令人覺得嬌弱可愛;狂才人的放軼不羈,令人覺得怪異可喜,仔細想想,這種不能“全其美”、“成其才”的人,最多算有趣,并不有味。
又譬如古今的官場升降吧,造勢的,若進若退的,跑出黑馬的,談?wù)撈饋?像猜燈謎,一時的宦海變幻,是市井間熱門的話題,煞是有趣,卻十分無味。如果談?wù)撻g有人加插一句哪位大官和我有交往,那就尤其意味索然。
生活中也有許多不是“有趣”的事,卻非?!坝形丁钡?
譬如別人有好東西,我不肯浪費,更不忍摧殘,不是故意要討好主人,而是我自己惜福惜費,就很有味;別人有善事,我替他頌揚,更樂于助威,不是故意要教人感謝,而是我自己稱心快意,就很有味。
種花栽竹,不一定有趣,卻很有味,因為種花栽竹,不限于“人巧”,而入乎“天巧”,人巧往往有趣,天巧才真正有味。所以在籠子里養(yǎng)鳥,盡管遛鳥有趣,卻一無深味。
能救活一株花木,救活一次魚鳥,這種快樂是有味的,所以許多佛徒的念佛放生,那貪求“冥報”的念頭盡管沒趣,但那慈悲的一念,仍很有味。
聽說某作家不喜歡讓自己的文章和別人的選在一起,對于各種“選集”都予拒絕,眾人在“競進”的時候,他一人卻“獨退”,或許會令人不悅的。所以這種“羞與噲伍”的傲岸不見得有趣,但這睥睨逍遙、獨立蒼茫的孤高眼神,卻極有味。
“趣”與“味”既是如此不同,所以做人能“幽默有趣”固然好,但還不如“深遠有味”;交十個詼諧風趣的朋友,固然是人生一樂,也遠不如一個回味無窮的朋友,才是一生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