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蔡元培(11)

先生 作者:《先生》編寫組


1918年初,畫家陳衡恪到北大作講座,之后成立了“畫法研究會”。2月4日,蔡元培寫給陳衡恪的信中說:“日前承臨校講演,同人甚為感動?,F(xiàn)在報名于畫法研究會者,已有七十余人。擬刻期開辦,惟會章須請先生審定,然后

宣布?!?/p>

同年10月20日,北大學生鄧中夏、許德珩、段錫朋、周炳琳等發(fā)起“國民社”,蔡元培親自出席成立大會,并為《國民》創(chuàng)刊號寫序。12月3日,北大學生傅斯年、羅家倫、毛子水、俞平伯、顧頡剛、朱自清、馮友蘭等成立新潮社,出版《新潮》雜志,蔡元培親自題寫刊名,經(jīng)他和陳獨秀同意,由學校墊付印刷費,提供北大紅樓一層二十二號作為社址,發(fā)行也由學校出版部兼辦。

據(jù)羅家倫回憶,蔡先生這個人雖然懦懦弱弱、有求必應,但是在大節(jié)上面確實很強硬。有人拿了《新潮》雜志給總統(tǒng)徐世昌,徐發(fā)現(xiàn)里面有一篇《女子貞操問題》,大怒,說:“現(xiàn)在青年思想到這個地步,還得了!”立刻把傅增湘找來,說要查辦北大。傅增湘授意蔡先生,要他辭退復古派眼里的“北大四兇”陳獨秀、胡適、傅斯年、羅家倫,他始終不肯,并以去就力爭。

其實,北大既有主張白話文、新思潮的《新潮》,也有主張文言文、昌明中國固有學術的《國故》,由劉師培、黃侃等老師支持部分學生創(chuàng)辦,同樣得到校方支持。1919年4月2日,蔡元培在回復傅增湘的信中說:“敝校一部分學生所組之《新潮》出版以后,又有《國故》之發(fā)行,新舊共張,無所缺倚。在學生則隨其好尚,各尊所聞。當事之員,亦甚愿百慮殊途,不拘一格以容納之。局外人每于大學內(nèi)情有誤會之處……大學兼容并包之宗旨,實為國學發(fā)展之資?!?/p>

“教授治校,此為北大之特長”

1919年5月10日,蔡元培辭職南下后,在致北大同學的信中說:“北京大學之教授會,已有成效,教務處亦已組成,校長一人之去留,決無妨于校務。”

蔡元培擔負北大校長名義10年,實際在校時間合計不過5年半。他離校期間,北大按他確定的辦學方針運轉正常,固然靠蔣夢麟、胡適這些人,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的是他奠定的教授治校制度。

曾為北大教授的顧孟余回憶:“先生長北大數(shù)年,以政治環(huán)境關系,在校之時少,而離校之時多。離校之時,校務不但不陷停頓,且能依計劃以進行者,則以先生已樹立評議會及各種委員會等之制度,決定政策,以分工方法,處理各種興革事宜。然而非校長之清公雅量,則此制度不克成立;非師生絕對信賴校長,此制度不易推行也?!?/p>

早在1912年,蔡元培在教育總長任上頒行的《大學令》,即規(guī)定大學要建立評議會、教授會,并對其權限作了相應規(guī)定。1917年,他主持創(chuàng)立北大評議會,作為全校最高立法機構和權力機構。校長和各科學長為當然評議員,教授代表按文、理、法、工各科的本科和預科分別推舉兩人。胡適、沈尹默、陶孟和等14人成為第—屆評議會中的教授代表。李書華教授回憶:“我曾被選作過評議員,目睹開會時對于各種議案的爭辯,有時極為激烈?!?/p>

按蔡元培的設想,學校的行政、教務和事務三方面需分別設立委員會,由相關教授為委員。他說:“照此辦法,學校的內(nèi)部,組織完備,無論何人來任校長,都不能任意辦事。即使照德國辦法,一年換一個校長,還成問題嗎?”

1919年12月,北大通過內(nèi)部組織試行章程,規(guī)定評議會仍為全校最高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同時建立以下幾個機構:(一)行政會議,作為全校最高行政機構和執(zhí)行機關,負責實施評議會議決的事項,成員以教授為限。(二)教務會議及教務處,由各學系主任組成,負責全校的教學工作。馬寅初、顧孟余、胡適等先后擔任過教務長。(三)總務處,主管全校的人事和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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